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玩了三天,走遍了附近的景點,吃了很多當地美食。阿亮和阿玲由於不吃辣,所以很多東西都隻敢嚐試一下,不敢放開吃。


    琳琳說她一直想去廣州玩,但是師傅和師姐都不同意。我說無論什麽時候,廣州都歡迎你,隻要你來了,包吃包住包買衣服。琳琳說有機會她一定會去,她還叫我有時間多來湘西看看她。


    第四天,阿成叫我跟他去見師傅,然後讓阿亮和阿玲自己出去玩玩。


    由於每次來,都給阿成師傅帶了不少東西,所以他對我印象非常不錯。他得知我來這裏是為了護身符,便用他的功力為我畫了十張,我欣喜若狂,恨不得抱著他親幾口。他說下次來多給他帶幾條五葉神就好了。


    拿了護身符,我也不好意思馬上走,所以陪著老爺子聊聊天。老爺子也跟我說了一些他年輕時候的事。我跟阿成還有琳琳安靜地坐在一邊聽著。他說那時候師傅剛從班房回來,家中原有的房子田地都被侄子瓜分,連個住處都沒有。我讓他住在我家,並且管他一日三餐,後來他便教我這些東西。他說他在班房的時候收了一個貴州的徒弟,那是我大師兄。後來我按照師傅說的地址寫信過去,結果師兄就從貴州跑到湘西來找我們了。從那時候起,我們一年總會來往幾次……


    一陣鈴聲響起,我拿起一看是阿玲打來的。


    “姐夫,你快來吧,阿亮挨打了。”電話那邊傳來阿玲焦急的聲音。


    “你們在哪裏?”我趕緊問。


    “我們在**古城,穿民族服裝拍照這裏。”


    “好的,我們馬上過來。”


    我把事情跟大家說了,阿成和琳琳馬上說陪我一起去處理。


    到了那裏。發現阿亮坐在一旁的凳子上,滿臉痛苦的神情。


    琳琳一看就說:“他中蠱了。”


    “那怎麽辦?”我跟阿玲異口同聲的問。


    “怕什麽,不是有我嗎?”


    阿玲告訴我們說,他們想去拍少數民族服裝照,由於多試了幾套衣服,就跟一個男店員吵了起來,然後那個男店員就動手打了阿亮一個耳光。


    阿成和琳琳問道:“誰打的。”


    阿玲指著一個胖胖的男人說:“他。”


    那個人估計不認識阿成和琳琳,態度很囂張的說:“打了又怎麽樣,信不信連你們一起打。”


    “就會弄個腹痛蠱也敢在我前麵放肆。”琳琳說完召出小飛。


    那個胖男人聽了琳琳的話,看到她能召出寵物,嚇得說話都開始結巴了:“你你你們是是什麽人?”


    琳琳指著阿成說道:“這是湘西法神的大徒弟阿成,我是湘西蠱仙的外孫女琳琳。”


    “對不起對不起,我該死。”胖子嚇得一下子跪倒在地上。


    小飛飛向阿亮,隻一會兒,阿亮鼻孔裏就飛出來一隻蚊子大小的蟲子,小飛一口就把那小蟲子吃了,然後飛回到琳琳身邊。


    “你們想怎麽處置他?”琳琳問阿亮和阿玲。


    “打回來。”阿亮說道。


    “去吧,他打你一耳光,你還他十個耳光。”


    阿亮也就不客氣了,十個耳光打的那個胖子嗷嗷大叫,不敢還手,甚至都不敢躲閃。


    我的目的也達到了,所以就向他們告辭。


    又是阿成和琳琳來送的我們,琳琳讓我有時間再來湘西看她。


    阿亮說當時中蠱之後,肚子越來越疼,但是琳琳的蟲子飛過來以後,肚子就不疼了。我說是你肚子裏那條小蟲子感受到了強大的威脅,所以不敢動了。


    阿玲說沒想到琳琳這麽厲害,一點都看不出來。我說所以古人說人不可貌相。有時候在外麵盡量不要得罪別人,不然怎麽死的都不知道。如果今天那個胖子沒有動手打人,而是暗中在阿亮身上下了什麽蠱,等回到廣州,那就隻有等死了。


