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節
是你路過我的傾城時光 作者:微酸嫋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是你,讓我決定原諒蘇紫杉。”趙一芒揉揉顧憶笙的頭發說,“是你對我說‘人沒有辦法選擇自己的父母,他們把我帶到這個世界,人生就是我自己的。他們對我好,我應該對他們更好,他們離開我,我也希望他們在沒有我的地方過得好。’是你讓我知道,寬恕比仇恨更讓人快活一點。”
後來他和蘇紫杉相認,但是隻是叫她蘇姨,並不叫她“媽媽”,二十幾年沒有這般叫過,他叫不出口。後來他陷入“弓雖.暴門”,前途盡毀。在蘇紫杉的安排下,他出國遊學,並在她的搭線下認識了各國頂尖的設計師,經常出入著名時尚派對。三年後他回國,從一個小娛記變身成時尚潮人,蘇紫杉設計讓他的師傅和小明星反目,互相抖出對方的醜聞,他沉冤得雪。隨後又經蘇紫杉介紹認識o2的投資人,受其賞識進入o2……
“你以前是不是很崇拜我靠自己就有今天的成績?其實我也是靠了別人……”
“蘇小姐隻是給了你一些機會。如果你沒有才華,那些機會最終仍會作廢,且今時今日其他人提起趙一芒這個名字,不會是今天的神態。”o2並不是一個憑關係進了之後就能高枕無憂的地方,趙一芒能做到今天的成績,有蘇紫杉為他穿針引線的功勞,但他本身所具有的特質和才華才是最根本的東西。顧憶笙不喜歡趙一芒的妄自菲薄。
“蘇紫杉是你媽媽,蘇紫杉又是林朗的小姑,那麽你和林朗……”故事突然想起這一層關係,驚訝地瞪大眼睛望著趙一芒。
他做了一個很勉強的表情,或許還翻了一個不屑的白眼:“沒錯,從血緣關係上來說,我是他的表哥。”
“天哪……”顧憶笙捂住嘴巴,震驚得不知道說什麽。
“你一直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歡你吧?”趙一芒皺著眉頭笑了一下,又順手捏了一下顧憶笙鼓鼓的臉頰,“你比我想象的要聰明一點點。”
顧憶笙瞪他,小聲抗議道:“我本來就不笨……”
趙一芒吸了一口氣,又緩緩地吐了出來:“我之前說喜歡你,確實是騙你的。我不知道你和林朗之前發生過什麽,但是我看得出他很在意你。所以我故意在記者麵前說你是我的女人,因為那天你是林朗的女伴最後卻被我帶走,這種三角關係媒體最喜歡了。所以在你家樓下,我發現等你的林朗時,在他出來之前向你告白。”
“可惡的是,你居然都沒有上當,害我開始懷疑自己的魅力。”後來住院,每個值班的小護士都向他暗送秋波,才慢慢又幫他樹立起強大的信心,“顧憶笙,我都是騙你的啦。”趙一芒的尾音在午後的陽光中軟軟地融化開來。
顧憶笙對趙一芒喜歡她這件事,一直持將信將疑的態度。她不信他會一夜之間瞎了眼,喜歡像她這樣平凡到爆,又缺乏時尚感的女生。可是他一次次說喜歡她,有時候望著她的眼神幾乎可以稱之為溫柔和神情,她便有了一點點動搖。
趙一芒是顧憶笙最敬重也最疼愛的人,如真的被他喜歡,會有點困繞,因為她能回應他愛,但那愛卻不是愛情。可是老實說,能被趙一芒這樣優秀的人喜歡,感覺還不賴。
“我就知道你騙我的啦。幸好我沒有陷進去……如果你再真誠一點點,我相信你是真的話,說不定會真的愛上你。”顧憶笙拍拍胸口,很慶幸的樣子,“我們回病房吧,太陽快落山了。”
或許是因為坦誠了心事,顧憶笙更加心無芥蒂,主動拉住趙一芒的手,小心地扶住他。他其實能自己走,但是顧憶笙願意扶著,他便讓她扶著。她身子軟軟香香的,挨著很舒服。
那個陽光燦爛的下午,趙一芒和顧憶笙說了許多他不曾與人啟齒的故事。他說了許多,但是有一個秘密他沒有說,之後也不會提起,這個秘密將隨著他生命的消逝而一點點消散。
他不會告訴顧憶笙,他最初說喜歡她,確實是為了氣林朗。因為他擁有他羨慕和忌妒的一切,圓滿的家庭和完整的人生。顧憶笙不當真,他便似口頭禪一般總是掛在嘴邊說喜歡她。但是說著說著,最後連他自己都開始相信,他是喜歡顧憶笙的。
