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匪夷所思的美國往事
曆史的溫度:尋找曆史背麵的故事、熱血和真性情 作者:張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個故事,是關於一道現在看起來匪夷所思的法令,但在當時,卻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1
讓我們先來看一張照片。
這是一張刊登在1933年12月5日美國報紙頭版的照片。
乍看上去,以為是美國人在慶祝他們的球隊獲得了世界杯冠軍——當然,美國人隻愛橄欖球,不愛足球。 <h5>美國宣布廢除“禁酒令”</h5>
或者,看上去像是一個生日派對?但從酒保雙手高舉的開心勁兒來看,又不像,而且也找不到“壽星”在哪兒。
其實,他們確實是在慶祝一件事,隻是慶祝的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他們手裏的酒。
這一天,美國人歡天喜地: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喝酒了。
說起來真的是有點匪夷所思:在連空氣中都彌漫著自由氣息的美國,居然曾經像一個宗教國家一般,通過嚴格的法律,在全國範圍內禁酒。而且,這一禁,居然就禁了整整14年。
這就是美國曆史上著名的“禁酒時期”。 2
我們把時間再往前推14年——1920年1月17日。
這一天的午夜零時,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
這條法案規定: <blockquote>
1.凡是製造、售賣乃至於運輸酒精含量超過0.5%以上的飲料,皆屬違法。
2.自己在家裏喝酒不算違法,但與朋友共飲或舉行酒宴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0美元及監禁半年。
3. 21歲以上的人才能買到酒,並需要出示年齡證明,而且隻能到限定的地方購買。 </blockquote>
毫無疑問,這是條相當嚴格的法案。換句話說,從法案頒布的那一天開始,美國其實基本上成了一個禁酒國家。
為什麽會這樣?
如果要分析美國禁酒令出台的背景,可能寫一本書都說不完,但總的來說,主要是下麵幾個原因。 <h5>禁酒初期,美國開始大批量銷毀葡萄酒</h5>
第一個原因,禁酒令的強製推行,來自強大的宗教背景——美國的清教徒。
1620年,一艘載有102名乘客的“五月花”號輪船,來到了美洲普利茅斯建立了殖民地。在102名乘客中,相當一部分都是在歐洲受到迫害的清教徒。
這批人在旅途中簽署的《五月花號公約》,成為美國未來《獨立宣言》的藍本,也成了美國的立國之本,而清教文化,也就成了美國的文化之源。
作為第一批歐洲移民的後代,土生土長的美國白人,都是從小受著清教的文化熏陶長大:反對奢華縱欲,主張勤儉忍耐。而酒,他們認為恰恰是違反這些信條行為的最大推動力:醉酒鬧事,飲酒傷身,酒後衝動……
總之,中國人說,“萬惡淫為首”,清教徒們可能要改成“百惡酒為先”。 <h5>五月花號</h5><h5>波士頓的女性踩碎酒館用於冰鎮啤酒的冰塊,歡慶禁酒令開始實施</h5>
第二個原因,是美國蓬勃興起的女權運動。
試問,誰喜歡喝酒?無疑大多是男性。喝了酒後的男性,誰最反感?無疑大多數是女性。
直到1920年以前,美國的女性是沒有投票權的(比歐洲晚)。從教育權、財產權、經商權再到投票權,美國的女性一直在努力爭取自己的權利。而禁酒則成為一個有力抓手——婦女們認為男人酗酒會催生家庭暴力,會帶壞孩子。所以當時禁酒運動背後的主要推動力量,是美國的女性。
就在禁酒令頒布的8個月後,美國通過了憲法第十九修正案,美國女性獲得了投票權。
第三個原因,則來自精英主義的“排外”。
到了20世紀初,美國無論是國內生產總值還是綜合國力,都大大超越了英國,但架構起這一繁榮的移民文化,卻也帶來了不少社會衝突和矛盾——傳統的美國白人(尤其是清教徒),有道德優越感,有作為盎格魯–撒克遜人種的種族榮譽感,但總覺得有不和諧感。那些在大街小巷開著各種酒館和娛樂場所的人,包括他們的消費者,都是誰?黑人、猶太人、華人等,他們收入較低,素質較差,行為粗俗,讓白人清教徒覺得,必須要做些什麽來捍衛自己的文化價值觀。
與此同時,經濟繁榮帶來了美國中產階級的崛起,麵對物欲橫流的社會、外來移民的湧入、道德水準的下降,他們一直有一種改良的願望——或者概括為“進步主義”。而實現這種主義,一大手段就是通過大量的道德立法,禁酒令無疑就是其中的代表。
1920年1月16日,也就是禁酒法案生效的前一天,美國各大城市道路上的運酒車絡繹不絕——人們都趕著時間把酒運回家裏收藏。到了那天的晚上,街道上空無一人,因為人們都在家裏或其他公共場合舉行最後一次合法的、有酒精的聚會。
一位參議員在一個晚餐會上舉杯祝酒:“今晚,是美國人個人自由被剝奪的前夜。”
全場熱烈鼓掌。 3
那麽長達14年的美國禁酒,效果究竟如何?
