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們如何度量文明
文明的度量:社會發展如何決定國家命運 作者:伊恩·莫裏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為何西方主宰了世界
大約250年前,西歐的知識分子們遇到了一個問題。問題本身並不算壞:西方似乎主宰著世界,卻不知道何以如此。18世紀的理論家們的解釋千差萬別,不過最流行的幾種觀點都認為:自遠古時代起,西方就形成了一些與世界上其他地方不同的特質,這些特質決定了西方終有一天要成為世界霸主。
直到21世紀初,這樣的觀點仍然有市場,隻是形式得到了極大的改良。其中最具影響力的觀點與18世紀的如出一轍,是認為歐洲人繼承了某種獨特而先進的文化傳統。這種西方文明的根源通常要追溯到古希臘和古羅馬,不過也有人認為,史前印歐人、古日耳曼人,或者說中世紀的歐洲人,才是西方文明的奠基者。
在18世紀,還有一股思潮認為,正是得天獨厚的環境和氣候條件,使得歐洲人比其他人種精力更充沛、創造力更強。這種觀點至今仍有大量支持者。一些學者將生態論和文化論結合起來,提出是兩者的相互作用將現代化初期的歐洲推上了一條嶄新的道路。甚至連歐洲人在生理上優於其他人種的觀點,也在改頭換麵後仍為一些人所堅持:一些經濟學家聲稱,自13世紀以來,自然選擇使得歐洲人比其他任何人種都更節儉、更勤勞;與此同時,也有很多古人類學家認為,自一萬年前農業起源以來,遺傳進化方麵的差異使得歐洲人及其後代比其他人種更具活力、更善於發明創造。
這些理論全都成形於18世紀,當時歐洲的財富暴漲和實力激增的現象迫切需要得到解釋。直到20世紀晚期,在東亞也出現了同樣的暴漲現象後,這些理論才遭遇嚴峻挑戰。隨著日本、“亞洲四小龍”和中國躍居主要經濟體,越來越多的學者認識到,用長期的文化、環境或種族因素來解釋西方成功的理論,肯定是不正確的。他們開始認為,世界曆史的重頭戲並非西方長期而不可阻攔的崛起,而是多極世界的形成,西方隻是在近代暫時甚至可能是偶然占據了優勢。
這些新理論甚至比舊的長期注定論的爭議還要大。其中一些最為極端的觀點認為18世紀的理論家們的認識恰好是本末倒置的。按照這些新理論,實際上中國曾經在一個相當長的曆史時期內在全球占據領先優勢,隻是一係列怪異的偶然事件才使得天平短暫地向歐洲傾斜。然而,絕大多數理論觀點完全反對進行長期分析,認為複雜的亞洲社會和歐洲社會是沿著平行的軌道發展的,直到18世紀,甚至19世紀,由於雙方在國家結構、先天條件、自然地理和政治地理,或者思想潮流方麵的細小差異,才使歐洲獲得了統治地位。
關於西方崛起的原因和後果的爭論,引起了很多人的興趣,但不同理論的支持者似乎經常是在各說各話。他們常常以不同的方式定義關鍵術語,使用不同類型的證據,並采用不同的舉證標準。結果,觀點不同者很難就他們試圖說明什麽達成一致,更不用提如何說明。
在我看來,真正需要討論的問題,是我稱之為“社會發展”的問題,也就是社會通過影響物理、經濟、智力等自然環境和知識環境以達到相應目標的能力。新版本的18世紀理論的捍衛者們傾向於認為,西方的社會發展在數百年前,甚至數千年前就已經領先於世界其他地方了。他們的批評者則傾向於認為,西方隻是在六七代人之前才脫穎而出的。如果真想解釋西方稱霸的原因,就需要衡量社會發展,對其進行跨越時空的比較。我們隻有在建立了社會發展史的基本模式後,才能著手分析曆史為什麽是這樣演進的。
定量分析並不一定使爭論更加客觀,但的確通常能使之更清晰,能促使爭論各方講清楚他們所使用的術語究竟是什麽意思,闡明他們為什麽要賦予這些差異不同的數值。任何不同意某位學者觀點的人,都可以關注其證據和用於計算分值的方法,而不是交換含混不清、道理不足的概括總結。與社會發展概念類似的數值指數,以這樣或那樣的名稱,在人類學、考古學、經濟學、金融學、社會學和政策製定等領域,都已經得到了完善,而且在聯合國人類發展指數(human development index,簡稱hdi)中,也有一個這樣尺度鮮明的模式。
20世紀六七十年代,一些曆史學家也開始將類似方法引入曆史研究,通過搜集大量統計數據來解決大問題。其經典的案例也許當屬羅伯特·福格爾(robert fogel)和斯坦利·恩格爾曼(stanley engerman)合著的《十字架上的時間》(time on the cross)。該書匯集了數千份種植園檔案中的數據,分析出19世紀美國南方的奴隸製究竟怎樣有利可圖,以及奴隸們又有怎樣的親身經曆。
《十字架上的時間》為計量史學提供了一個成功的模式。該書共有兩卷,第一卷是較寬泛的概述,既針對專業學者,也麵向對美國曆史感興趣的一般讀者;第二卷則詳盡地展現了福格爾和恩格爾曼的統計技術和對統計資料的運用。
《文明的度量》將遵循這一模式。本書是我此前的書《西方將主宰多久》的姊妹篇。在我寫那本書時,編輯和我決定將其支撐材料放到一個網站上,而不是再出一本紙質書,但自那時起,情形就越來越明顯,有些人希望得到這些材料的紙質版本,並希望材料更為廣泛並得到修訂。
我寫《文明的度量》主要有兩個目的。第一個目的是我想給批評《西方將主宰多久》的人提供些“炮彈”。他們需要這些“炮彈”來對我在該書中得出的結論進行係統的分析。盡管我當然希望我的論述能經得起這樣的挑戰,但如果我本人的分析能引發清晰的爭論,最終得到更完善的社會發展指數,並對西方實力和財富的崛起做出更令人信服的解釋,那麽也是不錯的結果。
第二個目的是想為比較史學變得更加清楚、更可量化做出貢獻。由生物學家轉為曆史學家的彼得·圖爾欽(peter turchin)曾指出:“科學的曆史是有說服力的。一門學科通常隻有創造出數學理論,才是成熟的。”適合一切尺度,能回答所有從事比較研究的社會科學家們想問的所有問題的數值指數,是永遠不可能存在的,但是能使比較史學成為這樣一門成熟學科的最好辦法之一,也許就是精心設計出多重指標,使每項指標都能解決一個特定問題。本書起首處,我要開宗明義地對我在提及“社會發展”這個概念時頭腦所想的,做出正式定義。繼而,我要對為做出這個定義所吸收的觀點,以及最近50年來針對這些觀點的異議,逐一綜述。在第二章中,我試圖從這些批評中提煉出社會發展指數所麵臨的主要挑戰,然後解釋我是如何努力應對這些挑戰的。在本書的主體部分(第三章到第六章),我列舉了我所取得的成果所依據的證據。這些成果主要是在能量獲取、社會組織、戰爭能力和信息技術方麵取得的,這是社會發展指數的4大特性。在最後一章,我思考了對於社會科學中的其他爭論,社會發展指數有可能做出貢獻的一些方式。
什麽是社會發展
我所說的“社會發展”,指的是“社會達成目標的能力”。我要給這一特性貼上“社會發展”的標簽,是因為它與發展經濟學的核心觀點有很多共同之處。曆史學家彭慕蘭(keh pomeranz)曾提出,將這一概念稱為“社會力量”也許更好,但不能令我信服,尤其是因為這個概念與以前曾極具影響力的“社會力量”——特別是社會學家邁克爾·曼(michael mann)所定義的那種——極其不同,這個用詞很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混淆。
社會發展是一個重要概念,因為西方(這是又一個需要定義的重要概念,在第二章有詳細的說明)在過去200年來主宰世界的主要原因是:(1)其社會發展達到了比世界其他任何地方都高的水平;(2)這種水平之高,使得西方能夠在全球施展其實力。
也許我們應當將“社會達成目標的能力”稱作社會發展的最小定義。這樣很便利,但卻不夠精確,而且像所有最小定義一樣,其外延抽象化程度很高,使之很難用於操作(也就是說,我們沒有必要立刻將這樣含糊的一種說法付諸使用)。
因此,社會科學家們通常會在最小定義後續之以一個“理想型”定義。這種理想型定義“旨在匯集眾多最大屬性,也就是囊括所有(非特有的)有助於以其最純粹、最理想(或許也是其最極端)的形式定義該概念的特性”。
用更正式的說法來說:“社會發展就是技術、生計、組織和文化方麵的總體成就,人們通過這些成就來吃飯、穿衣、居住和繁殖自身,解釋周圍世界,在群體內解決糾紛,擴張自己的勢力並壓縮其他群體的勢力,保衛自己、抵禦其他群體擴張勢力的企圖。”
從原則上講,社會發展是我們可以衡量並通過時間和空間進行比較的事物。如果西方的社會發展水平自遠古時代起就高於世界其他地方的話,那麽“為什麽西方主宰世界”的答案一定深藏在曆史中,正如西方生態和環境優越論的持有者們所主張的那樣。然而,如果西方的社會發展是在公元前1000年後開始遙遙領先於其他地區的,我們也許就要斷定:主張希臘、羅馬重要性的人是正確的。但是如果事實證明西方的社會發展超越其他文明是發生在現代的事情,那我們就不得不承認那些舊的理論都是錯誤的,必須另尋解釋了。
我想強調的一點是,社會發展是對社會達成目標的能力的衡量,而不是對社會達成目標的能力的解釋。社會發展隻是向我們展示了我們需要解釋的模式。
社會發展也不是衡量不同社會的價值的標尺。例如,21世紀的日本,遍布著配有空調、實現了計算機化的工廠和繁華的城市,到處是汽車和飛機、圖書館和博物館,擁有高科技的醫療條件和受教育程度較高的居民。當今的日本人對自然環境和知識環境的利用遠比他們1 000年前的祖先要充分。1 000年前的日本,上述事物一概沒有。因此,要說現代的日本社會發展水平比中世紀的日本要高,是完全成立的。然而這絕不意味著現代的日本人比平安時代的日本人更聰明、更富裕或者更幸運(更不用說“更幸福”了)。同樣,社會發展得分高低與道德、環境及其他社會發展的成本毫無關係。社會發展是一種中性的分析範疇。
進化、分化、能量:怎麽理解社會發展
學者們對類似於社會發展的觀點一直饒有興趣。對於這一曆史觀點,已有若幹出色的評述,所以我不打算再做全麵概括了。我將隻關注看上去與本書中將構建的社會發展指數最為相關的觀點,然後介紹一些對這些方法最為重要的批評。
最有助益的起點也許當屬那位古怪的英國大學問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於1857年發表於《威斯敏斯特評論》(westminster review)上的《論進境之理》(progress: itsws and cause)了。像19世紀中葉的許多英國知識分子一樣,斯賓塞也感到自己生活在一個先前難以想象的進步時代,並想對此做出解釋。他認為:“從科學所能探及的最遙遠的過去,到新奇事物層出不窮的昨天,進步最本質的成分,是從相同性質轉化為不同性質。”他提議將事物從起初簡單到變得越來越複雜的機製稱為“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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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經過持續分化的過程,從簡單發展到複雜,可以看出在我們所能推論的宇宙的最早變化中,在我們能夠通過歸納而確定的最早變化中,是相似的。這種發展可以從地球在地質和氣候上的演變中看出;可以從地球表麵每個單個的有機體的演變中,以及有機體的種類增長中看出;可以從人類的進化中看出,無論是關注文明的個體還是各種族整體;可以從社會的演變中看出,就其政治、宗教、經濟組織的變化而言;可以從所有那些或具體或抽象的人類活動的產物的演變中看出,正是這些無窮無盡的人類活動的產物構成了我們日常生活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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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去的40年內,斯賓塞將地質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和倫理學歸攏成一個涵蓋一切事物的單一的進化理論,來解釋宇宙是怎樣從簡單而無差別變得複雜而千差萬別的。在其三卷本《社會學原理》(principles of sociology)中,斯賓塞提出人類社會的發展經曆了4個演變階段,從簡單階段(沒有領袖的遊蕩營居群),經過複合階段(有政治領袖的穩定村落)和加倍複合階段(有教會、國家、複雜的勞動分工和學術活動的群體),到三倍複合階段(像羅馬,當然還有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那樣偉大的文明)。
