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馬化騰帶著他的小企鵝從一個草根公司成長為一個互聯網巨頭之後,騰訊自身不免會附帶一些“個性標簽”,比如外界經常指責它的“壟斷”以及那無處不在的“模仿”等。馬化騰對“壟斷”這個詞一向是非常反感的,如果誰無端地給騰訊扣上“壟斷”的大帽子,馬化騰絕不同意。因此,騰訊免不了要和別人打官司,不過一般情況下,小企鵝充當原告的時候比較多,也習慣於先發製人。但在2006年,騰訊卻由原告變成了被告。


    2006年5月,騰訊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稱騰訊的手機即時通訊注冊用戶從2005年7月開始明顯地下降是掌中無限公司的pica軟件在作怪。


    掌中無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是一家從事移動多媒體通信和信息服務技術的公司。2005年初,掌中無限公司推出了pica,它是一種與qq的功能十分相像的軟件,用戶通過它可以登錄qq。


    後來,騰訊發現其手機即時通訊注冊用戶數不斷下降,經過調查得知,原來是掌中無限公司“從中作梗”,於是騰訊一紙訴狀將掌中無限告上了法庭,狀告掌中無限侵犯了騰訊的財產所有權和軟件著作權。


    騰訊狀告完畢,並沒有對外公開此事,因為馬化騰的做事原則是低調,所以不想把事情鬧大。然而出乎馬化騰意料的是,在他2006年5月提交訴訟的5個月後,掌中無限突然宣布它們要狀告騰訊涉嫌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接著相關的媒體也大肆曝光此事,一時間此事街知巷聞。


    掌中無限公司稱,騰訊在其即時通訊qq中故意設置了一種可以阻礙其他即時通訊商“互聯互通”的障礙,這明顯違反了《電信條例》中“不得拒絕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的互聯互通”的要求,同時也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經營者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有關規定。


    此外,掌中無限還表示,騰訊以各種手段給pica軟件和其他一些想要與之“互聯互通”的競爭對手施加壓力,讓它們的溝通不暢。


    所謂的“互聯互通”,是雅虎通與msn的一種合作形式,當時國內有很多涉足即時通訊領域的公司紛紛加入到這個大圈子中,唯獨實力最為強大的騰訊沒有參與。


    掌中無限這次“聲討”騰訊,要求騰訊參與到“互聯互通”中的手法比較“高明”,因為它用的是法律的武器,而不是像雅虎通和msn的那種變相“施壓”。不過即使這樣,馬化騰也是絕對不會服軟的。


    很快,騰訊方麵就委托律師,積極地回應掌中無限公司的訴訟。在法庭上,騰訊最終鬆了口,表示如果其他即時通訊廠商也向騰訊提出“互聯互通”的要求,騰訊還是會站在用戶的角度考慮問題的,會本著公平、合理和互補的原則全麵實行“互聯互通”。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見騰訊態度平緩,並無滋事之意,最後判決掌上無限公司停止借助pica對qq進行侵犯,並賠償騰訊200萬元人民幣。騰訊在這場官司中雖然勝訴,但畢竟已經承諾參與“互聯互通”了,這樣的結果對騰訊而言不能說是好,但也不能說是壞。


    這場官司結束於2007年2月,騰訊在官司纏身期間,又遇到了另外一件麻煩事兒。


    2006年7月,網上出現了一篇匿名文章——《就騰訊涉賭致深圳市領導的公開信》。


    涉賭?這對騰訊來說可不是一件小事。幾個月後,《焦點訪談》等節目開始大規模對騰訊展開“轟炸”,稱騰訊利用自己公司的什麽q點、q幣等虛擬貨幣,變相地從事網絡賭博。q點、q幣是騰訊網上的一種“貨幣”,網民用這種“貨幣”可以在騰訊網上購買任何騰訊推出的具體物品和服務。


    說起q幣,就不得不“爆料”一下它的內幕。在qq遊戲中,比如21點、梭哈、三家牌等這類遊戲都需要一定的“點數”,這種“點數”就是遊戲幣。而遊戲幣要怎麽獲得呢?第一,與其他遊戲對手競爭,贏取他們的遊戲幣;第二,用q幣兌換。那麽q幣要怎麽獲得呢?——用人民幣購買。


    騰訊雖然將q幣作為虛擬貨幣,隻允許在網上使用,但是其售價卻與人民幣等價,即1q幣等於1元人民幣,這便出現了問題。有的人會說,1q幣等於1元人民幣,如果在qq遊戲中進行賭博的話,那與在現實中賭博有什麽分別?


