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民國女作家的二三事(10)
快穿:宿主她總在偷偷裝神明 作者:喧嘩上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他到底是什麽人呀,怎麽會有巡警追他?”丁秀曼好奇地回頭看了一眼,一邊朝明曦問道:“對了,他給你的,是什麽東西啊?你們認識?”
丁秀曼有無數個問題,但是明曦隻用一句話就打發了她:“見過一次,他也是賣報紙的。”
聽見明曦這麽一說,丁秀曼就意味深長地看了看明曦,臉上露出了曖昧的笑容,以為那是情書之類的東西。
說起來,她們也有十五歲了。雖然法定結婚年齡是十六歲,但在這個時期,很多窮人家的女孩還沒滿十六歲就出嫁了。
隻有有錢人家的名媛小姐,才能有資格和底氣,想什麽時候嫁人,就什麽時候嫁人。
這個時期受到了西方文化的衝擊浪潮,自由戀愛和男女平等成了許多人高喊的口號。
但是自由戀愛比男女平等更重要,很多人根本意識不到男女不平等,追求自由戀愛的人士更多。
大多數人隻會為自己的利益去抗爭。
尤其是一些趕時髦的公子哥兒和名媛,自由戀愛才是跟他們利益相關的最高追求。以往都是講究門當戶對,講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講究家族和家族之間的聯姻。
所以他們可以為了爭取自由戀愛,不惜一切地抗爭。
人隻有滿足了物質上的需求,才能有精力追求更高的精神世界。
普通人連生存都需要拚盡全力,但是他們的最大痛苦,就是不能自由戀愛。
想念書就念書,杯觥交錯的宴會,燈光閃耀的交際舞會,任何一樣都是普通人連想都想象不出來的場景。
貧窮的確是會限製人的想象,同樣,有錢也會限製人的想象。
比如丁秀曼就完全想象不出來明曦住的筒子樓是什麽樣子的。
明曦想了想說:“應該和你們家的廁所是差不多的。”
丁秀曼:……
丁秀曼是書香世家,家裏有獨棟的宅院,光是來來往往的就有三四個下人。
丁世賢約莫三四十歲,穿著黑色的褂子,帶著一副黑框眼鏡,一副教導主任的模樣,不苟言笑,非常時髦地用發蠟把頭發往後腦勺梳了過去。
“你就是秀曼的同學?坐吧,不用拘謹,就當自己家一樣。”丁世賢看著脾氣不太好,但為人卻意外地溫和。
丁家的富貴並沒有在明曦心裏升起什麽波瀾。
但是丁世賢卻忍不住多看了她兩眼,少女的衣服角已經脫線了,腳上的鞋子也是舊的,這些東西無一不在顯露著她在物質的貧瘠。
但是她卻一點兒也沒有對丁家的富貴產生豔羨。
丁世賢年少的時候也是走南闖北,出過國的海歸,見識過各種形形色色的人,但他還是頭一次見到這麽小的女孩子,就能有如此沉穩的心態。
簡直像個大人一樣。
不,或許很多大人都還要不如他。丁世賢見過那些看見金錢就醜態畢出的人是什麽個模樣。
丁家招待了明曦一起吃晚飯,晚飯非常豐盛,有魚有肉,對普通人來說是過年才能吃到的菜色,在丁家這裏隻是家常菜。
明曦吃得的速度其實並不慢,但在丁世賢眼裏,她的一舉一動並不顯得粗魯和急切,反倒是十分優雅,和這個簡陋的餐廳格格不入。
丁秀曼吃了兩口就把筷子一放,把嘴巴一擦:“不吃了,我減肥呢,再吃就胖啦。”
明曦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菜,很多菜都沒有動過。像他們這種人家,一般都會有收拾的幫廚打包回家,帶給自己的家人吃的。