斯賓塞的觀點贏得了大量讀者,自20世紀50年代起,很多人都認可了他的理論,並以此來構築自己的思維,我將使用“社會進化論”這個術語,作為我本章將要討論的所有理論流派的廣泛的標簽。我也將把“社會進化”(英國喜用的術語)和“文化進化”(美國喜用的術語)視為同義詞。
到1870年時,斯賓塞已然成了用英語寫作的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家。當19世紀晚期日本和中國的知識分子們認為他們需要了解西方的成功經驗時,斯賓塞的著作也是他們的首選之一。甚至在《物種起源》(origin of the species)的前五版中並未使用“進化”一詞的達爾文,在1872年修訂第六版時,也不得不向斯賓塞借用了這個詞。
還有幾位19世紀末的理論家(經常和斯賓塞一起被稱為“古典進化論者”)也創造了他們自己版本的斯賓塞類型學。例如,愛德華·泰勒(edward tylor)在其《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一書中論述了從原始到野蠻再到文明的變化;路易斯·亨利·摩爾根(lewis henry morgan)在他的《古代社會》(ancient society)中也使用了同樣的術語;這本書對恩格斯的《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可供這些理論家們利用的考古資料少之又少,因此他們非常倚重於假設。他們假設19世紀定居於非洲、亞洲、大洋洲和南美洲的居民,其祖先就是在那裏居住的,他們的理論闡釋了這些已經處於三倍複合階段(即文明的演變階段)的民族,一定是自史前時代就在那裏定居了。然而,甚至他們所依賴的極其有限的人種學信息都充滿了問題。這些信息大多來自傳教士和殖民地官員,他們所感興趣的,通常都隻是他們所接觸的族群的一些非常特別的特征。結果,當20世紀初,第一代專業人類學家獨立展開田野調查後,他們很快就發現,那些理論家們所假設的事實,很多完全是錯誤的。
進入20世紀最初10年時,一股強烈的反衝發生了,在整個20世紀,斯賓塞關於進化和分化應當是曆史研究的中心的觀點,僅是曇花一現。其批評者中最重要的當屬弗朗茨·博厄斯(franz boas,一位移居美國的德國學者)和布羅尼斯拉夫·馬林諾夫斯基(broniw malinowski,一位移居英國的波蘭學者)。到20世紀20年代時,他們已說服了很多人類學家,使他們相信田野調查的內容包括大量獨立的“文化”,每種文化都必須理解為一個獨特的、無縫的凝聚係統。
功能主義——認為觀點、體係和價值會在所有這些獨立的文化中達到平衡的理論——變得越來越流行,經常會打動人類學家們,使他們認為這是比那些古典進化論者們跳躍式的推測好得多的建設自然科學的社會學的基礎。采用功能主義方法的代價之一,無疑是使得對隨時間推移而發生的變化進行跨文化的比較和解釋變得困難多了,但社會學家們通常願意付出這個代價,而作為科學思維的一項組織原則的斯賓塞的進化論,很快崩潰了。
20世紀20年代,馬克思主義者仍執著於用進化論來論事,但在自由民主國家(以及在法西斯國家,盡管相當困難),大多數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都認為,將人類群體按照從簡單到三倍複合或從野蠻到文明的序列排列,就相當於編造既虛假又無意義的故事。
20世紀30年代也許是博厄斯單一主義的高潮期,但鍾擺已開始向回擺動了。考古學家v·戈登·柴爾德(v. gordon childe),又一位移民的學者(這回是從澳大利亞移民到了英國),其學術生涯便極好地證明了這一點。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年代,地層挖掘(即在一個考古遺址將沉積物分層,排列出可相互對照以確定時期的序列)成為考古學的規範,積累得足夠多的資料使得廣泛的綜合分析成為可能。
柴爾德的第一部真正成功的著作《歐洲文明的開端》(the dawn of european civilization),簡直是那個時代的典型,該書專注於某一特定地區,而不是像斯賓塞那樣以全球為單位進行思考;以遷移和傳播而不是進化和分化來解釋文化的變化。然而到了20世紀30年代,柴爾德像自由民主國家的很多社會學家一樣,轉向了馬克思主義,開始探討一些非常不同的問題。在《人類創造自己》(man makes himself)和《曆史上發生了什麽》(what happened in history)兩本書中,他意識到考古學日益擴大的資料庫已經理所當然、不容置疑地展現出,在世界上的不同地區,農村和城市是獨立發展的。到1951年時,他甚至打算寫一本叫作“社會進化”(social evolution)的書。
就在同一時期,美國的許多社會學家也回到了進化論的框架之內。其中一些人像柴爾德一樣,傾向於馬克思主義,例如,人類學家萊斯利·懷特(leslie white)以筆名發表了一係列左翼政論文章。不過也有一些人強烈反對這種傾向,例如,經濟學家華爾特·羅斯托(walt rostow)給他的經典著作《經濟成長階段》(the stages of economic growth)起了個副書名“非共產主義宣言”(a nonmunist manifesto)。然而無論政治動機如何,美國人多傾向於像斯賓塞那樣強調分化,而不是選擇柴爾德的更人本主義的進化論。
這些思想者中影響最大的也許當屬社會學家塔爾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了。在一係列研究論文中,帕森斯不僅提出了一種社會階段的新類型學[原始階段、中間階段(又可再細分為古代時期和晚近時期)和現代階段],而且提出了用以解釋從原始到現代的發展的一種複雜的框架體係。帕森斯認為社會進化是由累進的6種“進化的共性”構成的,每種共性包括“各種結構形成的一種綜合體,其相關發展過程會使特定種類的生命係統的長期適應能力獲得極大發展,以致隻有發展出這種綜合體的係統,才能獲得更高水平的一般適應能力”。首先產生的是社會階層和文化正統性(即社會內的等級製度和差別,以及社會之間的群體認同性和差別),其次產生官僚機構和市場,最後是普遍性的規範準則(特別是在法律和宗教方麵)和民主。
帕森斯的思想在於意圖將從人類進化到20世紀的資本主義在內的所有一切,都囊括進一個單一的框架內,比柴爾德更雄心勃勃,但也因為其循環性,即認為分化既是進化的原因又是結果,而受到廣泛批評。因此,盡管有一些社會學家認為帕森斯的理論所帶來的衝擊力是有趣的,但仍然轉向其他方向去尋找對社會進化的解釋。帕森斯之後,這些年來作品得到最廣泛傳誦的進化論者,似乎當屬人類學家萊斯利·懷特了。他強調能量獲取是推動進化的動力。像其他進化論者一樣,懷特也將曆史按階段劃分(他的劃分法是:原始社會、文明社會和複合社會),然而與他的大部分前輩不同的是,他提出,“當每年人均利用的能量增長了,或者技術手段使能量發揮作用的效率增長了,或者上述兩個因素同時增長了,文明就進步了。”懷特的結論是,曆史可以概括為一個公式:c= e×t,即文明(culture)=能量(energy)×技術(technology)。當人們從事農業生產後,便從原始社會進步到文明社會;實現工業化後便從文明社會進步到複合社會。
這是對斯賓塞–帕森斯路線的重大背離,但是當懷特關注起能量利用提高的結果後,他的理念被認為更接近於社會進化論的正統了。他認為,從原始社會通過文明社會到達複合社會的最重要的結果,是分化的增長。正如他所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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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極大地增加了糧食供給,反過來又導致了人口的增長。隨著人力勞動在農業生產中的效率越來越高,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力可以從獲取食物這一任務中分離出來,轉向其他職業。於是社會中出現了很多職業群體,如泥瓦匠、金屬工、玉匠、織工、文書、牧師等。其結果是加速了藝術、手工藝和科學(如天文學、數學等)的進步,因為這些行業已掌握在專家,而不是“萬金油”手裏了。隨著生產的發展,社會分工進一步細化,增加了更多的職業群體,生產的目的變成了交換和銷售(而不再像部落社會那樣主要是為了使用),於是出現了交換的媒介:貨幣、商人、銀行、典當行、放貸者、奴隸等。財富的積累和對有利之地的爭奪引發了征服戰爭,促成了職業軍人和統治階級、奴隸製和農奴製的產生。於是,存在於人力發展階段的農業,使人類的生活和文化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blockquote>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二三十年,美國思考社會進化問題的學者通常聚攏在“新進化論”的標簽下,以便與(主要流行於歐洲的)19世紀的古典進化論相區別。新進化論的討論大多貫穿著兩大觀點:一種是回歸於分化是進化的最重要的結果(按照帕森斯的觀點,也是進化的原因);另一種觀點希望對進化進行量化,以便做出更明確的對比。
用數值尺度來為社會進化分級的主張,可以追溯到19世紀晚期古典進化論的鼎盛時期。在可靠的、跨文化的數據的基礎上進行這樣的分級,最早的嚐試也許當屬澤巴爾德·施泰因梅茨(sebald steinmetz)的長篇大論《社會類型的分級》(ssification des types sociaux),是一篇主要關注生存技術的文章。漢斯·涅波爾(hans nieboer)在其經典的論文《作為產業製度的奴隸製》(very as an industrial system)中更詳盡地闡述了這種主張,倫納德·霍布豪斯(leonard hobhouse)及其合作者則進一步擴展了這一框架。
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美國社會學家又發現大量的新證據,統計技術也越來越成熟,使得那些早期的嚐試顯得毫無立足之地。人類學家卡爾頓·庫恩(carleton coon)在一本大眾教科書中所發的一番簡短議論中,散布了這樣的觀點:通過統計一個社會中專家的數量、貿易量、企業集團的數量,以及機構的複雜程度,建立更加完善的數值指標應當是可能的,然而第一個真正可用的指標卻是拉烏爾·納羅爾(raoul naroll)提出的。
納羅爾是“人類關係地區檔案”(human rtions area files,簡稱hraf)的一名研究人員。“人類關係地區檔案”是耶魯大學於1949年建立的一個雄心勃勃的項目,旨在為人類行為、社會和文化進行全球性比較創建一個數據庫。納羅爾從全球範圍內隨意挑選了30個工業化前的社會(既有當前的,也有曆史上的),然後遍搜“人類關係地區檔案”以探究它們的分化情況。
鑒於分化可能存在幾乎無限的維度,納羅爾為這一概念的運用設立了兩個原則。首先,他認為必須將研究限製於部分特性,這些特性能以最小的數目涵蓋斯賓塞關於“分化的大部分想法”;其次,選定的特性必須符合一些基本的準則。它們必須有文化自由性(不能有種族優越的偏見)、邏輯獨立性(不能充斥著偽相關)、充分的文獻資料和可靠性(專家們不能對事實有太大的分歧),以及便利性(如果數據太難獲得,則評分係統是不切實際的)。
納羅爾將目光落在3個特性上:社會中最大定居點的規模、其手工業生產的專業化程度,以及該社會子群的數量。在調查了各種各樣的定義問題和方法問題後,他對這3個特點進行了量化,將結果轉換為標準格式,生成了一種“社會發展指數”,以63分為最高分數。在他的分數表上,以12分墊底的是火地島的雅甘人(yahgan),就是在1832年令來訪的達爾文驚歎為“生存於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人都要低的進化狀態”的那群人;高居榜首的是15世紀的阿茲特克人(aztecs),為58分。
