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指紋專家。不過,據我所知,現在有一些先進的顯現潛在手印的方法,例如激光顯現法和502膠顯現法。用這些方法顯現感冒膠囊上的手印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你為什麽問這個問題呢?”
“哦,真的沒什麽,就是突發奇想。”何人支吾著。
楊先生看著何人的眼睛,突然問道:“你是公安部的還是安全部的?”
“什麽?啊,我是大學老師呀!”
“哦,算了,下課吧。明天你不用來了,下周一再來。”
走出這棟黃色小樓時,何人的心中有些不安。
第17章 神奇的推理
何人決定利用這個周末去意大利旅行。星期五上午,他準備好行裝,走下樓來。剛走出樓梯間,他看見楊先生正在門廳裏,便下意識地退回去,站在門後觀望。楊先生在和旅館的服務員說話,似乎是在詢問。服務員在解釋,不時用手指向樓上。何人感覺,楊先生是在查問自己的情況。
楊先生走後,何人又等了一會兒,才走出來。他走到前台,彬彬有禮地用英文問道:“有我的信嗎?”
服務員用不太流利的英語說:“啊,沒有。不過,剛才有一位老先生來找你。很奇怪。他問了你的情況,我以為他會上樓去找你,但是他走了。”
“沒關係。如果他再來,你就說我去意大利了。”
何人坐公交車到馬賽,吃了午飯,在市區遊覽一番,傍晚坐上火車,次日淩晨便到達了以斜塔聞名於世的比薩。他在朝陽下領略斜塔之後,又乘火車趕到佛羅倫薩。他以急行軍的速度遊覽了大半天,欣賞了一座座色彩斑斕、氣勢恢弘的古老建築和一個個蘊含豐富、精品眾多的博物館,感受了千百年前歐洲文明的博大精深。夜裏,他再乘火車趕回比薩,搭乘從羅馬開來的火車返回法國。
在回馬賽的路上,何人又走馬觀花地遊覽了以“藍色海岸”著稱的尼斯市和以電影節聞名的戛納市,以及作為法國境內“飛地”的小國摩納哥。當他回到埃克斯住所時,已是星期天的深夜。他洗了個痛快的熱水澡,然後靜靜地躺在床上。雖然身體疲憊,但是心情愉快。
星期一上午,何人按時走進楊先生的客廳,不無興奮地講述了他的意大利之行。其間,他不住地觀察楊先生的神態。
“我曾經在佛羅倫薩住過一年。”楊先生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就把話題轉到講課上,“今天,我們來講證明的問題。我以前講過,證據就是證明的根據。我還講過,證據調查的目的不僅要查明案情,而且要證明案件事實。因此,證明是證據學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楊先生滔滔不絕地講述起來。但是他的話並沒有全部進入何人的大腦,因為後者的思維被另一個問題占據了。終於,他找到了問話的機會——“楊先生,您的話使我想起一個問題。我知道,通過筆跡鑒定可以證明某封信是某人寫的。但是,繪畫能鑒定嗎?不是畫家的畫兒,就是普通人畫的,而且筆畫很簡單。能鑒定嗎?”
“應該也可以啦。你說的是筆跡同一認定,就是根據書寫動作習慣進行的人身同一認定。筆跡特征也包括繪畫的特征。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人的書寫動作習慣不是天生的,是後天反複練習形成的。人的書寫動作習慣既有特定性又有穩定性。所謂特定性,就是說每個人的書寫動作習慣都是與他人不同的。所謂穩定性,就是說一個人的書寫動作習慣形成之後是基本不變的。當然啦,人的書寫動作習慣並非絲毫不變。例如,你通過學習改變了某個筆畫的書寫習慣,或者糾正了你對某個字的錯誤寫法,但是這些局部變化一般不會影響你的整體書寫習慣特征,特別是那些穩定性較強的特征,如書寫水平特征、字跡傾斜特征、書寫壓力特征、運筆特征、筆順特征、連筆特征和筆畫搭配特征等。”
“字跡經過偽裝之後,還能進行鑒定嗎?或者按照您的說法兒,叫什麽來著?啊,同一認定。一個人故意偽裝自己的筆跡,還能進行同一認定嗎?”
