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酒話漁趣
雙穿暴富:技能係統寶庫 作者:宴坐青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狗剩和石頭成為李少華的鐵杆跟班。
每天,水狼部隊任勞任怨地捕魚,兩個鐵杆跟班任勞任怨地裝魚,趕著牛車去王大胡子家賣魚。
至於李少華,主要負責兩件事情。
一是躺平。他在河邊的草地或樹下躺平,躺著聽水流的聲音,聽風穿過樹林的聲音。
二是數錢。目前,他已成為王大胡子最重要、最穩定的魚獲供貨人,每天數錢數到手軟。
為讓自己更有質量地躺平,李少華用竹子和茅草搭建了一個涼棚,遮陽避雨,舒適安逸。
河邊蚊蟲猖獗,肆意叮咬,他用積分學習了醫術,配製出驅蚊藥膏,塗抹於皮膚裸露處,效果杠杠的。
為打發時間,他玩起了茶道。用積分在係統裏兌換了一套紫砂茶具,以及各類紅茶、綠茶、清茶、黃茶、黑茶、白茶。
泡茶的水,是直接從係統裏用積分兌換的礦泉水,那叫一個講究!
牛車畢竟速度慢,為提高效率,李少華買來一匹棕色的馱馬,高大壯實,力量驚人,取名大力神。
還用積分學習了木匠手藝,用老榆木做了一輛馬車,專用於拉魚。
如此一來,效率更是提高,銀子掙得更多更快,跟流水似的,擋都擋不住。
從前,兒子成天吊兒郎當,好吃懶做,李誌遠兩口子在村民麵前自動矮一截,放屁都不響。
如今兒子有本事,會掙錢,還燒得一手好菜,這兩口子頓覺揚眉吐氣,走到哪裏都抬頭挺胸,底氣十足。在鄉鄰麵前,他倆統一口徑,把李少華誇成了浪子回頭、勤勞孝順、大把掙錢的傑出好青年。
個人風評扶正後,甚至有媒婆主動上門,關心這位傑出好青年的終身大事。
一時間,李少華在烏柳村炙手可熱,風頭無兩!
這天傍晚,賣魚之後,王大胡子懇請李少華留下來喝酒吃野味。說不單單是請他,還請了張大彪和周德福。
王大胡子曾多次盛情邀請李少華,李少華都推說家裏有事。
這一次,李少華沒有再推辭:“那就一塊喝點,給王老板添麻煩了。”
“都是自家兄弟,不用跟我客氣。”王大胡子眉花眼笑:“狗剩和石頭也不能走,都得留下,哈哈!”
這倆吃貨巴不得留下,嘴巴都快咧到耳根邊了。
李少華拍拍狗剩的肩膀說:“辛苦你跑一趟,跟我爹娘說,晚飯不用等我。”
“好咧!”
石頭提醒道:“狗剩,跟我爹娘也說一聲。”
“放心吧。”
吃飯的地兒安排在王家後院,煙火氣濃烈。
張大彪和周德福已經到了,正嘮嗑喝茶。
“周老伯好,張叔好!”身為後輩,李少華還是很有禮貌的。
“少華來了,快坐,別站著。”周德福骨瘦如柴,臉上滿是皺紋,像個核桃殼。
“你就是烏柳村那個,會使喚水毛子捕魚的後生吧!王大胡子說你挺厲害的!”張大彪光頭,沒有眉毛,身軀壯碩,散發出一種生人勿近的氣息,活像一頭隨時擇人而噬的巨獸。
他家在西關村,是本地出了名的獵人,長期給王大胡子供貨。
李少華點點頭,謙虛一笑:“哪裏哪裏,混口飯吃罷了。”
三人閑聊間,黃燜麅子肉、紅燒野豬肉、尖椒野雞、碎末斑鳩、清燉王八、盤龍黃鱔、風味野兔……一應野味魚貫而出,色美味鮮,勾人饞蟲。
王大胡子熱情邀請客人入座。
李少華鼻子抽了抽,一股特殊的清香告訴他,王家熬了棒碴粥,也就是玉米麵糊糊。
“王老板,有棒碴粥,是吧?我想先來碗棒碴粥。”
“喝完酒再喝粥唄!”王大胡子生怕他不喝酒。
“放心吧,我肯定喝酒,隻是想先來碗棒碴粥,墊墊底。”李少華信誓旦旦地說道。
“那行。”王大胡子轉頭吩咐夥計,給李少華來一碗棒碴粥。
金黃色的熱粥,嫋嫋升起的熱氣,淡雅的穀香,讓人感覺特別有食欲。
周德福看了一眼,舔舔嘴,衝王大胡子道:“我也來一碗棒碴粥。”
王大胡子嘿嘿一樂,轉頭高喊道:“給每個人上一碗棒碴粥,墊墊底。”
喝罷棒碴粥,每個人肚子裏都暖烘烘的,舒服,得勁。
噸噸噸噸噸,夥計抱著酒壇,給每個人倒酒。
“天大地大,喝酒最大!咱們都是帶把的,喝酒要痛快,不能跟娘們似的扭扭捏捏。”王大胡子發起喝酒總動員:“你們長期給我供貨,都是我的貴人,大貴人!這第一碗酒,我幹了,你們隨意!”