他是喜歡顧憶笙的,喜歡她的純真與善良,簡單和開朗。他對她那麽惡毒,她卻總像一個笨笨的球狀小動物,一腳踢開後又會磨磨蹭蹭地爬到他腳邊,討好他。
無論他發生了什麽事,生病或者意外,睜開眼睛看到的第一個人,永遠是顧憶笙。
她還是很土,穿很醜的t恤和不合她身材曲線的牛仔褲,但是她有一個全世界最時尚的靈魂。
趙一芒愛顧憶笙。
趙一芒真的愛上了顧憶笙。
這個秘密他永遠不會讓她知道。
因為他真的愛她。他希望她有生之年,永遠幸福快樂。
第十二章 {相信} 那愛情變美麗,因為我開始相信
【一】“我也愛你林朗。從十七歲到二十四歲,從未曾改變。”
因為確定了顧憶笙的心意,林朗開始變得厚臉皮,幾乎把她的小公寓當做了他自己的家,常常賴著不走。他甚至沒有經過她同意就複製了一把房門鑰匙,即使顧憶笙不在家,他加班後也會就近去她家睡覺。
顧憶笙打開房門第一次看到自己床上躺著一個人時嚇得當即就尖叫起來,當林朗睡眼惺忪地從床上坐起來,撓著頭問她:“鬼叫什麽……”她驚訝得下巴差點當場就掉在地上。
顧憶笙抗議了幾次,無果,後來漸漸習慣了他的神出鬼沒。有一次剛洗完澡,圍著浴巾一推開門,就看到林朗坐在沙發上吃著薯片看著電視。他愣愣地望著她,往嘴巴裏丟了兩片薯片,哢嚓哢嚓咬得分外清脆,眼神百分之兩百的無辜。
顧憶笙又羞又氣地躲回浴室,在門後邊對他說:“把眼睛閉起來!”
林朗乖乖閉上眼睛,可是嘴裏卻說:“有什麽好閉的,你又沒料……”
顧憶笙背對著他飛快地找衣服穿上,隨手操起手邊的書卷起來敲林朗的腦袋報仇:“關你屁事。”
九月末,顧憶笙終於得到一個獨立跟蹤采訪的機會,為當月的o2做一個冬季時裝發布會縱覽的欄目。給趙一芒送飯時順便虛心請教采訪需要注意的各種事項以及之前需要做的功課,記過趙一芒撇撇嘴說:“這種事情有什麽好準備的。”他很不滿因為這項工作,顧憶笙有一個星期沒有辦法給他送飯。
顧憶笙回家後給林朗也打了一個電話,告訴他她要出去一周,三餐記得自理。林朗最近似乎很忙,他們有好幾天沒有見麵,他的聲音在電話裏聽起來也很疲憊。
“好的,那一個星期後見。”他沒有像趙一芒那樣表現出一點不舍,顧憶笙掛上電話覺得有點失落。
“少做作了,工作!”顧憶笙拍拍自己的臉給自己鼓勁,充滿熱情地投入到她熱愛的工作中去。
那場為期一周的國內最大規模的時裝盛會在北京舉行,屆時全國最頂尖的設計師及各大時尚品牌將舉辦數十場的冬季新款發布會。顧憶笙在入口處媒體簽到,拿到一大袋的資料,進入開幕式的會場後找了個角落的位置翻看資料袋,光是設計師的介紹就有厚厚一遝。她翻著翻著突然看到一個熟悉的名字,再想仔細看時突然覺得後腦勺被人輕拍了一下。她抬起頭,看到一個西裝得體的貴氣又英俊的男人坐在她的身邊,眯著眼睛對她猛放電。
“林朗!”她又驚又喜,隨即發現自己真是後知後覺,林朗作為國內最引人注目的新銳設計師,當然會被邀請參加這場盛會。他之前那麽忙,也是為這場發布會做準備吧。
“你太讓我失望了,我以為你會邀請我和你一起來北京。”林朗做了一個很傷心的表情。
“你怎麽不早告訴我?對了,我昨天給你打電話你不是還在a城嗎,怎麽今天就到北京了?”顧憶笙問。
林朗無語:“你以為每個老板都像你們o2那麽摳門啊?來北京還不讓坐飛機,隻報銷火車票。”
“嘿嘿。”顧憶笙隻懂傻笑。
接下來的五天,是讓顧憶笙眼花繚亂、目不暇接的五天。各種風格的華麗美服輪番上陣,漂亮高挑的模特在t台上都美得像天使或者帥得像騎士。
工作之餘林朗拉著她走遍了北京有特色的大街小巷,嚐遍了各種美食。他對她真是極好,處處為她著想,細心體貼地給她備好一切,又要做得自然不露痕跡,怕她覺得有壓力。
在北京很容易看到漂亮高挑的女生,隨便收拾收拾就像剛從t台走下來的模特或者大熒幕上的明星。有太多懷著明星夢的男生和女生在這座陌生的城市長成男人和女人,無數人的青春埋葬在這座擁擠的城市,隻有極少數的青春落進合適的土壤,長出了綠色的枝葉,開出了碩大豔麗的花朵。
可是背後的眼淚與鮮血,又有誰知道呢?
