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兄弟排行第三
作為漢朝的開國皇帝,劉邦建立了強大的中央集權國家,繼承並發展了秦朝的中央集權製和郡縣製。
他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由農民起義領袖登上皇帝寶座的平民皇帝。
劉邦知人善任,聚集了眾多文臣武將,如張良、韓信、蕭何等,共同打敗了項羽,建立了漢朝。
劉邦被譽為“最佳ceo”,其武力值雖常被低估,但實際上他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和軍事家。他的政治手腕和用人之道為漢朝的強盛奠定了基礎。
劉邦出生於沛縣豐邑中陽裏(今江蘇豐縣),劉邦兄弟四人,在家中排行第三,故又名劉季。
劉邦後來改名為劉邦,他覺得“劉季”這個名字不夠氣派或不夠符合他的身份地位。
他性格豪爽,不喜歡讀書,也不願意種地,常被父親訓斥為“無賴”。然而,劉邦心胸寬廣,善於結交朋友,在當地 小有名氣。
秦漢時期兄弟排名的普遍規律是:
伯(孟):通常指代年齡最大的兄弟,也稱為“嫡長子”或“長子”。在家族中,伯往往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和義務,如繼承家業、管理家族事務等。如果嫡長子早逝或無法承擔這些責任,可能會由次子(仲)或其他兄弟來繼承。
仲:指代年齡第二大的兄弟。在家族中,仲的地位僅次於伯,但在伯無法履行家族責任時,仲通常會成為接替者。
叔:在兄弟中排行第三或更靠後的兄弟可以統稱為“叔”。如果家族中有多個兄弟,且他們的年齡都超過了伯和仲,那麽這些兄弟都可以被稱為“叔”。
季:通常指代年齡最小的兄弟。在家族中,季的地位相對較低,但在古代社會中,季也往往受到家族成員的關愛和照顧。
劉邦在兄弟中的排行是第三。
據《史記》及其他史書記載,劉邦有兩個哥哥,即劉伯和劉仲,以及一個弟弟,即楚元王劉交。因此,劉邦在兄弟四人中排行第三。
劉邦字“季”是因為他原本是父親的第一任妻子的最後一個兒子 ,即家中的老幺。但後來父親又娶了妾室並生下了劉交,所以劉邦不再是最小的兒子。
劉邦娶了單父人呂公的女兒呂雉,她是一個有遠見、有智慧和果斷的女子,後來成為漢朝的第一位皇後。在劉邦還是個小小的亭長時,呂雉就嫁給了他,並生下了一兒一女,即後來的漢惠帝劉盈和魯元公主。在楚漢戰爭期間,呂雉被項羽俘虜,直到楚漢議和才被放回。劉邦稱帝後,呂雉被立為皇後,參與朝政,輔佐劉邦平定異姓諸侯王,鞏固了漢初的統治。呂後稱製後,繼續執行漢高祖以來與民休息的政策,鼓勵生產,減輕賦稅,廢除夷三族罪和妖言令等苛法;對外通過和親保持邊境和平,使得西漢社會穩定,經濟得以恢複發展。
第二節 斬白蛇
劉邦早年在沛縣泗水擔任亭長,亭長的工作就是輔助衙門維護治安、緝拿盜賊的任務。
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徒役前往驪山為秦始皇修建陵墓。
然而,途中許多徒役選擇逃跑,劉邦深知按照秦朝法律,即使到達驪山,自己和剩餘的徒役也可能難逃一死。
於是,在走到豐縣西的涸澤地帶時,他決定放走所有剩餘的徒役,並帶領願意跟隨他的十餘人躲入芒碭山澤中。
在芒碭山澤中,劉邦一行人遭遇了一條巨大的白蛇橫臥路中,擋住了去路。麵對這一情況,劉邦並未退縮,反而乘著酒興,手持寶劍,毅然上前將白蛇斬為兩截。 這一舉動不僅展現了他的勇氣和決心,也在隨後的日子裏成為了他威信的象征。
據傳說,這條被劉邦斬斷的白蛇其實是白帝之子所化。在劉邦斬蛇後不久,一位老婦人在路邊痛哭,聲稱自己的兒子(即白帝之子)被赤帝之子所殺。這一傳說進一步神化了劉邦的形象,使他被看作是順應天命、真命天子的象征。
