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簡介


    身份:乙瑛,東漢時期的魯相。


    主要事跡:


    乙瑛上書請求為孔廟設置百石卒史一人來執掌禮器廟祀。這一請求的背景是孔廟的禮器和春秋祭祀沒有專人掌管,因此孔子十九世孫孔麟廉申請設置百石卒史一人掌管此事。


    碑文中的兩份公文中記載,當時的魯相乙瑛將此事上奏朝廷,乙瑛離開魯相之位後,司徒吳雄、司空趙戒再奏於皇帝。皇帝批示由新任魯相平(姓氏不詳)遴選適合規定條件的人擔任此職,孔子後人孔龢最終當選。


    碑刻信息:


    《乙瑛碑》為方首碑,高198厘米,寬91.5 厘米,厚22厘米,無額,碑文18行,每行40字。


    該碑刻記錄了乙瑛上書請求為孔廟設置百石卒史的具體內容,以及皇帝對此請求的批複。


    曆史地位:


    《乙瑛碑》與《禮器碑》、《史晨碑》並稱“孔廟三碑”, 是漢代碑刻中的重要作品。


    碑刻書法方整嚴謹,筆勢剛健,是東漢隸書成熟的標誌之一,為後世書法藝術的發展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啟示。


    以上信息主要基於《乙瑛碑》的碑文內容和相關曆史資料整理得出,展現了乙瑛在東漢時期的重要地位和貢獻。


    第二節 乙瑛上書的具體內容


    目的與請求:


    乙瑛上書的主要目的是請求為孔廟設置一名百石卒史,以執掌禮器廟祀之事。


    背景與理由:


    孔子作《春秋》、製《孝經》,為漢朝製定了法規,並受到先世的尊崇。


    孔廟有禮器,但無常人掌領,因此乙瑛認為有必要設置一名官員來專門負責管理和維護這些禮器。


    選拔條件:


    對於擬設立的百石卒史,乙瑛提出了明確的選拔條件:


    年歲在四十以上。


    能通曉(六藝之中的)一藝。


    一般常識測試也能通過。


    能夠遵奉、弘揚先聖(孔子)的禮儀,在宗族中威望較高。


    請求的實施:


    乙瑛請求皇帝批準其建議,並指示新任魯相平(姓氏不詳)遴選符合上述條件的人擔任此職。


    結果:


    經過選拔,孔子十九世孫孔龢因精通文詞書寫、正在試職文學署,並曾經修習《春秋公羊傳》之“嚴氏學”獲得高名次,且以孝著稱,能夠奉行孔聖之禮,在宗族中威信很高,因此被推薦並最終當選為此百石卒史。


    公文記錄:


    碑文中包含了兩份公文,一份是乙瑛的原始奏請,另一份是司徒吳雄、司空趙戒的再次奏請。兩份公文均詳細記錄了上述內容,並得到了皇帝的批複。


    通過這份上書,乙瑛不僅成功地為孔廟爭取到了一名負責管理禮器的官員,也體現了他對孔子及其學說的尊崇和對孔廟管理的重視。


    第三節對孔子的尊崇


    乙瑛公文中對孔子的尊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以下將結合參考文章中的數字和信息進行分點表示和歸納:


    孔子的地位與貢獻:


    公文中提到孔子“作《春秋》,製《孝經》,刪定五經,演《易·係辭》,經緯天地,幽讚神明”。這些描述突出了孔子在學術、教育、文化等方麵的巨大貢獻,體現了他作為古代偉大思想家的崇高地位。


    孔子的尊崇與祭祀:


    公文中明確請求為孔子廟設置百石卒史一人,負責執掌禮器廟祀之事。這表明了對孔子及其學說的高度重視,以及通過設立官職來確保對孔子的祭祀和尊崇。


    提到“孔子大聖,則象乾坤,為漢製作,先世所尊”,進一步強調了孔子作為聖人的地位,以及他在漢朝製定法規、受到先世尊崇的重要性。


    孔子的後代與祭祀參與:


    公文中提到祭祀時“孔子子孫,大宰,大祝令各一人, 皆備爵”,這表明孔子的後代在祭祀活動中占據重要地位,他們的參與進一步體現了對孔子的尊崇。


    祭祀用品與財務支出:


    公文中規定祭祀用品的財務支出將由王家(朝廷)承擔,包括用於祭祀的犬酒等物品的價值。這種由政府出資支持孔子祭祀的做法,也體現了對孔子及其學說的尊崇和重視。


    選拔官員的條件:


    在選拔管理孔廟的官員時,要求他們“能奉弘先聖之禮”,這體現了對孔子及其學說的傳承和弘揚的重視。同時,也要求選拔的官員在宗族中有較高的威望,這進一步體現了對孔子及其後代的尊崇。


    綜上所述,乙瑛公文中對孔子的尊崇體現在多個方麵,包括突出孔子的地位與貢獻、確保對孔子的祭祀和尊崇、重視孔子的後代與祭祀參與、由政府出資支持孔子祭祀以及選拔能夠傳承和弘揚孔子學說的官員等。這些條款共同體現了對孔子及其學說的高度尊崇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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