幾年後,當時還在美國自然曆史博物館任職的羅伯特·卡內羅(robert carneiro)提出了另一種迥然不同的建立指數的方法。卡內羅像帕森斯一樣,也對下麵這個問題感興趣:所有社會在從一級複雜/分化水平提高到另一級時,是否都必須具備“進化的共性”(卡內羅稱之為“功能性先決條件”)?他從社會心理學家們那裏借來了量表分析技術,繼而尋找起“具備下列特點的特性:(1)這些特性的出現標誌著複雜性程度比它們未出現時提高;(2)這些特性一旦形成,就很可能保留下來,即使不是無限期地保留下來,至少也會在相當長時間內保留下來”。
卡內羅挑選了8個這樣的特性(石建築、政治狀況、金屬礦石冶煉、社會分級、織布機紡織、釀酒、陶器、農業),根據其有/無而打分,而不是像納羅爾那樣賦予數值。隨後,他挑選了9個南美洲社會,將它們排列在一張他稱之為“量表”的表中(見表1.1)。
卡內羅稱,量表使他不僅能給這9個社會的複雜性評分,從0分(又是19世紀的雅甘人)到9分(15世紀的印加人),也使他可以證明這8個特性全部都是功能性先決條件,即“x必然優先於y,也就是說,如果沒有x的預先存在,y是不可能存在的”。在後來的一篇文章中,卡內羅根據史實,檢驗了他的關於古代近東和盎格魯–撒克遜的英國出現上述特性的順序的指數,聲稱自己的方法可以自誇為高於0.90的“複製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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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卡內羅的量表,顯示了南美洲9個社會中8個選定的文化特性的有(+)與無(-)</h5>
石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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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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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礦石冶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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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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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布機紡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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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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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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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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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甘人
舍倫 特人
桂庫 魯人
圖皮南巴人
希瓦 羅人
庫馬 納人
安薩 馬人
奇布 查人
印加人
以會導致結果不同的不同統計技巧而進行的實驗和得到的指數,在此後10年內大量湧現。其中大多遵循納羅爾和卡內羅的模式,將反映大量不同的人類活動的特性聚攏在一起,試圖得出對整個社會的概括印象,但也有一些人選擇僅僅關注某種能夠更直接地反映分化情況的特殊史料,比如喪葬情況或定居模式。然而,盡管有種種不同,各式各樣的數據指數大多產生了近似的結果:根據卡內羅的統計,當時結論比較相近的分析家達到了87%~94%。
到了20世紀70年代後期,新進化論變成了非常熱門的研究項目,部分要歸因於兩本書對基於分化的理論進行了非常清楚的闡釋,分別是埃爾曼·瑟維斯(elman service)的《原始社會組織》(primitive social organization)和莫頓·弗裏德(morton fried)的《政治社會的進化》(the evolution of political society)。前者將社會劃分為營居群、部落、酋邦和國家,(更多地受到馬克思主義影響的)後者則將社會分類為平等主義階段、等級階段、階層化階段和國家階段。這些分類法(尤其是瑟維斯的分類法)多多少少在整個社會科學的領域裏替換了帕森斯和懷特的術語。
20世紀70年代也許是美國新進化論的高潮。然而,就像是20世紀頭10年——當時古典進化論眼看著就要產生出一種嶄新的大綜合——的離奇再現,在社會科學的許多領域,鍾擺突然遠離一切近似於斯賓塞的理論而去。經濟史和政治學是鮮有的例外,也許是因為製度分析日益增長的影響力推動了接近於過去的階段理論,以及定量進化論在蘇聯依然受到青睞。然而在西歐和美國,對於進化論所進行的社會學、人類學和考古學爭論,也像20世紀頭10年那樣帶著政治鋒芒。關於派性偏見、招搖撞騙和劣質學術的指責,敗壞了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許多支持和反對進化論的著述的形象。
一些人類學家和考古學家認為“從簡單到複雜的元敘事是一種主導性的意識形態。這種意識形態組織了當今世界史前史的寫作,使之有利於現代化精神和西方優越性”;另一些人則回應,評論家們應當“拋棄他們對‘他異性’和‘自反性’之類的執著,轉向評價真正重要的客觀問題,進行一些深刻的思考,在解答問題時采用嚴格的定量方法”。大學裏的人類學係往往是鬥爭最激烈的地方,一般分化為文化派和進化派兩翼,有的各自招錄教員和研究生(如哈佛大學),有的甚至索性分裂成兩個係(如斯坦福大學)。
大約自2000年起,向社會進化論的又一次回擺似乎開始了。在20世紀70年代新進化論的鼎盛時期,自封為達爾文主義者的考古學家們是其最猛烈的批評者。按照主要的達爾文主義者之一羅伯特·鄧內爾(robert dunnell)的說法,“如果說進化的意思是指其在科學中的作用的話,那麽文化進化論既不是科學,也不是理論,更不是進化論。就其本身而言,在信守科學方法的考古學中,將其作為一個解釋框架,是不適當的。”
然而,社會進化論的最新一次崛起,在很大程度上卻是由生物學和社會行為的共同進化的理論化推動的。賈雷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的《槍炮、病菌和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guns germs and steel: the fates of human societies)一書,無疑是最具影響力的貢獻。該書非常得體地將生物學、考古學、人類學和曆史學研究結合起來,引人入勝地講述了過去15 000年來植物、動物和人類社會的共同進化。
戴蒙德在其學術生涯開端時是生物學者,曾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醫學院任教多年。現在他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地理係教授。除了曾短期在斯坦福大學做過訪問學者外,他從未在任何大學的人類學係、考古係或曆史係擔任過教職,盡管現在他已經成為這些領域最暢銷讀物的作者。
考慮到20世紀90年代關於進化論的學術爭論中的火藥味,戴蒙德的書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吸引了非學術界的讀者,該書是已經在大學外銷售了數百萬冊後,才在大學內產生影響的,這也許並非偶然。這對於新的社會進化論來說似乎很典型。盡管再沒有人寫出能像《槍炮、病菌和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那樣暢銷的書,但政治學、經濟學、宗教哲學、心理學、考古學、人類學和曆史學領域的學者們都在為爭取更廣大的讀者而寫作。這一趨勢使得大多數關於新進化論的著述摒棄了狹隘的專家腔調,又回歸了斯賓塞和達爾文時代的風氣,那時候嚴肅的學術著作都希望能為非專業讀者直接閱讀。
盡管學術界爭論不斷,我們還是有很好的理由相信,21世紀前10年有可能出現生物進化論和社會進化論的新的綜合,論述這種新綜合的著述將同時針對大學內外的讀者。我寫作《西方將主宰多久》和《文明的度量》,主要目的之一也是希望為這種新綜合做出貢獻。我提出的“社會發展”概念,脫胎於可回溯至斯賓塞的社會演變思想,建立在可回溯至納羅爾的指數建設傳統之上,然而本書仍將努力對在20世紀曾頻繁再現的上述思想做出嚴厲批判。
在下一節中,我概括了一些對社會進化論的最重要的反對意見。我主要關注於過去50年,尤其是20世紀80年代的批評聲音。這些批評可謂是這種方法最急需解決的問題。在本章結束之處,我從這些爭論中提煉出了建立社會發展指數所必須克服的最重要的難題。
批評與缺點:誰犯了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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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化</h4>
我從“分化”這個詞說起,是因為自斯賓塞以來的大多數理論家,都將這個詞視為社會的維度,當社會進化得更為複雜時,其“分化”就會增長。然而,實際上,盡管“分化”現在已被普遍認為是核心概念,但經曆了曲折的曆史。
在分化問題上,考古學家們麵臨的困難也許比所有其他領域的學者都要大,因為他們發現分化實在是太難以度量了。20世紀70年代,考古界的一些社會進化論者被吸引去研究墓葬,希望喪葬禮俗能夠清楚地表明社會分化出了什麽樣的社會角色,然而到了20世紀80年代,批評家們展示的是,埋葬者們通過他們對死者的不同待遇所要表達的,實際上是對活人之間應保持的理想關係的看法,而不像信奉帕森斯理論的社會學家們所認為的是實際社會角色的表現。於是,盡管分化在正式定義時很被看重,但在考古學家們實際判斷進化/複雜性時,分化起不上太大作用。例如,在納羅爾1956年的社會發展指數中,隻有一個特性(定居點規模)會被理所當然地視為代表著分化;而在卡內羅最終的特性列表上,隻有1/6的維度與分化直接有關。
自20世紀80年代起,考古學家們普遍漸漸放棄了將分化作為分析工具,然而社會學家們卻越來越倚重分化。他們指出,在某種程度上,或許我們認為的最複雜的社會——偉大的現代民族國家——實際上在分化程度上還不及一些現代化之前的古代國家。這些古代國家有著複雜的住宅區網絡、秩序和等級。查爾斯·蒂利(charles tilly)提出,分化是同質的市民社會興起的標誌。
這個過程對於現代性來說也不算獨特:在另一個廣為人知的事例中,公元前5世紀的雅典這一同質的市民社會,合法的分化程度也遠不及此前古代時期的城邦。盡管公元前6世紀和前5世紀的國家能力和繁榮程度有巨大增長,雅典墓葬所表現出來的狀態結構的複雜程度卻顯著下降了,這點眾所周知。
蒂利由此得出的結論是:“我們沒有理由認為分化本身是一個連貫的、普遍的、像法律規定一樣的社會過程。”於是,自20世紀80年代起,“分化”一詞便從社會學的討論中消失了,甚至比從考古學討論中消失得還要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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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性</h4>
