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的矮灌木和草葉上,都掛著露珠。


    清晨的味道,帶著絲絲兒潮氣鑽入鼻孔,清新舒適。


    若不是還在逃荒,若不是渝州有敵寇,若不是這裏那麽多野獸,或許這兒是個不錯的安居地。


    算了,這麽多條件buff,哪一個都不是她能短時間內解決的。


    還是繼續逃吧。


    林微沿著昨兒走過的路下了半山腰。


    白老頭正蹲在林微昨兒挖過葛根的大坑,左看看,右聞聞。


    半山腰稍微平坦之處,洪成則正在心無旁騖地練著格鬥術,這是林微教的。


    洪成看到林微,忙打了個招呼。


    而後又繼續認真地一招一式練起來。


    他心裏暗暗感激林微,自從練了之後,就感覺身體明顯有力量了。


    那個婆娘也更喜歡他有力量...


    想到這個,他臉悄悄紅了。


    他家裏窮,爹娘倆身體都有疾,一個是癱子、一個是瘋子。


    家庭原因,導致他30歲了還娶不上媳婦。


    逃荒路上爹娘都沒撐住死了,他就跟了那個什麽癩痢仔去當土匪。


    結果剛出來,就被林微收進了逃荒隊。


    他在逃荒隊裏,看中了一個婆娘。


    隻是......


    罷了,他連忙甩甩腦殼,把腦海裏亂七八糟的想法甩掉,繼續練著他的格鬥。


    白老頭看到林微,嘿嘿一笑:“你昨兒是在這兒挖的吧。”


    他還不太確定,雖說見過葛根,也吃過葛根,但是都是幹貨,以前從沒見過生的,甚至連葛根的葉子都沒見過。


    害!


    這會他正在聞味兒確定呢。


    林微笑著點頭:“白大夫你著急啥,這山上的葛根你又帶不走,最多隻能當糧食吃。以後要是咱們逃出去了,也不必再回來了。”


    畢竟她們在逃荒,一切從簡就是最好的。


    而葛根本身重量又不輕,還得謹慎報官。


    命都保不住,還帶什麽葛根啊。


    這白老頭真是...


    白老頭才不管林微說什麽,就是固執地要確認這是不是葛根。


    直到得到林微的肯定,這才喜笑顏開地用大砍刀挖旁邊的一株。


    逃荒路上,他們都沒帶鋤頭鐵鍬之類的,反正遇到要挖地的時候,都是直接用大砍刀。


    害,白老頭在這兒,看來今天不能拿小鋤頭出來挖了。


    真鬱悶。


    不過林微也不著急,畢竟她已經挖了那麽大一顆。


    今兒她就帶著一把大砍刀,在周圍尋找其他能吃的東西。


    比如野生山藥、野生涼薯什麽的。


    林微沒敢走太遠,今兒她是自己來的。


    但不知不覺,她就走到了山腳,山腳下長著一小片像竹子一樣的植物,那竹子最粗的也不過拇指粗,其餘的都很細,很奇怪的竹子。


    有點兒像她那個世界高速公路旁栽的那種竹子,好像叫南天竹,估計是竹子科的某一個小品種,林微忽然就想到那幾隻小狼崽的窩。


    今天出來時,她讓五個好大兒照看小狼崽,但是她不想以後每天都這麽麻煩。


    林微看著竹子,有了新想法。


    她用大砍刀下,順手把竹子的小分支和葉子全部削掉。


    忙活了半天,才拖著一小捆竹子回小山上去。


    然而就在她不遠處,一雙眼睛緊緊盯著。


    鼻子還不斷在嗅著。


    等林微走遠,一隻黑嘴獠牙的野豬走出了小竹林。


    它鼻子不斷在嗅著什麽東西,像是林微身上有它喜歡的味道似的。


    林微回到山上,找了紅旗隊裏的何家村人,何家村出來的基本都是莊稼漢,編織一下籃子、背簍並不難。


    何福生剛好就會編。


    他接過了這個差事,沒半天就把大背簍織好了。


    林微收到了十分滿意,以後不逃荒時,這個背簍就是小狼崽們的窩,逃荒時,這背簍就是狼崽的移動小車。


    當然,是手動的。


    林微剛把小狼崽安頓好,就聽得外頭有喧鬧聲。


    她還以為是出了什麽大事兒,然而,卻是隊伍裏的兩個女人吵起來了。


    林春桃的娘李氏,正指著鼻子罵一個婦人,這個婦人也是她們村裏出來的。


    隻是平時不大走動,關係不大好。


    李氏囂張極了:“你個爛貨!這狼肉是曬幹了逃荒路上吃的,早上剛吃過林隊長給的葛根,你個眼皮子淺的這就來偷拿藏起來了?”


    李氏罵罵咧咧,手裏還拿著從婦人手裏奪來的五大塊烤狼肉。


    偷吃一點兒最多一口兩口的,尼瑪一下子偷藏幾塊,這明顯是要半公家的東西回去藏私!


    此時營地上大部分人都在,因為虎肉和狼肉不好儲存,林微就吩咐林春桃和徐勇安,讓她們合力把狼肉烤成肉幹,這樣逃荒路上帶著也有一個食物保障。


    這個活沒那麽快忙完,因而今天早上吃過早飯,除了在帳篷裏養傷的,其餘但凡能幹活的人,都在忙這件事兒,就連孩童也在一旁幫忙添柴、遞東西,營地熱火朝天的忙著呢。


    林春桃作為管理紅旗隊吃食的管事,她是一邊幫忙一邊烤狼肉。


    她婆婆就不一樣了,她仗著自己兒媳婦的管事身份,平日就愛擺著管事人的架子。


    這點林微是知道的,她不製止,是因為李氏的苛刻有利於隊伍。


    大家都是一起逃荒的,一起找到的糧食,該吃多少拿多少,大家一起吃的多一點少一點都無所謂,但你吃了又偷拿回去藏私,那怎麽可以?


    所以李氏耀武揚威,林微是睜隻眼閉隻眼。


    那婦人也毫不相讓的:“呸!我男人有參與殺狼。你們家有人去殺狼了嗎?你那死鬼兒子早死了,你那孫子不過十歲!你家什麽都沒做,就能管著這些狼肉,憑什麽!”


    婦人理直氣壯。


    林春桃婆婆聞言,一時啞了話語。


    但是她一想,這管事位置是林隊長分配的,她方才差點弱下去的氣勢又上來了。


    “你少在這噴糞!你問問咱們這紅旗隊裏的爺們兒,誰沒有去殺狼?你問問他們有沒有多拿肉回去藏起?”


    那婦人氣呼呼看著李氏,不服氣,但又說不出別的話。


    林微搖搖頭,其實這種平均的分配方法,對於艱難到連水都喝不上一口的人來說,是好事兒。


    可當物資豐富起來,而每個人付出的勞動不是一模一樣的時候,就有得吵了。


    不患寡而患不均,特別是有人使壞的時候。


    可整個紅旗隊,至今也隻有這些狼肉和虎肉,這就吵開了?


    林微很不願意處理這種家長裏短的小事,前世做老板,員工都是按勞分配,幾乎不會鬧誰多誰少、因為分不均而掐架的更是絕無發生過的。


    看來這個分配方式是有些許問題的。


    林微靈機一定,想到了一個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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