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江湖兒女多磨難(17)
快穿:宿主她總在偷偷裝神明 作者:喧嘩上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明曦跟萬玲瓏說了糕點鋪子的火爆程度,萬玲瓏非常激動,沒想到自己的糕點有那麽多人喜歡。
萬玲瓏有點委屈巴巴:“以前我做了好多糕點去給我表哥吃,可是他從來都沒有誇過我。”
明曦摸著下巴,替她分析道:“emm,有沒有一種可能,你表哥壓根就不愛吃糕點。”
淩塵卿沒有錯,糕點也沒有錯。有些喜好是無法勉強的,哪怕糕點做得再可口,不喜歡的人就是不喜歡。
人也一樣,有時候不喜歡一個人,也並不是那個人做錯了什麽。
純粹就是不喜歡了。
萬玲瓏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激動地抓住了明曦的手,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明姑娘,那家糕點鋪叫什麽名字,你……你可不可以帶我去看看?”
萬玲瓏寄住在淩家,一向謹小慎微,深怕給淩家添麻煩,所以很少到外麵走動。從小到大,出門的次數屈指可數。
明曦知道萬玲瓏害羞,就讓萬玲瓏女扮男裝,跟她一起去看看鋪子。
鋪子外麵早早地排起一條長龍了,順著人流看過去,萬玲瓏就看到了糕點上麵的匾額:
“生意興隆糕點鋪”
萬玲瓏:……
多麽樸實無華的店名。
係統也很支持明曦搞事業,靠山山會倒,靠男人男人會跑。搞男人哪有搞事業香。在係統看來,搞事業=搞功德,隻要事業起來了,功德會有的,信仰也會有的。
所有人都規規矩矩地排著隊,隻有一個絡腮大漢非常霸道地朝人群擠了過來:“都給我讓開,這家店的所有糕點,我們家公子全包了。”
絡腮大漢話音一落,頓時引起了眾怒:“你好大的口氣啊,憑什麽?”
絡腮大漢嘿嘿一笑,非常囂張傲然地道:“就憑我們家公子是薛知府的公子。”
萬玲瓏站在不遠處,沒想到知府的公子居然會喜歡她吃的糕點,當即就愣了一下,隨即一臉緊張地看向明曦:“明姑娘,這該如何是好……”
民不和官鬥,眼見惹上薛家,萬玲瓏就有點怕怕的。
明曦也不想給淩家惹麻煩,安撫了萬玲瓏兩句,就走過去把絡腮大漢拉到了旁邊。
走到一邊後,明曦才鬆開了絡腮大漢,扯了扯嘴角道:“這位大哥,商量一下,你這樣搞,我很容易關門大吉的,我關門了倒是無所謂,不過你家公子就再也吃不到好吃的點心了。”
絡腮大漢原本看見一個年輕男子過來扒拉自己,是想把她推開的。結果非但沒把對方推開,自己的虎口反倒被對方捏住了,隻能跟著對方走到一邊。
聽見明曦的話,絡腮大漢就忍不住打量了她一眼,見她沒有喉結,頓時一眼就認出了她是女扮男裝,不由內心一動:“這糕點是你做的??”
聽見他的問話,明曦就搖了搖頭。
絡腮大漢有些氣泄:“那這家店是你的?”
