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歡笑道:“那太好了,老弟你習得這隕炎和我習得是一樣的。”
馮鑫輕噓道:“大哥,你就沒有絲毫不甘嗎?憑什麽你不能掌握魔法?你各方麵都比我強啊!”
朱歡笑道:“不能掌握魔法也無妨,為兄的家傳絕學就已經夠用了。”
馮鑫道:“大哥先不用灰心喪氣,先與我回老弟家中,說不定我老爹有辦法。”
朱歡道:“哦?你家在何處?想必你父親也是響徹一方的人物,不然你年紀輕輕怎麽會習得這麽多種魔法。”
馮鑫道:“我家住瑪萊茵國,家父或許真有辦法,老哥你就先與我回家。反正死馬當作活馬醫,試試總無妨。而且到了我家,我還要帶你見識見識我老家那邊的風景。”
朱歡道:“那是自然再好不過,去你家那邊見識見識也是好的。為兄雖幼年時走南闖北,橫跨了大半個阿爾迦大陸,但是這瑪萊茵國卻還真是一次沒去過,此次正好遊曆一番,見識見識瑪萊茵國。”
馮鑫道:“那我可盡一次地主之誼了。”
朱歡道:“這張魔法卷軸上的文字已然消失不見,豈不是已經沒用了?”
馮鑫道:“是的,一張魔法卷軸隻能一個人習得,一旦學習者掌握該魔法,這魔法卷軸也就無用了,變成白紙一張。”
朱歡道:“那怎麽不用紙筆多記錄幾份?”
馮鑫道:“這魔法卷軸上有著許多禁製,是不能用紙筆複製的。”
朱歡道:“原來如此!既然我使用不了魔法,那這些對於我來說也就不重要了。那這張三階魔法你怎麽不也直接閱讀掌握了。”
馮鑫道:“不急,剛才為了控製那隕炎其實已經消耗了我許多能量,這下在去習得這三階魔法我怕我也承受不住。等我過幾天將這隕炎完全融會貫通,身體狀況最佳之時再來掌握這三階魔法也不遲。”
朱歡道:“那我們什麽時候動身去瑪萊茵國?”
馮鑫道:“大哥你看我們什麽時候去?”
朱歡道:“過幾天等你掌握了那三階魔法再動身如何?”
馮鑫道:“這幾天還能再遊玩這夜泊一番那是再好不過。”
朱歡於是和馮鑫又在夜泊住了兩三天。
這兩三天裏朱歡每天晚上都去那變戲法老頭曾經變過戲法的地方去找那老頭。
可惜那老頭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兩三天的時光很快就過去了,馮鑫也是完全恢複了。
馮鑫和上次掌握隕炎一樣,掌握了這從比武大會獎勵來的三階魔法。
這三階魔法名為木之神曲,聽其名字應該是操控木係的魔法。
不過畢竟是三階魔法,想來威力應該不容小覷。
不過這次為了掌握這木之神曲,馮鑫顯然付出了比上次掌握隕炎更大的精力。
馮鑫明顯一副虛脫的樣子,不過好在是成功了掌握了木之神曲。
朱歡對於魔法一竅不通,也沒太過多留意。
朱歡雖然沒有魔法天賦,但是朱歡的家傳武學也夠朱歡用的了。
所以朱歡也並沒有太多的失望,因為馮鑫習得了這兩種魔法,對於朱歡來說這和自己掌握這兩種魔法是一樣的。
朱歡也替馮鑫感到高興,馮鑫原本就掌握了多種魔法,朱歡也不知道馮鑫還有沒有壓箱底的強大魔法沒有使用出來,這下又多習得了兩種魔法這對於馮鑫來說簡直是如虎添翼。
看著馮鑫因為掌握了木之神曲而麵露喜悅的樣子,朱歡由心底感到開心。
朱歡道:“好鋼用在刀刃上,這兩種魔法給你才是最好的選擇。”
馮鑫道:“大哥過譽了,我也是因為家世較好才從小練習許多魔法,其實我並沒有太高的魔法天賦,隻不過是運氣好出生在一個比較好的家庭罷了。”