“從理論上來講,偽裝字跡也是可以進行同一認定的,因為一個人要想改變自己的書寫習慣,必須靠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意誌力來控製書寫動作。但是人的書寫動作是高度自動化的。隻要大腦裏出現一個字的信號,手馬上就會自動寫出來。而且人的注意力和意誌力都是有局限性的。所以一個人在書寫偽裝字跡的時候,隻要稍微一走神,就會按照原來的習慣書寫,於是便露出了馬腳。特別是在書寫字跡較多的情況下,偽裝往往是不徹底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不過,就具體的筆跡鑒定工作來說,偽裝字跡的鑒定是比較困難的,需要鑒定人員有豐富的識別偽裝字跡的經驗。”
“要進行筆跡鑒定,必須得有嫌疑人的筆跡樣本。對吧?但是讓嫌疑人書寫樣本的時候,他故意偽裝自己的書寫習慣特征,怎麽辦呢?”
“這個嘛,你可以讓他多寫一些字,還可以讓他加快書寫速度。另外,在他書寫的時候,你可以用說話等方式幹擾他的注意力。總之,你要千方百計讓他不能集中精力進行偽裝。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就是要給他搗亂。對嗎?”
“你這種說法兒很通俗。”楊先生看了一下手表,“我們再談談證明方法的問題。證明的方法很多,如邏輯證明方法,實驗證明方法,科學證明方法,等等。”
“楊先生,我對推理最感興趣,因為它能讓人感受到人類思維的能量和智慧的魅力,而且它還能給人一種神秘感,一種出人意料的效果……”
“你說的是推理小說吧?”楊先生打斷了何人的話,眼睛裏流露出奇怪的目光。
“啊,推理小說也是源於生活的嘛!”何人意識到自己的話有些離題,“我認為,從偵查破案的角度來說,推理小說作家和犯罪偵查人員的目標是一致的。”
“看來這是你非常感興趣的一個話題。”楊先生很認真地說,“那好,咱們就從推理小說談起吧。我同意,推理小說是源於生活的,但它又是高於生活的,而且有些推理小說高出生活很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福爾摩斯是首屈一指的推理大師吧?但他是柯南·道爾虛構出來的人物,他隻有在柯南·道爾筆下才能有那麽大的本領。如果你把他放到現實生活中,讓他去偵查破案,他的推理就不會有那麽神奇的力量了。”
何人不完全讚同楊先生的觀點,便婉轉地說:“我聽說,英國有一家雜誌曾經搞過一次調查,其中有一項是要求被調查者寫出自己最喜愛的偵探的名字,結果許多人在答卷中都寫上了福爾摩斯。調查者的原意是讓人寫出現實生活中的偵探,但是那些人卻寫了福爾摩斯。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英國人的幽默,但是也說明福爾摩斯在人們心中作為‘頭號偵探’的地位。我還聽說,國外有些研究犯罪偵查的學者甚至提出現代犯罪偵查的鼻祖應該是福爾摩斯。”
楊先生看出了何人的心理活動,微微一笑道:“你這麽崇拜福爾摩斯,那麽你一定很熟悉柯南·道爾借福爾摩斯之手寫的那篇題為‘生活寶鑒’的文章啦。我給你背一段其中的話。如果我的記憶不準確,你可要給我糾正啦。”他眯著眼睛,用播音員的語氣朗誦道:“一個邏輯學家不需親眼見到或者聽說過大西洋或尼亞加拉瀑布,他能從一滴水上推測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個生活就是一條巨大的鏈條,隻要見到其中的一環,整個鏈條的情況就可推想出來了。”
何人目瞪口呆了。他沒想到楊先生對福爾摩斯也有這麽深入的研究。此時此刻,他更想知道這位神秘的楊先生究竟是什麽人物了。
楊先生沒有理會何人的驚奇,繼續說道:“福爾摩斯這種推理本領確實讓普通人望塵莫及。我記得那篇文章中還說,邏輯學家可以從一個人瞬息之間的表情和肌肉的每一牽動以及眼睛的每一轉動中推測出他人內心深處的想法。福爾摩斯的思維能力如此神奇,難怪要被人稱為‘魔鬼的把戲’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告訴你,偵查人員也是普通人。他們既沒有魔鬼的本領,也沒有特異功能。他們不可能感知到普通人無法感知到的東西。他們之所以被人以為有非凡的推理能力,主要是因為他們的職業活動使他們養成了特殊的思維方式和習慣。”
“什麽是偵查人員的特殊思維方式和習慣呢?”何人又恢複了小學生的謙恭,而且是發自內心的。