劉邦斬白蛇的故事不僅是一個充滿傳奇色彩的曆史事件,更具有重要的曆史意義。它標誌著劉邦正式舉起了反抗暴秦的義旗,為後來建立大漢王朝奠定了基礎。同時,這個故事也反映了古代人民對於英雄人物的崇拜和敬仰之情。
劉邦斬白蛇的故事在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不僅被廣泛應用於各種文學作品中(如京劇《白蟒台》、《蕭何月下追韓信》等),還成為了民間傳說和神話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為了紀念劉邦的這一壯舉,人們還在芒碭山斬蛇處立碑建廟以示紀念。
第四節 鴻門宴
公元前209年,項羽和叔叔項梁帶“八千江東弟子”起兵反秦。項梁擁立楚懷王。
一年後,秦國名將旁邯大敗楚軍。項梁戰死。
楚懷王趁機擁有實權。壓製項羽。約定“先入關中者為王”,這就是“懷王之約”。
懷王讓劉邦西進,偷襲秦國關中,項羽卻被安排跟著上將軍宋義北上救趙。項羽在安陽殺了宋義,奪權。項羽巨鹿之戰,九戰九勝。
公元前207年,項羽在洹水南岸接受秦將章邯投降,提出“洹水之盟”。封他為雍王。
劉邦打下關中,接受了秦王子嬰的投降。
按照“懷王之約”劉邦希望把關中封給自己。劉邦先一步占領鹹陽後,派兵去守函穀關,擋住項羽進關。
項羽很生氣,四十萬大軍衝破函穀關,直抵鴻門。
關中之爭,就是誰說了算的問題。
劉邦十萬大軍顯然不是項羽的對手。
劉邦讓張良請來項羽的叔父項伯,讓他跟項羽傳話,雖然我劉邦先入關,但沒有侵占任何財物,一心等著項羽入關。至於函穀關的守軍是怕有人戰亂時,趁火打劫。我認項羽的老大地位。
項伯一刻也不敢耽誤,連夜把劉邦蒼白的解釋辯解的話傳給項羽,項羽就要的這個勁,服軟了不是?劉邦一服軟,項羽就改打打殺殺為“約飯!”了。
畢竟人是感情動物。項羽跟劉邦也是有感情的。
項羽和劉邦都是楚懷王麾下義軍聯盟中的一員,他們有著共同的目標——推翻秦朝的統治。
在這個過程中,兩人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經曆了多次戰鬥和生死考驗。
在推翻秦朝的過程中,項羽和劉邦雖然各自領兵作戰,但也在某些戰役中進行了合作。這種合作使得兩人有了一定的交集和相互了解。
項羽和劉邦還有約為兄弟的情義。據曆史記載,劉邦在投靠項梁時,因為兵力薄弱, 項梁借給劉邦五千兵力,使得劉邦順利攻下了封邑。
在歸還兵力時,劉邦遇到了項羽,兩人機緣巧合之下在劉邦夫人的見證之下“約為兄弟”。這一事件標誌著兩人之間建立了一種特殊的情誼。
在戰場上,劉邦曾經利用項羽重視兄弟情誼的特點,讓項羽顧念舊情放了自己的家屬。這種行為雖然出於策略考慮,但也反映了兩人之間曾經存在的情誼。
隻要劉邦不爭奪關中之王的寶座,項羽其實是不想殺劉邦的。
項羽的婦人之心,對人性的誤讀,害了他自己。楚漢之爭,為了爭奪王位,“兄弟”反目成仇,這是後話。
第二天,劉邦、張良、樊噲等人,去拜見項羽。也就是去赴鴻門宴。
鴻門宴發生在秦朝末年,公元前206年,也就是項羽反秦三年之後。
地點在秦朝都城,鹹陽郊外的鴻門。(今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新豐鎮鴻門堡村)。
項羽在範增的建議下,設下了這場鴻門宴,想要借機除掉劉邦。
在宴會上,範增可是沒少動心思,他不停地使眼色,連著舉了三次玉玨,讓頂羽示意殺了劉邦,怎奈項羽被劉邦的好話一說,昏了頭腦,一直不動聲色。範曾無奈,讓項莊舞劍,想要趁機刺殺劉邦。
項伯看出了範增的意圖,也拔劍起舞,用自己的身體擋住了項莊的劍,保護了劉邦。壞了範曾的好事。
劉邦,趁著這個機會,借口上廁所,偷偷溜走了。張良則留下來為劉邦善後,向項羽贈送了禮物,表示劉邦的歉意和誠意。
範增得知劉邦跑回營地,氣的直跺腳,唉聲歎氣的說:“將來奪取項王天下的人一定是劉邦!”