如果說“分化”太不一致,無法作為社會進化理論的基礎的話,“複雜性”一詞也必須隨之丟棄,因為在大多數社會學家的正式定義中,這個詞是完全依賴於“分化”的。然而,在過去20年間,相當多的社會學家都提出,如果我們在斯賓塞的分化論基礎上,以從自然科學領域汲取的複雜性理論來替代社會科學觀念的話,“複雜性”可以保留為一個中心概念。
許多版本的複雜性理論都認為,如果我們將組織視為複雜的適應係統的話,我們很快就能看到宏觀的模式和結構,從作用者依照完全不同的觀念或者根本不依照任何觀念行動的微觀行為中顯現出來。斯賓塞也許會欣賞這樣的觀點:秩序和等級製度的出現和毀壞是自然過程——通常被稱為自組織臨界性(self-organized criticality,簡稱soc)——對137億年前宇宙的形成和人類組織的形成同樣有重大意義。相關的觀點已為人類學、考古學、管理學、曆史學、國際關係學和政治學所采用。
複雜性理論的支持者經常會吸收和利用新進化論者的分類法,特別是當他們想要描述現代化之前的人類社會時。然而,他們也往往認為新進化論不嚴密、陷於經驗主義和缺乏清楚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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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h4>
雖然複雜性理論的支持者們複興了斯賓塞的進化觀,將其作為一個能涵蓋從地質學到法律程序等一切的概念,但是自20世紀70年代起,有一些社會學家逆向而行,拒絕再使用同樣的標簽,以生物有機體的改變和社會組織中發生的多樣化類型的變化來描述達爾文學說的派生理論。
最尖刻的批評也許是來自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他提出任何自稱為進化論的理論,“都必須至少與生物進化論有一些假定的概念上的連續性……(並且)社會進化論必須具體說明一些不隻是一係列涉及某種特定條件的變化的東西,即某種能成為變化原理的東西”。他認為社會進化論與生物進化論的共性極少,特別是因為社會進化論依賴於將達爾文的變化原理——適應——不斷擴展,直至其變得“無可救藥地難以名狀”。
許多生物學家都同意這一觀點。約翰·梅納德·史密斯(john maynard smith)尤其直言不諱。他是一位將博弈論運用於生物進化論的先驅人物。他認為“進化理論的解釋力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三大假設:突變是非適應性的,後天屬性是不可遺傳的,遺傳是符合孟德爾法則的——遺傳是原子性的,我們平等地從我們的雙親那裏繼承原子,或者說基因,而不從任何其他人那裏繼承。而在文化類比中,所有這三大假設都是不成立的”。
一些考古學家對這類擔憂的回答是,將人工製品視為人類表型的延伸,關注自然選擇在它們古往今來的獨特的持續狀態中是如何運作的。羅伯特·倫納德(robert leonard)總結了自稱“信奉達爾文學說的考古學家們”的觀點,解釋說,“對社會進化論者來說,適應就是在環境中有功能的任何行為。對進化論者來說,適應是在很長時間內被自然選擇所改變,以使其服務於某種重要的進化功能的一種表型特征。”信奉達爾文學說的考古學家們對於社會進化論往往比支持複雜性理論的學者們更為苛刻。他們普遍認為社會進化論在關於選擇的單位方麵呈現無可救藥的混亂,在論及適應時更是如此。
<h4>
進步</h4>
今天已經很少有社會學家將“進步”這個詞用作社會進化或分化的同義詞了。但這是斯賓塞的核心概念之一,因此需要做一短評。
斯賓塞一定會認為諸如帕森斯的“進化的共性”和卡內羅的“職能先決條件”等社會學概念,與他的“進步”概念所見略同,無論後韋伯學派的社會學家們如何費力地試圖將事實與價值分開,雖然許多社會進化論的批評者似乎也讚同。例如,考古學家邁克爾·尚克斯(michael shanks)和克裏斯托弗·蒂利(christopher tilley)提出,關於進化、分化及相關概念的討論,“很容易滑入自認正當或主張西方優先等思想方式”。如果他們的意見是正確的,那麽關於進步的隱含假定就將不可避免地被納入所有關於社會進化的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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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理論</h4>
實際上所有古典進化論者和新進化論者,從提出了從簡單社會到三倍複合社會的類型學的斯賓塞,到提出了營居群、部落、酋邦和國家的交替論的瑟維斯,都創造了社會進化的階段理論。這些理論有很多優點,尤其是它們具有能夠預測無法直接觀察到的變量的可能性。比如說,假如所有營居群都的確是以小股、流動的群落生活,人口密度很低,隻有最低限度的技術,等級觀念很弱,性別秩序膚淺,那麽對於對一個社會隻略知一二,比如隻了解其生存基礎和聚落形態的考古學家們來說,也許就能設想出該社會一些無事實證明的特征,比如其法律或其親屬關係。
根據hraf的數據,考古學家查爾斯·麥克奈特(charles mt)聲稱推測準確率可達50%,而在20世紀70年代,很多史前史學者都在辛勤地工作以闡明各階段的考古關聯,並在它們當中劃分出具體的社會。然而,正如經常發生的情況一樣,這種研究本身就會產生問題。個案研究發現一些社會並沒有按照階段理論所宣稱的它們應該運行的方式運行;而對hraf數據所進行的要素分析,又不能證明變量間存在明確的關聯,因為不同的輪轉會產生極其不同的負載。
20世紀80年代所進行的更仔細的跨文化調查表明,統計問題反映了真正混亂的現實。對新大陸各社會的調查發現“每個檢查過的屬性……都有相當大的可變性。這些差異是連續性的,而非孤立個別的,沒有顯而易見的社會模式或子類型。而且,不同的組織特征之間也發現了不同強度的關係”。
更糟糕的是,由於階段之間清晰的分界線在現實世界中非常模糊,很難知道經驗數據什麽時候會證偽任何具體的階段理論。在一個事例中,同一會議文集的撰稿者們,就人口密度和定居地規模是否與政治製度有確定的關聯,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一些考古學家為澄清問題,試圖將瑟維斯提出的4個原始階段劃分出子類型,或者主張酋邦和國家代表著交替的發展道路,而不是連續的階段。瑟維斯本人對混亂的回答是提出了一個更簡單的“大分水嶺”,在分水嶺之前的“原始社會被劃分為親族群體,它們之間的關係是平等主義的”,在分水嶺之後,“它們中的一些出現了等級製,由一股中央權威力量控製和指導——這股中央權威力量會創製成政府”。然而,大多數考古學家卻持相反意見,越發認為階段隻是速記描述,或者為在不斷變化的現實上進行啟發而疊加的理想類型。
<h4>
社會</h4>
伴隨著對理論家們將社會聚攏在一起的階段連貫性的挑戰的,還有對“社會”本身的連貫性的挑戰。
社會學家們很早就堅持認為“社會”是通過實踐而非一元化製度組成的群體。人們也許會根據種族、政治、宗教、文化或其他條件來規定自己的社會。通常一個人會同時屬於好幾個社會,須根據具體情況以在它們當中做出選擇(或者被選擇)。邁克爾·曼將社會稱為“同盟的、重疊的、交叉的網絡”,吉登斯則談及“像淺浮雕一樣從它們嵌入的一係列其他係統性關係的背景中‘凸顯’出來的社會係統。它們之所以凸顯,是因為確定的結構原理足以創造出一種跨越時空的可具體指明的總體的‘製度的聚類’”。
人類學家也有這樣的擔憂。阿希爾·古塔(akhil gupta)和詹姆斯·弗格森(james ferguson)為批判他們稱之為“陳腐地‘在某某’模式”,在20世紀大部分時間裏主宰了人種學的思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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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地方和文化存在什麽樣的關係,都必須作為人類學研究的問題,而不能被當作一個人為討論的出發點而做的讓步;文化的領域化(比如成為種族或民族的文化)必須理解為正在進行的曆史和政治進程的複雜且因情況而異的結果。正是這些進程,而不是先給定的文化領域實體,需要進行人類學研究。
</blockquote>
社會學家們分析的“社會”,通常與人類學家們研究的“文化”殊為不同,似乎與考古學家們通常稱為“文化”的人工製品的群集也不大相同。(考古學家們對“文化”的經典定義是:“在有限的地理範圍內以聚集物的形式持續而反複地出現的明確而廣泛的人工製品種類的多元集合。”)
納羅爾意識到了這一問題,他創造了一個新術語“文化單位”作為回應。他將“文化單位”劃分為4個類型,因兩種地質年代計算尺度而有所不同,但這種複雜的想法沒有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如果分析單位當真這樣不穩定,那麽社會進化論的基本內容,也就是長期大規模的比較,似乎注定要走向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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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h4>
量化對於社會進化研究的大多數途徑都極為重要。半個世紀前,納羅爾和卡內羅就已經為如何將名詞轉化為區間數據這一基本問題絞盡了腦汁。然而,到了20世紀70年代,將獨特的人類狀況或曆史情境轉換為可供計算的序列數據這一願望本身就受到了挑戰。正如尚克斯和蒂利所看到的,將曆史“數學化”是進化論者們把西方主宰合法化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的一部分。他們指出,數學化背後錯誤的假設,就是當我們量化時,“我們重新發現了我們本來的數學上的自我,並且在對直接性和事實性的癡迷中發現了當前存在的必然性;這變成了客觀必然”。
社會學家馬克·格蘭諾維特(mark granovetter)在其一篇經典的文章中提出,社會科學家們被拽向了兩個相反的方向。一個傾向於將社會科學的主題“過度社會化”,在所有問題中都嵌入了太多的背景,給相互矛盾的意義建設和顛覆留下了太大的餘地,以致任何解決方案都變成了不可能;另一個傾向是“社會化不足”,從背景中曲解細節,強加意義,因此得到的隻能是膚淺的答案。
在抽象性和直接性之間尋找最好的平衡點就成為挑戰。不同學科往往青睞於天平上不同的點,人類學和曆史學在過度社會化方向上走得最遠,而經濟學和心理學在社會化不足方向上走得最遠。如果(本章前麵所引用的)彼得·圖爾欽的說法“一門學科通常隻有創造出數學理論,才是成熟的”是正確的,那麽社會進化論就需要更多(也更精致)的量化;如果尚克斯和蒂利以及那些與他們持同樣見解的人是正確的,那麽數學化和社會進化論就不過是社會化不足的極端版本。
我們需要解釋什麽
這是一組可怕的批評攻勢。如果這被證明是正確的,那麽斯賓塞學派的社會進化論傳統——以及通過一種社會發展指數來解答為什麽西方主宰世界這個問題的所有希望——似乎都存在致命缺陷。
準備與批評者辯論以捍衛進化論的人為數並不少。不過,在本書中,我打算改弦易轍。過去半個世紀來出現的很多批評意見是很有道理的,值得認真對待,然而這並不意味著20世紀八九十年代出現的完全摒棄社會進化論的傾向也是正確的。在第二章中,我試圖證明,如果我們認真對待批評,是有可能建立一種更集中、更具說服力的指數的。這個指數將能夠避免新進化論的許多缺點,真正為我們提供一種工具,讓我們看到如果我們想要知道為什麽(目前)西方主宰世界,我們需要解釋什麽。
大約250年前,西歐的知識分子們遇到了一個問題。問題本身並不算壞:西方似乎主宰著世界,卻不知道何以如此。18世紀的理論家們的解釋千差萬別,不過最流行的幾種觀點都認為:自遠古時代起,西方就形成了一些與世界上其他地方不同的特質,這些特質決定了西方終有一天要成為世界霸主。
