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5年4月27日
地點:江通省山南縣
淩晨3點,一個黑影悄悄的拉開了位於一樓的一個房間大門,
屋子很小,隻有6平米左右,靠內的床上躺著一個熟睡的女人。
黑影躡手躡腳來到床邊,望著眼前的女人。
接著,他伸出手,緩緩撫摸著女子的手臂和背部……
漆黑的屋子裏,看不清黑影的臉,隻聽得到他有些急促的呼吸。
迷迷糊糊的,張女士感覺有一雙手在撫摸自己。
那是一雙男人的手,有些粗糙。
想到幾小時前才和丈夫吵了一架,她原本還有些生氣。
不過,既然丈夫都已經在對自己“示好”,
邱女士心裏一暖,決定原諒他……
沒錯,邱女士認為這是丈夫在向自己認錯討好的動作。
黑暗中,男人見醒過來的女人沒有反抗,動作更加肆無忌憚,
隨後,兩人發生了親密關係……
然而,突然間,邱女士覺得有些不對勁,
丈夫為什麽一言不發?而且連衣服也沒脫?
這衣服也不對,丈夫沒有這種絨布衣服啊?
天哪!不對!
邱女士腦子嗡的一下,瞬間似乎想到了什麽,
她試圖推開身上的男人,並想打開床頭邊的電燈開關。
感覺出女人開始掙紮,男人翻身而起朝著屋外跑了出去!
邱女士被一股強大的力量拽下了床,她顧不得身上碰撞的傷痕,光著腳丫追了出去。
一個男人的背影,已經消失在了十幾米開外……
邱女士又羞又急又害怕,掩麵痛哭了起來!
山南警方接到報警,趕到了現場。
這起案子到底是怎麽發生的?民警一開始也覺得匪夷所思!
邱女士哭得天昏地暗,心情好不容易才稍微平複了一些,斷斷續續的講述了自己剛才的遭遇。
當天下午,邱女士和丈夫吵了一架,一氣之下便來到姐姐的出租屋。
姐姐正好在外地,出租屋裏就有她一人。
其實,丈夫在晚上先後來過兩次,想要和邱女士和好,
脾氣有些倔的邱女士,賭氣不想理會丈夫,非要在出租屋睡一晚。
晚上11點,丈夫重重的摔門離開,
應該就是在這一次,大門沒有被鎖好,出了問題。
這裏恰好是一個開放式的老住宅小區,沒有圍牆沒有大門,一些小巷子縱橫交錯,
這間屋子剛好又處在1樓,路邊任何人都可以進入……
就在邱女士沉沉睡去後的淩晨3點多,一個男人悄悄推開沒有上鎖的房門進來,
睡得迷迷糊糊的邱女士,以為是丈夫來給自己一個驚喜,
陰差陽錯之間,邱女士居然被一個陌生男人上了!
這事兒,聽起來確實有些難以置信,但是卻真的發生了。
警方在這間小屋子裏進行了細致的勘察,
希望在大門上和床鋪上找到嫌疑人留下的線索,
然而,屋子太過簡陋,大門粗糙難以留下指紋,
而嫌疑人作案時沒有脫衣服,床鋪上也就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當然,如果是一起強奸案,邱女士體內應該留有嫌疑人的精斑,
這可是最權威的證據了!
警方詢問之下,邱女士哭哭啼啼的說,
由於自己太過震驚,便趕緊用水衝洗了下身好幾遍,
換句話說,這關鍵性證據也被破壞掉了……
這下子,案子複雜了。
這間出租屋周邊有許多小街小巷,嫌疑人要潛逃的方向四通八達,
如今,屋子裏也沒有任何痕跡,
邱女士又洗掉了最有利的證據……
那麽,警方該怎麽尋找嫌疑人?
