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蠻荒之地
穿越異界二十年,係統認我當爹 作者:愛摔跤的朵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百年後
“桀桀桀……死吧,全都給我死吧!”那個男人掙脫枷鎖,走出了這個束縛了他百年的牢籠。
隨著時間的流逝,離開秘境的人越來越多,剩下的人再也壓製不住那個男人,讓他逃走了。
為何說是那個男人呢?長時間的折磨讓江無棄的精神已經崩潰,一個新的人格——棄,誕生了。
棄瘋狂暴戾且極度嗜殺,他甚至已經拋棄了人性,忘記了關於江無棄的一切。
他漫無目的遊走在雲夢秘境中,沒有了仇恨的對象,他變得極度空虛,他忘記自己為何在這裏,隻記得自己被人拋棄,至於那是什麽人他也記不清了。
棄偶爾會從身上拿出一根白色的玉簪子看看,他想把它丟掉,卻有些舍不得,索性一直帶在身上。
他不停地走著,花了十年時間,將秘境完全轉了一圈。其他地方都沒什麽稀奇的,唯一值得他注意的就是南方的處陰森迷霧,隻要一碰到,身體就會被腐蝕,哪怕他有著永恒也不怎麽好受。
時光飛逝,歲月如梭,時間仿佛在一瞬間就過去了,轉眼間又已是一千年後。
如今棄的精神更加崩潰,沒有複仇的對象,他如今隻想著怎麽尋死,死亡對他來說才是真正的救贖。
這一千年的時間的裏,他用了無數種方法,跳崖、投湖、跳進滾燙的岩漿裏,卻都沒法讓他真正死亡。
最終,棄還是決定去往那片會令他非常難受的迷霧中。
他踏入霧中,霧氣讓他完全看不清楚前路,隻能憑著直覺走。
棄有種說不上來的感覺,他總覺得有什麽東西在盯著自己,可四周卻空無一物,耳邊傳來的隻有微弱的耳鳴和心跳,還有血肉不斷腐蝕又重生的聲音,但很快也聽不到了——他的耳膜也被腐蝕了。
十年過去,棄已經習慣了這片迷霧,這塊區域很大,哪怕走了十年都沒走到盡頭,他很確信自己並未原地繞圈,因為越進入深處,迷霧就越濃,如今這個位置的迷霧濃度都不足以讓棄維持人形,血肉被迅速腐蝕,隻留下一架森白的枯骨。
……
棄看著麵前的空間裂縫,猜想這裏應該就是迷霧的盡頭,隨後直接跳了進去,雲夢秘境已經什麽都沒有了,留在那裏並無意義。
他來到裂縫內部,還未看清裏麵的東西,便被一股強橫的空間之力抹殺,隨後又被永恒複活,身體似乎微微前移了些許。
棄很喜歡這個地方,因為處在生和死的邊緣,他的意識也是模糊的,可以讓他忘記一切。
不知道多久過去,可能是幾千年,也可能更久,棄從空間裂縫裏掉了出來,來到一個全新的世界。
一股磅礴的靈氣瞬間湧入他的身體,修為迅速恢複正常同時身體也在不斷崩毀和重組。這個地方的靈氣非常充裕,但同時龐大的靈氣可以直接將棄擠爆。
棄就這樣如同死狗一般癱在地上,不過他能漸漸感受到靈氣對自己的壓迫正在慢慢減輕,要不了多久他便可以適應這個地方。
先前在空間裂縫中時,強大的空間之力讓他的意識非常模糊,長期孤獨導致的癲狂混亂也因此被消除。
到了這裏之後,他的意識恢複正常,雖說還是棄的人格主導身體,但是已經可以正常思考了,不過說話還是很困難,因為他早將語言遺忘了。
……
棄站起身來,環顧了一下四周,發現東邊很遠的地方有一棵奇異的樹,這是他目前唯一能看見的東西。
他決定前往那個地方,不管那裏有什麽,反正都無法殺死他,如果真要有什麽能殺了他的話,棄反而會非常感謝那個東西。
在這片世界裏,由於靈氣的壓迫,連行走都非常困難,棄花了很久很久才到達那棵奇異的樹前。
樹冠浩渺,在空淨的地脈中盛放。蔥鬱的結成萬刹粉冠,生於蒼枝之頂。
時年凝就的樹脈凝刻在巨木表層,古巨的樹幹在地心最純粹的淨原中傲立。幾塊根木懸紮在虛空,幾縷浮湧的流光在根係於巨木間若牽若離,四方無形無質的遊源被巨木的懸根吸引,從根係繚渡,沒入樹身之間。
粉色的柔瓣化為幻光從冠間謝落,舞散,翩流,在這方淨原中,已融墜落幕,棄站在樹下,猶如一粒塵埃,渺小而微不足道。
突然,一陣地動山搖,有什麽東西劃破空間,來到了樹下。
棄感受著那東西的氣息,竟有些喘不過氣來,呼吸一下比一下短促,緊握的雙拳已經被冷汗浸濕。
他艱難的抬起頭,隻模糊地看見一條黑色巨龍盤踞在那棵大樹上,僅僅看了一眼,全身就因某種特殊的力量炸裂開來。
[蠻荒古語]“永恒?”