楊先生說:“我認為,偵查人員的特殊思維方式和習慣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其一是偵查思維的逆向性或溯源性;其二是偵查思維的對抗性或博弈性。所謂逆向性,是指主體的思維方向與客觀事物的發展方向相反,即不是從事物的原因去探索結果及結果的結果,而是從結果去探索原因及原因的原因。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所謂對抗性,是指主體的思維活動表現為兩方對抗的形式,其中一方的思維正確與否往往要取決於另一方的思維活動。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楊先生,請您再講具體一些。”何人確實對此很感興趣。
楊先生思考片刻,說道:“在犯罪偵查的過程中,逆向思維是偵查人員的基本思維模式。從整個案件來說,偵查人員在開始調查時接觸的往往都是犯罪行為的結果,而偵查思維就是要從這些結果出發去查明其產生的原因,即通過溯源推理去查明案件事實。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例如,偵查人員在現場上發現了一具屍體,便要從這個結果去推導它產生的原因,即他是怎麽死的;如果查明他是被人殺死的,還要進一步推斷他是怎麽被人殺死的,是為什麽被人殺死的,是被什麽人殺死的,等等。那麽從案件中的具體情節來說呢,偵查人員也經常要從結果出發去推斷原因。例如,現場上的保險櫃門被人打開了,偵查人員要分析其打開的原因;現場上發現一塊痰跡,偵查人員要研究其形成的原因;現場上某些物品被燒毀了,偵查人員要推斷其燒毀的原因等。總之,根據現在去認識過去是犯罪偵查思維的一個重要特征。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逆向思維一定很難,是不是?”
“逆向思維要求偵查人員具備廣博的知識,而且要熟悉溯源推理的方法。在犯罪偵查中,由於案件情況錯綜複雜,所以不習慣逆向思維的人往往會感到束手無策,但是優秀的偵查人員卻能夠很快找出其中的因果關係並準確選擇溯源推理的途徑。你明白我的意思嗎?福爾摩斯當然是這方麵的‘超人’啦。這大概也正是普通人感到偵查思維非常神秘的主要原因之一。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那麽思維的對抗性呢?”
“對抗思維是犯罪偵查思維的另一個重要特征。偵查就好像下棋一樣。一方要想獲勝,必須準確地掌握對方的思維動態和途徑。因此,它又稱為博弈性。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講的也是這個道理。”
“我記得西方推理小說的鼻祖愛倫·坡在《被竊的信件》中講到一個特別擅長猜枚遊戲的男孩子。那種遊戲很簡單,一個人手裏攥著幾個石子,另一個人猜是單數還是雙數。那個男孩子幾乎是百猜百中,人們都說他運氣好。我看他運用的就是對抗思維的方法。對嗎?”
“非常正確。在對抗思維中,最關鍵的是要準確地判定對方的智力水平和思維模式。我也看過愛倫·坡的著作。那個男孩子在猜枚時首先就要弄清對方的聰明程度,然後在猜枚的過程中注意觀察對方的麵部表情和身體動作,並運用心理換位法去體會對方的想法。以此為基礎,他就可以根據每一次猜枚的結果推斷出對方下一次的對策,並作出相應的選擇。當然,這也是推理小說中的人物。在現實生活中恐怕很難找到這麽聰明的孩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楊先生停了一下,繼續說道,“在犯罪偵查中,思維的對抗性表現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同時間的對抗思維,例如偵查人員在追緝案犯時要分析對方可能逃跑的方向和路線,而案犯則要分析偵查人員可能追緝的方向和路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另一種是不同時間的對抗思維,例如,犯罪分子在作案的時候就會考慮到偵查人員日後可能采用的偵查方法或手段而事先采取一些反偵查措施,而偵查人員在現場勘查的時候也必須分析作案分子在作案時可能采取了哪些反偵查措施,以便采取相應的偵查方法和策略。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楊先生又看了看手表,說,“我問你,你知道什麽是演繹法嗎?”