邱女士的情緒穩定後,她還是努力回憶著那個男人的一些特征,
他頭發很短,身材偏瘦,上身穿著一件開衫絨布上衣,身高170以上。
至於樣貌年齡,烏漆八黑的屋子裏,張女士一概不清楚……
不過,還有一個重要的信息邱女士沒有忘記,
她追出來時看了表,是淩晨3點30分。
依據以上的這些零零碎碎的線索,警方開始在周邊1公裏範圍內的街道監控中找人。
很快,一個男人的身影出現了。
淩晨3點多的街道上,行人非常少。
而這個男人,卻在那個時間段內,出現在了幾條街道上……
三十歲左右,寸頭短發,身高170厘米,體態偏瘦,穿著一件短夾克上衣,
這些都和邱女士的描述非常吻合。
淩晨3點35分,此人出現在了案發地100米遠的位置,
而且是朝著離開案發地的方向而去。
警方根據監控中嫌疑人的行動方向繼續追查,
淩晨4點多,他進入了另外一個小巷子,此時他做出了一個奇怪的動作……
男子走向臨街的一間屋子,伸手推了推房門,
接著,他又來到不遠處的另一間屋子,再次做了同樣的動作。
顯然,這些房間並不是他的住處,
那麽他為什麽要嚐試著一次又一次的推門?
其實,在警方眼裏,此人的意圖非常明顯——推門盜竊!
沒錯,這個人是想找到沒有鎖好的房門推門而入,
這是盜竊犯的一種慣用伎倆。
由於案發出租屋附近沒有監控,
這個在當晚淩晨到處推門的男人,
是不是就是從邱女士房間裏逃走的強奸犯?
目前,一切都隻能是推測。
遺憾的是,到了淩晨5點多,男子三拐兩拐的居然從監控裏消失了……
警方沒有找到他的落腳點。
這條線索突然斷了,警方當然也沒有放棄其他偵破手段。
正在大家對案子一籌莫展的時候,
一起幾乎一模一樣的入室強奸案,再次發生了!
十天之後,半夜淩晨3點多,
距離第一次案發點兩公裏遠的另一個老舊小區內,
李女士也遭遇了驚魂一幕。
當天晚上,李女士的男友上夜班,她獨自一人在家睡覺。
半夜的時候,她忽然感覺自己身旁有人,
那人的手開始在李女士身上撫摸……
有那麽一瞬間,李女士以為是男朋友提前回來了,
但是,她卻摸到了那人的手表?
手表?男朋友從來沒有戴表的習慣啊!
李女士渾身一震,抓住那人的手臂大呼“你是誰”?
那人沒想到對方會是這個反應,便想下床逃跑,
兩人抓扯之間,李女士的右手被他咬了一口,一吃痛鬆了手,
黑暗中的男子這才慌忙逃竄而去……
不過,李女士還是對這人的身高體態有些印象:
1、短頭發
2、體態偏瘦,年齡三十多
3、身高170以上。
山南原本是個平靜祥和的小城市,
居然在短短十天之內,發生了兩起如此奇葩的入室強奸案?
警方極為重視,立刻並案調查。
按照體貌特征和作案手段來推測,兩起案件的嫌疑人很可能是同一人!
第二起案子的案發地同樣是在一樓,不過這一次大門是鎖著的啊,
嫌疑人如何進入?
最終,警方在窗戶上發現了攀爬痕跡,
顯然是李女士粗心大意晚上沒有關好窗戶,被嫌疑人鑽了空子。
這一次,由於李女士非常機敏,嫌疑人強奸未遂,
不過,他卻留下了致命證據——李女士手上的咬痕。
警方成功提取到了嫌疑人的dna信息。
當然,這一次在附近街道的監控中,警方再一次看到了那個男人。
從體貌特征和走路的姿勢來看,
他就是第一起案件監控中那個“推門盜竊”的男人無疑。
此時,經過討論研判,警方對於嫌疑人也有了一些特征刻畫。
1、此人熟悉小街小巷,應該是本地人。
2、由於之前從未發生過類似案件,而10天之內連續發生兩起,此人應該是剛剛回到山南縣。
3、他作案後居然沒有逃跑,還繼續推門盜竊,看來應該是有前科。
綜合dna數據,警方立刻開始在山南地區有盜竊前科的人員中查找,
果然,比對很快出來,對上了!