非常遺憾,有數據統計顯示:禁酒期間的美國酒類消費量,比禁酒前提高了50%。
為什麽會產生這樣的結果呢?其實至少有一點道理是相通的:禁書往往賣得最熱,禁片往往想看的人最多。
而且,美國的“禁酒法案”明顯存在一條漏洞:禁止銷售含酒精的飲料,卻並不禁止販賣釀酒的原料。
於是,各種各樣的“擦邊球”就開始出現了。
啤酒廠不能賣啤酒了不是嗎?法律沒禁止我賣麥芽和啤酒花呀!當時,很多啤酒廠都開始出售麥芽和啤酒花,然後注明這是用於“烹飪”或“烘焙”。
當時開始出現一種叫“nearbeer”的啤酒,酒精度正好控製在0.5%,符合法律規定。但是!啤酒廠會提供詳細的說明書,告訴買家:千萬不能做以下的一些步驟,不然就會釀出高酒精度的啤酒,後果自負!
可以想象,賣家和買家相視一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然後一種叫“vineglo”的葡萄酒原料也開始盛行起來,這是一種經過調配的濃縮葡萄汁,30天後,可以自行發酵成葡萄酒。還有一種“葡萄磚”,以葡萄幹加酵母的包裝形式出售,生產商會在包裝上附加“溫馨提示”:如果您不小心把這些東西加入到一加侖的水中再密閉保存,那可要千萬當心!因為20天後可是會變成葡萄酒啊! <h5>著名的“vineglo”</h5>
如果說,以上這些“小動作”還算溫情脈脈的話,那麽對於一些原先嗜酒如命的酒鬼的行為來說,那可就要命了,是真的要命。
由於禁酒,美國地下市場上開始出現大批用工業酒精製作的劣質酒,一批一批的酒鬼為了解饞,前仆後繼,飲鴆止渴。當時有一個叫牙買加生薑的醫療偏方,使用者稱之為“傑克”,它有非常高的酒精含量。有些無良店家便將“傑克”摻入工業用可塑劑,結果導致數以千計的受害者足部和手部癱瘓,最終造成大批人四肢麻痹、大腦不可逆受損甚至直接中毒死亡。 4
禁酒的效果不佳,這倒也算了,但隨之帶來的另一些後果,卻是當初支持禁酒令的人們沒有想到並完全無法接受的。
禁酒令實行了14年,居然讓美國的黑社會迅速崛起,並大大滋生了政府各個部門的腐敗,尤其是司法係統。
正規市場一旦沒有某樣急需品出售,隨之而興起的是什麽市場?無疑是黑市。美國禁酒期間,走私和地下交易酒類,成了一筆一本萬利的生意,從而促使大量的黑幫開始從事地下的私酒釀製生意。發展到後來,黑幫從事釀酒、運輸(組建卡車公司)、販賣(大量的地下酒吧),已經形成了“一條龍”產業,黑幫之間為了利益的火並也開始層出不窮。
在禁酒之前,美國的黑社會幾乎沒有資金來源,而一禁酒,黑幫開始財源滾滾。 <h5>禁酒時期的美國警察“搜酒隊”</h5>
黑社會的迅速擴張,很快影響到了政府係統,首當其衝的是司法係統。警察之中,喜歡飲酒的大有人在,在這樣的前提下,他們有什麽動力去搜查販賣私酒,取締地下酒吧?這些都打擊完了,他們喝什麽?不僅如此,因為獲得了巨大利益,黑社會開始用金錢逐步侵蝕司法係統,司法隊伍中和黑社會沆瀣一氣的人越來越多,不僅僅是滿足自己的飲酒欲望,而且開始收取保護費,提供保護傘,實現“警黑一家”。
