原主是一本古早文的男主,有男主自然就會有女主,更少不了女配和反派的存在。


    祈願一睜眼看到的就是兩個女一男站在懸崖邊,左邊的女孩兒穿著一身紅色的連衣裙,妝容精致,一臉鎮定;右邊的女孩兒身著一襲白色連衣裙,未施粉黛,整張臉蒼白如紙,臉頰上還掛著淚,楚楚可憐的看著祈願。


    紅衣女孩兒叫沈茜,正是這本書中的惡毒女配,具體惡毒在什麽地方,祈願不知道,若是說與原主青梅竹馬,是原主的追求者也算是惡毒的話,那沈茜確實挺''惡毒''的。


    白衣女孩兒叫馮依依,書中的女主,死在這次二選一中,被原主發現原來馮依依就是小時候救了他一命的小恩人,為了給馮依依報仇,原主開始打壓沈家,欺辱沈茜,仗著沈茜深愛他,不停的洗腦加pua,把沈茜調教成,為原主挖心挖肝也甘之如飴的存在。


    沈茜被折磨死後,在一酒吧,原主看到了馮依依,發現馮依依跳下懸崖後竟然沒死。


    於是,她逃,他追,她眼淚一堆。


    最終在原主鍥而不舍的攻勢下,馮依依繳械投降,成了原主的女朋友。


    原主不是什麽好人,馮依依死後,懷念馮依依,便折磨沈茜出氣;如今沈茜死了,馮依依還活著,原主又把毒手伸向了馮依依。


    馮依依可是女主,在經曆了割腎、捐肝後,馮依依發現自己有了身孕,原主覺得當初二選一,就是馮依依和龔銳聯手做的局,就是為了讓他知道當年的真相,原主最恨別人算計他,更不會讓馮依依生下他的孩子,在原主看來,馮依依根本不配,要不是她,沈茜就不會死。


    原主命令馮依依打掉孩子,許是馮依依為母則剛,竟然帶球跑了。


    原主得知馮依依失蹤後大發雷霆,派出不少人去找人,可能是男主光環要比女主光環強大,還真的讓原主找到了奄奄一息的馮依依。


    孩子沒了,子宮也被摘除,馮依依此後被原主囚禁了起來,死時身上無數縫合的刀口,全是挖腎挖肝的結果。


    至於為什麽原主覺得二選一是馮依依和龔銳做的局,那就要說到馮依依和龔銳的關係了,二人青梅竹馬,龔銳初中時,在工地的父親意外死亡,隻收到公司幾千塊的喪葬費,龔銳母親去鬧,沒幾天屍體就在垃圾場被人發現。


    為了調查母親的死因,龔銳拚了命的學習,終於在大學畢業後查到了真相。龔父工作的工地正是原主他爸開發的,至於龔母也是因為鬧著要賠償金,被原主他爸找人給弄死的。


    龔銳查出真相後,就想要找原主他爸報仇,結果一查,兩年前,原主他爸因病去世,龔銳沒有想要連坐的意思,並沒有一切怪到原主的頭上。


    可誰知道馮依依竟然去了原主公司實習,成為了原主的助理,原主一邊享受著沈茜的追求,一邊調戲著馮依依,可馮依依心中滿滿都是她的龔銳哥哥,根本不願搭理原主,要不是因為實習證明,馮依依一天都不想在這待下去。


    馮依依都盡量躲著原主走了,還是被原主找到機會下手,侮辱了馮依依。


    龔銳知道後怒不可遏,想要去找原主報仇,被人打斷了腿丟在大街上,養了半年才養好,想要報警,卻苦於沒有證據。


    那邊原主還在不停的騷擾馮依依,馮依依每次下班都會跑到醫院照顧龔銳,龔銳眼看著馮依依越來越憔悴,想了個脫身的辦法。


    原主想的沒錯,當初確實是馮依依和龔銳聯手做局,不過不是為了讓原主發現馮依依是他小時候的恩人,倆人隻是單純的想要死遁,遠離原主這個瘋子。


    懸崖看著很高,其實跳下去,一米多的下方就是平地,隻不過被樹擋住了,看不到罷了。


    馮依依跳下去後,龔銳也跳了下去,等原主走了,二人才爬了上來,帶著準備好的證件離開了本市,要不是幾年後馮依依需要回來遷戶口,根本就不會遇見原主,也就不會被原主囚禁,虐身虐心了。


    至於原主所謂的救命之恩,隻不過是原主小時候在商場迷路了,恰巧碰到馮依依,馮依依的母親就是在這個商場工作,馮依依白天剛剛聽老師講到助人為樂,做好人好事,便把原主送到了廣播站。


    若是馮依依知道,就是這麽一個小小的善舉,就會引來原主的折磨,想來馮依依恨不得當初不做好人好事吧?