鴻門宴不僅是一場宴會,更是一次政治鬥爭的縮影。它展示了古代政治家們的智慧和謀略,也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複雜和多變。現在啊,人們常用“鴻門宴”這個詞來比喻那些暗藏殺機的宴會或者會議。
項伯在鴻門宴中救了劉邦一命,劉邦登基當上皇帝後,立馬封項伯做列侯,世代享受榮華富貴,以報救命之恩。
項伯被劉邦封為列侯,這一曆史事件可以詳細闡述如下:
一、項伯的背景與身份
項伯,名纏,字伯,是戰國末期的楚國貴族,項羽的叔父。他早年曾有過殺人行為,後跟隨韓公子張良在下邳(今江蘇睢寧西北)躲避。項梁起事後,擁立楚懷王,項伯擔任了楚國左尹的職務,這是一個與左丞相相當的高位。 在楚漢相爭的過程中,項伯多次展現出其獨特的政治立場和行動。
二、項伯與劉邦的交集
項伯與劉邦的交集主要發生在鴻門宴期間。當項羽得知劉邦占領鹹陽並有意稱王關中後,大怒之下決定攻打劉邦。然而,項伯得知此事後,因曾受張良的救命之恩,便連夜前往劉邦營中告知此事,並在張良的引薦 下與劉邦會麵。在劉邦的誠懇請求和賄賂下,項伯決定幫助劉邦化解危機,並在鴻門宴上以身保護劉邦,使其免受項莊的劍鋒之害。
三、項伯的封侯
漢五年(公元前202年),項羽敗亡後,項伯投降劉邦。劉邦為感念項伯在鴻門宴上的解救之恩,以及他早年隨諸侯滅秦的功績,賜予他劉姓,並封為射陽侯,這是二十等爵中最高等的列侯爵位。這一封賞不僅體現了劉邦對項伯的感激之情,也反映了劉邦在建立新政權後對於功臣的慷慨封賞。
四、項伯的結局
項伯在被封為射陽侯後,享受了較高的政治地位和物質待遇。然而,他的嫡子項睢後來犯了罪,導致他無法繼承爵位,射陽侯國也因此被撤除。盡管如此,項伯在漢惠帝劉盈三年(公元前192年)去世時,仍然得以善終。
綜上所述,項伯被劉邦封為列侯(射陽侯)是基於他在鴻門宴上保護劉邦以及他早年隨諸侯滅 秦的功績。這一封賞不僅體現了劉邦的感激之情和慷慨大方,也反映了漢初對於功臣的重視和封賞製度。
第五節 約法三章
劉邦的“約法三章”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法律製度,它在中國古代政治文明和社會進步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以下是關於劉邦約法三章的詳細解析:
一、背景
劉邦在攻入關中後,為了爭取民心,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決定廢除秦朝的嚴刑苛法,並與關中父老訂立了新的法律,即“約法三章”。這一舉措不僅展現了劉邦的仁 政思想,也為他日後的勝利奠定了基礎。
二、內容
劉邦的“約法三章”具體包括:
殺人者要處死:這一條規定了對於故意殺人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厲製裁,即處以死刑。這體現了劉邦對於維護社會秩序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決心。
內容:劉邦規定,凡是有殺人行為的人,必須依法處以死刑。這一條款廢除了秦朝時期的連坐製度,即不再因為一人犯罪而牽連無辜的家人或親友。它明確了個人責任,使得刑罰更加公正合理。
意義:這一條款體現了劉邦對於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視,也展現了他廢除秦朝殘酷刑罰的決心。通過明確殺人者必須償命的法律,劉邦贏得了百姓的信任和支持。
傷人者要抵罪:對於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將根據其犯罪情節的輕重來定罪量刑。這一條規定了對於傷害行為的法律責任,旨在保護人民的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
對於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必須依法定罪量刑。這一條款明確了傷害行為的法律責任,根據傷情的輕重和傷害者的主觀意向來進行定罪處罰。
