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曦的家在三樓,擁擠又狹窄的筒子樓,水泥斑駁的樓道還有一些小孩方便的水漬。


    這個點很多家都在做飯,做飯的香氣混雜著各種夫妻吵鬧,小孩啼哭的聲音,撲麵而來。


    明曦提著一隻燒雞回到家:“哥,我今天的報紙全賣完了。”


    明朗已經把飯做好了,桌子上是一菜兩碗飯。


    明朗沒注意聽明曦的話,隻是眨也不眨地盯著她手裏的燒雞看,咽了口唾沫問:“這是哪……哪來的?”


    一隻雞起碼要一塊大洋,都夠買上七十斤大米了!!


    這個時期的葷腥算是很貴重的食品,隻有老爺太太們才能消費得起。一般人,吃屁去吧。


    明曦:“別人送的。”


    係統送的。


    係統:“嗬嗬。”


    明曦已經有好幾天沒好好開過葷了,剛來的那頓還吃到了點肉沫,後麵明朗知道錢都被她花光了之後,就再也沒有買過一丁點兒肉沫了。


    她餓呀。


    身體不吃肉真的不行。


    明朗震驚地看著她:“別人……送你一隻燒雞?”


    明曦:“嗯,我今天把所有的報紙都賣完啦~”


    明朗聽了很高興,自動就聯想起來,以為是報社的人送的:“真的?妹妹,你真能幹!比我這個做哥哥強多了!”


    明朗麵色微紅,非常慚愧,他這個哥哥賺不了幾塊錢,居然還要妹妹一個女學生去賺外快幫忙補貼家用。


    明曦從燒雞上揪了一個腿子,放在明朗碗裏:“哥哥也很厲害,哥哥能起那麽早去拉車,這要是把勁兒用在讀書上,該多好呀。哥,等我湊夠了錢,你也去讀書吧?”


    讀書要花的錢可不少,明朗非常心疼明曦,為了讓自己讀書這麽努力。


    明朗低著頭說:“哥哥讀不讀書都無所謂,你好好讀書就夠了。”


    明曦現在有了工作,說話底氣也足了很多,盯著明朗的臉倔強地道:“不行,你一定要去念書!”


    明朗看著小姑娘認真的模樣,不由得寵溺地笑了笑:“好好好,你說什麽都行,快吃飯吧。”


    說完話,兩人就風卷殘雲地把整隻燒雞給吃完了,連雞骨頭明朗都給咬碎吸了吸汁水。


    吃過飯後,明曦就回到自己的小房間,拿了紙和稿紙出來放在矮櫃上麵,想了想,在紙上緩緩落下幾個字:


    最後一個太監。


    太監這個詞,對民國應該來說是不會陌生的,因為封建王朝的統治才剛剛結束。


    很多個位麵裏,明曦都在皇宮裏混過,她當過掖庭裏的卑賤小宮女,也做過高高在上的太後。後宮裏的每一種人群,她都再熟悉不過了。


    但她不想寫宮女,也不寫太後,而是把主人公設定成了一個太監。


    太監啊,一說起太監,她就想到了景滄。


    人類雖然卑微又渺小,但大廈將傾的時候,總會有那麽一些人挺身而出,粉身碎骨渾不怕,敢為天下先。


    一個故事是不可能改變如今的社會現狀的,但再弱小的微光也能照亮黑暗。因為光明是無法阻擋的。


    當離得夠遠的時候,位麵就會塌縮成一個點,一切細節都被抹去。明曦知道每個位麵的節奏和進程,這些她都太熟悉了。


    以往每次看著位麵從一群直立難行的野人變成高科技的現代位麵,總是會覺得人類真是可愛又可笑,那麽渺小卻又那麽努力。


    但這真正落入時代之中,才發現人類是和其他物種都不一樣的。人類豐富的精神世界和情感,有時候真讓她吃驚。


    明曦麵無表情地咬了一下筆杆,開始寫她的故事。


    《最後一個太監》文章講的是一個名叫張德的八歲小男孩,因為村子在窮鄉僻壤的地方,信息不發達,斷了根之後才得到封建王朝統治結束的事情。


    張德家裏非常窮,全家七口人,全部的財產就是兩間土房和七分薄田。


    村子前幾年有老太監風風光光地回來擺了桌,從那時起,張德就生了想要做太監的心思。


    做太監,就能不挨餓。


    但是張德的父親一開始並不同意張德去做太監的想法,太監那就是殘疾,老了連個送終的兒子都沒有。


    但很快,村裏的惡霸就勾結官府,把他們的田地給地給奪走了。


    父親去找官府的人討說法,結果卻被打了幾十板子。


    大哥氣不過,去惡霸家裏喝煤油自殺,但卻不了了之。


    母親也病倒了,為了有錢能給母親治病,十三歲的姐姐隻能嫁給一個七十歲的老頭當續弦。


    ……


    到這裏就是故事的第一章。


    係統看了一下明曦寫的,非常不理解:“你為什麽要寫這麽悲慘的故事?是覺得這裏的人活得還不夠悲慘嗎?你這麽寫是不會有人看的。”


    “我已經預判到你這份稿件寄出去,雜誌社的人會說什麽了。”


    “作者就是個傻逼,盡寫這些喪氣喪氣的玩意兒,還嫌生活不夠苦呀。”


    明曦:“一個好的故事,是要能引起人的共鳴的。如果一個從未見過光明,那麽他確實可以忍受黑暗,可是見過光明之後呢?”


    苦難確實是能磨煉人的意誌力,摸到爛牌能堅持打,把爛牌打成好局,確實是令人讚歎。


    可要是在不公平的老千局上摸到爛牌,還一直打,那就是大傻逼。


    明曦要讓人對張德同情,有聯係己身的共鳴感,最後再借用張德這個人一步步走進民國的大都市,去看看這個黑暗和光明交織的時代。


    她要為身處黑暗而麻木的人,點亮一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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