棄聽到巨龍的聲音,剛修複好的身體再次爆裂。
[蠻荒古語]“原來你就是那個人。”巨龍意味深長地看了棄一眼,仿佛洞穿了他的靈魂。
[蠻荒古語]“回應吾,凡人!”他特意將自身威壓降到最低,總算沒再使棄爆炸。
“……聽……不……懂……”棄趴在地上,艱難地說道,他想了半天,總算想起一句人話。
[蠻荒古語]“新語?讓吾想想……”
“噢,是這個,很久沒說過了。小子,回答吾,你為何會來此地?”巨龍再次開口,這一次沒再說那種古怪的語言。
“……”棄沒說話,隻是用手指了一下嘴巴,然後搖了搖頭。
“你忘了怎麽說話?”巨龍仿佛聽到一件非常好笑的事。他心念一動,一份記憶便出現在棄的腦海中,是關於新語和蠻荒古語的。
“許久未曾與人交流,忘記了。”
“先回答吾的問題。”
“我穿過一道裂縫,然後來到這個世界,隻看見了這棵樹,於是便到此處來了。”
“報上名來。”
“棄。”
“這倒是有趣,說新語的人的名字卻隻有一個字。”
“我為天棄之人,故取名為棄。”
“桀桀桀……死吧,全都給我死吧!”那個男人掙脫枷鎖,走出了這個束縛了他百年的牢籠。
隨著時間的流逝,離開秘境的人越來越多,剩下的人再也壓製不住那個男人,讓他逃走了。
為何說是那個男人呢?長時間的折磨讓江無棄的精神已經崩潰,一個新的人格——棄,誕生了。
棄瘋狂暴戾且極度嗜殺,他甚至已經拋棄了人性,忘記了關於江無棄的一切。
他漫無目的遊走在雲夢秘境中,沒有了仇恨的對象,他變得極度空虛,他忘記自己為何在這裏,隻記得自己被人拋棄,至於那是什麽人他也記不清了。
棄偶爾會從身上拿出一根白色的玉簪子看看,他想把它丟掉,卻有些舍不得,索性一直帶在身上。
他不停地走著,花了十年時間,將秘境完全轉了一圈。其他地方都沒什麽稀奇的,唯一值得他注意的就是南方的處陰森迷霧,隻要一碰到,身體就會被腐蝕,哪怕他有著永恒也不怎麽好受。
時光飛逝,歲月如梭,時間仿佛在一瞬間就過去了,轉眼間又已是一千年後。
如今棄的精神更加崩潰,沒有複仇的對象,他如今隻想著怎麽尋死,死亡對他來說才是真正的救贖。
這一千年的時間的裏,他用了無數種方法,跳崖、投湖、跳進滾燙的岩漿裏,卻都沒法讓他真正死亡。
最終,棄還是決定去往那片會令他非常難受的迷霧中。
他踏入霧中,霧氣讓他完全看不清楚前路,隻能憑著直覺走。
棄有種說不上來的感覺,他總覺得有什麽東西在盯著自己,可四周卻空無一物,耳邊傳來的隻有微弱的耳鳴和心跳,還有血肉不斷腐蝕又重生的聲音,但很快也聽不到了——他的耳膜也被腐蝕了。
十年過去,棄已經習慣了這片迷霧,這塊區域很大,哪怕走了十年都沒走到盡頭,他很確信自己並未原地繞圈,因為越進入深處,迷霧就越濃,如今這個位置的迷霧濃度都不足以讓棄維持人形,血肉被迅速腐蝕,隻留下一架森白的枯骨。
……
棄看著麵前的空間裂縫,猜想這裏應該就是迷霧的盡頭,隨後直接跳了進去,雲夢秘境已經什麽都沒有了,留在那裏並無意義。
他來到裂縫內部,還未看清裏麵的東西,便被一股強橫的空間之力抹殺,隨後又被永恒複活,身體似乎微微前移了些許。