意義:這一條款旨在限製暴力行為,保護人民的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 通過對傷人行為的嚴厲打擊,劉邦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和秩序。
盜竊者也要判罪:對於盜竊等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同樣將受到法律的製裁。這一條規定了對於財產犯罪的打擊力度,旨在維護社會的經濟秩序和公平正義。
劉邦進一步規定,對於偷盜等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必須依法判罪。這一條款明確了偷盜行為的法律責任,根據偷盜的數量和情節來進行定罪處罰。
意義:這一條款旨在維護社會的經濟秩序和公平正義。通過對偷盜行為的打擊,劉邦保護了人民的財產權益,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意義
劉邦的“約法三章”在中國古代法製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簡化了法律條文,使人民更容易理解和遵守法律;而且強調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提高了司法機構的公信力。
此外,“約法三章”還體現了劉邦的仁政思想和民本思想,為後世的法律製度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借鑒。
四、影響
劉邦的“約法三章”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為中國古代的政治製度和社會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礎;同時也為後世的法律製度建設提供了有益的啟示和參考。例如,在唐朝時期,唐太宗李世民就曾經借鑒劉邦的“約法三章”,推行了一係列寬簡的法律製度,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並贏得民心。
綜上所述,劉邦的“約法三章”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法律製度之一,它在中國古代政治文明和社會進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一製度不僅體現了劉邦的仁政思想和民本思想;而且為中國古代的法律製度建設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借鑒。
於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項羽的多個行為都顯著與劉邦所倡導的寬仁政策大相徑庭,這些行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弑殺義帝:
起初,項梁和項羽起義時,采納了謀士範增的建議,找到了一個楚國王室的後裔作為楚王,以此出兵才顯得名正言順,可以安天下人之心。然而,項羽後來卻殺了這個義帝,這一行為不僅違背了道義,也使自己背負了弑君的罪名,失去了人心。
殘暴對待降軍和百姓:
在攻占關中後,項羽坑殺了大量已經投降的秦軍士兵,這一行為極其殘暴,違背了劉邦所倡導的寬仁精神。
在與田榮等諸侯的戰爭中,項羽的行為也極為殘暴,他焚燒鏟平城郭房屋,活埋敵軍士兵,掠奪齊國的老弱婦女,這些行為都激起了百姓的反抗,使項羽陷入了被動。
用人多疑,中離間計:
項羽在用人上多疑,沒有充分信任自己的重臣,如範增。他中了陳平的離間之計,對鍾離昧等重臣產生了懷疑,甚至對範增也產生了不信任,這種多疑和猜忌的行為也違背了寬仁政策中應有的信任和包容。
封諸侯不平:
項羽在分封諸侯時,主要依據的是自身的利益關係和論功行賞的原則,而非公平和公正。他遺漏了一些重要的人物,如田榮、彭越等,導致這些人後來聯合起來反抗他。這種不平等的分封方式也違背了寬仁政策中應有的公平和正義。
綜上所述,項羽的弑殺義帝、殘暴對待降軍和百姓、用人多疑以及封諸侯不平等行為都顯著違背了劉邦所倡導的寬仁政策。這些行為不僅使項羽失去了人心和支持,也導致了他在與劉邦的爭奪中逐漸處於劣勢並最終失敗。
第六章 進入蜀地