一個名叫嚴明(化名)的男人,dna比對成功!
警方一看此人的資料,謔!
居然是個“六進宮”的盜竊老油條……
嚴明,2月11日才剛剛第六次從監獄裏被放出來。
僅過了幾十天,就發生了第一起入室強奸案,
看來,此人危險係數相當高啊,趕緊抓人!
於是,就在dna比對得出結果的當天晚上,警方在一家網吧內抓獲了嚴明。
針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他倒是爽快,全部承認了。
案發當晚,嚴明原本是想進入偷東西,
但是看到屋內隻有一個女人睡在床上時,便臨時起了色心……
哪曾想,也真是巧合到不能再巧合的事情,
受害邱女士,睡得迷糊之間以為是丈夫要和自己親近,
一來二去的,這稀裏糊塗的強奸案就發生了!
作案之後,嚴明之所以沒有逃跑,是認為自己沒留下什麽證據,
於是,他僅躲藏了10多天,便又出來半夜作案。
或許是第一次嚐到了甜頭,
這一回他又想故技重施,卻遭到了李女士的激烈反抗……
結果,為了逃脫,狗急跳牆的咬了別人一口,
至此也丟下了最關鍵的證據!
最終,依靠那個咬痕,嚴明落網。
這兩起案件,乍聽起來確實有些天方夜譚,但是想一想卻又細思極恐。
犯罪分子能夠得逞,往往都是受害人防範意識不夠強啊。
大家想不想知道這個嚴明是什麽人?現在悄悄告訴你,他是嚴部長老爸的親弟弟,嚴父一共姊妹7個,兄弟三個,嚴父是兄弟老大,嚴明是兄弟老三,嚴明叫他三叔,你說這個三叔丟不丟人。
地點:江通省山南縣
淩晨3點,一個黑影悄悄的拉開了位於一樓的一個房間大門,
屋子很小,隻有6平米左右,靠內的床上躺著一個熟睡的女人。
黑影躡手躡腳來到床邊,望著眼前的女人。
接著,他伸出手,緩緩撫摸著女子的手臂和背部……
漆黑的屋子裏,看不清黑影的臉,隻聽得到他有些急促的呼吸。
迷迷糊糊的,張女士感覺有一雙手在撫摸自己。
那是一雙男人的手,有些粗糙。
想到幾小時前才和丈夫吵了一架,她原本還有些生氣。
不過,既然丈夫都已經在對自己“示好”,
邱女士心裏一暖,決定原諒他……
沒錯,邱女士認為這是丈夫在向自己認錯討好的動作。
黑暗中,男人見醒過來的女人沒有反抗,動作更加肆無忌憚,
隨後,兩人發生了親密關係……
然而,突然間,邱女士覺得有些不對勁,
丈夫為什麽一言不發?而且連衣服也沒脫?
這衣服也不對,丈夫沒有這種絨布衣服啊?
天哪!不對!
邱女士腦子嗡的一下,瞬間似乎想到了什麽,
她試圖推開身上的男人,並想打開床頭邊的電燈開關。
感覺出女人開始掙紮,男人翻身而起朝著屋外跑了出去!
邱女士被一股強大的力量拽下了床,她顧不得身上碰撞的傷痕,光著腳丫追了出去。
一個男人的背影,已經消失在了十幾米開外……
邱女士又羞又急又害怕,掩麵痛哭了起來!
山南警方接到報警,趕到了現場。
這起案子到底是怎麽發生的?民警一開始也覺得匪夷所思!
