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透明的人生 6.陳大帥再惹是非
笨人的成聖之道:曾國藩 作者:霧滿攔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事隔百年,梳理史料,重新看待天津教案,可以確信,此事是由三種社會力量集合而促成的。
第一種社會力量,就是黑暗的權力。
時清廷正承受著文明世界規則的撞擊,被迫選擇開明的政治路線。但是這種開明政治,有利於國,有利於民,唯獨對掌權者來說沒什麽意思——皇家獨霸天下,開明或是不開明,對他們來說有什麽分別呢?
但不開明,洋人就不客氣地揍你。這讓朝廷很鬱悶,遂轉向宮廷陰謀模式,改用陰招修理洋人。
對於洋人拿來的任何條約,朝廷是不打折扣地簽字,簽字歸簽字,但等洋人來了後,卻暗中煽動排外情緒,鼓勵百姓打殺洋人——前者英法聯軍攻入北京,就是鹹豐命官兵假扮鄉勇,先行炮擊而引發的。此後李鴻章成為帝國股肱,他最繁重的工作就是跟洋人扯皮,討論落實條約的事件。
如1875年馬嘉理被殺案,英國向朝廷抗議,提出諸多條款,其中就有落實條約諸款的要求,被李鴻章以太極推手生生地推開了。
簽字可以,就是不給你執行。朝廷的明確態度,激起了另一種力量:黑社會!
據曾國藩本人敘述,當時天津城裏活躍著一支黑社會性質的民間力量,水火會。該不法組織天天在天津城裏竄來竄去,無事攪鬧,唯恐天下不亂。當時流傳的謠言,多半和這個秘密社團有關係。
朝廷和黑社會聯手找到了共同的敵人,民智未開的老百姓就如一群瞎子,被這兩夥不懷好意的人拖著跑。
於是由陳國瑞帶到北方的《辟邪紀實》所記載的神異故事,就在天津城中廣泛流傳,俱言教堂拐賣兒童,剜取心髒腎囊。恰好天津法國教堂辦的育嬰堂死掉了幾個孩子,此事頓時引起天津大嘩,都說教堂專擄華人幼童婦女,割其眼珠、睾丸並子宮等物,殘害人民。驚恐的百姓捉到一個人販子武蘭珍,強迫這家夥承認是由教堂指使的。可等到地方官到了教堂驗證,卻發現這不過是瞎掰,人販子連教堂裏的路徑都不識得。
按說事情到這一步,就應該水落石出了。但江湖社團水火會如何會罷手?遂在法國領事豐大業來衙門說理的時候,驅動百姓包圍了縣衙,此後發生的事情,目前全以三口通商大臣崇崇厚的奏折為準——但這家夥沒譜,後來他因為把新疆大片領土劃給俄國佬,引發朝廷震怒,被削職下獄。想這麽個糊塗蛋,他的敘述精確程度能有多高,委實是個疑問。
崇厚在他的奏章上承認,當時的天津城已經被黑社會性質的暴力團體水火會所控製……“街市聚集水火會已有數千人,勸令不可出去,恐有不虞”。
崇厚報告稱:因為豐大業開槍,激怒了黑社會性質的暴力團夥水火會,他們在毆斃了法國領事豐大業之後,大鬧天津城,衝入教堂活活打死十名修女,神甫七名死無全屍。另有三名黴催的俄國佬也因為形貌古怪,死於騷亂之中。此外還有兩名比利時人、一名英國人及一名意大利人,也被水火會活活打死,教堂被焚六座,中國籍教民被殺者三四十名。
事情鬧大了,一下子打死這麽多人,洋人豈可罷休?
崇厚要求朝廷派曾國藩來處理此事。為什麽要派曾國藩呢?因為教案茲事體大,聚集了社會公眾的注意力,而且公眾對此是有預期的,這個預期就是——打死洋人,打打打,再多打死幾個才好呢!
