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成功穿唐後,首先奔赴首都長安的太極宮或者大明宮正殿,列席參觀“九天閶闔開宮殿,萬國衣冠拜冕旒”的壯觀朝會場麵,應該是一個不錯的開始。但是如果您期待著在朝會上有一個大太監手捧背麵寫著“聖旨”二字的金裝玉軸,站在台階上尖聲尖氣地喊“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欽此”,那您可就要失望了。


    唐代的“聖旨”,其實更常用的稱呼是“敕旨”,大致上可以分兩大種七小類,無論哪種,都沒有“奉天承運,皇帝詔曰”開頭和“欽此”結尾。


    那麽唐代敕旨是什麽樣子的呢?


    這麽說吧,如果您的穿越質量高、效果好,直接穿成了皇帝本人,再亂鬥一番坐穩了皇位,下一步應該做啥?


    應該先大肆封賞自己的親屬死黨有功之臣對吧。順便再把舊有規章製度裏看不順眼、對自己不利的重大條文修改修改。


    這時候發出的敕旨,就是第一大種“製書”。具體說,下麵還要再分三小類,立皇後、立太子、封親王和三品以上大官的,叫“冊書”,是寫在竹簡上的——對,很有範兒的仿古風竹簡;第二小類正經叫“製書”,用來行大賞罰、授大官爵、改革重大舊製度、赦免戰俘什麽的,寫在不會生蟲蟲的絹黃紙上;第三小類叫“慰勞製書”,是頒發給大臣們的表揚信和獎狀,應該也是寫在絹黃紙上。


    這三類敕旨,內容和格式大同小異,所以可以統稱為“製書式敕旨”。一般格式如下:


    ——————胡編聖旨內容的分割線——————


    門下:【這裏填聖旨內容,如:我老婆很彪悍,我要封她當皇後/張三跟我jq濃厚,我要拜他為宰相/那個不準老子賴床上朝遲到的舊規章太坑爹了,我要廢掉,等等】。主者施行。


    a年b月c日(這個c的數字,有時候原件要皇帝親筆填寫)


    中書令臣【趙阿大】      宣


    中書侍郎臣【錢阿二】    奉


    中書舍人臣【孫阿三】    行


    侍中臣【李阿四】


    黃門侍郎臣【周阿五】


    給事中臣【吳阿六】     等言:


    製書如右,請奉


    製付外施行,謹言


    d年e月f日


    製可(這個“可”字原件由皇帝親筆簽署)


    h年i月j日


    尚書省負責實施政務的具體部門


    尚書左仆射臣【鄭阿七】


    尚書右仆射臣【王阿八】


    某部尚書臣······某部侍郎臣······(以上是尚書省一堆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簽名)


    告【政務內容當事人馮阿九】


    奉被


    製書如右,符到奉行


    主事【陳阿十】


    令史【褚十一】······(以上是負責抄寫製書和存檔的低級辦事員簽名)


    x年y月z日  下


    ——————聖旨結束的分割線——————


    您說什麽?看得眼圈圈了不明白什麽意思?唉,作為剛穿越過去新上手的皇帝,這也是正常的。多解釋幾句吧。


    如果對中學曆史課本內容還有印象的話,應該記得唐代的政治製度一般是叫作“三省六部製”的,對不?三省就是中書省(裏麵的官員是大大小小的皇帝秘書)、門下省(裏麵官員是大大小小的審查員)、尚書省及其下屬六部(相當於國務院和下屬的各部各司,真正落實政策幹活的地方)。


    那麽這個“製書式敕旨”的出台流程是這樣的:


    1.某天有人提醒皇帝您,或者您睡醒了自己想起來,有個人要封拜啦,有件大事要辦啦。您就叫來中書省的官員,也就是秘書們,叫他們寫個關於這事的公文。


    2.這件公文呢,因為按製度寫好以後要送門下省審查,所以公文開頭都是“門下:(當然那時候沒有標點哈)”,後麵接政務內容,一般要寫得駢四儷六文辭華麗用典深奧,以顯示我這個政府班子是有文化的。然後署上起草文件的日期“a年b月  日”,“日”之前的數字空著,寫好以後,把文件先送給皇帝你過目。