明曦點點頭。
絡腮大漢知道明曦有功夫在身,也不敢因為她是個女人就小覷她,當即就客氣地朝她一笑,抱拳道:“姑娘,烏某也不是誠心要找茬,隻是好幾次過來都沒買到糕點,剛剛才不得已抬出薛家的名號來。”
因為沒買到糕點,連累他都挨了好幾回罵。
所有糕點都是萬玲瓏做的,哪怕她再勤快,也隻有兩隻手而已。糕點自然是限量發售,有時候排隊剛排到,店裏糕點就賣完了。
明曦想了想說:“你家公子喜歡吃什麽糕點,你下次可以直接把預訂,我差人把糕點送到府上就行。不過你家公子就算再喜歡吃,也不能把糕點當飯吃吧,別訂太多了,做不了的。”
絡腮大漢一聽,頓時喜得連連點頭:“這法子好,多謝姑娘,多謝姑娘。”
明曦:“你先回去吧,稍晚我會差人送幾樣新式糕點到府上的。”
明曦也沒提銀子的事情,但薛家應該是不會摳搜那麽一點銀子的。
打發走絡腮大漢,明曦就拖著萬玲瓏去逛了一下小倌樓。
老鴇原本是不想接待明曦和萬玲瓏,畢竟還沒到營業時間。大白天的,胡鬧什麽呢。
可是明曦有錢呀。有錢能使鬼推磨。
老鴇立刻就把樓裏好看的小哥哥都叫出來,一排排站著任明曦和萬玲瓏挑,眼睛都看花了。
萬玲瓏從小倌樓出來後,整個人都已經麻了。她原本以為明曦說的要帶她見識見識男人,隻是嘴上說說而已。
沒想到她來真的。
萬玲瓏摸了摸猶自發燙的臉頰,心情依舊有些激動:“明姑娘,原來這世界上好看的男人居然那麽多。”
萬玲瓏心情很複雜,原本以為淩塵卿是天底下最好看的人,結果發現原來好看的男人有辣麽多。
淩塵卿並不是獨一無二的。
萬玲瓏對淩塵卿的感覺非常微妙,僅僅隻是愛慕。寄住在淩家,唯一接觸得到也就是淩塵卿。所以在淩塵卿死後,萬玲瓏很快就又喜歡上了易尋陽。
明曦點點頭:“是呀,是很多呀。”男人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樣辣麽多,所以不明白為什麽那麽多姑娘非要搶一個男人。都是兩隻眼睛,一張嘴巴,有什麽不一樣的嗎。
係統忍不住逼逼道:“你太膚淺了,人類的愛是忠貞唯一的,他們愛的不是那張皮囊,而是皮囊之下不一樣的靈魂。”
她這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明曦:“靈魂?人類的壽命不過幾十百來年,再愛一個人,人死如燈滅,死了一樣什麽都沒了。”
回到淩家,剛好就看見淩塵卿正坐在屋裏,一邊喝茶,一邊等著她們兩個。
“回來了?”淩塵卿掃了一眼麵前的兩個姑娘。
明曦麵色如常,隻有萬玲瓏的表情看起來有幾分心虛。仿佛做錯了什麽事情一樣。
看見淩塵卿,萬玲瓏頓時小心髒微微一跳,撫了撫胸口,看了眼旁邊的明曦,小心翼翼地朝淩塵卿喊了一聲表哥。
壞了,這段時間一直忙著賺小錢錢,居然把表哥給忘了。
萬玲瓏有點委屈巴巴:“以前我做了好多糕點去給我表哥吃,可是他從來都沒有誇過我。”
明曦摸著下巴,替她分析道:“emm,有沒有一種可能,你表哥壓根就不愛吃糕點。”
淩塵卿沒有錯,糕點也沒有錯。有些喜好是無法勉強的,哪怕糕點做得再可口,不喜歡的人就是不喜歡。
人也一樣,有時候不喜歡一個人,也並不是那個人做錯了什麽。
純粹就是不喜歡了。
萬玲瓏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激動地抓住了明曦的手,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明姑娘,那家糕點鋪叫什麽名字,你……你可不可以帶我去看看?”
萬玲瓏寄住在淩家,一向謹小慎微,深怕給淩家添麻煩,所以很少到外麵走動。從小到大,出門的次數屈指可數。
明曦知道萬玲瓏害羞,就讓萬玲瓏女扮男裝,跟她一起去看看鋪子。
鋪子外麵早早地排起一條長龍了,順著人流看過去,萬玲瓏就看到了糕點上麵的匾額:
“生意興隆糕點鋪”
萬玲瓏:……
多麽樸實無華的店名。
係統也很支持明曦搞事業,靠山山會倒,靠男人男人會跑。搞男人哪有搞事業香。在係統看來,搞事業=搞功德,隻要事業起來了,功德會有的,信仰也會有的。
所有人都規規矩矩地排著隊,隻有一個絡腮大漢非常霸道地朝人群擠了過來:“都給我讓開,這家店的所有糕點,我們家公子全包了。”
絡腮大漢話音一落,頓時引起了眾怒:“你好大的口氣啊,憑什麽?”