“我知道,就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思維方法,它是和歸納法相對而言的。歸納法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思維方法。”何人曾經認真學過邏輯學,所以對這些內容比較熟悉。
“那我再問你,福爾摩斯的推理方法是演繹法還是歸納法?”楊先生儼然是在考試。
何人曾經看過一本關於這個問題的書。那本書的作者批評柯南·道爾在推理方法問題上犯了一個非常幼稚的邏輯學錯誤,因為福爾摩斯使用的推理方法是歸納法,而不是像柯南·道爾所說的演繹法。當然,他認為該作者的觀點也有些片麵。於是,他胸有成竹地回答說:“雖然柯南·道爾在書中把福爾摩斯的推理方法稱為演繹法,但是我認為他說得不準確,實際上,福爾摩斯使用的推理方法既有演繹法也有歸納法。”
“你說得不錯。演繹法是從一般到個別的認識方法,歸納法是從個別到一般的認識方法。毫無疑問,在偵查破案的推理過程中,這兩種方法都會得到運用,而且二者是互相滲透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例如,在分析某屍體的死亡原因時,偵查人員可以運用演繹法思維,即根據死亡原因的一般知識來推斷本案的具體死亡原因;在並案偵查中,偵查人員可以運用歸納法思維,即根據這些具體案件中反映出來的共同特點確定它們為同一個人或同一夥人所為的結論。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另外,就犯罪偵查中具體的思維活動而言,往往也是演繹法與歸納法的結合使用或交叉使用。”
正在這時,電話鈴響了。楊先生快步走到茶幾旁邊,抓起話筒,用法文講了起來。何人聽不懂他的話,隻能根據他臉上的表情猜測。開始,他仿佛有些興奮,然後又似乎有些失望,最後他好像無可奈何地同意了對方的意見。放下電話之後,楊先生略帶歉意地說:“對不起,我有個約會,一會兒要出去。今天的課就上到這裏吧。”
何人連忙向楊先生告辭,走下樓來。在回旅館的路上,他情不自禁地問自己,楊先生要和什麽人去約會呢?
第18章 虛實的監牢
星期二早上,何人按時到楊先生家去上課。他按了幾次門鈴,但樓上一直沒人回答,那門鎖也沒有發出“哢噠”的開啟聲。他正在納悶,忽見門邊用透明膠條粘著一張紙條。他走近一看,上麵是中文,是楊先生寫給他的——
何人:
“哦,真的沒什麽,就是突發奇想。”何人支吾著。
楊先生看著何人的眼睛,突然問道:“你是公安部的還是安全部的?”
“什麽?啊,我是大學老師呀!”
“哦,算了,下課吧。明天你不用來了,下周一再來。”
走出這棟黃色小樓時,何人的心中有些不安。
第17章 神奇的推理
何人決定利用這個周末去意大利旅行。星期五上午,他準備好行裝,走下樓來。剛走出樓梯間,他看見楊先生正在門廳裏,便下意識地退回去,站在門後觀望。楊先生在和旅館的服務員說話,似乎是在詢問。服務員在解釋,不時用手指向樓上。何人感覺,楊先生是在查問自己的情況。
楊先生走後,何人又等了一會兒,才走出來。他走到前台,彬彬有禮地用英文問道:“有我的信嗎?”
服務員用不太流利的英語說:“啊,沒有。不過,剛才有一位老先生來找你。很奇怪。他問了你的情況,我以為他會上樓去找你,但是他走了。”
“沒關係。如果他再來,你就說我去意大利了。”
何人坐公交車到馬賽,吃了午飯,在市區遊覽一番,傍晚坐上火車,次日淩晨便到達了以斜塔聞名於世的比薩。他在朝陽下領略斜塔之後,又乘火車趕到佛羅倫薩。他以急行軍的速度遊覽了大半天,欣賞了一座座色彩斑斕、氣勢恢弘的古老建築和一個個蘊含豐富、精品眾多的博物館,感受了千百年前歐洲文明的博大精深。夜裏,他再乘火車趕回比薩,搭乘從羅馬開來的火車返回法國。
在回馬賽的路上,何人又走馬觀花地遊覽了以“藍色海岸”著稱的尼斯市和以電影節聞名的戛納市,以及作為法國境內“飛地”的小國摩納哥。當他回到埃克斯住所時,已是星期天的深夜。他洗了個痛快的熱水澡,然後靜靜地躺在床上。雖然身體疲憊,但是心情愉快。
星期一上午,何人按時走進楊先生的客廳,不無興奮地講述了他的意大利之行。其間,他不住地觀察楊先生的神態。
“我曾經在佛羅倫薩住過一年。”楊先生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就把話題轉到講課上,“今天,我們來講證明的問題。我以前講過,證據就是證明的根據。我還講過,證據調查的目的不僅要查明案情,而且要證明案件事實。因此,證明是證據學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楊先生滔滔不絕地講述起來。但是他的話並沒有全部進入何人的大腦,因為後者的思維被另一個問題占據了。終於,他找到了問話的機會——“楊先生,您的話使我想起一個問題。我知道,通過筆跡鑒定可以證明某封信是某人寫的。但是,繪畫能鑒定嗎?不是畫家的畫兒,就是普通人畫的,而且筆畫很簡單。能鑒定嗎?”