鴻門宴後,劉邦首先逃離了鴻門這個危機四伏的地方。他深知自己無法與項羽的大軍正麵抗衡,因此選擇了暫時退避。
盡管劉邦逃離了鴻門宴,但他並未能直接返回自己的根據地。據曆史記載,項羽在鴻門宴後並未完全放棄對劉邦的追殺和限製。他聽取了範增的建議,將劉邦留在鹹陽,名義上是希望他輔佐項羽,實際上是限製劉邦的行動。這一段時間內,劉邦在鹹陽實際上處於被軟禁的狀態。
在被項羽軟禁於鹹陽期間,劉邦並未坐以待斃。他聽從了張良的計謀,決定率部逃離鹹陽,並沿褒斜道翻越秦嶺,入駐巴蜀地區。
漢軍九死一生到達蜀地後,劉邦一把火燒了來時的棧道,故意造成進入荒無人煙的蜀地不打算再出來的假象,讓項羽放鬆警惕。
這一行動不僅使劉邦擺脫了項羽的控製,還為他日後東山再起奠定了基礎。
劉邦在入駐巴蜀後,並未放棄對中原的爭奪。
蕭何負責招兵買馬,壯大漢軍的實力。
他們積極整頓軍隊,發展生產,同時密切關注中原的局勢變化。在時機成熟時,他率軍東出巴蜀,與項羽展開了長達數年的楚漢戰爭。
鴻門宴後,劉邦首先逃離了鴻門這個危險之地,隨後被項羽軟禁於鹹陽。在張良的計謀下,他成功逃離鹹陽並沿褒斜道翻越秦嶺入駐巴蜀地區。這一行動不僅使劉邦擺脫了項羽的控製還為他日後東出巴蜀、爭奪天下奠定了基礎。
作為漢朝的開國皇帝,劉邦建立了強大的中央集權國家,繼承並發展了秦朝的中央集權製和郡縣製。
他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由農民起義領袖登上皇帝寶座的平民皇帝。
劉邦知人善任,聚集了眾多文臣武將,如張良、韓信、蕭何等,共同打敗了項羽,建立了漢朝。
劉邦被譽為“最佳ceo”,其武力值雖常被低估,但實際上他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和軍事家。他的政治手腕和用人之道為漢朝的強盛奠定了基礎。
劉邦出生於沛縣豐邑中陽裏(今江蘇豐縣),劉邦兄弟四人,在家中排行第三,故又名劉季。
劉邦後來改名為劉邦,他覺得“劉季”這個名字不夠氣派或不夠符合他的身份地位。
他性格豪爽,不喜歡讀書,也不願意種地,常被父親訓斥為“無賴”。然而,劉邦心胸寬廣,善於結交朋友,在當地 小有名氣。
秦漢時期兄弟排名的普遍規律是:
伯(孟):通常指代年齡最大的兄弟,也稱為“嫡長子”或“長子”。在家族中,伯往往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和義務,如繼承家業、管理家族事務等。如果嫡長子早逝或無法承擔這些責任,可能會由次子(仲)或其他兄弟來繼承。
仲:指代年齡第二大的兄弟。在家族中,仲的地位僅次於伯,但在伯無法履行家族責任時,仲通常會成為接替者。
叔:在兄弟中排行第三或更靠後的兄弟可以統稱為“叔”。如果家族中有多個兄弟,且他們的年齡都超過了伯和仲,那麽這些兄弟都可以被稱為“叔”。
季:通常指代年齡最小的兄弟。在家族中,季的地位相對較低,但在古代社會中,季也往往受到家族成員的關愛和照顧。
劉邦在兄弟中的排行是第三。
據《史記》及其他史書記載,劉邦有兩個哥哥,即劉伯和劉仲,以及一個弟弟,即楚元王劉交。因此,劉邦在兄弟四人中排行第三。
劉邦字“季”是因為他原本是父親的第一任妻子的最後一個兒子 ,即家中的老幺。但後來父親又娶了妾室並生下了劉交,所以劉邦不再是最小的兒子。
劉邦娶了單父人呂公的女兒呂雉,她是一個有遠見、有智慧和果斷的女子,後來成為漢朝的第一位皇後。在劉邦還是個小小的亭長時,呂雉就嫁給了他,並生下了一兒一女,即後來的漢惠帝劉盈和魯元公主。在楚漢戰爭期間,呂雉被項羽俘虜,直到楚漢議和才被放回。劉邦稱帝後,呂雉被立為皇後,參與朝政,輔佐劉邦平定異姓諸侯王,鞏固了漢初的統治。呂後稱製後,繼續執行漢高祖以來與民休息的政策,鼓勵生產,減輕賦稅,廢除夷三族罪和妖言令等苛法;對外通過和親保持邊境和平,使得西漢社會穩定,經濟得以恢複發展。
第二節 斬白蛇
劉邦早年在沛縣泗水擔任亭長,亭長的工作就是輔助衙門維護治安、緝拿盜賊的任務。
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徒役前往驪山為秦始皇修建陵墓。
然而,途中許多徒役選擇逃跑,劉邦深知按照秦朝法律,即使到達驪山,自己和剩餘的徒役也可能難逃一死。
於是,在走到豐縣西的涸澤地帶時,他決定放走所有剩餘的徒役,並帶領願意跟隨他的十餘人躲入芒碭山澤中。