林朗成了這次時裝發布會的最大贏家,他的獨創品牌“simoon”的設計風格廣受歡迎,成功開拓了北京市場。
因為o2沒有給顧憶笙飛機票的預算,所以林朗也買了火車票和她一起回來,不過他們打算提前在安城下車。
“去看看吧,回國後我還沒時間回去過。”是林朗的建議。
顧憶笙給顧天一買了一套保暖內衣和一些北京特產,也想順路帶給他。他看到了一定會很高興。
顧憶笙能很明顯地感覺到這些年顧天一的變化,他似乎越長越回去了,開始像個小孩一樣依賴顧憶笙,所以她一直想在a市能盡快站穩腳跟,然後把顧天一接到身邊一起生活。
顧憶笙和林朗睡同一個包間的下鋪,起先他們坐在同一張床上聊天,車窗外的暮色四合,天空呈現一種迷離的青黛色,語言就漸漸失了效。
車廂從喧囂到安靜,他們肩並肩地分享著同一個mp3的兩隻耳機。中鋪擋掉了大部分的光,他們兩人在微微的陰影裏,林朗沒有笑,但是他的側臉和琥珀色的眼睛讓顧憶笙心生溫暖。
mp3裏陶喆在唱:
我一直都想對你說
你給我想不到的快樂像綠洲給了沙漠
說你會永遠陪著我
做我的根我的翅膀讓我飛也有回去的窩
我願意我也可以付出一切也不會可惜
就在一起看時間流逝要記得我們相愛的方式
就是愛你愛著你
有悲有喜有你平淡也有了意義
就是愛你愛著你
甜蜜又安心那種感覺就是你
…………
從北京到安城,林朗燈光下的樣子,在顧憶笙的心中被一點點地定格。她想起很久之前他們一起去官島秋遊,回來的路上他們也是這樣並肩坐著。每當她想起那個畫麵,很多感官上的回憶被輕輕喚起:夏末山野濃鬱的綠色,空氣裏幹燥的花草香氣,途徑暖水汀時從窗口飄進來的那朵紫色的小花。
顧天一見到顧憶笙和林朗高興壞了,親自下廚做了一桌子的菜。
吃過午飯,離下午的火車還有三個多小時。林朗提議去街上走走。
他們漫步目的地走在安城又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路邊的泡桐樹仍長得鬱鬱蔥蔥,風吹過的時候葉子如同眼淚一般紛紛墜落。後來風氣得有些大了,吹亂了顧憶笙的長發,她覺得有點冷,指尖冰涼,身體不由得輕微地瑟縮了一下。
林朗看了她一眼,沒有說話,很自然地伸出手拉住了她的手。
顧憶笙的手抖了一下,心跳又開始加快。她偷看林朗的表情,發現他微微側臉望著前方,不讓她看到他的表情。
是在害羞嗎?顧憶笙低頭微笑,從指尖傳來的溫暖源源不絕地傳遍她的身體。
從一條林蔭道到另一條林蔭道,坐了兩站公交車,顧憶笙發現林朗拉著她來到了他們第一次相遇時的景美初中部。她跟著他往前走,穿行在寂靜的校園裏。今天是“十一”黃金周的最後一天。
走到一個半圓形的建築前,林朗對顧憶笙笑了笑,說:“到了。”
是那座他們相遇的小禮堂門口,白色的台階,緊閉的朱紅色木門,橘色的塑膠籃球場。
林朗從錢包裏抽出一張公交卡,插進門縫裏上下劃動了幾下,門竟然應聲開了。
“這一手你是在哪兒學的?”顧憶笙大開眼界。
“初中時喜歡打籃球,可是外麵的籃球場常常被人占了。裏麵有個室內的籃球場,那時候我們常常偷偷進去打球。”林朗邊說,邊拉著顧憶笙往裏走,黑漆漆的禮堂,少量的光束從側
後來他和蘇紫杉相認,但是隻是叫她蘇姨,並不叫她“媽媽”,二十幾年沒有這般叫過,他叫不出口。後來他陷入“弓雖.暴門”,前途盡毀。在蘇紫杉的安排下,他出國遊學,並在她的搭線下認識了各國頂尖的設計師,經常出入著名時尚派對。三年後他回國,從一個小娛記變身成時尚潮人,蘇紫杉設計讓他的師傅和小明星反目,互相抖出對方的醜聞,他沉冤得雪。隨後又經蘇紫杉介紹認識o2的投資人,受其賞識進入o2……
