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民國女作家的二三事(3)
快穿:宿主她總在偷偷裝神明 作者:喧嘩上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就是他,一直在偷偷兜銷大煙,快點把他帶走!!”丁秀曼喘著氣跑過來,指著躺在地上的小流氓,對著身後的仆人說道:“把他送到警察局去!”
雖然這個時期很多人都在貿易鴉片,到處都是隨處可見的煙管,甚至從上到下,許多軍閥等都在依靠販賣鴉片籌集軍費,鼓勵甚至強製農民種植鴉片,但在明麵上,政府依舊是禁製的。
因為鴉片泛濫,導致抽大煙也是一件從上至下的事情,平民抽不起昂貴的洋煙,但也有大量劣質的“雜膏”和“劣土”可以選擇。
丁秀曼看著自己的仆人把人扭送走了,這才鬆了一口氣,看向明曦,撇了撇嘴問:“你沒事吧?”
要是放在以前,丁秀曼才懶得管明曦,她自己自甘墮落,抽大煙,和不三不四的流氓鬼混,關她什麽事。
但是今天一天下來,丁秀曼發現明曦變了。
好像也不是那麽無可救藥了。
於是丁大小姐秉持著同學間應該友愛互助的原則,大發善心地決定管一管明曦的閑事。
明曦:“我沒事,謝謝你。”
丁秀曼臉色微紅,有點不好意思,隨即想了想問道:“誒?你剛剛打人了?”
明曦:“我沒有。”
“沒有?那他怎麽這樣了。”丁秀曼狐疑地看了明曦一眼,模仿剛剛那個小癟三做了一個抽搐的表情的動作,模樣十分誇張。
明曦:“我不知道,可能他本來就有病吧。”
兩人走出胡同,丁秀曼欲言又止,語氣裏帶著厭惡的情緒:“喂,你以後別再抽那個大煙了,那個大煙不是什麽好東西。”
她的母親就是抽大煙,抽得神誌不清,她從小都沒有享受過什麽母愛,長大後沒幾年,母親就因為身子骨不行去了。
所以丁秀曼打心眼裏討厭鴉片,也憎惡抽鴉片的人。
她一開始是真的瞧不起明曦。
明曦點點頭:“我知道,我以後不會再碰鴉片了。不過有件事情,我想跟你打聽一下。”
聽到明曦答應以後不再碰鴉片,丁秀曼頓時露出了高興的笑容,孺子可教,果然沒有白費她今天突如其來的善心。
“什麽事呀,你說。”
明曦:“你知不知道有什麽地方可以賺外快的?”
她的年紀太小,找工作顯然不適合。而且她還要繼續念書,明朗拚了命供她念書,她怎麽能說不念就不念了。
丁秀曼神色詫異:“賺外快?你……”
丁秀曼突然想起來她曾經見過明曦的哥哥,是個拉黃包車的。
原主心思敏感又自卑,雖然上了學,但卻一直覺得自己和班上的同學格格不入,因為班上的女生很多都是有錢人,而她的哥哥卻隻是一個拉黃包車的。
原主一直不願意和別人接觸,也是因為羞恥,不好意思向別人提起自己的哥哥。
“你問這個啊,真把我給問住了,唉……”丁秀曼歎了一口氣,她們這個年紀,又是個女孩子,能幹得了什麽呢?
但是丁秀曼覺得明曦應該是窮瘋了吧,不然以她以往鋸了嘴的葫蘆性子,是怎麽也不會跟她開口問這個的。
丁秀曼麵色複雜地看了一眼明曦,想了想說道:“你先別急,等我明天的口信,我回家後去幫你問問我老爹去,我爹應該會有點門路。”
明曦咧嘴笑了笑:“好,謝謝你,你人真好。”
被誇了丁秀曼有點飄飄然,臉色漲紅,伸手往明曦肩膀上一攬,道:“大家都是同學,以後啊,有事你就跟我說,別自己一個人悶不吭聲,一副苦大仇深的樣子,不知道還以為我們誰欺負你了呢。”
和丁秀曼分別之後,明曦就照著原主的記憶回了家。
回到家已經是六點多了,這個時期有錢人家裏早就有電燈了,但是住在擁擠狹小的筒子樓裏平民還用著煤油燈。
這裏是繁華奢靡的大上海,在西方文化衝擊的情況下,許多新式大樓拔地而起,已經初步具備了現代建築區的雛形。
有豪華寬敞的公館,舞廳,歌劇院。
但是所有的達官貴人和外國賓客也隻能止步為此,再往南的區域,就是明曦住的地方,這裏是成片的貧民區,魚龍混雜,破敗不堪,所有最低等的普通人,都住在像蜂窩煤一樣的樓房裏。
偶爾也會好奇的上流人士像看珍稀動物一樣,偷偷往這裏來看一眼。然後發一聲感慨,還不是你們不努力。
“哥,我回來了。”明曦推開房門,整間屋子大概有三十平方左右的樣子,明朗非常簡單粗暴地用木板隔出來兩個區域,一間作為明曦的房間,一間是明朗的。
她的房間小到隻能放下一個單人床,和一個半人高的小櫃子,還有一把凳子。
明朗的房子更簡單,隻有一張單人床。
“回來了?回來了就先吃飯吧。”明朗的聲音聽起來和早上不太一樣,聲音悶悶的,低沉沙啞,好像是哭過的樣子。
菜一直都在鍋裏熱著,一個素菜,還有一個芹菜炒肉。
明曦:“哥,你是不是知道我把錢花光的事情了?”