直到21世紀初,這樣的觀點仍然有市場,隻是形式得到了極大的改良。其中最具影響力的觀點與18世紀的如出一轍,是認為歐洲人繼承了某種獨特而先進的文化傳統。這種西方文明的根源通常要追溯到古希臘和古羅馬,不過也有人認為,史前印歐人、古日耳曼人,或者說中世紀的歐洲人,才是西方文明的奠基者。
在18世紀,還有一股思潮認為,正是得天獨厚的環境和氣候條件,使得歐洲人比其他人種精力更充沛、創造力更強。這種觀點至今仍有大量支持者。一些學者將生態論和文化論結合起來,提出是兩者的相互作用將現代化初期的歐洲推上了一條嶄新的道路。甚至連歐洲人在生理上優於其他人種的觀點,也在改頭換麵後仍為一些人所堅持:一些經濟學家聲稱,自13世紀以來,自然選擇使得歐洲人比其他任何人種都更節儉、更勤勞;與此同時,也有很多古人類學家認為,自一萬年前農業起源以來,遺傳進化方麵的差異使得歐洲人及其後代比其他人種更具活力、更善於發明創造。
這些理論全都成形於18世紀,當時歐洲的財富暴漲和實力激增的現象迫切需要得到解釋。直到20世紀晚期,在東亞也出現了同樣的暴漲現象後,這些理論才遭遇嚴峻挑戰。隨著日本、“亞洲四小龍”和中國躍居主要經濟體,越來越多的學者認識到,用長期的文化、環境或種族因素來解釋西方成功的理論,肯定是不正確的。他們開始認為,世界曆史的重頭戲並非西方長期而不可阻攔的崛起,而是多極世界的形成,西方隻是在近代暫時甚至可能是偶然占據了優勢。
這些新理論甚至比舊的長期注定論的爭議還要大。其中一些最為極端的觀點認為18世紀的理論家們的認識恰好是本末倒置的。按照這些新理論,實際上中國曾經在一個相當長的曆史時期內在全球占據領先優勢,隻是一係列怪異的偶然事件才使得天平短暫地向歐洲傾斜。然而,絕大多數理論觀點完全反對進行長期分析,認為複雜的亞洲社會和歐洲社會是沿著平行的軌道發展的,直到18世紀,甚至19世紀,由於雙方在國家結構、先天條件、自然地理和政治地理,或者思想潮流方麵的細小差異,才使歐洲獲得了統治地位。
關於西方崛起的原因和後果的爭論,引起了很多人的興趣,但不同理論的支持者似乎經常是在各說各話。他們常常以不同的方式定義關鍵術語,使用不同類型的證據,並采用不同的舉證標準。結果,觀點不同者很難就他們試圖說明什麽達成一致,更不用提如何說明。
在我看來,真正需要討論的問題,是我稱之為“社會發展”的問題,也就是社會通過影響物理、經濟、智力等自然環境和知識環境以達到相應目標的能力。新版本的18世紀理論的捍衛者們傾向於認為,西方的社會發展在數百年前,甚至數千年前就已經領先於世界其他地方了。他們的批評者則傾向於認為,西方隻是在六七代人之前才脫穎而出的。如果真想解釋西方稱霸的原因,就需要衡量社會發展,對其進行跨越時空的比較。我們隻有在建立了社會發展史的基本模式後,才能著手分析曆史為什麽是這樣演進的。
定量分析並不一定使爭論更加客觀,但的確通常能使之更清晰,能促使爭論各方講清楚他們所使用的術語究竟是什麽意思,闡明他們為什麽要賦予這些差異不同的數值。任何不同意某位學者觀點的人,都可以關注其證據和用於計算分值的方法,而不是交換含混不清、道理不足的概括總結。與社會發展概念類似的數值指數,以這樣或那樣的名稱,在人類學、考古學、經濟學、金融學、社會學和政策製定等領域,都已經得到了完善,而且在聯合國人類發展指數(human development index,簡稱hdi)中,也有一個這樣尺度鮮明的模式。
20世紀六七十年代,一些曆史學家也開始將類似方法引入曆史研究,通過搜集大量統計數據來解決大問題。其經典的案例也許當屬羅伯特·福格爾(robert fogel)和斯坦利·恩格爾曼(stanley engerman)合著的《十字架上的時間》(time on the cross)。該書匯集了數千份種植園檔案中的數據,分析出19世紀美國南方的奴隸製究竟怎樣有利可圖,以及奴隸們又有怎樣的親身經曆。
《十字架上的時間》為計量史學提供了一個成功的模式。該書共有兩卷,第一卷是較寬泛的概述,既針對專業學者,也麵向對美國曆史感興趣的一般讀者;第二卷則詳盡地展現了福格爾和恩格爾曼的統計技術和對統計資料的運用。
《文明的度量》將遵循這一模式。本書是我此前的書《西方將主宰多久》的姊妹篇。在我寫那本書時,編輯和我決定將其支撐材料放到一個網站上,而不是再出一本紙質書,但自那時起,情形就越來越明顯,有些人希望得到這些材料的紙質版本,並希望材料更為廣泛並得到修訂。
我寫《文明的度量》主要有兩個目的。第一個目的是我想給批評《西方將主宰多久》的人提供些“炮彈”。他們需要這些“炮彈”來對我在該書中得出的結論進行係統的分析。盡管我當然希望我的論述能經得起這樣的挑戰,但如果我本人的分析能引發清晰的爭論,最終得到更完善的社會發展指數,並對西方實力和財富的崛起做出更令人信服的解釋,那麽也是不錯的結果。
第二個目的是想為比較史學變得更加清楚、更可量化做出貢獻。由生物學家轉為曆史學家的彼得·圖爾欽(peter turchin)曾指出:“科學的曆史是有說服力的。一門學科通常隻有創造出數學理論,才是成熟的。”適合一切尺度,能回答所有從事比較研究的社會科學家們想問的所有問題的數值指數,是永遠不可能存在的,但是能使比較史學成為這樣一門成熟學科的最好辦法之一,也許就是精心設計出多重指標,使每項指標都能解決一個特定問題。本書起首處,我要開宗明義地對我在提及“社會發展”這個概念時頭腦所想的,做出正式定義。繼而,我要對為做出這個定義所吸收的觀點,以及最近50年來針對這些觀點的異議,逐一綜述。在第二章中,我試圖從這些批評中提煉出社會發展指數所麵臨的主要挑戰,然後解釋我是如何努力應對這些挑戰的。在本書的主體部分(第三章到第六章),我列舉了我所取得的成果所依據的證據。這些成果主要是在能量獲取、社會組織、戰爭能力和信息技術方麵取得的,這是社會發展指數的4大特性。在最後一章,我思考了對於社會科學中的其他爭論,社會發展指數有可能做出貢獻的一些方式。
什麽是社會發展
我所說的“社會發展”,指的是“社會達成目標的能力”。我要給這一特性貼上“社會發展”的標簽,是因為它與發展經濟學的核心觀點有很多共同之處。曆史學家彭慕蘭(keh pomeranz)曾提出,將這一概念稱為“社會力量”也許更好,但不能令我信服,尤其是因為這個概念與以前曾極具影響力的“社會力量”——特別是社會學家邁克爾·曼(michael mann)所定義的那種——極其不同,這個用詞很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混淆。
社會發展是一個重要概念,因為西方(這是又一個需要定義的重要概念,在第二章有詳細的說明)在過去200年來主宰世界的主要原因是:(1)其社會發展達到了比世界其他任何地方都高的水平;(2)這種水平之高,使得西方能夠在全球施展其實力。
也許我們應當將“社會達成目標的能力”稱作社會發展的最小定義。這樣很便利,但卻不夠精確,而且像所有最小定義一樣,其外延抽象化程度很高,使之很難用於操作(也就是說,我們沒有必要立刻將這樣含糊的一種說法付諸使用)。
因此,社會科學家們通常會在最小定義後續之以一個“理想型”定義。這種理想型定義“旨在匯集眾多最大屬性,也就是囊括所有(非特有的)有助於以其最純粹、最理想(或許也是其最極端)的形式定義該概念的特性”。
用更正式的說法來說:“社會發展就是技術、生計、組織和文化方麵的總體成就,人們通過這些成就來吃飯、穿衣、居住和繁殖自身,解釋周圍世界,在群體內解決糾紛,擴張自己的勢力並壓縮其他群體的勢力,保衛自己、抵禦其他群體擴張勢力的企圖。”
從原則上講,社會發展是我們可以衡量並通過時間和空間進行比較的事物。如果西方的社會發展水平自遠古時代起就高於世界其他地方的話,那麽“為什麽西方主宰世界”的答案一定深藏在曆史中,正如西方生態和環境優越論的持有者們所主張的那樣。然而,如果西方的社會發展是在公元前1000年後開始遙遙領先於其他地區的,我們也許就要斷定:主張希臘、羅馬重要性的人是正確的。但是如果事實證明西方的社會發展超越其他文明是發生在現代的事情,那我們就不得不承認那些舊的理論都是錯誤的,必須另尋解釋了。
我想強調的一點是,社會發展是對社會達成目標的能力的衡量,而不是對社會達成目標的能力的解釋。社會發展隻是向我們展示了我們需要解釋的模式。
社會發展也不是衡量不同社會的價值的標尺。例如,21世紀的日本,遍布著配有空調、實現了計算機化的工廠和繁華的城市,到處是汽車和飛機、圖書館和博物館,擁有高科技的醫療條件和受教育程度較高的居民。當今的日本人對自然環境和知識環境的利用遠比他們1 000年前的祖先要充分。1 000年前的日本,上述事物一概沒有。因此,要說現代的日本社會發展水平比中世紀的日本要高,是完全成立的。然而這絕不意味著現代的日本人比平安時代的日本人更聰明、更富裕或者更幸運(更不用說“更幸福”了)。同樣,社會發展得分高低與道德、環境及其他社會發展的成本毫無關係。社會發展是一種中性的分析範疇。
進化、分化、能量:怎麽理解社會發展
學者們對類似於社會發展的觀點一直饒有興趣。對於這一曆史觀點,已有若幹出色的評述,所以我不打算再做全麵概括了。我將隻關注看上去與本書中將構建的社會發展指數最為相關的觀點,然後介紹一些對這些方法最為重要的批評。
最有助益的起點也許當屬那位古怪的英國大學問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於1857年發表於《威斯敏斯特評論》(westminster review)上的《論進境之理》(progress: itsws and cause)了。像19世紀中葉的許多英國知識分子一樣,斯賓塞也感到自己生活在一個先前難以想象的進步時代,並想對此做出解釋。他認為:“從科學所能探及的最遙遠的過去,到新奇事物層出不窮的昨天,進步最本質的成分,是從相同性質轉化為不同性質。”他提議將事物從起初簡單到變得越來越複雜的機製稱為“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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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經過持續分化的過程,從簡單發展到複雜,可以看出在我們所能推論的宇宙的最早變化中,在我們能夠通過歸納而確定的最早變化中,是相似的。這種發展可以從地球在地質和氣候上的演變中看出;可以從地球表麵每個單個的有機體的演變中,以及有機體的種類增長中看出;可以從人類的進化中看出,無論是關注文明的個體還是各種族整體;可以從社會的演變中看出,就其政治、宗教、經濟組織的變化而言;可以從所有那些或具體或抽象的人類活動的產物的演變中看出,正是這些無窮無盡的人類活動的產物構成了我們日常生活的環境。
</blockquote>
在接下去的40年內,斯賓塞將地質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和倫理學歸攏成一個涵蓋一切事物的單一的進化理論,來解釋宇宙是怎樣從簡單而無差別變得複雜而千差萬別的。在其三卷本《社會學原理》(principles of sociology)中,斯賓塞提出人類社會的發展經曆了4個演變階段,從簡單階段(沒有領袖的遊蕩營居群),經過複合階段(有政治領袖的穩定村落)和加倍複合階段(有教會、國家、複雜的勞動分工和學術活動的群體),到三倍複合階段(像羅馬,當然還有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那樣偉大的文明)。
斯賓塞的觀點贏得了大量讀者,自20世紀50年代起,很多人都認可了他的理論,並以此來構築自己的思維,我將使用“社會進化論”這個術語,作為我本章將要討論的所有理論流派的廣泛的標簽。我也將把“社會進化”(英國喜用的術語)和“文化進化”(美國喜用的術語)視為同義詞。
到1870年時,斯賓塞已然成了用英語寫作的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家。當19世紀晚期日本和中國的知識分子們認為他們需要了解西方的成功經驗時,斯賓塞的著作也是他們的首選之一。甚至在《物種起源》(origin of the species)的前五版中並未使用“進化”一詞的達爾文,在1872年修訂第六版時,也不得不向斯賓塞借用了這個詞。