“你以前是不是很崇拜我靠自己就有今天的成績?其實我也是靠了別人……”
“蘇小姐隻是給了你一些機會。如果你沒有才華,那些機會最終仍會作廢,且今時今日其他人提起趙一芒這個名字,不會是今天的神態。”o2並不是一個憑關係進了之後就能高枕無憂的地方,趙一芒能做到今天的成績,有蘇紫杉為他穿針引線的功勞,但他本身所具有的特質和才華才是最根本的東西。顧憶笙不喜歡趙一芒的妄自菲薄。
“蘇紫杉是你媽媽,蘇紫杉又是林朗的小姑,那麽你和林朗……”故事突然想起這一層關係,驚訝地瞪大眼睛望著趙一芒。
他做了一個很勉強的表情,或許還翻了一個不屑的白眼:“沒錯,從血緣關係上來說,我是他的表哥。”
“天哪……”顧憶笙捂住嘴巴,震驚得不知道說什麽。
“你一直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歡你吧?”趙一芒皺著眉頭笑了一下,又順手捏了一下顧憶笙鼓鼓的臉頰,“你比我想象的要聰明一點點。”
顧憶笙瞪他,小聲抗議道:“我本來就不笨……”
趙一芒吸了一口氣,又緩緩地吐了出來:“我之前說喜歡你,確實是騙你的。我不知道你和林朗之前發生過什麽,但是我看得出他很在意你。所以我故意在記者麵前說你是我的女人,因為那天你是林朗的女伴最後卻被我帶走,這種三角關係媒體最喜歡了。所以在你家樓下,我發現等你的林朗時,在他出來之前向你告白。”
“可惡的是,你居然都沒有上當,害我開始懷疑自己的魅力。”後來住院,每個值班的小護士都向他暗送秋波,才慢慢又幫他樹立起強大的信心,“顧憶笙,我都是騙你的啦。”趙一芒的尾音在午後的陽光中軟軟地融化開來。
顧憶笙對趙一芒喜歡她這件事,一直持將信將疑的態度。她不信他會一夜之間瞎了眼,喜歡像她這樣平凡到爆,又缺乏時尚感的女生。可是他一次次說喜歡她,有時候望著她的眼神幾乎可以稱之為溫柔和神情,她便有了一點點動搖。
趙一芒是顧憶笙最敬重也最疼愛的人,如真的被他喜歡,會有點困繞,因為她能回應他愛,但那愛卻不是愛情。可是老實說,能被趙一芒這樣優秀的人喜歡,感覺還不賴。
“我就知道你騙我的啦。幸好我沒有陷進去……如果你再真誠一點點,我相信你是真的話,說不定會真的愛上你。”顧憶笙拍拍胸口,很慶幸的樣子,“我們回病房吧,太陽快落山了。”
或許是因為坦誠了心事,顧憶笙更加心無芥蒂,主動拉住趙一芒的手,小心地扶住他。他其實能自己走,但是顧憶笙願意扶著,他便讓她扶著。她身子軟軟香香的,挨著很舒服。
那個陽光燦爛的下午,趙一芒和顧憶笙說了許多他不曾與人啟齒的故事。他說了許多,但是有一個秘密他沒有說,之後也不會提起,這個秘密將隨著他生命的消逝而一點點消散。
他不會告訴顧憶笙,他最初說喜歡她,確實是為了氣林朗。因為他擁有他羨慕和忌妒的一切,圓滿的家庭和完整的人生。顧憶笙不當真,他便似口頭禪一般總是掛在嘴邊說喜歡她。但是說著說著,最後連他自己都開始相信,他是喜歡顧憶笙的。
他是喜歡顧憶笙的,喜歡她的純真與善良,簡單和開朗。他對她那麽惡毒,她卻總像一個笨笨的球狀小動物,一腳踢開後又會磨磨蹭蹭地爬到他腳邊,討好他。
無論他發生了什麽事,生病或者意外,睜開眼睛看到的第一個人,永遠是顧憶笙。
她還是很土,穿很醜的t恤和不合她身材曲線的牛仔褲,但是她有一個全世界最時尚的靈魂。
趙一芒愛顧憶笙。
趙一芒真的愛上了顧憶笙。
這個秘密他永遠不會讓她知道。
因為他真的愛她。他希望她有生之年,永遠幸福快樂。