草,這話說的,大夥隻能端起酒碗,仰脖子幹了。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底層勞動人民的快樂就是這麽簡單!純粹!火熱!
都是下河抓魚、上山捕獸的人,喝酒吹牛逼也總是圍繞著這些話題。
周德福說:“人不能太貪心,不能讓魚鷹累得太狠,得悠著勁使喚。剛出殼的雛鳥,我喂它黃鱔的血沫,稍大一點,喂去掉骨頭的新鮮血肉,讓它嗜血成性,練就殺氣。還得群投群喂,每次不能喂太多,讓它們爭搶拚鬥,保持野性。普通的魚鷹眼睛是黑色的,在水下能看兩丈遠。有一種極罕見的金眼魚鷹,能在水下看十丈遠,特別厲害。”
一桌人聽得滿臉神往。
“我曾經養過一隻金眼魚鷹,這家夥打小就跟別的魚鷹不一樣。它個頭大,身子骨硬,食量也大。因為長了一雙大金眼,我給它取名金元帥。金元帥長大後成了魚鷹頭兒,都拿它當真元帥,就好比羊群裏的頭羊,狼群裏的頭狼。我對金元帥呢,也額外照顧,給它配專門的鳥舍,比別的魚鷹鳥舍都寬大、舒坦,還給它開小灶。在船上,我專給它搭一個木頭的台子,讓它站在船頭正中,威風凜凜地統率所有魚鷹。通常,一隻魚鷹每次能捕三四斤魚,金元帥呢,每次能捕二十多斤。曾經有一回,鄰村的田大膀跟我說,想用兩頭耕牛外加一隻白雪,跟我換金元帥,我都沒答應。”
“啥叫白雪?”李少華起身,為周德福斟滿酒。
“白雪,就是渾身雪白雪白的魚鷹,也是非常稀罕的。”周德福接著道:“說實話,對他那兩頭耕牛,我沒放在心上,倒是那隻白雪,我很感興趣。不過,我更舍不得金元帥,它是我的寶貝疙瘩,是我的命根子。”
“白雪如今在哪?”