司法係統外的政府官員,也開始加速墮落。
美國當時雖然禁酒,但為了保證宗教活動的用酒,法律允許一些小規模的葡萄酒生產,隻是它們的供應必須由政府集中管理——“監守自盜”以及以政府內部為源頭的私酒交易,開始源源不斷地湧現。
沒能幸免的還有醫療體係。在醫院,威士忌是可以被醫生作為處方開給病人的,這還了得?禁酒期間,需要威士忌作為處方的“病患”大量增加,醫院居然成了買酒的好去處,而不少醫生也變成了“酒商”。有數據顯示,美國的醫院當年一年就開出100萬加侖的威士忌處方。
即便是表麵上支持禁酒的時任美國總統哈定(被很多美國人評為美國史上最差總統),他的私人酒庫裏也總是擺滿了酒,他的內閣班子成員,幾乎都和酒販子有來往。
有美國學者曾經指出:禁酒令頒布之前,美國政府指揮黑社會;禁酒令頒布之後,黑社會通過賄賂,開始指揮美國政府。 5
到了禁酒令的後期,整個美國社會已經呈現出一種荒唐的狀態:
本來想通過禁酒提升美國國民的健康水平,結果越來越多的人因為喝了品質低劣的酒甚至假酒,頻頻被送進醫院。
本來是想通過禁酒穩定社會,降低犯罪率,結果卻讓黑社會茁壯成長,整個社會安全係數大大降低。
本來想通過禁酒提高人的道德水準,降低貪汙腐敗的概率,結果整個政府體係卻迅速墮落,警務係統甚至已被黑社會腐蝕得不堪入目。
當然,禁酒令也對美國的釀酒產業造成了致命打擊。禁酒期間,一半的啤酒廠倒閉,解禁後也沒有再恢複。美國的啤酒至今仍被人詬病沒有個性,隻是大眾消費的產物。葡萄酒方麵,全美的葡萄酒正規產量(不包括自釀)從禁酒令前的5500萬加侖(2.0820億升),驟降到3.5萬加侖(13.2萬升)——最關鍵的是,葡萄酒從一種精致的酒品,開始轉為禁酒期間一種粗糙的、可以解饞的低劣產品(都是自釀的),這個狀況在禁令解除後很久也沒有恢複過來。 <h5>人們開始遊行示威,反對禁酒令</h5>
隨著時間的推移,就連當初大力支持禁酒法案的美國人,也慢慢開始質疑當初自己的抉擇正確與否了。
這時候,壓倒禁酒令的最後一根稻草來了——經濟大蕭條開始了。
1929年開始的那場波及全世界的經濟大蕭條,讓整個美國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在舉國士氣低迷甚至委頓的背景下,誰還去考慮喝酒究竟道德不道德的問題?
從農業來看,酒精的生產,可以擴大糧食的消費,拉動內需。從商業來看,多一種商品的流通,市場的流通性也就隨之增加。從經濟來看,美國政府禁酒損失的酒類稅收,一年就高達5億美元。
哪怕什麽都不管了,單對於哀傷的美國人而言,給他們一點酒精的慰藉,又有什麽不妥呢?
