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曆七月,伊甸園迎來了一年一度的極晝,陽光如同永恒的誓言,照耀著這片古老的土地。妖精學校的大門再次敞開,迎接著新學期的到來。


    狐妖界聲名顯赫的元家,今年派往北極圈深造的不再是調皮搗蛋的元小四,而是沉穩內斂的元大寶。


    令妖驚訝的是,這位坐擁億萬家產的狐妖公子哥,竟親自出現在了報到現場,拖著行李抱著貓,辦理著入學手續。


    時間回溯一個月,元大寶還沒有想過這樣的場景。


    他接到錄取通知書的瞬間,便已做出了決定——將一切交給白辰山,自己則在沙美待到畢業的那一天。


    然而,就在元大寶以為一切盡在掌握之時,元小四這個不速之客闖入了他的生活。


    為了擺脫這個“電燈泡”,元大寶可謂是費盡心思。


    他不惜重金,送元小四去各地聆聽音樂會,學習音樂。但元小四似乎有著錦鯉般的好運,每當他不在家時,白辰山或元昌總有一狐忙於工作,無暇分身。


    而每當白辰山從青丘偷偷溜到沙美,元小四就像有預感一樣,總是在家等候。


    為了自己的性福,元昌絞盡腦汁,想出了一個有些對不住白源源的法子——他給元小四報了一個暑期夏令營,以高中生的身份前往星球實驗室學習基礎科研。


    元昌的如意算盤打得響亮,相信以元小四的“錦鯉體質”,不出三天就能在實驗室偶遇白源源。


    但命運再次捉弄了他。


    沒有三天,元小四第一天就交了一大群新朋友,帶著他們回了家,在隔壁3301辦了一場盛大的派對。


    這下,元大寶不用再陪元小四看那些無聊電影了,但隔壁的夜夜笙歌卻幾乎奪走了他所有的睡眠。


    元大公子不但欲求不滿,還睡眠不足,變成了不折不扣的怨夫。


    元昌終於耐不住性子,放下顏麵,找元小四求他出去走走,哪怕是去元亨或元寶家住也好。


    元小四卻反唇相譏,怪元昌不懂事。


    “二哥和姐姐都是有家室的狐狸,我白天去蹭頓飯就已經很打擾了,怎麽能在人家家裏過夜呢?”說著,還露出一副十分鄙夷的表情,“大哥,你不會幹過這事吧?你也不嫌害臊!”


    元昌:……


    m的,到底是誰不嫌害臊!


    元昌另辟蹊徑,他以夜夜笙歌的噪音為由,說教道:“送你去沙美最好的實驗室,不是讓你去尋歡作樂,是讓你提前適應人類社會,為將來轉學做準備!”


    元小四一臉無辜,辯解道:“程教授說我們年輕人要及時行樂,該玩玩,該吃吃,不要整天愁眉苦臉,隻想著數據。他說,隻有神經放鬆了,靈感才會湧現。放學後,就應該讓大腦得到充分的休息!”


    這話聽起來頗有道理。


    但出自程教授之口,元大寶不信。


    “得了吧,程教授一年到頭恨不得住在實驗室裏,比誰都卷,他手下的博士生一個比一個禿,這話別人說得我信,他?我不信!”


    元小四明白,口說無憑,掏出手機,當著大哥的麵,播放了程教授的語音留言。


    “小元啊,實驗室的布局了解一下就行,不用太認真。聽說你喜歡玩音樂,音樂好啊!你們這個年紀的孩子,就應該趁著年輕,多玩玩,及時享樂!別等到我這個年紀,蹦迪都得帶著枸杞的時候,才想起來玩!”


    “看吧,程教授確實這麽說的。”元小四得意。


    元昌嚴重懷疑這話背後另有隱情。


    於是,元昌又向同在星球實驗室的妹夫魯旦打聽情況。


    老實人魯旦,因工作原因,曾夾在大哥與二哥之間,現在又因照看孩子,夾在了大哥與四弟之間。


    他承認,他確實吃了四弟買的披薩,也喝了四弟請的奶茶,但他分得清誰是酒肉朋友,誰是金主爸爸。


    於是他在心裏禱告了一番,希望上帝和四弟兩者之間能有一個原諒自己,然後向大哥坦白:“小四剛來實驗室就看上了老師養大的那幾隻猩猩,覺得好玩,用異能幹擾了猩猩的思維,導致老師那個有關記憶的實驗作廢了。然後……然後他還把做了一半實驗的高血脂大鼠偷了出來,拿到天台去做了燒烤……”


    哦……


    果然,熊孩子的討厭並非錯覺。


    熊孩子討厭,到哪裏都會討厭。


    得知程教授與自己英雄所見略同,都很嫌棄元小四,元昌的心態稍好了些,隔壁那通宵達旦的吵鬧聲也顯得沒那麽刺耳了。


    不過這樣下去肯定不是辦法。


    反正,如今他已恢複自由身,不需要每日打卡上班了,正好開學之日臨近,不如……去上學!


    元昌嘴上說要去學校專心修行,實則是為了遠離元順,尋一片清靜之地。


    元家不會允許學齡期的元小四無所事事,本來是想叫元昌帶著元小四一起,去跟白辰山修行的。


    但元昌有自己的打算。


    他覺得小四應該趁此機會,步入社會,跟華國的人類多接觸接觸,糾正一下在北美養成的不良習慣。


    這一想法得到了元吉與白姝雨的認可。


    家族辦公室已經為他精心偽造了一個人類身份,準備在秋季,讓他以插班生的身份,去沙美當地的寄宿學校讀人類高中。


    但問題來了,距離新學期開學還有三個月的時間。


    於是,元大寶決定,在元小四開學前,暫離沙美市。


    元昌在妖精學校附近有一套獨棟別墅,但那棟別墅後來被元小四和他的狐朋狗友們霸占了,變成了小團夥的校外集合點,元昌不打算過去。


    他得住校。


    而且,還要和其他同學住在一起,以免元小四“太想念他”,從沙美跑過來繼續做“電燈泡”。


    可惜修仙專業特殊,學製太長,而且許多學生年紀已經不小了,不方便合住,最次也是兩室一廳的合間宿舍。


    工作人員看了看元昌,又看了看元昌行李箱上趴著的白貓,問道:“你確定要住合間宿舍嗎?那個是一米二小床。”


    “確定。”


    元大公子毫不猶豫地回答,隨手網購了一張價值百萬的新床。


    “好了,這是你的學生一卡通。”


    工作人員將新生入學手冊及印有元昌照片的卡片遞給他。


    元昌按手冊指示,來到宿舍門前,剛要刷卡開門,門卻先打開了,一個身材高大健壯,與門框不相上下的魁梧大漢映入眼簾。


    元昌低頭看看學生手冊上的手寫的宿舍號,又看看門牌,確定沒錯。


    “這裏有妖住了?”


    那壯漢是個光頭,胡子卻十分濃密,在下巴上綁成了麻花辮,淺黃色的,五官是典型的白人模樣,眉骨高聳,眉眼間距很低,緊抿薄唇,胳膊上布滿了紋身,麵色冷峻,看起來十分不好惹。


    壯漢冷聲問道:“新生?”


    元昌點頭。


    壯漢突然咧嘴笑了,露出一排發黃的牙齒,伸出寬厚的大手。


    “我是赫爾曼,修仙專業32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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