周德福沉默半晌,緩緩歎了一口氣,苦著臉說:“大概七年前,我使喚魚鷹捕魚的時候,出了一件怪事。十多隻魚鷹下水後,沒多會就遊出水麵,一個個哆哆嗦嗦,活像遇見了水鬼似的。我偏不信邪,立馬讓金元帥下水。沒曾想,金元帥下水後,也很快遊出水麵。我當下就火了,揮著竹竿硬逼它下水。它沒辦法,隻得硬著頭皮下水。不一會,水下有了動靜,卷起一陣陣漩渦,水麵泛起一大片血水,還有很多羽毛,金元帥的羽毛……再過了一陣,金元帥的屍體漂了上來,一塊飄上來的,還有一條十多公斤重的水老虎屍體。”
眾人大驚。水老虎,就是鱤魚,特別凶猛,是水裏的霸王。
“沒了金元帥,我大病了一場,將近半年沒捕魚。後來,田大膀聽說了這事,專找到我,請我喝酒,說要把白雪轉讓給我,我沒答應。那晚,我喝了很多酒,喝高了,滿眼都是我的金元帥……”
每天,水狼部隊任勞任怨地捕魚,兩個鐵杆跟班任勞任怨地裝魚,趕著牛車去王大胡子家賣魚。
至於李少華,主要負責兩件事情。
一是躺平。他在河邊的草地或樹下躺平,躺著聽水流的聲音,聽風穿過樹林的聲音。
二是數錢。目前,他已成為王大胡子最重要、最穩定的魚獲供貨人,每天數錢數到手軟。
為讓自己更有質量地躺平,李少華用竹子和茅草搭建了一個涼棚,遮陽避雨,舒適安逸。
河邊蚊蟲猖獗,肆意叮咬,他用積分學習了醫術,配製出驅蚊藥膏,塗抹於皮膚裸露處,效果杠杠的。
為打發時間,他玩起了茶道。用積分在係統裏兌換了一套紫砂茶具,以及各類紅茶、綠茶、清茶、黃茶、黑茶、白茶。
泡茶的水,是直接從係統裏用積分兌換的礦泉水,那叫一個講究!
牛車畢竟速度慢,為提高效率,李少華買來一匹棕色的馱馬,高大壯實,力量驚人,取名大力神。
還用積分學習了木匠手藝,用老榆木做了一輛馬車,專用於拉魚。
如此一來,效率更是提高,銀子掙得更多更快,跟流水似的,擋都擋不住。
從前,兒子成天吊兒郎當,好吃懶做,李誌遠兩口子在村民麵前自動矮一截,放屁都不響。
如今兒子有本事,會掙錢,還燒得一手好菜,這兩口子頓覺揚眉吐氣,走到哪裏都抬頭挺胸,底氣十足。在鄉鄰麵前,他倆統一口徑,把李少華誇成了浪子回頭、勤勞孝順、大把掙錢的傑出好青年。
個人風評扶正後,甚至有媒婆主動上門,關心這位傑出好青年的終身大事。
一時間,李少華在烏柳村炙手可熱,風頭無兩!
這天傍晚,賣魚之後,王大胡子懇請李少華留下來喝酒吃野味。說不單單是請他,還請了張大彪和周德福。
王大胡子曾多次盛情邀請李少華,李少華都推說家裏有事。
這一次,李少華沒有再推辭:“那就一塊喝點,給王老板添麻煩了。”
“都是自家兄弟,不用跟我客氣。”王大胡子眉花眼笑:“狗剩和石頭也不能走,都得留下,哈哈!”
這倆吃貨巴不得留下,嘴巴都快咧到耳根邊了。
李少華拍拍狗剩的肩膀說:“辛苦你跑一趟,跟我爹娘說,晚飯不用等我。”
“好咧!”
石頭提醒道:“狗剩,跟我爹娘也說一聲。”
“放心吧。”
吃飯的地兒安排在王家後院,煙火氣濃烈。
張大彪和周德福已經到了,正嘮嗑喝茶。
“周老伯好,張叔好!”身為後輩,李少華還是很有禮貌的。
“少華來了,快坐,別站著。”周德福骨瘦如柴,臉上滿是皺紋,像個核桃殼。
“你就是烏柳村那個,會使喚水毛子捕魚的後生吧!王大胡子說你挺厲害的!”張大彪光頭,沒有眉毛,身軀壯碩,散發出一種生人勿近的氣息,活像一頭隨時擇人而噬的巨獸。
他家在西關村,是本地出了名的獵人,長期給王大胡子供貨。
李少華點點頭,謙虛一笑:“哪裏哪裏,混口飯吃罷了。”
三人閑聊間,黃燜麅子肉、紅燒野豬肉、尖椒野雞、碎末斑鳩、清燉王八、盤龍黃鱔、風味野兔……一應野味魚貫而出,色美味鮮,勾人饞蟲。
王大胡子熱情邀請客人入座。
李少華鼻子抽了抽,一股特殊的清香告訴他,王家熬了棒碴粥,也就是玉米麵糊糊。
“王老板,有棒碴粥,是吧?我想先來碗棒碴粥。”
“喝完酒再喝粥唄!”王大胡子生怕他不喝酒。
“放心吧,我肯定喝酒,隻是想先來碗棒碴粥,墊墊底。”李少華信誓旦旦地說道。
“那行。”王大胡子轉頭吩咐夥計,給李少華來一碗棒碴粥。
金黃色的熱粥,嫋嫋升起的熱氣,淡雅的穀香,讓人感覺特別有食欲。
周德福看了一眼,舔舔嘴,衝王大胡子道:“我也來一碗棒碴粥。”
王大胡子嘿嘿一樂,轉頭高喊道:“給每個人上一碗棒碴粥,墊墊底。”
喝罷棒碴粥,每個人肚子裏都暖烘烘的,舒服,得勁。
噸噸噸噸噸,夥計抱著酒壇,給每個人倒酒。
“天大地大,喝酒最大!咱們都是帶把的,喝酒要痛快,不能跟娘們似的扭扭捏捏。”王大胡子發起喝酒總動員:“你們長期給我供貨,都是我的貴人,大貴人!這第一碗酒,我幹了,你們隨意!”