於是,1933年,一位叫富蘭克林·羅斯福的總統競選人,把“廢除禁酒令”也放進了競選綱領,表示如果當選,一定廢除這項法案。
然後羅斯福就當選了(當然不僅僅因為這點),然後他就踐行了諾言——
1933年12月5日,施行長達14年之久的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也就是禁酒法案被宣布廢止。
這是美國曆史上唯一一個被廢除的憲法修正案。 <h5>禁酒令解除後,瘋狂“報複”的美國人</h5>
饅頭說
讓我們先來看一張照片。
這是一張刊登在1933年12月5日美國報紙頭版的照片。
乍看上去,以為是美國人在慶祝他們的球隊獲得了世界杯冠軍——當然,美國人隻愛橄欖球,不愛足球。 <h5>美國宣布廢除“禁酒令”</h5>
或者,看上去像是一個生日派對?但從酒保雙手高舉的開心勁兒來看,又不像,而且也找不到“壽星”在哪兒。
其實,他們確實是在慶祝一件事,隻是慶祝的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他們手裏的酒。
這一天,美國人歡天喜地: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喝酒了。
說起來真的是有點匪夷所思:在連空氣中都彌漫著自由氣息的美國,居然曾經像一個宗教國家一般,通過嚴格的法律,在全國範圍內禁酒。而且,這一禁,居然就禁了整整14年。
這就是美國曆史上著名的“禁酒時期”。 2
我們把時間再往前推14年——1920年1月17日。
這一天的午夜零時,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
這條法案規定: <blockquote>
1.凡是製造、售賣乃至於運輸酒精含量超過0.5%以上的飲料,皆屬違法。
2.自己在家裏喝酒不算違法,但與朋友共飲或舉行酒宴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0美元及監禁半年。
3. 21歲以上的人才能買到酒,並需要出示年齡證明,而且隻能到限定的地方購買。 </blockquote>
毫無疑問,這是條相當嚴格的法案。換句話說,從法案頒布的那一天開始,美國其實基本上成了一個禁酒國家。
為什麽會這樣?
如果要分析美國禁酒令出台的背景,可能寫一本書都說不完,但總的來說,主要是下麵幾個原因。 <h5>禁酒初期,美國開始大批量銷毀葡萄酒</h5>
第一個原因,禁酒令的強製推行,來自強大的宗教背景——美國的清教徒。
1620年,一艘載有102名乘客的“五月花”號輪船,來到了美洲普利茅斯建立了殖民地。在102名乘客中,相當一部分都是在歐洲受到迫害的清教徒。
這批人在旅途中簽署的《五月花號公約》,成為美國未來《獨立宣言》的藍本,也成了美國的立國之本,而清教文化,也就成了美國的文化之源。
作為第一批歐洲移民的後代,土生土長的美國白人,都是從小受著清教的文化熏陶長大:反對奢華縱欲,主張勤儉忍耐。而酒,他們認為恰恰是違反這些信條行為的最大推動力:醉酒鬧事,飲酒傷身,酒後衝動……
總之,中國人說,“萬惡淫為首”,清教徒們可能要改成“百惡酒為先”。 <h5>五月花號</h5><h5>波士頓的女性踩碎酒館用於冰鎮啤酒的冰塊,歡慶禁酒令開始實施</h5>
第二個原因,是美國蓬勃興起的女權運動。
試問,誰喜歡喝酒?無疑大多是男性。喝了酒後的男性,誰最反感?無疑大多數是女性。
直到1920年以前,美國的女性是沒有投票權的(比歐洲晚)。從教育權、財產權、經商權再到投票權,美國的女性一直在努力爭取自己的權利。而禁酒則成為一個有力抓手——婦女們認為男人酗酒會催生家庭暴力,會帶壞孩子。所以當時禁酒運動背後的主要推動力量,是美國的女性。
就在禁酒令頒布的8個月後,美國通過了憲法第十九修正案,美國女性獲得了投票權。
第三個原因,則來自精英主義的“排外”。
到了20世紀初,美國無論是國內生產總值還是綜合國力,都大大超越了英國,但架構起這一繁榮的移民文化,卻也帶來了不少社會衝突和矛盾——傳統的美國白人(尤其是清教徒),有道德優越感,有作為盎格魯–撒克遜人種的種族榮譽感,但總覺得有不和諧感。那些在大街小巷開著各種酒館和娛樂場所的人,包括他們的消費者,都是誰?黑人、猶太人、華人等,他們收入較低,素質較差,行為粗俗,讓白人清教徒覺得,必須要做些什麽來捍衛自己的文化價值觀。
與此同時,經濟繁榮帶來了美國中產階級的崛起,麵對物欲橫流的社會、外來移民的湧入、道德水準的下降,他們一直有一種改良的願望——或者概括為“進步主義”。而實現這種主義,一大手段就是通過大量的道德立法,禁酒令無疑就是其中的代表。
1920年1月16日,也就是禁酒法案生效的前一天,美國各大城市道路上的運酒車絡繹不絕——人們都趕著時間把酒運回家裏收藏。到了那天的晚上,街道上空無一人,因為人們都在家裏或其他公共場合舉行最後一次合法的、有酒精的聚會。
一位參議員在一個晚餐會上舉杯祝酒:“今晚,是美國人個人自由被剝奪的前夜。”
全場熱烈鼓掌。 3
那麽長達14年的美國禁酒,效果究竟如何?