“應該也可以啦。你說的是筆跡同一認定,就是根據書寫動作習慣進行的人身同一認定。筆跡特征也包括繪畫的特征。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人的書寫動作習慣不是天生的,是後天反複練習形成的。人的書寫動作習慣既有特定性又有穩定性。所謂特定性,就是說每個人的書寫動作習慣都是與他人不同的。所謂穩定性,就是說一個人的書寫動作習慣形成之後是基本不變的。當然啦,人的書寫動作習慣並非絲毫不變。例如,你通過學習改變了某個筆畫的書寫習慣,或者糾正了你對某個字的錯誤寫法,但是這些局部變化一般不會影響你的整體書寫習慣特征,特別是那些穩定性較強的特征,如書寫水平特征、字跡傾斜特征、書寫壓力特征、運筆特征、筆順特征、連筆特征和筆畫搭配特征等。”
“字跡經過偽裝之後,還能進行鑒定嗎?或者按照您的說法兒,叫什麽來著?啊,同一認定。一個人故意偽裝自己的筆跡,還能進行同一認定嗎?”
“從理論上來講,偽裝字跡也是可以進行同一認定的,因為一個人要想改變自己的書寫習慣,必須靠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意誌力來控製書寫動作。但是人的書寫動作是高度自動化的。隻要大腦裏出現一個字的信號,手馬上就會自動寫出來。而且人的注意力和意誌力都是有局限性的。所以一個人在書寫偽裝字跡的時候,隻要稍微一走神,就會按照原來的習慣書寫,於是便露出了馬腳。特別是在書寫字跡較多的情況下,偽裝往往是不徹底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不過,就具體的筆跡鑒定工作來說,偽裝字跡的鑒定是比較困難的,需要鑒定人員有豐富的識別偽裝字跡的經驗。”
“要進行筆跡鑒定,必須得有嫌疑人的筆跡樣本。對吧?但是讓嫌疑人書寫樣本的時候,他故意偽裝自己的書寫習慣特征,怎麽辦呢?”
“這個嘛,你可以讓他多寫一些字,還可以讓他加快書寫速度。另外,在他書寫的時候,你可以用說話等方式幹擾他的注意力。總之,你要千方百計讓他不能集中精力進行偽裝。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就是要給他搗亂。對嗎?”
