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


    到了周六,輪到王誌平這批人休息了,他準備和林楚楚去逛街。


    雖然快立秋了,天氣還是有點熱,人走在街上就穿一件單衣,都還掛著汗呢!


    再看看王誌平,三七分的頭發,穿的一套中山裝當外套,裏麵還穿了件熱帶風的襯衫,戴了一副蛤蟆鏡,妥妥的時尚弄潮兒。


    沒走兩步就熱的不行,但他為了帥氣的造型,還堅持逛街。


    結果,熱的頭暈眼花,快要昏倒,一下沒注意就撞到了一個人身上。


    兩個當事人還沒說話,就聽林楚楚罵道:“是個不長眼的,居然敢往我誌平哥身上撞。”


    那人看到她們穿的光鮮亮麗,一看就是高幹子弟,立馬道歉:“對不住啊!”


    王誌平把蛤蟆鏡推到頭頂上,故作帥氣的說:“沒事,是我沒看清路。”


    “二丫頭,你是二丫頭對不對?”那人激動的問。


    誌平已經好久聽到這個名字了,仔細的打量著那人,似曾相識的感覺,再加上眼角的疤,不確定中帶著一絲堅定的說:“錢……二胖?你是二胖對不對!”


    “對對對,是我,我是二胖。”那叫錢二胖的激動的說。


    然後,二人相認,抱作一團。


    記憶一轉,來到了十五年前。


    天空一片黑沉,不停的下著小雨,小腦袋上包著髒兮兮的破布條的錢二胖,被g安從拐賣人口的窩點救出來,因為他受傷了就被送進了醫院治療。


    經過簡單的治療,g安就來詢問他。


    “小朋友,你家住哪裏?爸媽在什麽單位上班?”一個女g安,輕聲問道。


    小二胖搖了搖頭說:“姐姐,我不記得了。”


    後來,g安又問了醫生,說他可能是腦部受過重擊,才導致了記憶的缺失。


    又因為跟本市及幾個周邊城市,報失蹤五,六歲小男孩情況長相不符合,加上很長一段時間,沒有人來認領,隻能將他安排進福利院。


    他和王誌平是同一天到孤兒院,因為二人的年紀比較小,又是後來的,所以那些大孩子經常欺負他們。


    過了幾天發現錢二胖人小,但不好惹,惹急了他玩命的跟人幹架,跟個不要命的小瘋子似的,大家也就接受了他的存在,不再找他的麻煩。


    而王誌平柔柔弱弱的,像個女孩子,每次被欺負了,也隻敢偷偷的躲在被窩裏哭,大家就變本加厲的欺負他。


    比如,吃飯的時候往他碗裏丟一把土,路過身邊時推搡他,在他的被窩裏撒尿,時不時揍他一頓。


    做這一切,也不是為了什麽,就是想找個人欺負一下,畢竟他們都是這樣被欺負過來的,所以大夥並不覺得自己有做錯什麽。


    不要命的二胖大家不敢招惹,可這個像女孩子的二丫頭,被打了了也不還手,比較好欺負,所以他們就隻欺負二丫頭。


    別指望福利院的員工會管,這種事情管不過來,想著都是小孩子,打打鬧鬧的很正常。


    再一次被大家毆打的時候,小二胖忍不住了,先是喝退了他們,把王誌平拎起來。


    “你咋不還手?”小二胖好奇的問他。


    “我怕他們,他們長得又高又大。”小王誌平柔弱的說。


    “我就不怕他們,喏,就那個大的,我還跟他打過呢!”小二胖指著那群孩子裏的老大,一臉驕傲的說。


    小王誌平聽了這話,簡直在冒星星眼。


    “走,二丫頭,哥帶你吃好東西去。”小二胖一把搭在他的肩膀上說。


    小王誌平愣了一下,反駁道:“俺不叫二丫頭。”


    小二胖做了個鬼臉說:“略略,二丫頭,二丫頭。”


    小王誌平看了看周圍,小聲的說:“那在別人麵前不準叫。”


    二人就勾肩搭背的,走去一棵大樹下。


    小二胖拿出自己的做的彈弓,對著樹上的小鳥。


    嗖嗖嗖,小鳥應聲落下,小二胖撿起,讓小王誌平撿了一些枯樹枝來,折斷堆起來,把小鳥放在最底下,拿出一盒火柴點燃枯樹枝。


    十分鍾後,二人把幾隻燒得漆黑的小鳥扒拉出來,刮掉碳化的羽毛,連著內髒吃得賊香。


    (以上幾段,劇情需要,請勿模仿。)


    此後,他再被欺負眾人的時候,隻有二胖來解救他。


    錢二胖眼角的傷,就是為了救王誌平,被大孩子用磨尖了的石頭劃傷的。


    二人整天形影不離,就沒人敢欺負王誌平了,他們也算過得自由自在。


    然而,這樣美好的日子,過了一年,有陌生人來參觀福利院,並提出要領養小二胖,福利院的員工阿姨,對著眾人宣布了這個消息。


    王誌平哭著對小二胖說:“別走,二胖不走。”


    小二胖脖子上扯下自己貼身帶著的葫蘆說:“二丫頭,這是我一直帶在脖子上的,現在送給你了,等以後我們遇見,就能認出對方了。”


    就這樣,小二胖在被領養前,給了他自己貼身帶著的木葫蘆,上麵刻有一個錢字。


    然後,二人就再也沒見過了。


    小二胖走後,眾人又開始欺負王誌平,直到王家來領養他。


    錢二胖也是王誌平悲慘童年裏唯一的光,即使過去了十幾年,他還是很快的認出來他,毋庸置疑,二人的感情是非常好的。


    隻見,王誌平從花襯衫裏掏出一根褪色的線,已經看不出原來是什麽顏色了,上麵綁著一隻葫蘆,正是那隻刻著錢字的葫蘆。


    錢二胖一看,滿臉驚喜的說:“葫蘆,你還帶著呢!”


    王誌平狠狠的點了點頭,眼裏還有些許淚光。


    林楚楚看著當街相認的二人,特別是王誌平眼含淚光,那人深情款款,路人用奇怪的眼神看過來,她尷尬腳趾都要摳出三室一廳了。


    她打斷二人說:“是誌平哥的,好朋友是吧!”


    不等錢二胖回答,王誌平一臉激動的說:“是好兄弟,最好的兄弟。”


    “好兄弟,你們看,這時間不早了,該吃午飯了,咱們去國營飯店邊吃邊聊吧!大街上人都看著呢!”林楚楚尷尬的說。


    二人一看,確實很多人在看著他們。


    “走兄弟,咱去國營飯店,邊吃邊聊。”王誌平和他勾肩搭背的說。


    錢二胖猶猶豫豫的說:“國營飯店太貴了。”


    王誌平指著林楚楚說:“她付錢,咱們吃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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