吃過飯,丁世賢就閑適地泡起茶來了。
一邊泡茶,一邊用英文和明曦對話。
明曦麵對丁世賢拋過來的問題,全都對答如流。
丁世賢的英文其實並不差,隻是沒有好的語言環境,他的英文帶著濃厚的口音,聽起來十分的別扭。
丁秀曼在旁邊聽他們兩人對話,雖然都聽不懂,但是還是能聽出來誰說得比較好的。明曦的英文一脫口,簡直就像外國人一樣,而她老爹的英文,怎麽說都能聽得出來是華夏人。
丁秀曼得意道:“爹,怎麽樣,我就說明曦的英文很好吧,你還不信。”
“她這麽好的英文隻能去賣報紙,也太可惜了吧,爹你找找你的那些朋友呀,想辦法給明曦找個好差事。”丁秀曼軟磨硬泡地丁世賢道。
丁世賢看了看明曦:“她還是太小了,等你們畢業了,我倒是能想想辦法。”
再過一年,她們就能畢業了。
很多人中學畢業了就可以開始工作了,會選擇繼續讀大學的人很少。
倒不是因為考不上。
這個時候還沒有高考,想考那個學校,直接去報那個學校,參加學校舉行的考試就可以了。
難就難在,一所大學的報名費最少都要3-5塊大洋,如果考不上,隻能繼續去報其他大學。這樣下來,昂貴的報名費幾乎使得大部分人望而卻步。
丁秀曼想了想也是:“明曦,要不你先把賣報的工作辭了吧,等畢業了,我再叫我爹給你找個好一點的工作。”
明曦點點頭:“好,等我拿到這個月的工資就辭了。”
賣報紙哪有寫稿子賺錢,隻要她能被選上一篇稿子,稿費最少都有三四塊錢了,還賣什麽報紙,不賣了!
回到家之前,明曦先去郵局問了一下有沒有自己的信,得到的結果是沒有之後,就回家了。
回到家後,明曦就拿出了溫時新遞給自己的那封函件,函件封口是封住的。
明曦頓了一下,把函件拆開了,看完之後表情變得有點古怪,這麽重要的東西,怎麽會在溫時新手上,溫時新為什麽又把這個東西隨便丟給她??
這可是……一個雷啊。
明曦表情複雜地把信件塞回去,看上去就像是從來沒有拆開過一樣。
丁秀曼有無數個問題,但是明曦隻用一句話就打發了她:“見過一次,他也是賣報紙的。”
聽見明曦這麽一說,丁秀曼就意味深長地看了看明曦,臉上露出了曖昧的笑容,以為那是情書之類的東西。
說起來,她們也有十五歲了。雖然法定結婚年齡是十六歲,但在這個時期,很多窮人家的女孩還沒滿十六歲就出嫁了。
隻有有錢人家的名媛小姐,才能有資格和底氣,想什麽時候嫁人,就什麽時候嫁人。
這個時期受到了西方文化的衝擊浪潮,自由戀愛和男女平等成了許多人高喊的口號。
但是自由戀愛比男女平等更重要,很多人根本意識不到男女不平等,追求自由戀愛的人士更多。
大多數人隻會為自己的利益去抗爭。
尤其是一些趕時髦的公子哥兒和名媛,自由戀愛才是跟他們利益相關的最高追求。以往都是講究門當戶對,講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講究家族和家族之間的聯姻。
所以他們可以為了爭取自由戀愛,不惜一切地抗爭。
人隻有滿足了物質上的需求,才能有精力追求更高的精神世界。
普通人連生存都需要拚盡全力,但是他們的最大痛苦,就是不能自由戀愛。
想念書就念書,杯觥交錯的宴會,燈光閃耀的交際舞會,任何一樣都是普通人連想都想象不出來的場景。
貧窮的確是會限製人的想象,同樣,有錢也會限製人的想象。
比如丁秀曼就完全想象不出來明曦住的筒子樓是什麽樣子的。
明曦想了想說:“應該和你們家的廁所是差不多的。”
丁秀曼:……
丁秀曼是書香世家,家裏有獨棟的宅院,光是來來往往的就有三四個下人。