國人對洋人的切齒痛恨,是官方潛移默化教育的結果。於清國而言,對百姓盤剝最殘酷的莫過於朝廷,可如果找朝廷的麻煩,後果太危險了。仇恨需要宣泄,而尋求安全的本能,勢必把百姓心中的怒火引向一個官方許可的範圍。仇視洋人是朝廷許可的,在這一地帶,自然也就聚集了火山一樣的力量。
簡單說,教案是樁垃圾活,誰沾手誰落不得個好。你持平公斷,無法滿足百姓宣泄仇恨的願望,難免被罵翻在地,永世難以翻身。可是不持平公斷,你的名聲更壞更臭,更沒法兒混下去。
可憐的曾老頭,就這樣在他的衰朽殘年,顫顫巍巍地走向他人生的末路。
曾國藩日記中記載,他一路行來,沿途但見無數百姓攔轎。曾國藩落轎,細問詳情,百姓紛紛上前,控訴洋人教堂迷奸婦女、剜人眼珠、剖取子宮的累累罪行。曾夫子詢問了句:“這個有證據嗎?”
“證據?”百姓大詫,“這事還要證據?”
“當然要證據,你說洋人迷奸婦女,剜眼割腎,這是多麽嚴重的指控,怎麽可以沒有證據?你們打死了這麽多人,單隻是修女就活活打死十個,沒實證你憑什麽殺人?”
證據這事……雖然沒有證據,但這難不倒有智慧的人民群眾,最終人民群眾把證據找出來了。
群眾:“證據有,有有的。”
曾國藩:“什麽證據?”
群眾:“從洋人的教堂裏搜出了幾壇子人眼珠,這還不是證據嗎?”
曾國藩:“這些眼珠在哪裏?”
群眾:“……讓陳大帥挑到北京,給朝廷驗看去了。”
陳大帥?陳國瑞?曾國藩當時那個氣呀,心說你這個陳國瑞,還有完沒完?你就不能消停下嗎?
沒奈何,曾國藩查清楚此案,趴在桌上開始寫工作報告:
洋人挖眼取心之說,全係謠傳,毫無實據……臣抵津後,查訊挖眼取心有無確據,紳民俱無辭以對。內有一人言眼珠由陳大帥自帶入京。大帥者,俗閑稱陳國瑞之名也,其為訛傳已不待辨。原其訛傳所起,由崇厚前月二十四日專弁到京,向總理衙門稱有搜出眼珠盈壇之說。其時倉促傳聞,該弁未經考實,致有此訛。其實眼珠若至盈壇,則堂內必有千百無目之人,毀堂之時,何無一人見在?即雲殘害,其屍首又將何歸?此可決知其妄者。
曾國藩的這個奏折,名字叫《覆陳津事各情折》,上奏的時間是同治九年九月初五。
此奏一出,夫子一世名節盡毀。
第一種社會力量,就是黑暗的權力。
時清廷正承受著文明世界規則的撞擊,被迫選擇開明的政治路線。但是這種開明政治,有利於國,有利於民,唯獨對掌權者來說沒什麽意思——皇家獨霸天下,開明或是不開明,對他們來說有什麽分別呢?
但不開明,洋人就不客氣地揍你。這讓朝廷很鬱悶,遂轉向宮廷陰謀模式,改用陰招修理洋人。
對於洋人拿來的任何條約,朝廷是不打折扣地簽字,簽字歸簽字,但等洋人來了後,卻暗中煽動排外情緒,鼓勵百姓打殺洋人——前者英法聯軍攻入北京,就是鹹豐命官兵假扮鄉勇,先行炮擊而引發的。此後李鴻章成為帝國股肱,他最繁重的工作就是跟洋人扯皮,討論落實條約的事件。
如1875年馬嘉理被殺案,英國向朝廷抗議,提出諸多條款,其中就有落實條約諸款的要求,被李鴻章以太極推手生生地推開了。
簽字可以,就是不給你執行。朝廷的明確態度,激起了另一種力量:黑社會!