    阿亮說以後不敢隨便得罪人了。


    我叫他們不要把這次挨打的事告訴吳姐,不然吳姐會怪我沒有保護好他們。他們說這事跟我無關,而且如果不是我朋友及時出手,阿亮還不知道會怎樣。現在的阿亮真的不同了,若是以前,他肯定第一時間告訴他姐,然後叫他姐趕我走。現在估計吳姐要趕我走,阿亮都會跳出來反對。我已經把化骨水教給了他,他還想學其他的,我不教,我說那些都用不上。


    回到廣州,我叫吳姐聯係一下方梅,我說我弄來了幾張護身符。


    “你什麽意思,故意跑湘西去給她弄護身符。”


    “姐,你誤會了,我是為了錢,而不是為了她。”


    “我給你的錢不夠花嗎?而且當初易總不是賠了一大筆錢給你嗎?”


    “姐,你不要亂想,我心裏隻有你一個人。”


    “那我不許你給她護身符,你會聽我的嗎?”


    “當然聽你的。”


    “她那個人太自私了,都已經給了她兩個,她居然還好意思開口要我的。如果這次我再給她,那麽她還會有下一次,她老公,她父母。她家的人就是人,我們就不是人了,她根本沒把我當朋友,所以我也沒必要對她太好。”


    “姐說的對。”


    “我有跟你說要給我媽媽一個嗎,有跟你說要給我弟弟一個嗎?”


    “姐,你沒說過,但是我這次給他們弄來了。”她都這麽說了,我隻得忍痛掏出兩個。


    “如果給了他們,那阿玲會怎麽想,會覺得我們沒把她當自己人。”


    “姐說的對,再給你一個。”我肉疼的再掏出一個。


    我可是帶回來換錢的,一下就損失三個,一分錢沒撈著。如果賣給方梅,三個開價三百萬,我想她一秒鍾都不會猶豫。因為她見識過護身符的厲害,當時交警都說那場車禍太詭異了,車子撞成這樣,人居然沒一點事。方梅再給我打打廣告,我的十個護身符都可以高價賣出去,十個換一千萬絕對沒問題。幸好其他人不知道護身符的厲害,不然我估計我媽枕頭下麵那個都會被人拿走。吳姐拿走我三個護身符就算了,偏偏還不允許我賣給方梅,太不講道理了。


    可惜我沒有阿成那樣的本事,不然我專門盯著那些有錢人,看誰有血光之災就賣給誰。可以先給他,後麵再付錢,等他見識到了護身符的厲害,還怕他不付錢嗎?估計也跟方梅那樣,三番兩次來找我買護身符,多少錢都行。但是我看不出誰有血光之災呀,而且就算能看得出,萬一看到一個窮人有血光之災,那我給不給人家,不給的話良心上過不去。算了,留著吧。


    媽媽的情況已經是沒辦法改變了,阿成都那樣說了,那就沒有辦法了,以後都要請人照顧她。我考慮把媽媽送回老家,然後請人專門照顧,我暫時還不想回去,因為我還想賺更多的錢。而且有些事我要跟吳姐攤牌了,如果隻是跟我玩玩,那就趁早斷了。如果真的想跟我結婚,那也趁早辦了,早點生個孩子。如果要我留在廣州,那就得接受我媽媽也搬到她家裏去,如果不同意,那我就帶著媽媽回老家。老婆可以是任何人,但媽媽隻能是媽媽,唯一的,任何人不能替代的。我又想到若蘭了,如果她沒走,那麽現在我就帶她回老家,然後一起照顧媽媽,再也不來廣東了。我可以拿著錢在老家投資點什麽,每個月有點收入就可以了,人何必活得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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