還有幾位19世紀末的理論家(經常和斯賓塞一起被稱為“古典進化論者”)也創造了他們自己版本的斯賓塞類型學。例如,愛德華·泰勒(edward tylor)在其《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一書中論述了從原始到野蠻再到文明的變化;路易斯·亨利·摩爾根(lewis henry morgan)在他的《古代社會》(ancient society)中也使用了同樣的術語;這本書對恩格斯的《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可供這些理論家們利用的考古資料少之又少,因此他們非常倚重於假設。他們假設19世紀定居於非洲、亞洲、大洋洲和南美洲的居民,其祖先就是在那裏居住的,他們的理論闡釋了這些已經處於三倍複合階段(即文明的演變階段)的民族,一定是自史前時代就在那裏定居了。然而,甚至他們所依賴的極其有限的人種學信息都充滿了問題。這些信息大多來自傳教士和殖民地官員,他們所感興趣的,通常都隻是他們所接觸的族群的一些非常特別的特征。結果,當20世紀初,第一代專業人類學家獨立展開田野調查後,他們很快就發現,那些理論家們所假設的事實,很多完全是錯誤的。
進入20世紀最初10年時,一股強烈的反衝發生了,在整個20世紀,斯賓塞關於進化和分化應當是曆史研究的中心的觀點,僅是曇花一現。其批評者中最重要的當屬弗朗茨·博厄斯(franz boas,一位移居美國的德國學者)和布羅尼斯拉夫·馬林諾夫斯基(broniw malinowski,一位移居英國的波蘭學者)。到20世紀20年代時,他們已說服了很多人類學家,使他們相信田野調查的內容包括大量獨立的“文化”,每種文化都必須理解為一個獨特的、無縫的凝聚係統。
功能主義——認為觀點、體係和價值會在所有這些獨立的文化中達到平衡的理論——變得越來越流行,經常會打動人類學家們,使他們認為這是比那些古典進化論者們跳躍式的推測好得多的建設自然科學的社會學的基礎。采用功能主義方法的代價之一,無疑是使得對隨時間推移而發生的變化進行跨文化的比較和解釋變得困難多了,但社會學家們通常願意付出這個代價,而作為科學思維的一項組織原則的斯賓塞的進化論,很快崩潰了。
20世紀20年代,馬克思主義者仍執著於用進化論來論事,但在自由民主國家(以及在法西斯國家,盡管相當困難),大多數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都認為,將人類群體按照從簡單到三倍複合或從野蠻到文明的序列排列,就相當於編造既虛假又無意義的故事。
20世紀30年代也許是博厄斯單一主義的高潮期,但鍾擺已開始向回擺動了。考古學家v·戈登·柴爾德(v. gordon childe),又一位移民的學者(這回是從澳大利亞移民到了英國),其學術生涯便極好地證明了這一點。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年代,地層挖掘(即在一個考古遺址將沉積物分層,排列出可相互對照以確定時期的序列)成為考古學的規範,積累得足夠多的資料使得廣泛的綜合分析成為可能。
柴爾德的第一部真正成功的著作《歐洲文明的開端》(the dawn of european civilization),簡直是那個時代的典型,該書專注於某一特定地區,而不是像斯賓塞那樣以全球為單位進行思考;以遷移和傳播而不是進化和分化來解釋文化的變化。然而到了20世紀30年代,柴爾德像自由民主國家的很多社會學家一樣,轉向了馬克思主義,開始探討一些非常不同的問題。在《人類創造自己》(man makes himself)和《曆史上發生了什麽》(what happened in history)兩本書中,他意識到考古學日益擴大的資料庫已經理所當然、不容置疑地展現出,在世界上的不同地區,農村和城市是獨立發展的。到1951年時,他甚至打算寫一本叫作“社會進化”(social evolution)的書。
就在同一時期,美國的許多社會學家也回到了進化論的框架之內。其中一些人像柴爾德一樣,傾向於馬克思主義,例如,人類學家萊斯利·懷特(leslie white)以筆名發表了一係列左翼政論文章。不過也有一些人強烈反對這種傾向,例如,經濟學家華爾特·羅斯托(walt rostow)給他的經典著作《經濟成長階段》(the stages of economic growth)起了個副書名“非共產主義宣言”(a nonmunist manifesto)。然而無論政治動機如何,美國人多傾向於像斯賓塞那樣強調分化,而不是選擇柴爾德的更人本主義的進化論。
這些思想者中影響最大的也許當屬社會學家塔爾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了。在一係列研究論文中,帕森斯不僅提出了一種社會階段的新類型學[原始階段、中間階段(又可再細分為古代時期和晚近時期)和現代階段],而且提出了用以解釋從原始到現代的發展的一種複雜的框架體係。帕森斯認為社會進化是由累進的6種“進化的共性”構成的,每種共性包括“各種結構形成的一種綜合體,其相關發展過程會使特定種類的生命係統的長期適應能力獲得極大發展,以致隻有發展出這種綜合體的係統,才能獲得更高水平的一般適應能力”。首先產生的是社會階層和文化正統性(即社會內的等級製度和差別,以及社會之間的群體認同性和差別),其次產生官僚機構和市場,最後是普遍性的規範準則(特別是在法律和宗教方麵)和民主。
帕森斯的思想在於意圖將從人類進化到20世紀的資本主義在內的所有一切,都囊括進一個單一的框架內,比柴爾德更雄心勃勃,但也因為其循環性,即認為分化既是進化的原因又是結果,而受到廣泛批評。因此,盡管有一些社會學家認為帕森斯的理論所帶來的衝擊力是有趣的,但仍然轉向其他方向去尋找對社會進化的解釋。帕森斯之後,這些年來作品得到最廣泛傳誦的進化論者,似乎當屬人類學家萊斯利·懷特了。他強調能量獲取是推動進化的動力。像其他進化論者一樣,懷特也將曆史按階段劃分(他的劃分法是:原始社會、文明社會和複合社會),然而與他的大部分前輩不同的是,他提出,“當每年人均利用的能量增長了,或者技術手段使能量發揮作用的效率增長了,或者上述兩個因素同時增長了,文明就進步了。”懷特的結論是,曆史可以概括為一個公式:c= e×t,即文明(culture)=能量(energy)×技術(technology)。當人們從事農業生產後,便從原始社會進步到文明社會;實現工業化後便從文明社會進步到複合社會。
這是對斯賓塞–帕森斯路線的重大背離,但是當懷特關注起能量利用提高的結果後,他的理念被認為更接近於社會進化論的正統了。他認為,從原始社會通過文明社會到達複合社會的最重要的結果,是分化的增長。正如他所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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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極大地增加了糧食供給,反過來又導致了人口的增長。隨著人力勞動在農業生產中的效率越來越高,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力可以從獲取食物這一任務中分離出來,轉向其他職業。於是社會中出現了很多職業群體,如泥瓦匠、金屬工、玉匠、織工、文書、牧師等。其結果是加速了藝術、手工藝和科學(如天文學、數學等)的進步,因為這些行業已掌握在專家,而不是“萬金油”手裏了。隨著生產的發展,社會分工進一步細化,增加了更多的職業群體,生產的目的變成了交換和銷售(而不再像部落社會那樣主要是為了使用),於是出現了交換的媒介:貨幣、商人、銀行、典當行、放貸者、奴隸等。財富的積累和對有利之地的爭奪引發了征服戰爭,促成了職業軍人和統治階級、奴隸製和農奴製的產生。於是,存在於人力發展階段的農業,使人類的生活和文化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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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二三十年,美國思考社會進化問題的學者通常聚攏在“新進化論”的標簽下,以便與(主要流行於歐洲的)19世紀的古典進化論相區別。新進化論的討論大多貫穿著兩大觀點:一種是回歸於分化是進化的最重要的結果(按照帕森斯的觀點,也是進化的原因);另一種觀點希望對進化進行量化,以便做出更明確的對比。
用數值尺度來為社會進化分級的主張,可以追溯到19世紀晚期古典進化論的鼎盛時期。在可靠的、跨文化的數據的基礎上進行這樣的分級,最早的嚐試也許當屬澤巴爾德·施泰因梅茨(sebald steinmetz)的長篇大論《社會類型的分級》(ssification des types sociaux),是一篇主要關注生存技術的文章。漢斯·涅波爾(hans nieboer)在其經典的論文《作為產業製度的奴隸製》(very as an industrial system)中更詳盡地闡述了這種主張,倫納德·霍布豪斯(leonard hobhouse)及其合作者則進一步擴展了這一框架。
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美國社會學家又發現大量的新證據,統計技術也越來越成熟,使得那些早期的嚐試顯得毫無立足之地。人類學家卡爾頓·庫恩(carleton coon)在一本大眾教科書中所發的一番簡短議論中,散布了這樣的觀點:通過統計一個社會中專家的數量、貿易量、企業集團的數量,以及機構的複雜程度,建立更加完善的數值指標應當是可能的,然而第一個真正可用的指標卻是拉烏爾·納羅爾(raoul naroll)提出的。
納羅爾是“人類關係地區檔案”(human rtions area files,簡稱hraf)的一名研究人員。“人類關係地區檔案”是耶魯大學於1949年建立的一個雄心勃勃的項目,旨在為人類行為、社會和文化進行全球性比較創建一個數據庫。納羅爾從全球範圍內隨意挑選了30個工業化前的社會(既有當前的,也有曆史上的),然後遍搜“人類關係地區檔案”以探究它們的分化情況。
鑒於分化可能存在幾乎無限的維度,納羅爾為這一概念的運用設立了兩個原則。首先,他認為必須將研究限製於部分特性,這些特性能以最小的數目涵蓋斯賓塞關於“分化的大部分想法”;其次,選定的特性必須符合一些基本的準則。它們必須有文化自由性(不能有種族優越的偏見)、邏輯獨立性(不能充斥著偽相關)、充分的文獻資料和可靠性(專家們不能對事實有太大的分歧),以及便利性(如果數據太難獲得,則評分係統是不切實際的)。
納羅爾將目光落在3個特性上:社會中最大定居點的規模、其手工業生產的專業化程度,以及該社會子群的數量。在調查了各種各樣的定義問題和方法問題後,他對這3個特點進行了量化,將結果轉換為標準格式,生成了一種“社會發展指數”,以63分為最高分數。在他的分數表上,以12分墊底的是火地島的雅甘人(yahgan),就是在1832年令來訪的達爾文驚歎為“生存於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人都要低的進化狀態”的那群人;高居榜首的是15世紀的阿茲特克人(aztecs),為58分。
幾年後,當時還在美國自然曆史博物館任職的羅伯特·卡內羅(robert carneiro)提出了另一種迥然不同的建立指數的方法。卡內羅像帕森斯一樣,也對下麵這個問題感興趣:所有社會在從一級複雜/分化水平提高到另一級時,是否都必須具備“進化的共性”(卡內羅稱之為“功能性先決條件”)?他從社會心理學家們那裏借來了量表分析技術,繼而尋找起“具備下列特點的特性:(1)這些特性的出現標誌著複雜性程度比它們未出現時提高;(2)這些特性一旦形成,就很可能保留下來,即使不是無限期地保留下來,至少也會在相當長時間內保留下來”。
卡內羅挑選了8個這樣的特性(石建築、政治狀況、金屬礦石冶煉、社會分級、織布機紡織、釀酒、陶器、農業),根據其有/無而打分,而不是像納羅爾那樣賦予數值。隨後,他挑選了9個南美洲社會,將它們排列在一張他稱之為“量表”的表中(見表1.1)。