棄很喜歡這個地方,因為處在生和死的邊緣,他的意識也是模糊的,可以讓他忘記一切。
不知道多久過去,可能是幾千年,也可能更久,棄從空間裂縫裏掉了出來,來到一個全新的世界。
一股磅礴的靈氣瞬間湧入他的身體,修為迅速恢複正常同時身體也在不斷崩毀和重組。這個地方的靈氣非常充裕,但同時龐大的靈氣可以直接將棄擠爆。
棄就這樣如同死狗一般癱在地上,不過他能漸漸感受到靈氣對自己的壓迫正在慢慢減輕,要不了多久他便可以適應這個地方。
先前在空間裂縫中時,強大的空間之力讓他的意識非常模糊,長期孤獨導致的癲狂混亂也因此被消除。
到了這裏之後,他的意識恢複正常,雖說還是棄的人格主導身體,但是已經可以正常思考了,不過說話還是很困難,因為他早將語言遺忘了。
……
棄站起身來,環顧了一下四周,發現東邊很遠的地方有一棵奇異的樹,這是他目前唯一能看見的東西。
他決定前往那個地方,不管那裏有什麽,反正都無法殺死他,如果真要有什麽能殺了他的話,棄反而會非常感謝那個東西。
在這片世界裏,由於靈氣的壓迫,連行走都非常困難,棄花了很久很久才到達那棵奇異的樹前。
樹冠浩渺,在空淨的地脈中盛放。蔥鬱的結成萬刹粉冠,生於蒼枝之頂。
時年凝就的樹脈凝刻在巨木表層,古巨的樹幹在地心最純粹的淨原中傲立。幾塊根木懸紮在虛空,幾縷浮湧的流光在根係於巨木間若牽若離,四方無形無質的遊源被巨木的懸根吸引,從根係繚渡,沒入樹身之間。
粉色的柔瓣化為幻光從冠間謝落,舞散,翩流,在這方淨原中,已融墜落幕,棄站在樹下,猶如一粒塵埃,渺小而微不足道。
突然,一陣地動山搖,有什麽東西劃破空間,來到了樹下。
棄感受著那東西的氣息,竟有些喘不過氣來,呼吸一下比一下短促,緊握的雙拳已經被冷汗浸濕。
他艱難的抬起頭,隻模糊地看見一條黑色巨龍盤踞在那棵大樹上,僅僅看了一眼,全身就因某種特殊的力量炸裂開來。
[蠻荒古語]“永恒?”
棄聽到巨龍的聲音,剛修複好的身體再次爆裂。
[蠻荒古語]“原來你就是那個人。”巨龍意味深長地看了棄一眼,仿佛洞穿了他的靈魂。
[蠻荒古語]“回應吾,凡人!”他特意將自身威壓降到最低,總算沒再使棄爆炸。
“……聽……不……懂……”棄趴在地上,艱難地說道,他想了半天,總算想起一句人話。
[蠻荒古語]“新語?讓吾想想……”
“噢,是這個,很久沒說過了。小子,回答吾,你為何會來此地?”巨龍再次開口,這一次沒再說那種古怪的語言。
“……”棄沒說話,隻是用手指了一下嘴巴,然後搖了搖頭。
“你忘了怎麽說話?”巨龍仿佛聽到一件非常好笑的事。他心念一動,一份記憶便出現在棄的腦海中,是關於新語和蠻荒古語的。
“許久未曾與人交流,忘記了。”
“先回答吾的問題。”
“我穿過一道裂縫,然後來到這個世界,隻看見了這棵樹,於是便到此處來了。”
“報上名來。”
“棄。”
“這倒是有趣,說新語的人的名字卻隻有一個字。”
“我為天棄之人,故取名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