    在上述那些遊戲中,玩家都需要使用遊戲幣,實際上也就是q幣。那些遊戲多帶有賭博性質,因此很多玩家也是樂在其中。21點、梭哈玩家下的注大,所以涉及的人民幣額度也相對較大。


    1q幣通常能夠兌換10000個左右的遊戲幣,也就是說,現實中你花1元錢,遊戲中你就有10000個遊戲幣。如果在現實中花幾十元、幾百元的話,那麽在遊戲裏麵就是“百萬富翁”了。且不說玩家對此的態度,從這一點上就能看出,騰訊確實很會做生意,能把握住“人心”。


    騰訊q幣兌換遊戲幣,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多數玩家的“虛榮心”,讓他們也有了“一擲千金”的感覺。然而在輸贏幾十萬、幾百萬遊戲幣的背後,人民幣的數額也在逐漸攀升著,這些錢當然都揣在了騰訊的腰包裏。


    玩家在遊戲中贏得遊戲幣後,還可以將其兌換回q幣,然後再購買騰訊網上的商品或者服務。而換取商品,算得上是騰訊另一種層麵上的“交易”了。騰訊銷售的商品的價格遠遠高於現實生活中商品的價格。比如說,玩家是用遊戲幣換取手機,但實際上依然是用真實的人民幣“買”回來的,隻不過玩家不用“直接”掏腰包買手機而已,這是騰訊的另一個高明之處。


    此外,騰訊官方還在玩家進行的每一場“賭局”中抽成。比如說,兩個玩家在進行一場賭局,其中一個玩家輸了100萬遊戲幣,另一個玩家就會得到100萬遊戲幣。而這時,騰訊就要從中抽取10%的遊戲幣,到最後,贏的玩家隻能得到90萬遊戲幣。


    騰訊這種抽成的辦法,不隻局限在輸贏很大的賭局身上。如果兩個玩家進行賭局,就算整場下來雙方都不輸不贏,騰訊依然要從中抽取10%的遊戲幣。簡單地說,騰訊在每一場賭局中都會抽取遊戲幣,不會因為玩家輸贏不大或平局而保持中立。


    據相關人士稱,騰訊的遊戲幣是無限供應的,因此根本不需要投入本錢,是在做無本萬利的生意,這樣一來,就有人認定這是騰訊在變相利用“人民幣”“唆使”玩家進行賭博。


    有了上述這些事例,才有了那封匿名信。接著,關於“騰訊涉賭”的字樣在眾多網站上傳播開來,媒體亦是“不遺餘力”地爭相報道相關新聞。中央電視台也參與其中,對騰訊的“賭博”行為進行了披露。


    中央電視台介入後,騰訊很快就關閉了“賭博味道”很濃重的梭哈等遊戲。


    不久,騰訊方麵又對外“解釋”:遊戲幣不能直接用q幣購買,它是玩家在買遊戲道具時免費獲得的。實際上也確實如此,q幣隻能“兌換”遊戲幣,不能夠直接購買,然而這同直接購買有什麽區別呢?


    馬化騰不想將這件事鬧得太大,因此很快關閉了遊戲幣回兌q幣的通道,讓玩家隻能買了q幣兌換遊戲幣,並在遊戲中消耗掉遊戲幣,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法。因為在遊戲幣可以回兌q幣的時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q幣和遊戲幣之間的自由兌換,展開了一係列“黑市交易”,這給騰訊帶來了極大的負麵影響。當騰訊宣布遊戲幣不可以再回兌q幣後,這種交易漸漸地消失了。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騰訊雖然遭到媒體的“炮轟”,但是打擊了“黑市交易”後,qq遊戲變得純淨多了。


    當小企鵝站在im軟件的頂峰時,自然也逃不過“人紅是非多”的定律,所以難免會發生這個事件那個風波,這並非是騰訊自身出了什麽問題,而是當這隻小企鵝在互聯網世界力拔頭籌之後,注定要遭遇的一係列磨難和教訓。這不是馬化騰的無奈,而是冒尖者的一種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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