絡腮大漢嘿嘿一笑,非常囂張傲然地道:“就憑我們家公子是薛知府的公子。”
萬玲瓏站在不遠處,沒想到知府的公子居然會喜歡她吃的糕點,當即就愣了一下,隨即一臉緊張地看向明曦:“明姑娘,這該如何是好……”
民不和官鬥,眼見惹上薛家,萬玲瓏就有點怕怕的。
明曦也不想給淩家惹麻煩,安撫了萬玲瓏兩句,就走過去把絡腮大漢拉到了旁邊。
走到一邊後,明曦才鬆開了絡腮大漢,扯了扯嘴角道:“這位大哥,商量一下,你這樣搞,我很容易關門大吉的,我關門了倒是無所謂,不過你家公子就再也吃不到好吃的點心了。”
絡腮大漢原本看見一個年輕男子過來扒拉自己,是想把她推開的。結果非但沒把對方推開,自己的虎口反倒被對方捏住了,隻能跟著對方走到一邊。
聽見明曦的話,絡腮大漢就忍不住打量了她一眼,見她沒有喉結,頓時一眼就認出了她是女扮男裝,不由內心一動:“這糕點是你做的??”
聽見他的問話,明曦就搖了搖頭。
絡腮大漢有些氣泄:“那這家店是你的?”
明曦點點頭。
絡腮大漢知道明曦有功夫在身,也不敢因為她是個女人就小覷她,當即就客氣地朝她一笑,抱拳道:“姑娘,烏某也不是誠心要找茬,隻是好幾次過來都沒買到糕點,剛剛才不得已抬出薛家的名號來。”
因為沒買到糕點,連累他都挨了好幾回罵。
所有糕點都是萬玲瓏做的,哪怕她再勤快,也隻有兩隻手而已。糕點自然是限量發售,有時候排隊剛排到,店裏糕點就賣完了。
明曦想了想說:“你家公子喜歡吃什麽糕點,你下次可以直接把預訂,我差人把糕點送到府上就行。不過你家公子就算再喜歡吃,也不能把糕點當飯吃吧,別訂太多了,做不了的。”
絡腮大漢一聽,頓時喜得連連點頭:“這法子好,多謝姑娘,多謝姑娘。”
明曦:“你先回去吧,稍晚我會差人送幾樣新式糕點到府上的。”
明曦也沒提銀子的事情,但薛家應該是不會摳搜那麽一點銀子的。
打發走絡腮大漢,明曦就拖著萬玲瓏去逛了一下小倌樓。
老鴇原本是不想接待明曦和萬玲瓏,畢竟還沒到營業時間。大白天的,胡鬧什麽呢。
可是明曦有錢呀。有錢能使鬼推磨。
老鴇立刻就把樓裏好看的小哥哥都叫出來,一排排站著任明曦和萬玲瓏挑,眼睛都看花了。
萬玲瓏從小倌樓出來後,整個人都已經麻了。她原本以為明曦說的要帶她見識見識男人,隻是嘴上說說而已。
沒想到她來真的。
萬玲瓏摸了摸猶自發燙的臉頰,心情依舊有些激動:“明姑娘,原來這世界上好看的男人居然那麽多。”
萬玲瓏心情很複雜,原本以為淩塵卿是天底下最好看的人,結果發現原來好看的男人有辣麽多。
淩塵卿並不是獨一無二的。
萬玲瓏對淩塵卿的感覺非常微妙,僅僅隻是愛慕。寄住在淩家,唯一接觸得到也就是淩塵卿。所以在淩塵卿死後,萬玲瓏很快就又喜歡上了易尋陽。
明曦點點頭:“是呀,是很多呀。”男人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樣辣麽多,所以不明白為什麽那麽多姑娘非要搶一個男人。都是兩隻眼睛,一張嘴巴,有什麽不一樣的嗎。
係統忍不住逼逼道:“你太膚淺了,人類的愛是忠貞唯一的,他們愛的不是那張皮囊,而是皮囊之下不一樣的靈魂。”
她這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明曦:“靈魂?人類的壽命不過幾十百來年,再愛一個人,人死如燈滅,死了一樣什麽都沒了。”
回到淩家,剛好就看見淩塵卿正坐在屋裏,一邊喝茶,一邊等著她們兩個。
“回來了?”淩塵卿掃了一眼麵前的兩個姑娘。
明曦麵色如常,隻有萬玲瓏的表情看起來有幾分心虛。仿佛做錯了什麽事情一樣。
看見淩塵卿,萬玲瓏頓時小心髒微微一跳,撫了撫胸口,看了眼旁邊的明曦,小心翼翼地朝淩塵卿喊了一聲表哥。
壞了,這段時間一直忙著賺小錢錢,居然把表哥給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