據曾國藩本人敘述,當時天津城裏活躍著一支黑社會性質的民間力量,水火會。該不法組織天天在天津城裏竄來竄去,無事攪鬧,唯恐天下不亂。當時流傳的謠言,多半和這個秘密社團有關係。
朝廷和黑社會聯手找到了共同的敵人,民智未開的老百姓就如一群瞎子,被這兩夥不懷好意的人拖著跑。
於是由陳國瑞帶到北方的《辟邪紀實》所記載的神異故事,就在天津城中廣泛流傳,俱言教堂拐賣兒童,剜取心髒腎囊。恰好天津法國教堂辦的育嬰堂死掉了幾個孩子,此事頓時引起天津大嘩,都說教堂專擄華人幼童婦女,割其眼珠、睾丸並子宮等物,殘害人民。驚恐的百姓捉到一個人販子武蘭珍,強迫這家夥承認是由教堂指使的。可等到地方官到了教堂驗證,卻發現這不過是瞎掰,人販子連教堂裏的路徑都不識得。
按說事情到這一步,就應該水落石出了。但江湖社團水火會如何會罷手?遂在法國領事豐大業來衙門說理的時候,驅動百姓包圍了縣衙,此後發生的事情,目前全以三口通商大臣崇崇厚的奏折為準——但這家夥沒譜,後來他因為把新疆大片領土劃給俄國佬,引發朝廷震怒,被削職下獄。想這麽個糊塗蛋,他的敘述精確程度能有多高,委實是個疑問。
崇厚在他的奏章上承認,當時的天津城已經被黑社會性質的暴力團體水火會所控製……“街市聚集水火會已有數千人,勸令不可出去,恐有不虞”。
崇厚報告稱:因為豐大業開槍,激怒了黑社會性質的暴力團夥水火會,他們在毆斃了法國領事豐大業之後,大鬧天津城,衝入教堂活活打死十名修女,神甫七名死無全屍。另有三名黴催的俄國佬也因為形貌古怪,死於騷亂之中。此外還有兩名比利時人、一名英國人及一名意大利人,也被水火會活活打死,教堂被焚六座,中國籍教民被殺者三四十名。
事情鬧大了,一下子打死這麽多人,洋人豈可罷休?
崇厚要求朝廷派曾國藩來處理此事。為什麽要派曾國藩呢?因為教案茲事體大,聚集了社會公眾的注意力,而且公眾對此是有預期的,這個預期就是——打死洋人,打打打,再多打死幾個才好呢!
國人對洋人的切齒痛恨,是官方潛移默化教育的結果。於清國而言,對百姓盤剝最殘酷的莫過於朝廷,可如果找朝廷的麻煩,後果太危險了。仇恨需要宣泄,而尋求安全的本能,勢必把百姓心中的怒火引向一個官方許可的範圍。仇視洋人是朝廷許可的,在這一地帶,自然也就聚集了火山一樣的力量。
簡單說,教案是樁垃圾活,誰沾手誰落不得個好。你持平公斷,無法滿足百姓宣泄仇恨的願望,難免被罵翻在地,永世難以翻身。可是不持平公斷,你的名聲更壞更臭,更沒法兒混下去。
可憐的曾老頭,就這樣在他的衰朽殘年,顫顫巍巍地走向他人生的末路。
曾國藩日記中記載,他一路行來,沿途但見無數百姓攔轎。曾國藩落轎,細問詳情,百姓紛紛上前,控訴洋人教堂迷奸婦女、剜人眼珠、剖取子宮的累累罪行。曾夫子詢問了句:“這個有證據嗎?”
“證據?”百姓大詫,“這事還要證據?”
“當然要證據,你說洋人迷奸婦女,剜眼割腎,這是多麽嚴重的指控,怎麽可以沒有證據?你們打死了這麽多人,單隻是修女就活活打死十個,沒實證你憑什麽殺人?”
證據這事……雖然沒有證據,但這難不倒有智慧的人民群眾,最終人民群眾把證據找出來了。
群眾:“證據有,有有的。”
曾國藩:“什麽證據?”
群眾:“從洋人的教堂裏搜出了幾壇子人眼珠,這還不是證據嗎?”
曾國藩:“這些眼珠在哪裏?”
群眾:“……讓陳大帥挑到北京,給朝廷驗看去了。”
陳大帥?陳國瑞?曾國藩當時那個氣呀,心說你這個陳國瑞,還有完沒完?你就不能消停下嗎?
沒奈何,曾國藩查清楚此案,趴在桌上開始寫工作報告:
洋人挖眼取心之說,全係謠傳,毫無實據……臣抵津後,查訊挖眼取心有無確據,紳民俱無辭以對。內有一人言眼珠由陳大帥自帶入京。大帥者,俗閑稱陳國瑞之名也,其為訛傳已不待辨。原其訛傳所起,由崇厚前月二十四日專弁到京,向總理衙門稱有搜出眼珠盈壇之說。其時倉促傳聞,該弁未經考實,致有此訛。其實眼珠若至盈壇,則堂內必有千百無目之人,毀堂之時,何無一人見在?即雲殘害,其屍首又將何歸?此可決知其妄者。
曾國藩的這個奏折,名字叫《覆陳津事各情折》,上奏的時間是同治九年九月初五。
此奏一出,夫子一世名節盡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