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洪秀全,而對曾國藩明確表示不滿的史學家朱東安先生,在其《曾國藩傳》中,提及湘軍攻破天京時是這樣敘述的:


    湘軍一衝入城內,殘忍的大屠殺就開始了。他們首先要殺害的是進行堅決抵抗的太平軍將士,甚至連已經去世並秘密掩埋的太平天國革命領袖洪秀全的遺體,也要挖掘出來加以汙辱,以發泄其反革命仇恨。但據目擊者觀察,當時被殺害的人中,太平軍戰士所占人數並不多,而更多的卻是天京城內的老百姓。


    在這裏,朱東安先生所提及的現場目擊者,就是曾國藩的幕僚趙烈文,而朱東安先生所引述的文獻,就是趙烈文之《能靜居日記》中的下麵這段:


    計城破後,精壯長毛除抗拒時被斬殺外,其餘死者寥寥,大半為兵勇扛抬什物出城,或引各勇挖軍窖,得後即行縱放。城上四麵縋下老廣賊不知若幹,其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擔,又無窖可挖者,盡情殺死。沿街死屍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滿二三歲者,亦斫戮以為戲,匍匐道上,如女四十以下者,一人俱無。老者無不負傷,或十餘刀、數十刀,哀號之聲達於四遠。其亂如此,可為發指。中丞禁殺良民,擄掠婦女,煌煌告示,遍於城中,無如各統領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蕭孚泗、張詩日等惟知掠奪,絕不奉行……又蕭孚泗在偽天王府取出金銀不貲,即縱火燒屋以滅跡。


    目前尚無史家對趙烈文的記述有過絲毫疑問。要知道,趙烈文在這段記述中,提及了諸多湘軍將領的名字,如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蕭孚泗、張詩日等,並指控這些人奸淫劫掠,其中尤以對蕭孚泗的指控最為嚴重。


    趙烈文為此甚至和曾國藩、曾國荃兄弟產生了激烈的衝突。他先是要求曾國荃親自出麵,製止部下的暴行,被曾國荃斷然拒絕。趙烈文悲憤已極,親擬製止濫殺、保護婦女的四條規定,要求曾國荃榜示街頭,以為禁令。曾國荃卻拒絕其止殺令,導致其餘各條皆流為空文。


    趙烈文氣急敗壞,徑直去找曾國藩,要求曾國藩出麵製止。可萬萬沒想到,憨厚的聖者曾國藩,卻對趙烈文極為反感,和趙烈文的關係一度弄得很僵。可以確信的是,趙烈文真的不理解,曾國荃怎麽可以這樣?曾國藩又怎麽可以那樣?往日裏他們口口聲聲說愛民,怎麽臨到了這時候,卻一個個比虎狼還要凶殘?


    不唯是趙烈文搞不明白,史學家同樣也弄不懂,何以湘軍入城,殺太平軍少而殺百姓多呢?這不符合邏輯呀。


    這是因為曾國藩比趙烈文更清楚,無論是湘軍還是太平軍,實際上都是一碼事。軍隊是一種暴力武裝,沒有政治屬性,隻有經濟屬性。


    什麽叫軍隊沒有政治屬性?就是說,雖然太平軍和湘軍分處兩個不同的政治陣營,但這對於他們來說毫無意義。參加湘軍者,並非是存了報效君父的觀念。被裹脅入太平軍者,對洪秀全也沒有什麽感情。這些居處於社會最底層的人,在動亂時代宛如風中浮萍,隨波逐流,全然不能自主。太平軍來了就被太平軍裹脅著走,湘軍來了就跟著湘軍走,無論是太平軍還是湘軍,對他們來說隻意味著一碗飯而已。


    什麽叫軍隊隻有經濟屬性?就是說,太平軍或湘軍,既不認得什麽鹹豐同治,也不認得洪秀全楊秀清,為這些陌生人去死,委實是個莫名其妙的要求。若非是曾國荃、李秀成這樣的統禦高手,以強製性手段把他們逼上戰場,他們才不會廝殺成一團。處於被強製狀態,他們確是無法自主,但一旦從這種強製的控製中掙脫出來,他們就立即恢複了經濟人的本色,所思所想,無非是趨利避害,無非是為財死、為食謀而已。


    湘軍在天京城中的殺戮固然殘暴血腥,但這些事情太平軍也同樣幹過,甚至比湘軍更殘暴、更血腥。


    如鹹豐十一年,太平軍侍王李世賢部攻占蘭溪,《蘭溪縣誌》載:


    是時民力艱難,稍欠薄,即令散賊來搜,搜出食物,始猶分半取之,既而一栗一麥,雖甕底磨頭,亦皆傾刷而去。搜索油鹽,既間有一匙一滴,穴地窩藏者,亦拷掠而勒取之。數數勒民輸餉無饜足,故苦迫自栽與受刑冤死者不計。又守卡賊日夕探近處人民,或稍有銀錢蓄匿,即拿其家屬,肆用飛弔、火烙、割肉、鑽膚、備極酷刑,必令和盤托出而後已。追不出,至撞腹抽腸,牽之以號於眾,或懸於樹,用槍火打之,或用棉裹,灌以油,倒豎點燃,名為點蠟燭。種種慘毒,誠令目不忍睹,口不忍言,而賊且聚觀嬉笑自若,謂非此不足(以)嚇製斯民也。


    這就是太平軍,這就是所謂的太平天國的所行所為,尤以抽腸之刑最是酷毒,將腸子從受害者的小腹中抽出來,牽著遊走,讓受害人發出慘厲的號叫。不唯如此,女性落入太平軍之手,下場更是可怕。


    如鹹豐十年二月,江南大營崩潰,太平軍乘勝席卷蘇南,有落入太平軍之手後逃出者撰述《虎窟紀略》,記錄了太平軍的殘暴罪行:


    賊入城,先放獄中囚犯,使其引之劫庫,逐戶搜索。城內民房,大者作賊館,小者多燒毀。不論男女,見之即擄。強壯者,使之運米、挑水、搬移物件。稍通文墨者,使之教小長毛識字。或為之書記。老羸無用者,則逐出城,不服者殺之。遇醫生及裁縫俱留養館中,裁縫使之改衣服,醫生使之診病,兼有與之錢開藥鋪者。婦女美者,賊目占為己妻。稍有姿色者,驅入女館中以便揀選,餘他不論妍媸,一任長毛奸淫,雖老嫗以及童稚亦所難免。


    看看這兩段記載,再對比一下湘軍在天京城中的所行所為,我們就會發現,這實際上是同一批人所為,隻是他們有時候出現在太平軍陣營中,有時候出現在湘軍陣營裏,但其行為模式卻是完全一致的。


    這種行為模式,就叫暴力。


    這就是天京城破時所發生的事,以一種暴力取代另一種暴力,正所謂以暴易暴,得到的仍然是可怕的暴力。曾國藩知道這一點,也知道失控的暴力就如同喪失理性的瘋狗,絕非人類的力量所能控製。


    現在曾國藩要考慮的是,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將湘軍裁撤,徹底取消這一暴力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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