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桌上心機深,光腳與否細辨分。


    歐陽一語破迷霧,高明續戰尋米恩。


    何以至此成效?


    歐陽君後歸,與同僚共敘此行經曆與所得,首論成功調動當地公安之力。


    “於會議室內談判之際,當地派出所之眾未至。待談判畢,彼等方至,對肖氏口頭警告,再鬧則拘之。”


    問何以調動之?歐陽君細述其法,曰:“餘先在家為功,如書控告,尋對方違法之法律條文。與公安言時,言詞之藝術亦重,不可使警官覺律師教之,或直言派出所之幹警違法,不可如此,以免樹敵過多。”


    “諸君繁忙,無暇備此?餘先為君等備之,若需出手,君等皆有據可依。餘將此等物交與幹警。”一方麵似為公安幹警著想,助其減輕負擔;另一方麵,亦婉轉傳達依法打擊違法犯罪之信息。至於是否真追究不作為之機關人員,歐陽君或未深思,亦不會真下此達摩克利斯之劍。


    達摩克利斯之劍之典故,源於古希臘曆史:公元前四世紀,敘拉古王迪奧尼修斯(公元前430-367年)擊敗貴族,建雅典式民主,利用寵臣達摩克利斯鞏固地位。迪奧尼修斯王將宮殿交予達摩克利斯,賦予全權,並允其滿足一切貪欲。然當達摩克利斯在宴會上,見天花板上懸一鋒利長劍,僅以馬鬃係之,似欲墜於頭上,驚懼而逃。


    迪奧尼修斯王乃出,語曰:“此劍者,每分每刻皆懸於王頭之危,而王之安樂,不過外飾之表也。”此言,今稱“懸頂之劍”,乃喻人當存危機之心,常懷警惕。


    “汝等乞求送禮,吾等亦不可為之。”歐陽君應執達摩克利斯之劍或懸頂之劍,以迫其應允出警。未戰,警已至,猶有震懾之效。


    “彼未知吾等何意?”


    “與昔異乎?”昔者報警,警至則敷衍而去,今則態度大變,歐陽君一至,警即至,且語強硬,為歐陽君站台。包工頭肖見之,必生諸多聯想,因而有所顧忌。


    “吾敢獨往與之談,非帶眾人。”


    “吾至律所,豈不帶人?”


    “吾豈與彼鬥乎?”


    “汝亦無憂乎?吾亦無憂。”歐陽君繼而析其因,述於正大。歐陽君或於行前,對包工頭背景詳查,知其家事,包工頭年四十餘,有妻有女,領眾至外地勞務,歐陽君料其非憑拳腳為生之輩。


    “故彼非亡命之徒。”


    “分包勞務,畢竟正業。”


    “彼率眾苦力,亦欲正當得財。”


    “隻要不激化矛盾。”


    “彼何敢打人?彼豈欲入獄乎?豈欲被拘乎?此亦彼心之所慮。”


    “彼必欲與吾談。”


    “以求和解。”


    ……


    歐陽君坐而論道,析事主是否光腳之輩。而書中提及與歐陽君比鄰而居之高明總,同期亦竭力阻其主淪為另一光腳之增。


    高明總前世或有善行,今亦行善。其所在之平台,雖早入鐵路行業,然今方尋米下鍋。高明總所司之公司,於鐵路行業為長久之供貨商。然此次老板能否繼續有襪有鞋,皆係於高明總之投標成敗。詩記雲:


    調查入微辨光腳,


    高明步步尋米策。


    前路漫漫待新暉,


    智慧引領破迷局。


    待續


    閱六十九章


    《找米下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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