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大名與係統的獎勵
火影:我在木葉當法官 作者:特效村的摸摸頭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現在,大名就要開始發獎勵了。
“這次戰爭,在座的都是有功之臣。我對於火之國出現了如此多的青年才俊感到興奮……”
反正都是一些套話,勉勵和鼓勵一下眾人。
總結一下,大名發了一大筆錢,各忍族自行決定如何去使用;
給戰爭中的有功之臣頒發爵位,斑和柱間就撈了個榮譽公爵的名頭出來。
扉間泉奈等人也不差,甚至扉間還被授予了世襲侯爵,讓泉奈好一頓羨慕。
雖然這隻是個名頭,沒有封地,也沒有俸祿。
但是對於傳統的日式權力架構來說,完全就是“鯉魚躍龍門”,實現階級跨越了。
裏織已經是火之國實權的封地公爵了,沒啥好封的了。
於是大名大手一揮,在裏織原本的封地旁又劃了塊地給她。
不過說起來,裏織還沒去自家封地上看過呢!
最後是重頭戲,給扉間指婚!
在大名等人的有意撮合下,鬆島由子和千手扉間訂立了婚約,準備年後完婚。
這場婚姻,是絕對的政治聯姻,不過女方當事人倒是很滿意。
事實上,各國對於如何處理忍者和貴族之間的關係之類的問題,一直都沒有一個很好的方案。
原著中的忍村製算是一種方案,忍者組成國家的軍事機關,擁有獨立的外交權等,與政治機關相製約;
渦之國也算是一種方案,忍者組成國家的各個機關,國家的統治群體是忍者;
現在火之國大名要搞的,勉強也算是一種方案:
即確立大名的絕對領導和統治地位,通過各種方式拉攏、命令忍者,將忍者置於世俗貴族管理之下。
說白了,就是在改變並試圖國家中世俗力量與忍者力量的關係對比。
因為忍者的特殊性,忍者就相當於自帶槍還不用消耗軍械的戰士,世俗力量唯一能下手的地方就是後勤補給。
因為糧草是立身之本,但是這種關鍵物資忍者並不生產。
所以在原著中,一村一國製得到了普遍的實踐,就是實現了世俗與忍者,以資金和武力為紐帶的雙向控製。
無論是哪一本火影小說,但凡主角要搞忍村獨立政策,要麽是讓忍者從事勞動生產,要麽是讓忍者從世俗界接管平民的勞動生產。
無非就是破壞原本穩定的製約體係,從而讓忍者力量在力量占比中占絕對主導。
裏織作為國家培養出來的優秀法學人才,深諳此中道理。
畢竟政治學也是法學嘛!
裏織的選擇方向,自然是忍者優先。
這是由其力量來源和個人情感所決定的。
畢竟裏織的係統頭上明晃晃地標著“木葉”二字,要是把木葉搞沒了可還行!
不過,大名也算是個厚道人,封地和貴族說給就給,就為了拉攏這些忍者。
你別說,這一套還真有用,至少泉奈就對扉間挺羨慕的。
宴畢,眾人暫回居所。
“係統,差不多可以發獎勵了吧……”
一回到自己“樸實無華”的宅子裏,裏織就迫不及待地開始“伸手要錢”了。
【……】
【宿主你真是一個……】
“一個什麽?”