在芒碭山澤中,劉邦一行人遭遇了一條巨大的白蛇橫臥路中,擋住了去路。麵對這一情況,劉邦並未退縮,反而乘著酒興,手持寶劍,毅然上前將白蛇斬為兩截。 這一舉動不僅展現了他的勇氣和決心,也在隨後的日子裏成為了他威信的象征。
據傳說,這條被劉邦斬斷的白蛇其實是白帝之子所化。在劉邦斬蛇後不久,一位老婦人在路邊痛哭,聲稱自己的兒子(即白帝之子)被赤帝之子所殺。這一傳說進一步神化了劉邦的形象,使他被看作是順應天命、真命天子的象征。
劉邦斬白蛇的故事不僅是一個充滿傳奇色彩的曆史事件,更具有重要的曆史意義。它標誌著劉邦正式舉起了反抗暴秦的義旗,為後來建立大漢王朝奠定了基礎。同時,這個故事也反映了古代人民對於英雄人物的崇拜和敬仰之情。
劉邦斬白蛇的故事在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不僅被廣泛應用於各種文學作品中(如京劇《白蟒台》、《蕭何月下追韓信》等),還成為了民間傳說和神話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為了紀念劉邦的這一壯舉,人們還在芒碭山斬蛇處立碑建廟以示紀念。
第四節 鴻門宴
公元前209年,項羽和叔叔項梁帶“八千江東弟子”起兵反秦。項梁擁立楚懷王。
一年後,秦國名將旁邯大敗楚軍。項梁戰死。
楚懷王趁機擁有實權。壓製項羽。約定“先入關中者為王”,這就是“懷王之約”。
懷王讓劉邦西進,偷襲秦國關中,項羽卻被安排跟著上將軍宋義北上救趙。項羽在安陽殺了宋義,奪權。項羽巨鹿之戰,九戰九勝。
公元前207年,項羽在洹水南岸接受秦將章邯投降,提出“洹水之盟”。封他為雍王。
劉邦打下關中,接受了秦王子嬰的投降。
按照“懷王之約”劉邦希望把關中封給自己。劉邦先一步占領鹹陽後,派兵去守函穀關,擋住項羽進關。
項羽很生氣,四十萬大軍衝破函穀關,直抵鴻門。
關中之爭,就是誰說了算的問題。
劉邦十萬大軍顯然不是項羽的對手。
劉邦讓張良請來項羽的叔父項伯,讓他跟項羽傳話,雖然我劉邦先入關,但沒有侵占任何財物,一心等著項羽入關。至於函穀關的守軍是怕有人戰亂時,趁火打劫。我認項羽的老大地位。
項伯一刻也不敢耽誤,連夜把劉邦蒼白的解釋辯解的話傳給項羽,項羽就要的這個勁,服軟了不是?劉邦一服軟,項羽就改打打殺殺為“約飯!”了。
畢竟人是感情動物。項羽跟劉邦也是有感情的。
項羽和劉邦都是楚懷王麾下義軍聯盟中的一員,他們有著共同的目標——推翻秦朝的統治。
在這個過程中,兩人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經曆了多次戰鬥和生死考驗。
在推翻秦朝的過程中,項羽和劉邦雖然各自領兵作戰,但也在某些戰役中進行了合作。這種合作使得兩人有了一定的交集和相互了解。
項羽和劉邦還有約為兄弟的情義。據曆史記載,劉邦在投靠項梁時,因為兵力薄弱, 項梁借給劉邦五千兵力,使得劉邦順利攻下了封邑。
在歸還兵力時,劉邦遇到了項羽,兩人機緣巧合之下在劉邦夫人的見證之下“約為兄弟”。這一事件標誌著兩人之間建立了一種特殊的情誼。
在戰場上,劉邦曾經利用項羽重視兄弟情誼的特點,讓項羽顧念舊情放了自己的家屬。這種行為雖然出於策略考慮,但也反映了兩人之間曾經存在的情誼。
隻要劉邦不爭奪關中之王的寶座,項羽其實是不想殺劉邦的。
項羽的婦人之心,對人性的誤讀,害了他自己。楚漢之爭,為了爭奪王位,“兄弟”反目成仇,這是後話。
第二天,劉邦、張良、樊噲等人,去拜見項羽。也就是去赴鴻門宴。
鴻門宴發生在秦朝末年,公元前206年,也就是項羽反秦三年之後。
地點在秦朝都城,鹹陽郊外的鴻門。(今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新豐鎮鴻門堡村)。
項羽在範增的建議下,設下了這場鴻門宴,想要借機除掉劉邦。
在宴會上,範增可是沒少動心思,他不停地使眼色,連著舉了三次玉玨,讓頂羽示意殺了劉邦,怎奈項羽被劉邦的好話一說,昏了頭腦,一直不動聲色。範曾無奈,讓項莊舞劍,想要趁機刺殺劉邦。
項伯看出了範增的意圖,也拔劍起舞,用自己的身體擋住了項莊的劍,保護了劉邦。壞了範曾的好事。
劉邦,趁著這個機會,借口上廁所,偷偷溜走了。張良則留下來為劉邦善後,向項羽贈送了禮物,表示劉邦的歉意和誠意。
範增得知劉邦跑回營地,氣的直跺腳,唉聲歎氣的說:“將來奪取項王天下的人一定是劉邦!”