草,這話說的,大夥隻能端起酒碗,仰脖子幹了。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底層勞動人民的快樂就是這麽簡單!純粹!火熱!
都是下河抓魚、上山捕獸的人,喝酒吹牛逼也總是圍繞著這些話題。
周德福說:“人不能太貪心,不能讓魚鷹累得太狠,得悠著勁使喚。剛出殼的雛鳥,我喂它黃鱔的血沫,稍大一點,喂去掉骨頭的新鮮血肉,讓它嗜血成性,練就殺氣。還得群投群喂,每次不能喂太多,讓它們爭搶拚鬥,保持野性。普通的魚鷹眼睛是黑色的,在水下能看兩丈遠。有一種極罕見的金眼魚鷹,能在水下看十丈遠,特別厲害。”
一桌人聽得滿臉神往。
“我曾經養過一隻金眼魚鷹,這家夥打小就跟別的魚鷹不一樣。它個頭大,身子骨硬,食量也大。因為長了一雙大金眼,我給它取名金元帥。金元帥長大後成了魚鷹頭兒,都拿它當真元帥,就好比羊群裏的頭羊,狼群裏的頭狼。我對金元帥呢,也額外照顧,給它配專門的鳥舍,比別的魚鷹鳥舍都寬大、舒坦,還給它開小灶。在船上,我專給它搭一個木頭的台子,讓它站在船頭正中,威風凜凜地統率所有魚鷹。通常,一隻魚鷹每次能捕三四斤魚,金元帥呢,每次能捕二十多斤。曾經有一回,鄰村的田大膀跟我說,想用兩頭耕牛外加一隻白雪,跟我換金元帥,我都沒答應。”
“啥叫白雪?”李少華起身,為周德福斟滿酒。
“白雪,就是渾身雪白雪白的魚鷹,也是非常稀罕的。”周德福接著道:“說實話,對他那兩頭耕牛,我沒放在心上,倒是那隻白雪,我很感興趣。不過,我更舍不得金元帥,它是我的寶貝疙瘩,是我的命根子。”
“白雪如今在哪?”
周德福沉默半晌,緩緩歎了一口氣,苦著臉說:“大概七年前,我使喚魚鷹捕魚的時候,出了一件怪事。十多隻魚鷹下水後,沒多會就遊出水麵,一個個哆哆嗦嗦,活像遇見了水鬼似的。我偏不信邪,立馬讓金元帥下水。沒曾想,金元帥下水後,也很快遊出水麵。我當下就火了,揮著竹竿硬逼它下水。它沒辦法,隻得硬著頭皮下水。不一會,水下有了動靜,卷起一陣陣漩渦,水麵泛起一大片血水,還有很多羽毛,金元帥的羽毛……再過了一陣,金元帥的屍體漂了上來,一塊飄上來的,還有一條十多公斤重的水老虎屍體。”
眾人大驚。水老虎,就是鱤魚,特別凶猛,是水裏的霸王。
“沒了金元帥,我大病了一場,將近半年沒捕魚。後來,田大膀聽說了這事,專找到我,請我喝酒,說要把白雪轉讓給我,我沒答應。那晚,我喝了很多酒,喝高了,滿眼都是我的金元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