    3.皇帝看後,感覺可以,就提筆蘸朱砂把“日”之前的數字c填上,作為“我看過了,這是我的意思”的憑證,這個步驟叫“畫日”,隨後發回中書省。


    4.中書省秘書們接到皇帝你發回來的文書,要照抄一份,而把有你親筆“畫日”的原件存檔留起來(以防止你耍賴說這個公文我沒看過,你們欺君造假)。


    5.原樣抄好的文件,中書省的秘書們要在後麵簽名。一般是三個等級的秘書按照官大官小依次簽,就是“中書令臣【趙阿大】、 中書侍郎臣【錢阿二】、 中書舍人臣【孫阿三】”這樣。“宣、奉、行”都是政務術語,不詳細解釋了。簽完名以後的文件,發到門下省去審核。


    6.門下省的各位審查員大佬們看完,如果沒啥修改意見,就也按官大官小依次簽名,再寫上審查意見和審查日期,就是製書裏“侍中臣【李阿四】、黃門侍郎臣【周阿五】、給事中臣【吳阿六】等言:製書如右,請奉製付外施行,謹言(意思是上麵的內容沒問題,拿給尚書省各部門去執行吧) d年e月f日”這部分。


    7.門下省把簽完意見的文書,再次上送給皇帝您看,您想批準,就提筆在文書後麵寫一個“可”字,這個步驟叫“畫可”,再發回門下省。


    8.門下省官員把你發回來的文書,照抄一份,有你親筆“畫可”的原件存檔留起來(還是為了防止你耍賴說這個公文我沒批準過,你們欺君造假)。原件上由你親筆寫了一個“可”字的地方,抄件上是由門下省的大頭頭侍中寫兩個字“製可”,意思是“皇帝在這裏簽字同意了”,再把抄件發給尚書省裏具體負責實施這項政務的部門。


    9.尚書省裏的具體部門接到這份公文後,先在上麵注明收文時間和承辦單位,如“h年i月j日 左司郎中”,然後從尚書省大頭頭到具體辦事員,排隊來簽名一遍。


    10.尚書省的簽名完畢,辦事員拿著這份公文,跑去向封拜或表彰的當事人宣讀,並在公文上寫明:“告【當事人馮阿九】奉被,製書如右,符到奉行”,意思是“已經向當事人告知了聖旨內容,現在聖旨生效,他已經被封拜表彰了”。


    11.最後,負責抄寫這份製書並存檔的幾個低級辦事員,也要簽名並注明抄寫、存檔時間,即“主事【陳阿十】、令史【褚十一】……x年y月z日  下”。


    啥?您說這聖旨上簽名太多真麻煩,問能不能省省?對不起,不能,當官的公務員們拿著國家俸祿,嚴禁空崗曠工不打卡不簽名……當然,如果確實有特殊情況,那也可以特事特辦,比如:


    如果三省的大頭目官位空著,發敕旨的時候皇帝你還沒任命中書令、侍中、左仆射等大官,那就由三省工作人員在本該由大官簽名的地方寫一個“闕”字;如果大官們休假了不上班,就寫個“假”;如果大官們出差了不在官署辦公,就寫個“在某地”;如果……總之可以沒人簽名,但是官職不能少,格式不能亂,否則這件“製書”的合法性、嚴肅性、神聖性就降低了。


    唉,您不要扶額捏頭一臉痛苦相嘛,上麵說過了,唐代的“聖旨”或曰“敕旨”可以分為兩大種七小類,咱們這剛剛才說完第一大種“製書”,還剩另一種咱沒說呢。


    “製書”其實是應用在一些所謂意義重大,但實際程序簡單的事務上,比如立個皇後、封個宰相啥的,隻用相關部門準備好東西辦個儀式就行了。在治理國家中,最複雜、最占精力、數量也最大的,是那些無窮無盡的事務性工作,比如行政區劃調整啦,任免中低級官員啦,審判罪犯啦,準備打仗啦,納糧收稅賑災濟民啦……處理這些工作的聖旨,統稱為“敕書”,大部分是寫在“黃麻紙”上。


    與“製書”相比,“敕書”的特點是:程序簡單、環節少、實質內容豐富。


    比如某天皇帝您上朝了,正坐在禦床上發呆夢遊,忽聽某宰相出班啟奏:“不好啦,草原十八部又在邊疆攻打俺們的城堡燒殺搶掠來啦,陛下您說怎麽辦?”