朱歡道:“挨,切不可這麽說。你的魔法天賦是有目共睹的,雖然我沒有魔法天賦,但也能感受出來你對於魔法的感悟確實在尋常人之上。你那天將那橙雷與黑色罡風融合在一起形成嵐的那種本事就已經是絕大多數魔法師窮極一生都無法領悟的了,更何況還有後麵的能量變化,形成了威力巨大的激光,若不是那青衣……。若不是那戴鬥笠的年輕人手段滔天,在場之人又有誰能接的下?就算是我也絕接不下,如果動用我那家傳古劍那就另當別論了。”
馮鑫笑道:“好了好了,大哥你可千萬別給我戴高帽了,老弟我自己幾斤幾兩自己清楚的很,哪有你說的那麽誇張。隻不過那年輕人屬實厲害的很啊!我已經使出所有殺招,卻依然慘敗他手。不知道那日你和他交手是個什麽樣的場景,隻可能我當時未能在現場觀看。”
朱歡道:“我也不是他的對手,其中交戰細節也不必多說,我與你一樣不是他的對手,隻不過他雖然贏得了第一,卻將這三階魔法卷軸送與了我,其中原因也不用知曉,想來他自是好意就是了。”
馮鑫道:“大哥所言甚是,我們已在這夜泊待了許久不如早些動身,日程我的家鄉瑪萊茵國。”
朱歡道:“那就早些啟程,不如現在就出發。”
馮鑫道:“那咱們就收拾收拾準備出發。”
朱歡和馮鑫各自收拾了行李便準備離開這夜泊。
他們二人在夜泊已經待了許多天了,夜泊說大也大,說小也小,畢竟隻是一座城市,所以這些天來,他們早已將夜泊玩了個遍,所以也沒什麽可惜和不舍的。
二人很快就收拾好了行李,因為他們兩人本身就沒有什麽行李,隻有隨身帶的一些基本用品。
二人離開夜泊來到了碼頭,這時天色已晚,兩人決定在碼頭留宿一晚,等到第二天早上再啟程。
其實二人也並不著急趕往瑪萊茵國,所以也是有著一副遊玩的姿態,想著一邊旅遊一邊趕路。
碼頭還是和以往一樣,夜晚的碼頭相對於白天來說顯得相對冷清。
朱歡沒有和上次一樣睡在岸邊,這次可是和馮鑫這個“大財主”一起,自然是得住旅館了。
馮鑫輕噓道:“大哥,你就沒有絲毫不甘嗎?憑什麽你不能掌握魔法?你各方麵都比我強啊!”
朱歡笑道:“不能掌握魔法也無妨,為兄的家傳絕學就已經夠用了。”
馮鑫道:“大哥先不用灰心喪氣,先與我回老弟家中,說不定我老爹有辦法。”
朱歡道:“哦?你家在何處?想必你父親也是響徹一方的人物,不然你年紀輕輕怎麽會習得這麽多種魔法。”
馮鑫道:“我家住瑪萊茵國,家父或許真有辦法,老哥你就先與我回家。反正死馬當作活馬醫,試試總無妨。而且到了我家,我還要帶你見識見識我老家那邊的風景。”
朱歡道:“那是自然再好不過,去你家那邊見識見識也是好的。為兄雖幼年時走南闖北,橫跨了大半個阿爾迦大陸,但是這瑪萊茵國卻還真是一次沒去過,此次正好遊曆一番,見識見識瑪萊茵國。”
馮鑫道:“那我可盡一次地主之誼了。”
朱歡道:“這張魔法卷軸上的文字已然消失不見,豈不是已經沒用了?”
馮鑫道:“是的,一張魔法卷軸隻能一個人習得,一旦學習者掌握該魔法,這魔法卷軸也就無用了,變成白紙一張。”
朱歡道:“那怎麽不用紙筆多記錄幾份?”
馮鑫道:“這魔法卷軸上有著許多禁製,是不能用紙筆複製的。”
朱歡道:“原來如此!既然我使用不了魔法,那這些對於我來說也就不重要了。那這張三階魔法你怎麽不也直接閱讀掌握了。”
馮鑫道:“不急,剛才為了控製那隕炎其實已經消耗了我許多能量,這下在去習得這三階魔法我怕我也承受不住。等我過幾天將這隕炎完全融會貫通,身體狀況最佳之時再來掌握這三階魔法也不遲。”
朱歡道:“那我們什麽時候動身去瑪萊茵國?”
馮鑫道:“大哥你看我們什麽時候去?”