非常遺憾,有數據統計顯示:禁酒期間的美國酒類消費量,比禁酒前提高了50%。
為什麽會產生這樣的結果呢?其實至少有一點道理是相通的:禁書往往賣得最熱,禁片往往想看的人最多。
而且,美國的“禁酒法案”明顯存在一條漏洞:禁止銷售含酒精的飲料,卻並不禁止販賣釀酒的原料。
於是,各種各樣的“擦邊球”就開始出現了。
啤酒廠不能賣啤酒了不是嗎?法律沒禁止我賣麥芽和啤酒花呀!當時,很多啤酒廠都開始出售麥芽和啤酒花,然後注明這是用於“烹飪”或“烘焙”。
當時開始出現一種叫“nearbeer”的啤酒,酒精度正好控製在0.5%,符合法律規定。但是!啤酒廠會提供詳細的說明書,告訴買家:千萬不能做以下的一些步驟,不然就會釀出高酒精度的啤酒,後果自負!
可以想象,賣家和買家相視一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然後一種叫“vineglo”的葡萄酒原料也開始盛行起來,這是一種經過調配的濃縮葡萄汁,30天後,可以自行發酵成葡萄酒。還有一種“葡萄磚”,以葡萄幹加酵母的包裝形式出售,生產商會在包裝上附加“溫馨提示”:如果您不小心把這些東西加入到一加侖的水中再密閉保存,那可要千萬當心!因為20天後可是會變成葡萄酒啊! <h5>著名的“vineglo”</h5>
如果說,以上這些“小動作”還算溫情脈脈的話,那麽對於一些原先嗜酒如命的酒鬼的行為來說,那可就要命了,是真的要命。
由於禁酒,美國地下市場上開始出現大批用工業酒精製作的劣質酒,一批一批的酒鬼為了解饞,前仆後繼,飲鴆止渴。當時有一個叫牙買加生薑的醫療偏方,使用者稱之為“傑克”,它有非常高的酒精含量。有些無良店家便將“傑克”摻入工業用可塑劑,結果導致數以千計的受害者足部和手部癱瘓,最終造成大批人四肢麻痹、大腦不可逆受損甚至直接中毒死亡。 4
禁酒的效果不佳,這倒也算了,但隨之帶來的另一些後果,卻是當初支持禁酒令的人們沒有想到並完全無法接受的。
禁酒令實行了14年,居然讓美國的黑社會迅速崛起,並大大滋生了政府各個部門的腐敗,尤其是司法係統。
正規市場一旦沒有某樣急需品出售,隨之而興起的是什麽市場?無疑是黑市。美國禁酒期間,走私和地下交易酒類,成了一筆一本萬利的生意,從而促使大量的黑幫開始從事地下的私酒釀製生意。發展到後來,黑幫從事釀酒、運輸(組建卡車公司)、販賣(大量的地下酒吧),已經形成了“一條龍”產業,黑幫之間為了利益的火並也開始層出不窮。
在禁酒之前,美國的黑社會幾乎沒有資金來源,而一禁酒,黑幫開始財源滾滾。 <h5>禁酒時期的美國警察“搜酒隊”</h5>
黑社會的迅速擴張,很快影響到了政府係統,首當其衝的是司法係統。警察之中,喜歡飲酒的大有人在,在這樣的前提下,他們有什麽動力去搜查販賣私酒,取締地下酒吧?這些都打擊完了,他們喝什麽?不僅如此,因為獲得了巨大利益,黑社會開始用金錢逐步侵蝕司法係統,司法隊伍中和黑社會沆瀣一氣的人越來越多,不僅僅是滿足自己的飲酒欲望,而且開始收取保護費,提供保護傘,實現“警黑一家”。
司法係統外的政府官員,也開始加速墮落。
美國當時雖然禁酒,但為了保證宗教活動的用酒,法律允許一些小規模的葡萄酒生產,隻是它們的供應必須由政府集中管理——“監守自盜”以及以政府內部為源頭的私酒交易,開始源源不斷地湧現。