    “祈願,還沒選好嗎?”龔銳的聲音順著風傳入祈願的耳朵,祈願看著麵前三個受害者,一時有些無語,選什麽啊?選到底哪個先被自己折磨死嗎?不好意思,他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幹違法亂紀的事兒。


    【一會兒把原主的靈魂送回來。】祈願傳音給空間裏的老虎,他作為男主係統,自然代管原主的靈魂,見老大發話了,趕緊抽出原主的靈魂,時刻準備著。


    祈願沒有回答,轉身就走,大長腿幾步就走到了車的麵前,拉開車門,上車,啟動,沒有一絲停頓。


    留下的三人,看著消失的尾氣,一臉茫然。


    “龔銳哥哥,這下可怎麽辦啊?是不是還要尋找別的機會了?”馮依依拉住龔銳的衣角,有些著急,她實在受不了祈願了,每天去公司,她都如同進了煉獄一般,讓她痛苦不堪。


    “為什麽?難道他的心裏真的沒有我嗎?我以為他會救我的,嗬,原來都是我自作多情……”沈茜喃喃自語,兩行清淚順著臉頰流下。


    龔銳看了看沈茜,趁著人不注意,把沈茜的手機留下後,帶著馮依依走了。


    祈願回了公司,就開始擺弄電腦,一個小時後資料被倒入u盤裏,祈願又回了一趟家,打開家中的保險箱,帶著證據去了警察局。


    警察看到祈願,還以為祈願這是過來撈人呢,讓他先等等。


    “我不是來撈人的,我是來自首的。”這一句話,警察局內的所有警察的視線都看了過來,看著祈願西裝革履,人模狗樣的,怎麽看也不像是犯罪分子啊。


    “跟我來,說說你犯了什麽罪。”有人自首,當然就要優先接待了,警察帶著祈願進了裏麵的辦公室,並沒有帶人去審訊室,萬一眼前的男人隻是自己認為自己犯罪了,實際上並沒有犯罪呢?到時候鬧出誤會可就不好了。


    “這個u盤裏是我家公司偷稅漏稅的證據,這個u盤裏是我和我父親買凶殺人的證據……”兩個u盤被放在警察的麵前,聽到祈願說的話,警察都懵了,趕緊找來電腦,將u盤插了進去,點開一看,謔,還真是證據確鑿啊。


    這下祈願不進審訊室都不行了,手銬拷在手腕的一瞬間,祈願脫離了小世界,原主回歸身體,剛醒來就感覺自己手腕一陣冰涼,低頭一看,一對兒銀閃閃的手鐲正泛著寒光。


    “你是誰?憑什麽拷我?你濫用私刑,小心我去告你,我可是納稅大戶,我納稅,可不是讓你一個小小的警察來冤枉我的,識相點趕緊把手銬打開,不然我……”


    “不然,你還要買凶殺警察不成?”警察不知道眼前的人為何突然像是變了一個人,不過他也不在意,隻要證據是真的,那三等功跑不了了吧?


    一句話成功讓原主閉了嘴,心中不停的在回憶到底哪裏出了問題,警察為什麽會這麽說。


    審訊室中,警察給原主看著證據,原主瞬間心如死灰,秉持著坦白從寬的原則,一一承認下了自己的罪責,當然有好多罪行都推到了他已故父親的身上,即使如此,明確是原主犯下的罪,也足夠判他哥無期徒刑了。


    馮依依和龔銳還在倉皇逃跑,心中一直忐忑不安,就怕下一刻,原主會帶著人殺過來,直到平平安安的上了飛機,飛機起飛那一刻,倆人這才鬆了一口氣。


    二人到了北方的小城市,還在躲躲藏藏,沒多久就看到原主被抓的新聞,得知原主會被判刑,且一直在監獄,也遲遲沒有馮依依視頻的流處,二人這才辭了工作回到自己的家鄉。


    “活該,這種人早就應該被抓起來,也不知道哪位好心人做了如此為民除害的大好事。”


    剛上飛機,就聽到前排乘客正在討論這一新聞,二人對視一眼,跟著點了點頭,沒了原主的存在,半年後,龔銳求了婚,沒有在大庭廣眾之下,隻是在二人的小家中。


    龔銳單膝跪地手裏舉著戒指,地上鋪滿了玫瑰花,最中間放著一盆風信子,馮依依看到那盆風信子,最終還是在龔銳滿含期盼的目光下點了頭。


    沈茜回過神來,身邊早就空無一人,隻有自己的手機孤零零的躺在地上,撥通了沈父的電話,沈父急吼吼的趕來,不停的安慰著沈茜。


    第二日,沈茜就被沈父送去了國外療養。


    二十年後,當初做霸總時邪魅狂傲的模樣,頭發花白,滿臉皺紋,腰背佝僂,看著不像是四十多歲的人,倒像是六十多歲的老大爺。


    祈家破產,原主就算是出來了,也無處可去,看著陌生的街道,原主茫然了,在選擇當乞丐還是回到監獄中,原主選擇了回監獄。


    於是,陪著兒子女兒逛街的龔銳和馮依依就看到,一身形單薄的老大爺顫顫巍巍的砸碎了金店的玻璃,沒有反抗的被保安製服。二人並沒有認出這就是當初的那個瘋子。


    原主又回到了監獄,雖說在監獄總受欺負,但起碼能吃得上飯,有片瓦遮身,總比在外麵當流浪漢,乞丐的強。他打也打不過,要是占地盤豈不是容易被人打死?雖說如今的生活水平比從前差距甚大,但原主還是想活著。


    為了能吃飽穿暖,每次剛出監獄,原主就找個罪犯犯,以求重新回到監獄,最終老死在了監獄,現年五十二歲,經他手的各種紡織品不計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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