明朗愣了一下,他本來還想裝作什麽都不知道,把這件事情揭過去。沒想到她會主動問他。
明朗抿了抿唇,低頭道:“沒關係,哥不怪你,錢的事情,哥還能再賺的。”
明朗抬起頭,衝明曦露出一個疲憊又無奈的笑容。
真是個好哥哥啊。明曦感慨道。
按明曦的想法,她是不想為原主道歉的,畢竟花光了錢的人又不是她。
可她現在用的是原主的身體,哪怕她對明朗毫無兄妹感情,但明朗對她關心卻是真真的。
明曦猶豫了一下,說道:“對不起哥哥。”
係統跟見鬼了一樣瘋狂掃視著明曦。
明朗也有點震驚,隨即結結巴巴地說:“沒,沒關係,哥真的不怪你。”
連問都沒有問她,那些錢用到哪裏去了。
雖然是個好哥哥,但是這種一味寵溺的教育辦法也不行呀。根本沒有人能教原主。
明曦想了想問:“哥,你有沒有考慮過,去念書?”
都是未成年的崽子,都應該念書去,好好念書才是人生大事。知識這種東西就跟錢一樣,你不一定會用上,但是你必須要有。
明朗僵硬地扯了扯嘴角,不明白妹妹突然說的什麽胡話,艱澀地開口道:“念書……是要錢的。”
是他不想讀書,不想上進嗎,是因為沒錢啊。
明朗非常寵溺地看著自己的妹妹長歎了一口氣,覺得自己的妹妹還是太天真了。
雖然這個時期很多人都在貿易鴉片,到處都是隨處可見的煙管,甚至從上到下,許多軍閥等都在依靠販賣鴉片籌集軍費,鼓勵甚至強製農民種植鴉片,但在明麵上,政府依舊是禁製的。
因為鴉片泛濫,導致抽大煙也是一件從上至下的事情,平民抽不起昂貴的洋煙,但也有大量劣質的“雜膏”和“劣土”可以選擇。
丁秀曼看著自己的仆人把人扭送走了,這才鬆了一口氣,看向明曦,撇了撇嘴問:“你沒事吧?”
要是放在以前,丁秀曼才懶得管明曦,她自己自甘墮落,抽大煙,和不三不四的流氓鬼混,關她什麽事。
但是今天一天下來,丁秀曼發現明曦變了。
好像也不是那麽無可救藥了。
於是丁大小姐秉持著同學間應該友愛互助的原則,大發善心地決定管一管明曦的閑事。
明曦:“我沒事,謝謝你。”
丁秀曼臉色微紅,有點不好意思,隨即想了想問道:“誒?你剛剛打人了?”
明曦:“我沒有。”
“沒有?那他怎麽這樣了。”丁秀曼狐疑地看了明曦一眼,模仿剛剛那個小癟三做了一個抽搐的表情的動作,模樣十分誇張。
明曦:“我不知道,可能他本來就有病吧。”
兩人走出胡同,丁秀曼欲言又止,語氣裏帶著厭惡的情緒:“喂,你以後別再抽那個大煙了,那個大煙不是什麽好東西。”
她的母親就是抽大煙,抽得神誌不清,她從小都沒有享受過什麽母愛,長大後沒幾年,母親就因為身子骨不行去了。
所以丁秀曼打心眼裏討厭鴉片,也憎惡抽鴉片的人。
她一開始是真的瞧不起明曦。
明曦點點頭:“我知道,我以後不會再碰鴉片了。不過有件事情,我想跟你打聽一下。”
聽到明曦答應以後不再碰鴉片,丁秀曼頓時露出了高興的笑容,孺子可教,果然沒有白費她今天突如其來的善心。
“什麽事呀,你說。”
明曦:“你知不知道有什麽地方可以賺外快的?”