卡內羅稱,量表使他不僅能給這9個社會的複雜性評分,從0分(又是19世紀的雅甘人)到9分(15世紀的印加人),也使他可以證明這8個特性全部都是功能性先決條件,即“x必然優先於y,也就是說,如果沒有x的預先存在,y是不可能存在的”。在後來的一篇文章中,卡內羅根據史實,檢驗了他的關於古代近東和盎格魯–撒克遜的英國出現上述特性的順序的指數,聲稱自己的方法可以自誇為高於0.90的“複製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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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卡內羅的量表,顯示了南美洲9個社會中8個選定的文化特性的有(+)與無(-)</h5>
石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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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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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礦石冶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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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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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布機紡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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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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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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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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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甘人
舍倫 特人
桂庫 魯人
圖皮南巴人
希瓦 羅人
庫馬 納人
安薩 馬人
奇布 查人
印加人
以會導致結果不同的不同統計技巧而進行的實驗和得到的指數,在此後10年內大量湧現。其中大多遵循納羅爾和卡內羅的模式,將反映大量不同的人類活動的特性聚攏在一起,試圖得出對整個社會的概括印象,但也有一些人選擇僅僅關注某種能夠更直接地反映分化情況的特殊史料,比如喪葬情況或定居模式。然而,盡管有種種不同,各式各樣的數據指數大多產生了近似的結果:根據卡內羅的統計,當時結論比較相近的分析家達到了87%~94%。
到了20世紀70年代後期,新進化論變成了非常熱門的研究項目,部分要歸因於兩本書對基於分化的理論進行了非常清楚的闡釋,分別是埃爾曼·瑟維斯(elman service)的《原始社會組織》(primitive social organization)和莫頓·弗裏德(morton fried)的《政治社會的進化》(the evolution of political society)。前者將社會劃分為營居群、部落、酋邦和國家,(更多地受到馬克思主義影響的)後者則將社會分類為平等主義階段、等級階段、階層化階段和國家階段。這些分類法(尤其是瑟維斯的分類法)多多少少在整個社會科學的領域裏替換了帕森斯和懷特的術語。
20世紀70年代也許是美國新進化論的高潮。然而,就像是20世紀頭10年——當時古典進化論眼看著就要產生出一種嶄新的大綜合——的離奇再現,在社會科學的許多領域,鍾擺突然遠離一切近似於斯賓塞的理論而去。經濟史和政治學是鮮有的例外,也許是因為製度分析日益增長的影響力推動了接近於過去的階段理論,以及定量進化論在蘇聯依然受到青睞。然而在西歐和美國,對於進化論所進行的社會學、人類學和考古學爭論,也像20世紀頭10年那樣帶著政治鋒芒。關於派性偏見、招搖撞騙和劣質學術的指責,敗壞了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許多支持和反對進化論的著述的形象。
一些人類學家和考古學家認為“從簡單到複雜的元敘事是一種主導性的意識形態。這種意識形態組織了當今世界史前史的寫作,使之有利於現代化精神和西方優越性”;另一些人則回應,評論家們應當“拋棄他們對‘他異性’和‘自反性’之類的執著,轉向評價真正重要的客觀問題,進行一些深刻的思考,在解答問題時采用嚴格的定量方法”。大學裏的人類學係往往是鬥爭最激烈的地方,一般分化為文化派和進化派兩翼,有的各自招錄教員和研究生(如哈佛大學),有的甚至索性分裂成兩個係(如斯坦福大學)。
大約自2000年起,向社會進化論的又一次回擺似乎開始了。在20世紀70年代新進化論的鼎盛時期,自封為達爾文主義者的考古學家們是其最猛烈的批評者。按照主要的達爾文主義者之一羅伯特·鄧內爾(robert dunnell)的說法,“如果說進化的意思是指其在科學中的作用的話,那麽文化進化論既不是科學,也不是理論,更不是進化論。就其本身而言,在信守科學方法的考古學中,將其作為一個解釋框架,是不適當的。”
然而,社會進化論的最新一次崛起,在很大程度上卻是由生物學和社會行為的共同進化的理論化推動的。賈雷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的《槍炮、病菌和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guns germs and steel: the fates of human societies)一書,無疑是最具影響力的貢獻。該書非常得體地將生物學、考古學、人類學和曆史學研究結合起來,引人入勝地講述了過去15 000年來植物、動物和人類社會的共同進化。
戴蒙德在其學術生涯開端時是生物學者,曾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醫學院任教多年。現在他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地理係教授。除了曾短期在斯坦福大學做過訪問學者外,他從未在任何大學的人類學係、考古係或曆史係擔任過教職,盡管現在他已經成為這些領域最暢銷讀物的作者。
考慮到20世紀90年代關於進化論的學術爭論中的火藥味,戴蒙德的書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吸引了非學術界的讀者,該書是已經在大學外銷售了數百萬冊後,才在大學內產生影響的,這也許並非偶然。這對於新的社會進化論來說似乎很典型。盡管再沒有人寫出能像《槍炮、病菌和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那樣暢銷的書,但政治學、經濟學、宗教哲學、心理學、考古學、人類學和曆史學領域的學者們都在為爭取更廣大的讀者而寫作。這一趨勢使得大多數關於新進化論的著述摒棄了狹隘的專家腔調,又回歸了斯賓塞和達爾文時代的風氣,那時候嚴肅的學術著作都希望能為非專業讀者直接閱讀。
盡管學術界爭論不斷,我們還是有很好的理由相信,21世紀前10年有可能出現生物進化論和社會進化論的新的綜合,論述這種新綜合的著述將同時針對大學內外的讀者。我寫作《西方將主宰多久》和《文明的度量》,主要目的之一也是希望為這種新綜合做出貢獻。我提出的“社會發展”概念,脫胎於可回溯至斯賓塞的社會演變思想,建立在可回溯至納羅爾的指數建設傳統之上,然而本書仍將努力對在20世紀曾頻繁再現的上述思想做出嚴厲批判。
在下一節中,我概括了一些對社會進化論的最重要的反對意見。我主要關注於過去50年,尤其是20世紀80年代的批評聲音。這些批評可謂是這種方法最急需解決的問題。在本章結束之處,我從這些爭論中提煉出了建立社會發展指數所必須克服的最重要的難題。
批評與缺點:誰犯了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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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化</h4>
我從“分化”這個詞說起,是因為自斯賓塞以來的大多數理論家,都將這個詞視為社會的維度,當社會進化得更為複雜時,其“分化”就會增長。然而,實際上,盡管“分化”現在已被普遍認為是核心概念,但經曆了曲折的曆史。
在分化問題上,考古學家們麵臨的困難也許比所有其他領域的學者都要大,因為他們發現分化實在是太難以度量了。20世紀70年代,考古界的一些社會進化論者被吸引去研究墓葬,希望喪葬禮俗能夠清楚地表明社會分化出了什麽樣的社會角色,然而到了20世紀80年代,批評家們展示的是,埋葬者們通過他們對死者的不同待遇所要表達的,實際上是對活人之間應保持的理想關係的看法,而不像信奉帕森斯理論的社會學家們所認為的是實際社會角色的表現。於是,盡管分化在正式定義時很被看重,但在考古學家們實際判斷進化/複雜性時,分化起不上太大作用。例如,在納羅爾1956年的社會發展指數中,隻有一個特性(定居點規模)會被理所當然地視為代表著分化;而在卡內羅最終的特性列表上,隻有1/6的維度與分化直接有關。
自20世紀80年代起,考古學家們普遍漸漸放棄了將分化作為分析工具,然而社會學家們卻越來越倚重分化。他們指出,在某種程度上,或許我們認為的最複雜的社會——偉大的現代民族國家——實際上在分化程度上還不及一些現代化之前的古代國家。這些古代國家有著複雜的住宅區網絡、秩序和等級。查爾斯·蒂利(charles tilly)提出,分化是同質的市民社會興起的標誌。
這個過程對於現代性來說也不算獨特:在另一個廣為人知的事例中,公元前5世紀的雅典這一同質的市民社會,合法的分化程度也遠不及此前古代時期的城邦。盡管公元前6世紀和前5世紀的國家能力和繁榮程度有巨大增長,雅典墓葬所表現出來的狀態結構的複雜程度卻顯著下降了,這點眾所周知。
蒂利由此得出的結論是:“我們沒有理由認為分化本身是一個連貫的、普遍的、像法律規定一樣的社會過程。”於是,自20世紀80年代起,“分化”一詞便從社會學的討論中消失了,甚至比從考古學討論中消失得還要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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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性</h4>
如果說“分化”太不一致,無法作為社會進化理論的基礎的話,“複雜性”一詞也必須隨之丟棄,因為在大多數社會學家的正式定義中,這個詞是完全依賴於“分化”的。然而,在過去20年間,相當多的社會學家都提出,如果我們在斯賓塞的分化論基礎上,以從自然科學領域汲取的複雜性理論來替代社會科學觀念的話,“複雜性”可以保留為一個中心概念。
許多版本的複雜性理論都認為,如果我們將組織視為複雜的適應係統的話,我們很快就能看到宏觀的模式和結構,從作用者依照完全不同的觀念或者根本不依照任何觀念行動的微觀行為中顯現出來。斯賓塞也許會欣賞這樣的觀點:秩序和等級製度的出現和毀壞是自然過程——通常被稱為自組織臨界性(self-organized criticality,簡稱soc)——對137億年前宇宙的形成和人類組織的形成同樣有重大意義。相關的觀點已為人類學、考古學、管理學、曆史學、國際關係學和政治學所采用。
