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至少有過兩次犯法的前科,如果加上他棄職逃入芒碭山,那麽他至少三次犯罪,算得上是慣犯了。


    劉邦第一次犯法,應該在三十四歲以後,雖然史書上沒有說他到底犯了什麽事。但從當時的情形來看,這應該是他取代粗魯不文的王陵成為沛縣黑社會老大之後的事情。


    王陵起初是沛縣的黑幫老大,但不知什麽時候,他把黑幫堂口搬到了南陽。老大搬走了,沛縣地下秘密結社,就出現了權力真空,劉邦乘隙而入,取而代之。這應該是一次和平的權力移交,因為無證據表明當時有衝突發生。而且,不久之後,在南陽,包括在楚漢戰場上,劉邦都曾經與王陵展開過友好的合作。這就證明了劉邦在沛縣取代王陵的合法性。


    劉邦取代王陵,成為沛縣老大的相關證據資料,見於《史記·楚元王世家第二十》之中:


    高祖兄弟四人,長兄伯,次仲,伯蚤卒。始高祖微時,嚐辟事,時時與賓客過巨嫂食。嫂厭叔,叔與客來,嫂詳為羹盡,櫪釜,賓客以故去。已而視釜中尚有羹,高祖由此怨其嫂。及高祖為帝,封昆弟,而伯子獨不得封。太上皇以為言,高祖曰:某非忘封之也,為其母不長者耳。於是乃封其子信為羹頡侯。而王次兄仲於代。


    在這裏,逃避法律追究的劉邦,身邊帶著“賓客”。所謂的賓客,是指和劉邦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盧綰及其他人等。在《史記·韓王信盧綰列傳第三十三》中,說得明明白白,說劉邦還是個平民的時候,因為吃官司躲藏,盧綰經常跟劉邦進進出出——高祖為布衣時,有吏事辟匿,盧綰常隨出入上下。


    出入上下?在什麽地方出入上下?


    在劉邦的大嫂家裏出入上下。


    賓客這個詞,不過是給劉邦留麵子,說得好聽些罷了。劉邦畢竟不是信陵君,在當時連張耳的名氣都達不到。不過是一介草民,玩什麽賓客呢,他養得起嗎?


    劉邦養不起,於是他就讓大嫂來養。


    劉邦的大哥叫劉伯,就是劉老大的意思。劉老大早年就死了,留下劉大嫂帶著兩個兒子,艱難度日。因為丈夫早死,劉大嫂與公公家裏的關係,必然會有些疏遠。劉邦潛逃,官府緝捕,未必會注意到這裏。大嫂家就成了官方捕探的盲區,於是劉邦就經常帶著盧綰等一群人,去大嫂家裏開吃。


    可憐劉大嫂一個女人,治家不易。劉邦這夥人又都是食量超大的壯年漢子,三吃兩吃,吃得劉大嫂頂不住了,就假裝羹湯已經吃完,用勺子刮鍋,發出清脆的聲響,暗示這夥吃貨另找地方。


    不承想,劉邦其為人也,極為精明。他的人生信條是: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親口嚐一嚐。要想知道廚房有沒有剩飯,就得掀開鍋蓋看一看。在聽到大嫂以勺刮鍋的聲音後,漢高祖劉邦親臨現場,進入廚房勘查。發現鍋裏還有羹湯沒有吃完,劉邦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從此不肯原諒大嫂。


    有飯不讓吃,傷自尊了。


    這件小事,劉邦牢記了一輩子。等到他登基做了皇帝,故意大封三親六眷,單單不封大哥的兒子。因為他把事情做得很難看,劉太公沒辦法,隻好出麵替自己的孫子求情,要求劉邦加封。劉邦說:不是我不想封他,怪要怪他娘不給我羹湯喝。


    最後劉邦給大嫂的大兒子一個侮辱性的封號:羹頡侯。


    從這件事情上來看,劉邦晚年的奮鬥,打拚當上皇帝,其實就是為了一口剩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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