“你這種說法兒很通俗。”楊先生看了一下手表,“我們再談談證明方法的問題。證明的方法很多,如邏輯證明方法,實驗證明方法,科學證明方法,等等。”
“楊先生,我對推理最感興趣,因為它能讓人感受到人類思維的能量和智慧的魅力,而且它還能給人一種神秘感,一種出人意料的效果……”
“你說的是推理小說吧?”楊先生打斷了何人的話,眼睛裏流露出奇怪的目光。
“啊,推理小說也是源於生活的嘛!”何人意識到自己的話有些離題,“我認為,從偵查破案的角度來說,推理小說作家和犯罪偵查人員的目標是一致的。”
“看來這是你非常感興趣的一個話題。”楊先生很認真地說,“那好,咱們就從推理小說談起吧。我同意,推理小說是源於生活的,但它又是高於生活的,而且有些推理小說高出生活很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福爾摩斯是首屈一指的推理大師吧?但他是柯南·道爾虛構出來的人物,他隻有在柯南·道爾筆下才能有那麽大的本領。如果你把他放到現實生活中,讓他去偵查破案,他的推理就不會有那麽神奇的力量了。”
何人不完全讚同楊先生的觀點,便婉轉地說:“我聽說,英國有一家雜誌曾經搞過一次調查,其中有一項是要求被調查者寫出自己最喜愛的偵探的名字,結果許多人在答卷中都寫上了福爾摩斯。調查者的原意是讓人寫出現實生活中的偵探,但是那些人卻寫了福爾摩斯。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英國人的幽默,但是也說明福爾摩斯在人們心中作為‘頭號偵探’的地位。我還聽說,國外有些研究犯罪偵查的學者甚至提出現代犯罪偵查的鼻祖應該是福爾摩斯。”
楊先生看出了何人的心理活動,微微一笑道:“你這麽崇拜福爾摩斯,那麽你一定很熟悉柯南·道爾借福爾摩斯之手寫的那篇題為‘生活寶鑒’的文章啦。我給你背一段其中的話。如果我的記憶不準確,你可要給我糾正啦。”他眯著眼睛,用播音員的語氣朗誦道:“一個邏輯學家不需親眼見到或者聽說過大西洋或尼亞加拉瀑布,他能從一滴水上推測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個生活就是一條巨大的鏈條,隻要見到其中的一環,整個鏈條的情況就可推想出來了。”
何人目瞪口呆了。他沒想到楊先生對福爾摩斯也有這麽深入的研究。此時此刻,他更想知道這位神秘的楊先生究竟是什麽人物了。
楊先生沒有理會何人的驚奇,繼續說道:“福爾摩斯這種推理本領確實讓普通人望塵莫及。我記得那篇文章中還說,邏輯學家可以從一個人瞬息之間的表情和肌肉的每一牽動以及眼睛的每一轉動中推測出他人內心深處的想法。福爾摩斯的思維能力如此神奇,難怪要被人稱為‘魔鬼的把戲’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告訴你,偵查人員也是普通人。他們既沒有魔鬼的本領,也沒有特異功能。他們不可能感知到普通人無法感知到的東西。他們之所以被人以為有非凡的推理能力,主要是因為他們的職業活動使他們養成了特殊的思維方式和習慣。”
“什麽是偵查人員的特殊思維方式和習慣呢?”何人又恢複了小學生的謙恭,而且是發自內心的。
楊先生說:“我認為,偵查人員的特殊思維方式和習慣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其一是偵查思維的逆向性或溯源性;其二是偵查思維的對抗性或博弈性。所謂逆向性,是指主體的思維方向與客觀事物的發展方向相反,即不是從事物的原因去探索結果及結果的結果,而是從結果去探索原因及原因的原因。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所謂對抗性,是指主體的思維活動表現為兩方對抗的形式,其中一方的思維正確與否往往要取決於另一方的思維活動。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楊先生,請您再講具體一些。”何人確實對此很感興趣。
楊先生思考片刻,說道:“在犯罪偵查的過程中,逆向思維是偵查人員的基本思維模式。從整個案件來說,偵查人員在開始調查時接觸的往往都是犯罪行為的結果,而偵查思維就是要從這些結果出發去查明其產生的原因,即通過溯源推理去查明案件事實。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例如,偵查人員在現場上發現了一具屍體,便要從這個結果去推導它產生的原因,即他是怎麽死的;如果查明他是被人殺死的,還要進一步推斷他是怎麽被人殺死的,是為什麽被人殺死的,是被什麽人殺死的,等等。那麽從案件中的具體情節來說呢,偵查人員也經常要從結果出發去推斷原因。例如,現場上的保險櫃門被人打開了,偵查人員要分析其打開的原因;現場上發現一塊痰跡,偵查人員要研究其形成的原因;現場上某些物品被燒毀了,偵查人員要推斷其燒毀的原因等。總之,根據現在去認識過去是犯罪偵查思維的一個重要特征。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逆向思維一定很難,是不是?”
“逆向思維要求偵查人員具備廣博的知識,而且要熟悉溯源推理的方法。在犯罪偵查中,由於案件情況錯綜複雜,所以不習慣逆向思維的人往往會感到束手無策,但是優秀的偵查人員卻能夠很快找出其中的因果關係並準確選擇溯源推理的途徑。你明白我的意思嗎?福爾摩斯當然是這方麵的‘超人’啦。這大概也正是普通人感到偵查思維非常神秘的主要原因之一。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那麽思維的對抗性呢?”