第十二章 {相信} 那愛情變美麗,因為我開始相信
【一】“我也愛你林朗。從十七歲到二十四歲,從未曾改變。”
因為確定了顧憶笙的心意,林朗開始變得厚臉皮,幾乎把她的小公寓當做了他自己的家,常常賴著不走。他甚至沒有經過她同意就複製了一把房門鑰匙,即使顧憶笙不在家,他加班後也會就近去她家睡覺。
顧憶笙打開房門第一次看到自己床上躺著一個人時嚇得當即就尖叫起來,當林朗睡眼惺忪地從床上坐起來,撓著頭問她:“鬼叫什麽……”她驚訝得下巴差點當場就掉在地上。
顧憶笙抗議了幾次,無果,後來漸漸習慣了他的神出鬼沒。有一次剛洗完澡,圍著浴巾一推開門,就看到林朗坐在沙發上吃著薯片看著電視。他愣愣地望著她,往嘴巴裏丟了兩片薯片,哢嚓哢嚓咬得分外清脆,眼神百分之兩百的無辜。
顧憶笙又羞又氣地躲回浴室,在門後邊對他說:“把眼睛閉起來!”
林朗乖乖閉上眼睛,可是嘴裏卻說:“有什麽好閉的,你又沒料……”
顧憶笙背對著他飛快地找衣服穿上,隨手操起手邊的書卷起來敲林朗的腦袋報仇:“關你屁事。”
九月末,顧憶笙終於得到一個獨立跟蹤采訪的機會,為當月的o2做一個冬季時裝發布會縱覽的欄目。給趙一芒送飯時順便虛心請教采訪需要注意的各種事項以及之前需要做的功課,記過趙一芒撇撇嘴說:“這種事情有什麽好準備的。”他很不滿因為這項工作,顧憶笙有一個星期沒有辦法給他送飯。
顧憶笙回家後給林朗也打了一個電話,告訴他她要出去一周,三餐記得自理。林朗最近似乎很忙,他們有好幾天沒有見麵,他的聲音在電話裏聽起來也很疲憊。
“好的,那一個星期後見。”他沒有像趙一芒那樣表現出一點不舍,顧憶笙掛上電話覺得有點失落。
“少做作了,工作!”顧憶笙拍拍自己的臉給自己鼓勁,充滿熱情地投入到她熱愛的工作中去。
那場為期一周的國內最大規模的時裝盛會在北京舉行,屆時全國最頂尖的設計師及各大時尚品牌將舉辦數十場的冬季新款發布會。顧憶笙在入口處媒體簽到,拿到一大袋的資料,進入開幕式的會場後找了個角落的位置翻看資料袋,光是設計師的介紹就有厚厚一遝。她翻著翻著突然看到一個熟悉的名字,再想仔細看時突然覺得後腦勺被人輕拍了一下。她抬起頭,看到一個西裝得體的貴氣又英俊的男人坐在她的身邊,眯著眼睛對她猛放電。
“林朗!”她又驚又喜,隨即發現自己真是後知後覺,林朗作為國內最引人注目的新銳設計師,當然會被邀請參加這場盛會。他之前那麽忙,也是為這場發布會做準備吧。
“你太讓我失望了,我以為你會邀請我和你一起來北京。”林朗做了一個很傷心的表情。
“你怎麽不早告訴我?對了,我昨天給你打電話你不是還在a城嗎,怎麽今天就到北京了?”顧憶笙問。
林朗無語:“你以為每個老板都像你們o2那麽摳門啊?來北京還不讓坐飛機,隻報銷火車票。”
“嘿嘿。”顧憶笙隻懂傻笑。
接下來的五天,是讓顧憶笙眼花繚亂、目不暇接的五天。各種風格的華麗美服輪番上陣,漂亮高挑的模特在t台上都美得像天使或者帥得像騎士。
工作之餘林朗拉著她走遍了北京有特色的大街小巷,嚐遍了各種美食。他對她真是極好,處處為她著想,細心體貼地給她備好一切,又要做得自然不露痕跡,怕她覺得有壓力。
在北京很容易看到漂亮高挑的女生,隨便收拾收拾就像剛從t台走下來的模特或者大熒幕上的明星。有太多懷著明星夢的男生和女生在這座陌生的城市長成男人和女人,無數人的青春埋葬在這座擁擠的城市,隻有極少數的青春落進合適的土壤,長出了綠色的枝葉,開出了碩大豔麗的花朵。
可是背後的眼淚與鮮血,又有誰知道呢?