    這時候,按慣例您要學習韋公小寶,反問回去:“你們說怎麽辦?——各位宰相你們商議一下拿個辦法,寫成奏狀給我看。”


    於是“敕書”的製作流程開始啟動,半天後,您收到了宰相們聯合遞上來的公文。


    ——————敕書內容的分割線——————


    【官職名甲】臣【姓名甲】、【官職名乙】臣【姓名乙】、【官職名丙】臣【姓名丙】等言:


    【此處寫政務處理意見,如:草原十八部欺人太甚,俺們要狠狠打,把戰場周圍的各部駐軍都調過去增援,限他們什麽時間趕到,糧食從哪個倉庫運送,兵器從哪個武庫調撥……】奉狀以聞,伏聽敕旨。


    a年b月c日


    ——————敕書內容暫時結束的分割線——————


    你把這篇公文看了幾遍,提筆批複。如果你想偷懶,表示完全同意宰相們的意見,叫他們直接去辦理,那寫個【依奏】【宜依】就可以了。如果你不同意,需要他們修改處理辦法,或者雖然同意但有很多話想吐槽,也可以長篇大論地寫一堆朱砂紅字批複回去,比如:【喵了個咪的草原十八部年年都來打,你們年年頭痛醫頭,隻想著混過去就行,就不能想個長遠辦法解決一下嘛。你們說的辦法我同意實施,但是還要另外選兵培養將領,爭取三年內打出關外直踹十八部老巢,做不到,你們幾個就給我集體辭職讓賢,你妹的。——敕(這裏的“敕”相當於皇帝自己簽名)d年e月f日】


    宰相們接到了寫滿你吐槽的批複,一邊擦汗,一邊拿紙重抄一份,如下:


    ——————敕書升級版內容的分割線——————


    【官職名甲】臣【姓名甲】、【官職名乙】臣【姓名乙】、【官職名丙】臣【姓名丙】等言:


    【政務處理意見:草原十八部欺人太甚……】奉狀以聞,伏聽敕旨。


    a年b月c日


    敕旨:【喵了個咪的草原十八部年年都來打……讓賢,你妹的。 d年e月f日】


    ——————敕書主要內容結束的分割線——————


    老規矩,有皇帝禦筆的原件存檔收藏防您耍賴,抄件經中書省官員簽名【宣……奉……行】後發門下省,門下省審核簽名後直接發尚書省執行,既不用再向皇帝你複奏,也不用那麽多官員排隊簽名(隻有與此件政務直接相關的人員需要簽名辦理)。


    以上說的這兩種聖旨,“製書”和大部分“敕書”,都是需要皇帝親筆簽字,才能下發辦理的。但是“敕書”裏還有一小類叫“敕牒”的,用來處理大量不重要的、有前例可循的瑣碎政務,這種就不需要皇帝親筆簽名,而由宰相注上一句“此事我們已經告知皇帝,他同意我們的意見【奉敕依奏】”完事。


    行文至此,如果您覺得穿越過去做皇帝處理國家政務累死個人又拘死個人了,還有一個好消息,就是以上說的這些製書、敕書什麽的,其實都是國家正式公開的文件,所以程序要求很嚴格。但是事實上,皇帝和高官重臣處理政務的時候,並不都是使用這些正式公文來辦事,而是經常寫一些無格式要求的簡單小紙條私相傳遞、指揮各部門人員,如【某某:有件事你幫我辦一下,這麽這麽回事……敕】。


    但是嚴格來說,這些由皇帝手寫、沒經過宰相審核商議的小紙條,不是國家正式公文,不能叫“聖旨”或“敕旨”,也不具備法律效力。收紙條的人按不按紙條上的意見辦事,全看他跟皇帝之間的個人感情好不好了(有不好的嗎?)。


    最後說兩個細節問題:


    第一個是有人問,這一份聖旨動不動需要n個部門的大幾十個人簽名來簽名去,這辦公效率得多慢啊?這個,其實也要看官員們的個人素質和整體工作氛圍。比如昭陵出土的一件封臨川公主製書,政務發生時皇帝和一些宰相在洛陽,另一些部門在長安,十幾個人簽名辦事,但是製書從啟動到辦完,也就用了兩三天。


    第二個,俺們聽慣了所謂的“君主專製的封建社會”,但是從上麵聖旨的產生過程中您就能感覺到,至少在唐代的大部分時期,皇帝的權力還是很受製約的。三省中“門下省”的核心工作,就是約束皇帝。在唐代前期特別是貞觀時代,理論上,如果門下省的官員審核不過關不簽名,這份聖旨就發不出去,哪怕皇帝在公文上親筆畫了“可”,門下省官員照樣有權把這份公文打回中書省叫秘書們重擬,甚至自己提筆上陣,在皇帝已經批準的敕旨上亂改一氣再扔回去,製度上也是允許的。


    本篇主要參考資料&深度了解推薦:


    劉後濱.唐代中書門下體製研究:公文形態·政務運行與製度變遷.濟南:齊魯書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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