朱歡道:“過幾天等你掌握了那三階魔法再動身如何?”
馮鑫道:“這幾天還能再遊玩這夜泊一番那是再好不過。”
朱歡於是和馮鑫又在夜泊住了兩三天。
這兩三天裏朱歡每天晚上都去那變戲法老頭曾經變過戲法的地方去找那老頭。
可惜那老頭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兩三天的時光很快就過去了,馮鑫也是完全恢複了。
馮鑫和上次掌握隕炎一樣,掌握了這從比武大會獎勵來的三階魔法。
這三階魔法名為木之神曲,聽其名字應該是操控木係的魔法。
不過畢竟是三階魔法,想來威力應該不容小覷。
不過這次為了掌握這木之神曲,馮鑫顯然付出了比上次掌握隕炎更大的精力。
馮鑫明顯一副虛脫的樣子,不過好在是成功了掌握了木之神曲。
朱歡對於魔法一竅不通,也沒太過多留意。
朱歡雖然沒有魔法天賦,但是朱歡的家傳武學也夠朱歡用的了。
所以朱歡也並沒有太多的失望,因為馮鑫習得了這兩種魔法,對於朱歡來說這和自己掌握這兩種魔法是一樣的。
朱歡也替馮鑫感到高興,馮鑫原本就掌握了多種魔法,朱歡也不知道馮鑫還有沒有壓箱底的強大魔法沒有使用出來,這下又多習得了兩種魔法這對於馮鑫來說簡直是如虎添翼。
看著馮鑫因為掌握了木之神曲而麵露喜悅的樣子,朱歡由心底感到開心。
朱歡道:“好鋼用在刀刃上,這兩種魔法給你才是最好的選擇。”
馮鑫道:“大哥過譽了,我也是因為家世較好才從小練習許多魔法,其實我並沒有太高的魔法天賦,隻不過是運氣好出生在一個比較好的家庭罷了。”
朱歡道:“挨,切不可這麽說。你的魔法天賦是有目共睹的,雖然我沒有魔法天賦,但也能感受出來你對於魔法的感悟確實在尋常人之上。你那天將那橙雷與黑色罡風融合在一起形成嵐的那種本事就已經是絕大多數魔法師窮極一生都無法領悟的了,更何況還有後麵的能量變化,形成了威力巨大的激光,若不是那青衣……。若不是那戴鬥笠的年輕人手段滔天,在場之人又有誰能接的下?就算是我也絕接不下,如果動用我那家傳古劍那就另當別論了。”
馮鑫笑道:“好了好了,大哥你可千萬別給我戴高帽了,老弟我自己幾斤幾兩自己清楚的很,哪有你說的那麽誇張。隻不過那年輕人屬實厲害的很啊!我已經使出所有殺招,卻依然慘敗他手。不知道那日你和他交手是個什麽樣的場景,隻可能我當時未能在現場觀看。”
朱歡道:“我也不是他的對手,其中交戰細節也不必多說,我與你一樣不是他的對手,隻不過他雖然贏得了第一,卻將這三階魔法卷軸送與了我,其中原因也不用知曉,想來他自是好意就是了。”
馮鑫道:“大哥所言甚是,我們已在這夜泊待了許久不如早些動身,日程我的家鄉瑪萊茵國。”
朱歡道:“那就早些啟程,不如現在就出發。”
馮鑫道:“那咱們就收拾收拾準備出發。”
朱歡和馮鑫各自收拾了行李便準備離開這夜泊。
他們二人在夜泊已經待了許多天了,夜泊說大也大,說小也小,畢竟隻是一座城市,所以這些天來,他們早已將夜泊玩了個遍,所以也沒什麽可惜和不舍的。
二人很快就收拾好了行李,因為他們兩人本身就沒有什麽行李,隻有隨身帶的一些基本用品。
二人離開夜泊來到了碼頭,這時天色已晚,兩人決定在碼頭留宿一晚,等到第二天早上再啟程。
其實二人也並不著急趕往瑪萊茵國,所以也是有著一副遊玩的姿態,想著一邊旅遊一邊趕路。
碼頭還是和以往一樣,夜晚的碼頭相對於白天來說顯得相對冷清。
朱歡沒有和上次一樣睡在岸邊,這次可是和馮鑫這個“大財主”一起,自然是得住旅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