“對抗思維是犯罪偵查思維的另一個重要特征。偵查就好像下棋一樣。一方要想獲勝,必須準確地掌握對方的思維動態和途徑。因此,它又稱為博弈性。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講的也是這個道理。”
“我記得西方推理小說的鼻祖愛倫·坡在《被竊的信件》中講到一個特別擅長猜枚遊戲的男孩子。那種遊戲很簡單,一個人手裏攥著幾個石子,另一個人猜是單數還是雙數。那個男孩子幾乎是百猜百中,人們都說他運氣好。我看他運用的就是對抗思維的方法。對嗎?”
“非常正確。在對抗思維中,最關鍵的是要準確地判定對方的智力水平和思維模式。我也看過愛倫·坡的著作。那個男孩子在猜枚時首先就要弄清對方的聰明程度,然後在猜枚的過程中注意觀察對方的麵部表情和身體動作,並運用心理換位法去體會對方的想法。以此為基礎,他就可以根據每一次猜枚的結果推斷出對方下一次的對策,並作出相應的選擇。當然,這也是推理小說中的人物。在現實生活中恐怕很難找到這麽聰明的孩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楊先生停了一下,繼續說道,“在犯罪偵查中,思維的對抗性表現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同時間的對抗思維,例如偵查人員在追緝案犯時要分析對方可能逃跑的方向和路線,而案犯則要分析偵查人員可能追緝的方向和路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另一種是不同時間的對抗思維,例如,犯罪分子在作案的時候就會考慮到偵查人員日後可能采用的偵查方法或手段而事先采取一些反偵查措施,而偵查人員在現場勘查的時候也必須分析作案分子在作案時可能采取了哪些反偵查措施,以便采取相應的偵查方法和策略。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楊先生又看了看手表,說,“我問你,你知道什麽是演繹法嗎?”
“我知道,就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思維方法,它是和歸納法相對而言的。歸納法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思維方法。”何人曾經認真學過邏輯學,所以對這些內容比較熟悉。
“那我再問你,福爾摩斯的推理方法是演繹法還是歸納法?”楊先生儼然是在考試。
何人曾經看過一本關於這個問題的書。那本書的作者批評柯南·道爾在推理方法問題上犯了一個非常幼稚的邏輯學錯誤,因為福爾摩斯使用的推理方法是歸納法,而不是像柯南·道爾所說的演繹法。當然,他認為該作者的觀點也有些片麵。於是,他胸有成竹地回答說:“雖然柯南·道爾在書中把福爾摩斯的推理方法稱為演繹法,但是我認為他說得不準確,實際上,福爾摩斯使用的推理方法既有演繹法也有歸納法。”
“你說得不錯。演繹法是從一般到個別的認識方法,歸納法是從個別到一般的認識方法。毫無疑問,在偵查破案的推理過程中,這兩種方法都會得到運用,而且二者是互相滲透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例如,在分析某屍體的死亡原因時,偵查人員可以運用演繹法思維,即根據死亡原因的一般知識來推斷本案的具體死亡原因;在並案偵查中,偵查人員可以運用歸納法思維,即根據這些具體案件中反映出來的共同特點確定它們為同一個人或同一夥人所為的結論。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另外,就犯罪偵查中具體的思維活動而言,往往也是演繹法與歸納法的結合使用或交叉使用。”
正在這時,電話鈴響了。楊先生快步走到茶幾旁邊,抓起話筒,用法文講了起來。何人聽不懂他的話,隻能根據他臉上的表情猜測。開始,他仿佛有些興奮,然後又似乎有些失望,最後他好像無可奈何地同意了對方的意見。放下電話之後,楊先生略帶歉意地說:“對不起,我有個約會,一會兒要出去。今天的課就上到這裏吧。”
何人連忙向楊先生告辭,走下樓來。在回旅館的路上,他情不自禁地問自己,楊先生要和什麽人去約會呢?
第18章 虛實的監牢
星期二早上,何人按時到楊先生家去上課。他按了幾次門鈴,但樓上一直沒人回答,那門鎖也沒有發出“哢噠”的開啟聲。他正在納悶,忽見門邊用透明膠條粘著一張紙條。他走近一看,上麵是中文,是楊先生寫給他的——
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