邱女士哭得天昏地暗,心情好不容易才稍微平複了一些,斷斷續續的講述了自己剛才的遭遇。
當天下午,邱女士和丈夫吵了一架,一氣之下便來到姐姐的出租屋。
姐姐正好在外地,出租屋裏就有她一人。
其實,丈夫在晚上先後來過兩次,想要和邱女士和好,
脾氣有些倔的邱女士,賭氣不想理會丈夫,非要在出租屋睡一晚。
晚上11點,丈夫重重的摔門離開,
應該就是在這一次,大門沒有被鎖好,出了問題。
這裏恰好是一個開放式的老住宅小區,沒有圍牆沒有大門,一些小巷子縱橫交錯,
這間屋子剛好又處在1樓,路邊任何人都可以進入……
就在邱女士沉沉睡去後的淩晨3點多,一個男人悄悄推開沒有上鎖的房門進來,
睡得迷迷糊糊的邱女士,以為是丈夫來給自己一個驚喜,
陰差陽錯之間,邱女士居然被一個陌生男人上了!
這事兒,聽起來確實有些難以置信,但是卻真的發生了。
警方在這間小屋子裏進行了細致的勘察,
希望在大門上和床鋪上找到嫌疑人留下的線索,
然而,屋子太過簡陋,大門粗糙難以留下指紋,
而嫌疑人作案時沒有脫衣服,床鋪上也就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當然,如果是一起強奸案,邱女士體內應該留有嫌疑人的精斑,
這可是最權威的證據了!
警方詢問之下,邱女士哭哭啼啼的說,
由於自己太過震驚,便趕緊用水衝洗了下身好幾遍,
換句話說,這關鍵性證據也被破壞掉了……
這下子,案子複雜了。
這間出租屋周邊有許多小街小巷,嫌疑人要潛逃的方向四通八達,
如今,屋子裏也沒有任何痕跡,
邱女士又洗掉了最有利的證據……
那麽,警方該怎麽尋找嫌疑人?
邱女士的情緒穩定後,她還是努力回憶著那個男人的一些特征,
他頭發很短,身材偏瘦,上身穿著一件開衫絨布上衣,身高170以上。
至於樣貌年齡,烏漆八黑的屋子裏,張女士一概不清楚……
不過,還有一個重要的信息邱女士沒有忘記,
她追出來時看了表,是淩晨3點30分。
依據以上的這些零零碎碎的線索,警方開始在周邊1公裏範圍內的街道監控中找人。
很快,一個男人的身影出現了。
淩晨3點多的街道上,行人非常少。
而這個男人,卻在那個時間段內,出現在了幾條街道上……
三十歲左右,寸頭短發,身高170厘米,體態偏瘦,穿著一件短夾克上衣,
這些都和邱女士的描述非常吻合。
淩晨3點35分,此人出現在了案發地100米遠的位置,
而且是朝著離開案發地的方向而去。
警方根據監控中嫌疑人的行動方向繼續追查,
淩晨4點多,他進入了另外一個小巷子,此時他做出了一個奇怪的動作……
男子走向臨街的一間屋子,伸手推了推房門,
接著,他又來到不遠處的另一間屋子,再次做了同樣的動作。
顯然,這些房間並不是他的住處,
那麽他為什麽要嚐試著一次又一次的推門?
其實,在警方眼裏,此人的意圖非常明顯——推門盜竊!
沒錯,這個人是想找到沒有鎖好的房門推門而入,
這是盜竊犯的一種慣用伎倆。
由於案發出租屋附近沒有監控,
這個在當晚淩晨到處推門的男人,
是不是就是從邱女士房間裏逃走的強奸犯?
目前,一切都隻能是推測。
遺憾的是,到了淩晨5點多,男子三拐兩拐的居然從監控裏消失了……
警方沒有找到他的落腳點。
這條線索突然斷了,警方當然也沒有放棄其他偵破手段。
正在大家對案子一籌莫展的時候,
一起幾乎一模一樣的入室強奸案,再次發生了!