鴻門宴不僅是一場宴會,更是一次政治鬥爭的縮影。它展示了古代政治家們的智慧和謀略,也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複雜和多變。現在啊,人們常用“鴻門宴”這個詞來比喻那些暗藏殺機的宴會或者會議。
項伯在鴻門宴中救了劉邦一命,劉邦登基當上皇帝後,立馬封項伯做列侯,世代享受榮華富貴,以報救命之恩。
項伯被劉邦封為列侯,這一曆史事件可以詳細闡述如下:
一、項伯的背景與身份
項伯,名纏,字伯,是戰國末期的楚國貴族,項羽的叔父。他早年曾有過殺人行為,後跟隨韓公子張良在下邳(今江蘇睢寧西北)躲避。項梁起事後,擁立楚懷王,項伯擔任了楚國左尹的職務,這是一個與左丞相相當的高位。 在楚漢相爭的過程中,項伯多次展現出其獨特的政治立場和行動。
二、項伯與劉邦的交集
項伯與劉邦的交集主要發生在鴻門宴期間。當項羽得知劉邦占領鹹陽並有意稱王關中後,大怒之下決定攻打劉邦。然而,項伯得知此事後,因曾受張良的救命之恩,便連夜前往劉邦營中告知此事,並在張良的引薦 下與劉邦會麵。在劉邦的誠懇請求和賄賂下,項伯決定幫助劉邦化解危機,並在鴻門宴上以身保護劉邦,使其免受項莊的劍鋒之害。
三、項伯的封侯
漢五年(公元前202年),項羽敗亡後,項伯投降劉邦。劉邦為感念項伯在鴻門宴上的解救之恩,以及他早年隨諸侯滅秦的功績,賜予他劉姓,並封為射陽侯,這是二十等爵中最高等的列侯爵位。這一封賞不僅體現了劉邦對項伯的感激之情,也反映了劉邦在建立新政權後對於功臣的慷慨封賞。
四、項伯的結局
項伯在被封為射陽侯後,享受了較高的政治地位和物質待遇。然而,他的嫡子項睢後來犯了罪,導致他無法繼承爵位,射陽侯國也因此被撤除。盡管如此,項伯在漢惠帝劉盈三年(公元前192年)去世時,仍然得以善終。
綜上所述,項伯被劉邦封為列侯(射陽侯)是基於他在鴻門宴上保護劉邦以及他早年隨諸侯滅 秦的功績。這一封賞不僅體現了劉邦的感激之情和慷慨大方,也反映了漢初對於功臣的重視和封賞製度。
第五節 約法三章
劉邦的“約法三章”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法律製度,它在中國古代政治文明和社會進步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以下是關於劉邦約法三章的詳細解析:
一、背景
劉邦在攻入關中後,為了爭取民心,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決定廢除秦朝的嚴刑苛法,並與關中父老訂立了新的法律,即“約法三章”。這一舉措不僅展現了劉邦的仁 政思想,也為他日後的勝利奠定了基礎。
二、內容
劉邦的“約法三章”具體包括:
殺人者要處死:這一條規定了對於故意殺人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厲製裁,即處以死刑。這體現了劉邦對於維護社會秩序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決心。
內容:劉邦規定,凡是有殺人行為的人,必須依法處以死刑。這一條款廢除了秦朝時期的連坐製度,即不再因為一人犯罪而牽連無辜的家人或親友。它明確了個人責任,使得刑罰更加公正合理。
意義:這一條款體現了劉邦對於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視,也展現了他廢除秦朝殘酷刑罰的決心。通過明確殺人者必須償命的法律,劉邦贏得了百姓的信任和支持。
傷人者要抵罪:對於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將根據其犯罪情節的輕重來定罪量刑。這一條規定了對於傷害行為的法律責任,旨在保護人民的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
對於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必須依法定罪量刑。這一條款明確了傷害行為的法律責任,根據傷情的輕重和傷害者的主觀意向來進行定罪處罰。
意義:這一條款旨在限製暴力行為,保護人民的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 通過對傷人行為的嚴厲打擊,劉邦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和秩序。
盜竊者也要判罪:對於盜竊等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同樣將受到法律的製裁。這一條規定了對於財產犯罪的打擊力度,旨在維護社會的經濟秩序和公平正義。
劉邦進一步規定,對於偷盜等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必須依法判罪。這一條款明確了偷盜行為的法律責任,根據偷盜的數量和情節來進行定罪處罰。