【沒什麽,發放獎勵中……】
【宿主主導建立的火土風-雷水體係對忍界格局產生了重大影響,同時在條約簽訂時訂立的規範廣為流傳,並為忍界眾人所接受。】
【特此獎勵……查克拉5卡,感悟機會一次~】
裏織多少有些無語。
“係統,你是沒獎勵可發了嗎?每次發獎勵都是同樣內容……”
【你別管我發多少,你就說好不好用吧!】
“那確實……”
裏織點點頭。
每一次使用感悟機會之後,裏織的實力都會發生質變。
“那我現在就使用吧 ……上次感悟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
裏織再次體會那種奇妙的感覺。
之前在感悟的時候,裏織就能做到對自己的查克拉揮如臂使了,但對於具體的攻擊手段還是沒有什麽頭緒。
因為她力量的本質,是秩序、是公正,就比如用火之國的法去管火之國的人。
但是裏織有很多情況都需要麵對敵對勢力的忍者,火之國和木葉的法管不到外國人身上。
尤其是對於在外國與外國人發生衝突,雙重管轄原則不起作用,根本就沒有很好的辦法。
所以裏織現在相當頭疼。
她曾經考慮過搞一個協約,關於各個國家法律的互認,但這又有司法主導權和法律解釋權種種問題,很難真正實現。
裏織還考慮過修訂法律改變法律適用範圍,但是跨國司法對他國司法主權是很嚴重的挑戰。
現在裏織就處於一個死胡同裏,走不出來了。
【要不……你先審視一下自己?】
係統嚐試提醒。
裏織有些疑惑,但嚐試去做了。
【姓名】上原裏織
【性別】女
【年齡】15歲
【實力】影級
【已製定條文】《法學的基本原理》《忍者公平對決原則》《國際法基本原則》
(好久沒拿出來了,曬曬係統麵板~)
“有什麽問題呢?”
【宿主還記不記得《法學的基本原理》是什麽等級的法了?】
【名稱】法學的基本原理
【等級】自然法
“當然記得了!不就是自然法……嗎?”
裏織突然抓住了這一部分。
法律分為自然法和成文法。
簡單來說,成文法是製定者特別製定出來的,以達到便利司法,維護統治的需求;而自然法是由於人類普遍的道德規範和約定俗成等方式建立的,是無法具體規定的。所有關於自然法的成文著作都是對自然法的解釋而非規定,包括裏織自己。
而道德,就是介於自然法和成文法的一種中間態。
(此觀點有爭議,但拿來做小說的設定還是沒問題的(?′?`?)~)
道德,或者說公序良俗,一直為人們所廣為接受。
這種接受和認知是出於整體的文化環境上的。
忍界整體的文化環境是比較相似的,那麽道德標準也比較相似。
而且道德是沒有具體規定的,在具體司法實踐中是需要法官、律師甚至是陪審團人員,做出判斷、選擇和解釋的。
“這次戰爭,在座的都是有功之臣。我對於火之國出現了如此多的青年才俊感到興奮……”
反正都是一些套話,勉勵和鼓勵一下眾人。
總結一下,大名發了一大筆錢,各忍族自行決定如何去使用;
給戰爭中的有功之臣頒發爵位,斑和柱間就撈了個榮譽公爵的名頭出來。
扉間泉奈等人也不差,甚至扉間還被授予了世襲侯爵,讓泉奈好一頓羨慕。
雖然這隻是個名頭,沒有封地,也沒有俸祿。
但是對於傳統的日式權力架構來說,完全就是“鯉魚躍龍門”,實現階級跨越了。
裏織已經是火之國實權的封地公爵了,沒啥好封的了。
於是大名大手一揮,在裏織原本的封地旁又劃了塊地給她。
不過說起來,裏織還沒去自家封地上看過呢!
最後是重頭戲,給扉間指婚!
在大名等人的有意撮合下,鬆島由子和千手扉間訂立了婚約,準備年後完婚。
這場婚姻,是絕對的政治聯姻,不過女方當事人倒是很滿意。
事實上,各國對於如何處理忍者和貴族之間的關係之類的問題,一直都沒有一個很好的方案。
原著中的忍村製算是一種方案,忍者組成國家的軍事機關,擁有獨立的外交權等,與政治機關相製約;
渦之國也算是一種方案,忍者組成國家的各個機關,國家的統治群體是忍者;
現在火之國大名要搞的,勉強也算是一種方案:
即確立大名的絕對領導和統治地位,通過各種方式拉攏、命令忍者,將忍者置於世俗貴族管理之下。
說白了,就是在改變並試圖國家中世俗力量與忍者力量的關係對比。
因為忍者的特殊性,忍者就相當於自帶槍還不用消耗軍械的戰士,世俗力量唯一能下手的地方就是後勤補給。
因為糧草是立身之本,但是這種關鍵物資忍者並不生產。
所以在原著中,一村一國製得到了普遍的實踐,就是實現了世俗與忍者,以資金和武力為紐帶的雙向控製。
無論是哪一本火影小說,但凡主角要搞忍村獨立政策,要麽是讓忍者從事勞動生產,要麽是讓忍者從世俗界接管平民的勞動生產。
無非就是破壞原本穩定的製約體係,從而讓忍者力量在力量占比中占絕對主導。
裏織作為國家培養出來的優秀法學人才,深諳此中道理。
畢竟政治學也是法學嘛!