複雜性理論的支持者經常會吸收和利用新進化論者的分類法,特別是當他們想要描述現代化之前的人類社會時。然而,他們也往往認為新進化論不嚴密、陷於經驗主義和缺乏清楚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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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h4>
雖然複雜性理論的支持者們複興了斯賓塞的進化觀,將其作為一個能涵蓋從地質學到法律程序等一切的概念,但是自20世紀70年代起,有一些社會學家逆向而行,拒絕再使用同樣的標簽,以生物有機體的改變和社會組織中發生的多樣化類型的變化來描述達爾文學說的派生理論。
最尖刻的批評也許是來自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他提出任何自稱為進化論的理論,“都必須至少與生物進化論有一些假定的概念上的連續性……(並且)社會進化論必須具體說明一些不隻是一係列涉及某種特定條件的變化的東西,即某種能成為變化原理的東西”。他認為社會進化論與生物進化論的共性極少,特別是因為社會進化論依賴於將達爾文的變化原理——適應——不斷擴展,直至其變得“無可救藥地難以名狀”。
許多生物學家都同意這一觀點。約翰·梅納德·史密斯(john maynard smith)尤其直言不諱。他是一位將博弈論運用於生物進化論的先驅人物。他認為“進化理論的解釋力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三大假設:突變是非適應性的,後天屬性是不可遺傳的,遺傳是符合孟德爾法則的——遺傳是原子性的,我們平等地從我們的雙親那裏繼承原子,或者說基因,而不從任何其他人那裏繼承。而在文化類比中,所有這三大假設都是不成立的”。
一些考古學家對這類擔憂的回答是,將人工製品視為人類表型的延伸,關注自然選擇在它們古往今來的獨特的持續狀態中是如何運作的。羅伯特·倫納德(robert leonard)總結了自稱“信奉達爾文學說的考古學家們”的觀點,解釋說,“對社會進化論者來說,適應就是在環境中有功能的任何行為。對進化論者來說,適應是在很長時間內被自然選擇所改變,以使其服務於某種重要的進化功能的一種表型特征。”信奉達爾文學說的考古學家們對於社會進化論往往比支持複雜性理論的學者們更為苛刻。他們普遍認為社會進化論在關於選擇的單位方麵呈現無可救藥的混亂,在論及適應時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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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h4>
今天已經很少有社會學家將“進步”這個詞用作社會進化或分化的同義詞了。但這是斯賓塞的核心概念之一,因此需要做一短評。
斯賓塞一定會認為諸如帕森斯的“進化的共性”和卡內羅的“職能先決條件”等社會學概念,與他的“進步”概念所見略同,無論後韋伯學派的社會學家們如何費力地試圖將事實與價值分開,雖然許多社會進化論的批評者似乎也讚同。例如,考古學家邁克爾·尚克斯(michael shanks)和克裏斯托弗·蒂利(christopher tilley)提出,關於進化、分化及相關概念的討論,“很容易滑入自認正當或主張西方優先等思想方式”。如果他們的意見是正確的,那麽關於進步的隱含假定就將不可避免地被納入所有關於社會進化的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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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理論</h4>
實際上所有古典進化論者和新進化論者,從提出了從簡單社會到三倍複合社會的類型學的斯賓塞,到提出了營居群、部落、酋邦和國家的交替論的瑟維斯,都創造了社會進化的階段理論。這些理論有很多優點,尤其是它們具有能夠預測無法直接觀察到的變量的可能性。比如說,假如所有營居群都的確是以小股、流動的群落生活,人口密度很低,隻有最低限度的技術,等級觀念很弱,性別秩序膚淺,那麽對於對一個社會隻略知一二,比如隻了解其生存基礎和聚落形態的考古學家們來說,也許就能設想出該社會一些無事實證明的特征,比如其法律或其親屬關係。
根據hraf的數據,考古學家查爾斯·麥克奈特(charles mt)聲稱推測準確率可達50%,而在20世紀70年代,很多史前史學者都在辛勤地工作以闡明各階段的考古關聯,並在它們當中劃分出具體的社會。然而,正如經常發生的情況一樣,這種研究本身就會產生問題。個案研究發現一些社會並沒有按照階段理論所宣稱的它們應該運行的方式運行;而對hraf數據所進行的要素分析,又不能證明變量間存在明確的關聯,因為不同的輪轉會產生極其不同的負載。
20世紀80年代所進行的更仔細的跨文化調查表明,統計問題反映了真正混亂的現實。對新大陸各社會的調查發現“每個檢查過的屬性……都有相當大的可變性。這些差異是連續性的,而非孤立個別的,沒有顯而易見的社會模式或子類型。而且,不同的組織特征之間也發現了不同強度的關係”。
更糟糕的是,由於階段之間清晰的分界線在現實世界中非常模糊,很難知道經驗數據什麽時候會證偽任何具體的階段理論。在一個事例中,同一會議文集的撰稿者們,就人口密度和定居地規模是否與政治製度有確定的關聯,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一些考古學家為澄清問題,試圖將瑟維斯提出的4個原始階段劃分出子類型,或者主張酋邦和國家代表著交替的發展道路,而不是連續的階段。瑟維斯本人對混亂的回答是提出了一個更簡單的“大分水嶺”,在分水嶺之前的“原始社會被劃分為親族群體,它們之間的關係是平等主義的”,在分水嶺之後,“它們中的一些出現了等級製,由一股中央權威力量控製和指導——這股中央權威力量會創製成政府”。然而,大多數考古學家卻持相反意見,越發認為階段隻是速記描述,或者為在不斷變化的現實上進行啟發而疊加的理想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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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h4>
伴隨著對理論家們將社會聚攏在一起的階段連貫性的挑戰的,還有對“社會”本身的連貫性的挑戰。
社會學家們很早就堅持認為“社會”是通過實踐而非一元化製度組成的群體。人們也許會根據種族、政治、宗教、文化或其他條件來規定自己的社會。通常一個人會同時屬於好幾個社會,須根據具體情況以在它們當中做出選擇(或者被選擇)。邁克爾·曼將社會稱為“同盟的、重疊的、交叉的網絡”,吉登斯則談及“像淺浮雕一樣從它們嵌入的一係列其他係統性關係的背景中‘凸顯’出來的社會係統。它們之所以凸顯,是因為確定的結構原理足以創造出一種跨越時空的可具體指明的總體的‘製度的聚類’”。
人類學家也有這樣的擔憂。阿希爾·古塔(akhil gupta)和詹姆斯·弗格森(james ferguson)為批判他們稱之為“陳腐地‘在某某’模式”,在20世紀大部分時間裏主宰了人種學的思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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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地方和文化存在什麽樣的關係,都必須作為人類學研究的問題,而不能被當作一個人為討論的出發點而做的讓步;文化的領域化(比如成為種族或民族的文化)必須理解為正在進行的曆史和政治進程的複雜且因情況而異的結果。正是這些進程,而不是先給定的文化領域實體,需要進行人類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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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家們分析的“社會”,通常與人類學家們研究的“文化”殊為不同,似乎與考古學家們通常稱為“文化”的人工製品的群集也不大相同。(考古學家們對“文化”的經典定義是:“在有限的地理範圍內以聚集物的形式持續而反複地出現的明確而廣泛的人工製品種類的多元集合。”)
納羅爾意識到了這一問題,他創造了一個新術語“文化單位”作為回應。他將“文化單位”劃分為4個類型,因兩種地質年代計算尺度而有所不同,但這種複雜的想法沒有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如果分析單位當真這樣不穩定,那麽社會進化論的基本內容,也就是長期大規模的比較,似乎注定要走向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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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h4>
量化對於社會進化研究的大多數途徑都極為重要。半個世紀前,納羅爾和卡內羅就已經為如何將名詞轉化為區間數據這一基本問題絞盡了腦汁。然而,到了20世紀70年代,將獨特的人類狀況或曆史情境轉換為可供計算的序列數據這一願望本身就受到了挑戰。正如尚克斯和蒂利所看到的,將曆史“數學化”是進化論者們把西方主宰合法化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的一部分。他們指出,數學化背後錯誤的假設,就是當我們量化時,“我們重新發現了我們本來的數學上的自我,並且在對直接性和事實性的癡迷中發現了當前存在的必然性;這變成了客觀必然”。
社會學家馬克·格蘭諾維特(mark granovetter)在其一篇經典的文章中提出,社會科學家們被拽向了兩個相反的方向。一個傾向於將社會科學的主題“過度社會化”,在所有問題中都嵌入了太多的背景,給相互矛盾的意義建設和顛覆留下了太大的餘地,以致任何解決方案都變成了不可能;另一個傾向是“社會化不足”,從背景中曲解細節,強加意義,因此得到的隻能是膚淺的答案。
在抽象性和直接性之間尋找最好的平衡點就成為挑戰。不同學科往往青睞於天平上不同的點,人類學和曆史學在過度社會化方向上走得最遠,而經濟學和心理學在社會化不足方向上走得最遠。如果(本章前麵所引用的)彼得·圖爾欽的說法“一門學科通常隻有創造出數學理論,才是成熟的”是正確的,那麽社會進化論就需要更多(也更精致)的量化;如果尚克斯和蒂利以及那些與他們持同樣見解的人是正確的,那麽數學化和社會進化論就不過是社會化不足的極端版本。
我們需要解釋什麽
這是一組可怕的批評攻勢。如果這被證明是正確的,那麽斯賓塞學派的社會進化論傳統——以及通過一種社會發展指數來解答為什麽西方主宰世界這個問題的所有希望——似乎都存在致命缺陷。
準備與批評者辯論以捍衛進化論的人為數並不少。不過,在本書中,我打算改弦易轍。過去半個世紀來出現的很多批評意見是很有道理的,值得認真對待,然而這並不意味著20世紀八九十年代出現的完全摒棄社會進化論的傾向也是正確的。在第二章中,我試圖證明,如果我們認真對待批評,是有可能建立一種更集中、更具說服力的指數的。這個指數將能夠避免新進化論的許多缺點,真正為我們提供一種工具,讓我們看到如果我們想要知道為什麽(目前)西方主宰世界,我們需要解釋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