十天之後,半夜淩晨3點多,
距離第一次案發點兩公裏遠的另一個老舊小區內,
李女士也遭遇了驚魂一幕。
當天晚上,李女士的男友上夜班,她獨自一人在家睡覺。
半夜的時候,她忽然感覺自己身旁有人,
那人的手開始在李女士身上撫摸……
有那麽一瞬間,李女士以為是男朋友提前回來了,
但是,她卻摸到了那人的手表?
手表?男朋友從來沒有戴表的習慣啊!
李女士渾身一震,抓住那人的手臂大呼“你是誰”?
那人沒想到對方會是這個反應,便想下床逃跑,
兩人抓扯之間,李女士的右手被他咬了一口,一吃痛鬆了手,
黑暗中的男子這才慌忙逃竄而去……
不過,李女士還是對這人的身高體態有些印象:
1、短頭發
2、體態偏瘦,年齡三十多
3、身高170以上。
山南原本是個平靜祥和的小城市,
居然在短短十天之內,發生了兩起如此奇葩的入室強奸案?
警方極為重視,立刻並案調查。
按照體貌特征和作案手段來推測,兩起案件的嫌疑人很可能是同一人!
第二起案子的案發地同樣是在一樓,不過這一次大門是鎖著的啊,
嫌疑人如何進入?
最終,警方在窗戶上發現了攀爬痕跡,
顯然是李女士粗心大意晚上沒有關好窗戶,被嫌疑人鑽了空子。
這一次,由於李女士非常機敏,嫌疑人強奸未遂,
不過,他卻留下了致命證據——李女士手上的咬痕。
警方成功提取到了嫌疑人的dna信息。
當然,這一次在附近街道的監控中,警方再一次看到了那個男人。
從體貌特征和走路的姿勢來看,
他就是第一起案件監控中那個“推門盜竊”的男人無疑。
此時,經過討論研判,警方對於嫌疑人也有了一些特征刻畫。
1、此人熟悉小街小巷,應該是本地人。
2、由於之前從未發生過類似案件,而10天之內連續發生兩起,此人應該是剛剛回到山南縣。
3、他作案後居然沒有逃跑,還繼續推門盜竊,看來應該是有前科。
綜合dna數據,警方立刻開始在山南地區有盜竊前科的人員中查找,
果然,比對很快出來,對上了!
一個名叫嚴明(化名)的男人,dna比對成功!
警方一看此人的資料,謔!
居然是個“六進宮”的盜竊老油條……
嚴明,2月11日才剛剛第六次從監獄裏被放出來。
僅過了幾十天,就發生了第一起入室強奸案,
看來,此人危險係數相當高啊,趕緊抓人!
於是,就在dna比對得出結果的當天晚上,警方在一家網吧內抓獲了嚴明。
針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他倒是爽快,全部承認了。
案發當晚,嚴明原本是想進入偷東西,
但是看到屋內隻有一個女人睡在床上時,便臨時起了色心……
哪曾想,也真是巧合到不能再巧合的事情,
受害邱女士,睡得迷糊之間以為是丈夫要和自己親近,
一來二去的,這稀裏糊塗的強奸案就發生了!
作案之後,嚴明之所以沒有逃跑,是認為自己沒留下什麽證據,
於是,他僅躲藏了10多天,便又出來半夜作案。
或許是第一次嚐到了甜頭,
這一回他又想故技重施,卻遭到了李女士的激烈反抗……
結果,為了逃脫,狗急跳牆的咬了別人一口,
至此也丟下了最關鍵的證據!
最終,依靠那個咬痕,嚴明落網。
這兩起案件,乍聽起來確實有些天方夜譚,但是想一想卻又細思極恐。
犯罪分子能夠得逞,往往都是受害人防範意識不夠強啊。
大家想不想知道這個嚴明是什麽人?現在悄悄告訴你,他是嚴部長老爸的親弟弟,嚴父一共姊妹7個,兄弟三個,嚴父是兄弟老大,嚴明是兄弟老三,嚴明叫他三叔,你說這個三叔丟不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