裏織的選擇方向,自然是忍者優先。
這是由其力量來源和個人情感所決定的。
畢竟裏織的係統頭上明晃晃地標著“木葉”二字,要是把木葉搞沒了可還行!
不過,大名也算是個厚道人,封地和貴族說給就給,就為了拉攏這些忍者。
你別說,這一套還真有用,至少泉奈就對扉間挺羨慕的。
宴畢,眾人暫回居所。
“係統,差不多可以發獎勵了吧……”
一回到自己“樸實無華”的宅子裏,裏織就迫不及待地開始“伸手要錢”了。
【……】
【宿主你真是一個……】
“一個什麽?”
【沒什麽,發放獎勵中……】
【宿主主導建立的火土風-雷水體係對忍界格局產生了重大影響,同時在條約簽訂時訂立的規範廣為流傳,並為忍界眾人所接受。】
【特此獎勵……查克拉5卡,感悟機會一次~】
裏織多少有些無語。
“係統,你是沒獎勵可發了嗎?每次發獎勵都是同樣內容……”
【你別管我發多少,你就說好不好用吧!】
“那確實……”
裏織點點頭。
每一次使用感悟機會之後,裏織的實力都會發生質變。
“那我現在就使用吧 ……上次感悟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
裏織再次體會那種奇妙的感覺。
之前在感悟的時候,裏織就能做到對自己的查克拉揮如臂使了,但對於具體的攻擊手段還是沒有什麽頭緒。
因為她力量的本質,是秩序、是公正,就比如用火之國的法去管火之國的人。
但是裏織有很多情況都需要麵對敵對勢力的忍者,火之國和木葉的法管不到外國人身上。
尤其是對於在外國與外國人發生衝突,雙重管轄原則不起作用,根本就沒有很好的辦法。
所以裏織現在相當頭疼。
她曾經考慮過搞一個協約,關於各個國家法律的互認,但這又有司法主導權和法律解釋權種種問題,很難真正實現。
裏織還考慮過修訂法律改變法律適用範圍,但是跨國司法對他國司法主權是很嚴重的挑戰。
現在裏織就處於一個死胡同裏,走不出來了。
【要不……你先審視一下自己?】
係統嚐試提醒。
裏織有些疑惑,但嚐試去做了。
【姓名】上原裏織
【性別】女
【年齡】15歲
【實力】影級
【已製定條文】《法學的基本原理》《忍者公平對決原則》《國際法基本原則》
(好久沒拿出來了,曬曬係統麵板~)
“有什麽問題呢?”
【宿主還記不記得《法學的基本原理》是什麽等級的法了?】
【名稱】法學的基本原理
【等級】自然法
“當然記得了!不就是自然法……嗎?”
裏織突然抓住了這一部分。
法律分為自然法和成文法。
簡單來說,成文法是製定者特別製定出來的,以達到便利司法,維護統治的需求;而自然法是由於人類普遍的道德規範和約定俗成等方式建立的,是無法具體規定的。所有關於自然法的成文著作都是對自然法的解釋而非規定,包括裏織自己。
而道德,就是介於自然法和成文法的一種中間態。
(此觀點有爭議,但拿來做小說的設定還是沒問題的(?′?`?)~)
道德,或者說公序良俗,一直為人們所廣為接受。
這種接受和認知是出於整體的文化環境上的。
忍界整體的文化環境是比較相似的,那麽道德標準也比較相似。
而且道德是沒有具體規定的,在具體司法實踐中是需要法官、律師甚至是陪審團人員,做出判斷、選擇和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