她的年紀太小,找工作顯然不適合。而且她還要繼續念書,明朗拚了命供她念書,她怎麽能說不念就不念了。
丁秀曼神色詫異:“賺外快?你……”
丁秀曼突然想起來她曾經見過明曦的哥哥,是個拉黃包車的。
原主心思敏感又自卑,雖然上了學,但卻一直覺得自己和班上的同學格格不入,因為班上的女生很多都是有錢人,而她的哥哥卻隻是一個拉黃包車的。
原主一直不願意和別人接觸,也是因為羞恥,不好意思向別人提起自己的哥哥。
“你問這個啊,真把我給問住了,唉……”丁秀曼歎了一口氣,她們這個年紀,又是個女孩子,能幹得了什麽呢?
但是丁秀曼覺得明曦應該是窮瘋了吧,不然以她以往鋸了嘴的葫蘆性子,是怎麽也不會跟她開口問這個的。
丁秀曼麵色複雜地看了一眼明曦,想了想說道:“你先別急,等我明天的口信,我回家後去幫你問問我老爹去,我爹應該會有點門路。”
明曦咧嘴笑了笑:“好,謝謝你,你人真好。”
被誇了丁秀曼有點飄飄然,臉色漲紅,伸手往明曦肩膀上一攬,道:“大家都是同學,以後啊,有事你就跟我說,別自己一個人悶不吭聲,一副苦大仇深的樣子,不知道還以為我們誰欺負你了呢。”
和丁秀曼分別之後,明曦就照著原主的記憶回了家。
回到家已經是六點多了,這個時期有錢人家裏早就有電燈了,但是住在擁擠狹小的筒子樓裏平民還用著煤油燈。
這裏是繁華奢靡的大上海,在西方文化衝擊的情況下,許多新式大樓拔地而起,已經初步具備了現代建築區的雛形。
有豪華寬敞的公館,舞廳,歌劇院。
但是所有的達官貴人和外國賓客也隻能止步為此,再往南的區域,就是明曦住的地方,這裏是成片的貧民區,魚龍混雜,破敗不堪,所有最低等的普通人,都住在像蜂窩煤一樣的樓房裏。
偶爾也會好奇的上流人士像看珍稀動物一樣,偷偷往這裏來看一眼。然後發一聲感慨,還不是你們不努力。
“哥,我回來了。”明曦推開房門,整間屋子大概有三十平方左右的樣子,明朗非常簡單粗暴地用木板隔出來兩個區域,一間作為明曦的房間,一間是明朗的。
她的房間小到隻能放下一個單人床,和一個半人高的小櫃子,還有一把凳子。
明朗的房子更簡單,隻有一張單人床。
“回來了?回來了就先吃飯吧。”明朗的聲音聽起來和早上不太一樣,聲音悶悶的,低沉沙啞,好像是哭過的樣子。
菜一直都在鍋裏熱著,一個素菜,還有一個芹菜炒肉。
明曦:“哥,你是不是知道我把錢花光的事情了?”
明朗愣了一下,他本來還想裝作什麽都不知道,把這件事情揭過去。沒想到她會主動問他。
明朗抿了抿唇,低頭道:“沒關係,哥不怪你,錢的事情,哥還能再賺的。”
明朗抬起頭,衝明曦露出一個疲憊又無奈的笑容。
真是個好哥哥啊。明曦感慨道。
按明曦的想法,她是不想為原主道歉的,畢竟花光了錢的人又不是她。
可她現在用的是原主的身體,哪怕她對明朗毫無兄妹感情,但明朗對她關心卻是真真的。
明曦猶豫了一下,說道:“對不起哥哥。”
係統跟見鬼了一樣瘋狂掃視著明曦。
明朗也有點震驚,隨即結結巴巴地說:“沒,沒關係,哥真的不怪你。”
連問都沒有問她,那些錢用到哪裏去了。
雖然是個好哥哥,但是這種一味寵溺的教育辦法也不行呀。根本沒有人能教原主。
明曦想了想問:“哥,你有沒有考慮過,去念書?”
都是未成年的崽子,都應該念書去,好好念書才是人生大事。知識這種東西就跟錢一樣,你不一定會用上,但是你必須要有。
明朗僵硬地扯了扯嘴角,不明白妹妹突然說的什麽胡話,艱澀地開口道:“念書……是要錢的。”
是他不想讀書,不想上進嗎,是因為沒錢啊。
明朗非常寵溺地看著自己的妹妹長歎了一口氣,覺得自己的妹妹還是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