意義:這一條款旨在維護社會的經濟秩序和公平正義。通過對偷盜行為的打擊,劉邦保護了人民的財產權益,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意義
劉邦的“約法三章”在中國古代法製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簡化了法律條文,使人民更容易理解和遵守法律;而且強調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提高了司法機構的公信力。
此外,“約法三章”還體現了劉邦的仁政思想和民本思想,為後世的法律製度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借鑒。
四、影響
劉邦的“約法三章”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為中國古代的政治製度和社會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礎;同時也為後世的法律製度建設提供了有益的啟示和參考。例如,在唐朝時期,唐太宗李世民就曾經借鑒劉邦的“約法三章”,推行了一係列寬簡的法律製度,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並贏得民心。
綜上所述,劉邦的“約法三章”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法律製度之一,它在中國古代政治文明和社會進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一製度不僅體現了劉邦的仁政思想和民本思想;而且為中國古代的法律製度建設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借鑒。
於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項羽的多個行為都顯著與劉邦所倡導的寬仁政策大相徑庭,這些行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弑殺義帝:
起初,項梁和項羽起義時,采納了謀士範增的建議,找到了一個楚國王室的後裔作為楚王,以此出兵才顯得名正言順,可以安天下人之心。然而,項羽後來卻殺了這個義帝,這一行為不僅違背了道義,也使自己背負了弑君的罪名,失去了人心。
殘暴對待降軍和百姓:
在攻占關中後,項羽坑殺了大量已經投降的秦軍士兵,這一行為極其殘暴,違背了劉邦所倡導的寬仁精神。
在與田榮等諸侯的戰爭中,項羽的行為也極為殘暴,他焚燒鏟平城郭房屋,活埋敵軍士兵,掠奪齊國的老弱婦女,這些行為都激起了百姓的反抗,使項羽陷入了被動。
用人多疑,中離間計:
項羽在用人上多疑,沒有充分信任自己的重臣,如範增。他中了陳平的離間之計,對鍾離昧等重臣產生了懷疑,甚至對範增也產生了不信任,這種多疑和猜忌的行為也違背了寬仁政策中應有的信任和包容。
封諸侯不平:
項羽在分封諸侯時,主要依據的是自身的利益關係和論功行賞的原則,而非公平和公正。他遺漏了一些重要的人物,如田榮、彭越等,導致這些人後來聯合起來反抗他。這種不平等的分封方式也違背了寬仁政策中應有的公平和正義。
綜上所述,項羽的弑殺義帝、殘暴對待降軍和百姓、用人多疑以及封諸侯不平等行為都顯著違背了劉邦所倡導的寬仁政策。這些行為不僅使項羽失去了人心和支持,也導致了他在與劉邦的爭奪中逐漸處於劣勢並最終失敗。
第六章 進入蜀地
鴻門宴後,劉邦首先逃離了鴻門這個危機四伏的地方。他深知自己無法與項羽的大軍正麵抗衡,因此選擇了暫時退避。
盡管劉邦逃離了鴻門宴,但他並未能直接返回自己的根據地。據曆史記載,項羽在鴻門宴後並未完全放棄對劉邦的追殺和限製。他聽取了範增的建議,將劉邦留在鹹陽,名義上是希望他輔佐項羽,實際上是限製劉邦的行動。這一段時間內,劉邦在鹹陽實際上處於被軟禁的狀態。
在被項羽軟禁於鹹陽期間,劉邦並未坐以待斃。他聽從了張良的計謀,決定率部逃離鹹陽,並沿褒斜道翻越秦嶺,入駐巴蜀地區。
漢軍九死一生到達蜀地後,劉邦一把火燒了來時的棧道,故意造成進入荒無人煙的蜀地不打算再出來的假象,讓項羽放鬆警惕。
這一行動不僅使劉邦擺脫了項羽的控製,還為他日後東山再起奠定了基礎。
劉邦在入駐巴蜀後,並未放棄對中原的爭奪。
蕭何負責招兵買馬,壯大漢軍的實力。
他們積極整頓軍隊,發展生產,同時密切關注中原的局勢變化。在時機成熟時,他率軍東出巴蜀,與項羽展開了長達數年的楚漢戰爭。
鴻門宴後,劉邦首先逃離了鴻門這個危險之地,隨後被項羽軟禁於鹹陽。在張良的計謀下,他成功逃離鹹陽並沿褒斜道翻越秦嶺入駐巴蜀地區。這一行動不僅使劉邦擺脫了項羽的控製還為他日後東出巴蜀、爭奪天下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