沒能幸免的還有醫療體係。在醫院,威士忌是可以被醫生作為處方開給病人的,這還了得?禁酒期間,需要威士忌作為處方的“病患”大量增加,醫院居然成了買酒的好去處,而不少醫生也變成了“酒商”。有數據顯示,美國的醫院當年一年就開出100萬加侖的威士忌處方。
即便是表麵上支持禁酒的時任美國總統哈定(被很多美國人評為美國史上最差總統),他的私人酒庫裏也總是擺滿了酒,他的內閣班子成員,幾乎都和酒販子有來往。
有美國學者曾經指出:禁酒令頒布之前,美國政府指揮黑社會;禁酒令頒布之後,黑社會通過賄賂,開始指揮美國政府。 5
到了禁酒令的後期,整個美國社會已經呈現出一種荒唐的狀態:
本來想通過禁酒提升美國國民的健康水平,結果越來越多的人因為喝了品質低劣的酒甚至假酒,頻頻被送進醫院。
本來是想通過禁酒穩定社會,降低犯罪率,結果卻讓黑社會茁壯成長,整個社會安全係數大大降低。
本來想通過禁酒提高人的道德水準,降低貪汙腐敗的概率,結果整個政府體係卻迅速墮落,警務係統甚至已被黑社會腐蝕得不堪入目。
當然,禁酒令也對美國的釀酒產業造成了致命打擊。禁酒期間,一半的啤酒廠倒閉,解禁後也沒有再恢複。美國的啤酒至今仍被人詬病沒有個性,隻是大眾消費的產物。葡萄酒方麵,全美的葡萄酒正規產量(不包括自釀)從禁酒令前的5500萬加侖(2.0820億升),驟降到3.5萬加侖(13.2萬升)——最關鍵的是,葡萄酒從一種精致的酒品,開始轉為禁酒期間一種粗糙的、可以解饞的低劣產品(都是自釀的),這個狀況在禁令解除後很久也沒有恢複過來。 <h5>人們開始遊行示威,反對禁酒令</h5>
隨著時間的推移,就連當初大力支持禁酒法案的美國人,也慢慢開始質疑當初自己的抉擇正確與否了。
這時候,壓倒禁酒令的最後一根稻草來了——經濟大蕭條開始了。
1929年開始的那場波及全世界的經濟大蕭條,讓整個美國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在舉國士氣低迷甚至委頓的背景下,誰還去考慮喝酒究竟道德不道德的問題?
從農業來看,酒精的生產,可以擴大糧食的消費,拉動內需。從商業來看,多一種商品的流通,市場的流通性也就隨之增加。從經濟來看,美國政府禁酒損失的酒類稅收,一年就高達5億美元。
哪怕什麽都不管了,單對於哀傷的美國人而言,給他們一點酒精的慰藉,又有什麽不妥呢?
於是,1933年,一位叫富蘭克林·羅斯福的總統競選人,把“廢除禁酒令”也放進了競選綱領,表示如果當選,一定廢除這項法案。
然後羅斯福就當選了(當然不僅僅因為這點),然後他就踐行了諾言——
1933年12月5日,施行長達14年之久的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也就是禁酒法案被宣布廢止。
這是美國曆史上唯一一個被廢除的憲法修正案。 <h5>禁酒令解除後,瘋狂“報複”的美國人</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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