林朗成了這次時裝發布會的最大贏家,他的獨創品牌“simoon”的設計風格廣受歡迎,成功開拓了北京市場。
因為o2沒有給顧憶笙飛機票的預算,所以林朗也買了火車票和她一起回來,不過他們打算提前在安城下車。
“去看看吧,回國後我還沒時間回去過。”是林朗的建議。
顧憶笙給顧天一買了一套保暖內衣和一些北京特產,也想順路帶給他。他看到了一定會很高興。
顧憶笙能很明顯地感覺到這些年顧天一的變化,他似乎越長越回去了,開始像個小孩一樣依賴顧憶笙,所以她一直想在a市能盡快站穩腳跟,然後把顧天一接到身邊一起生活。
顧憶笙和林朗睡同一個包間的下鋪,起先他們坐在同一張床上聊天,車窗外的暮色四合,天空呈現一種迷離的青黛色,語言就漸漸失了效。
車廂從喧囂到安靜,他們肩並肩地分享著同一個mp3的兩隻耳機。中鋪擋掉了大部分的光,他們兩人在微微的陰影裏,林朗沒有笑,但是他的側臉和琥珀色的眼睛讓顧憶笙心生溫暖。
mp3裏陶喆在唱:
我一直都想對你說
你給我想不到的快樂像綠洲給了沙漠
說你會永遠陪著我
做我的根我的翅膀讓我飛也有回去的窩
我願意我也可以付出一切也不會可惜
就在一起看時間流逝要記得我們相愛的方式
就是愛你愛著你
有悲有喜有你平淡也有了意義
就是愛你愛著你
甜蜜又安心那種感覺就是你
…………
從北京到安城,林朗燈光下的樣子,在顧憶笙的心中被一點點地定格。她想起很久之前他們一起去官島秋遊,回來的路上他們也是這樣並肩坐著。每當她想起那個畫麵,很多感官上的回憶被輕輕喚起:夏末山野濃鬱的綠色,空氣裏幹燥的花草香氣,途徑暖水汀時從窗口飄進來的那朵紫色的小花。
顧天一見到顧憶笙和林朗高興壞了,親自下廚做了一桌子的菜。
吃過午飯,離下午的火車還有三個多小時。林朗提議去街上走走。
他們漫步目的地走在安城又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路邊的泡桐樹仍長得鬱鬱蔥蔥,風吹過的時候葉子如同眼淚一般紛紛墜落。後來風氣得有些大了,吹亂了顧憶笙的長發,她覺得有點冷,指尖冰涼,身體不由得輕微地瑟縮了一下。
林朗看了她一眼,沒有說話,很自然地伸出手拉住了她的手。
顧憶笙的手抖了一下,心跳又開始加快。她偷看林朗的表情,發現他微微側臉望著前方,不讓她看到他的表情。
是在害羞嗎?顧憶笙低頭微笑,從指尖傳來的溫暖源源不絕地傳遍她的身體。
從一條林蔭道到另一條林蔭道,坐了兩站公交車,顧憶笙發現林朗拉著她來到了他們第一次相遇時的景美初中部。她跟著他往前走,穿行在寂靜的校園裏。今天是“十一”黃金周的最後一天。
走到一個半圓形的建築前,林朗對顧憶笙笑了笑,說:“到了。”
是那座他們相遇的小禮堂門口,白色的台階,緊閉的朱紅色木門,橘色的塑膠籃球場。
林朗從錢包裏抽出一張公交卡,插進門縫裏上下劃動了幾下,門竟然應聲開了。
“這一手你是在哪兒學的?”顧憶笙大開眼界。
“初中時喜歡打籃球,可是外麵的籃球場常常被人占了。裏麵有個室內的籃球場,那時候我們常常偷偷進去打球。”林朗邊說,邊拉著顧憶笙往裏走,黑漆漆的禮堂,少量的光束從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