丁世賢約莫三四十歲,穿著黑色的褂子,帶著一副黑框眼鏡,一副教導主任的模樣,不苟言笑,非常時髦地用發蠟把頭發往後腦勺梳了過去。
“你就是秀曼的同學?坐吧,不用拘謹,就當自己家一樣。”丁世賢看著脾氣不太好,但為人卻意外地溫和。
丁家的富貴並沒有在明曦心裏升起什麽波瀾。
但是丁世賢卻忍不住多看了她兩眼,少女的衣服角已經脫線了,腳上的鞋子也是舊的,這些東西無一不在顯露著她在物質的貧瘠。
但是她卻一點兒也沒有對丁家的富貴產生豔羨。
丁世賢年少的時候也是走南闖北,出過國的海歸,見識過各種形形色色的人,但他還是頭一次見到這麽小的女孩子,就能有如此沉穩的心態。
簡直像個大人一樣。
不,或許很多大人都還要不如他。丁世賢見過那些看見金錢就醜態畢出的人是什麽個模樣。
丁家招待了明曦一起吃晚飯,晚飯非常豐盛,有魚有肉,對普通人來說是過年才能吃到的菜色,在丁家這裏隻是家常菜。
明曦吃得的速度其實並不慢,但在丁世賢眼裏,她的一舉一動並不顯得粗魯和急切,反倒是十分優雅,和這個簡陋的餐廳格格不入。
丁秀曼吃了兩口就把筷子一放,把嘴巴一擦:“不吃了,我減肥呢,再吃就胖啦。”
明曦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菜,很多菜都沒有動過。像他們這種人家,一般都會有收拾的幫廚打包回家,帶給自己的家人吃的。
吃過飯,丁世賢就閑適地泡起茶來了。
一邊泡茶,一邊用英文和明曦對話。
明曦麵對丁世賢拋過來的問題,全都對答如流。
丁世賢的英文其實並不差,隻是沒有好的語言環境,他的英文帶著濃厚的口音,聽起來十分的別扭。
丁秀曼在旁邊聽他們兩人對話,雖然都聽不懂,但是還是能聽出來誰說得比較好的。明曦的英文一脫口,簡直就像外國人一樣,而她老爹的英文,怎麽說都能聽得出來是華夏人。
丁秀曼得意道:“爹,怎麽樣,我就說明曦的英文很好吧,你還不信。”
“她這麽好的英文隻能去賣報紙,也太可惜了吧,爹你找找你的那些朋友呀,想辦法給明曦找個好差事。”丁秀曼軟磨硬泡地丁世賢道。
丁世賢看了看明曦:“她還是太小了,等你們畢業了,我倒是能想想辦法。”
再過一年,她們就能畢業了。
很多人中學畢業了就可以開始工作了,會選擇繼續讀大學的人很少。
倒不是因為考不上。
這個時候還沒有高考,想考那個學校,直接去報那個學校,參加學校舉行的考試就可以了。
難就難在,一所大學的報名費最少都要3-5塊大洋,如果考不上,隻能繼續去報其他大學。這樣下來,昂貴的報名費幾乎使得大部分人望而卻步。
丁秀曼想了想也是:“明曦,要不你先把賣報的工作辭了吧,等畢業了,我再叫我爹給你找個好一點的工作。”
明曦點點頭:“好,等我拿到這個月的工資就辭了。”
賣報紙哪有寫稿子賺錢,隻要她能被選上一篇稿子,稿費最少都有三四塊錢了,還賣什麽報紙,不賣了!
回到家之前,明曦先去郵局問了一下有沒有自己的信,得到的結果是沒有之後,就回家了。
回到家後,明曦就拿出了溫時新遞給自己的那封函件,函件封口是封住的。
明曦頓了一下,把函件拆開了,看完之後表情變得有點古怪,這麽重要的東西,怎麽會在溫時新手上,溫時新為什麽又把這個東西隨便丟給她??
這可是……一個雷啊。
明曦表情複雜地把信件塞回去,看上去就像是從來沒有拆開過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