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劍客的自我修養(3)
快穿之好男人修煉指南 作者:雲邊有一顆桃子樹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季時安中午吃完午飯後,就帶著娘倆出去買點衣服還有幹糧。
“時安,可以了,不用買這麽多,兩套衣服可以換著穿就行。”
“多買一點換洗的,天氣不好的時候,多一套可以換著穿。”
季時安一共買了十套,舒明婉還有孩子一人五套換著穿。
有兩套是練功服,這以後要練功還是需要合適的衣服,穿起來才不會累贅。
季時安還給他們買了合適的鞋子,成衣店就有賣,季時安也懶得帶他們跑去鞋子鋪看了。
買好之後,季時安讓母子倆先回客棧,他要去看一下馬車是怎麽賣的。
“我和娘要跟著一起去!”季言之害怕他爹跑了,要是跑了就沒有人教他武功了。
“那就一起吧!”季時安讓他們一起跟著去。
他知道季言之害怕什麽,所以讓他們跟著能安他們的心,季時安也不會覺得有什麽,隻是剛剛不想兩人太累罷了。
“老板,你這裏的馬車怎麽賣?”
“哎呦,客官,這要看您是要哪一種了,比如這個豪華並且大一點的就是要七十兩,加上馬匹的話,就是九十兩左右。
這種普通小一點的便宜些,加上馬匹要四十兩,您看您要哪一種?”
王大城看著這人帶著鬥笠,臉也被半遮著看不清,可是這一身玄衣一看就不便宜,又帶著妻兒大包小包的估計要遠行,他這單生意能成!
“時安,這也太貴了,我們騎馬就好了,用不著馬車。”
舒明婉覺得太貴了,這要是在以前,她直接就買了,可這幾年,她體會到了生活的心醉。
這麽多銀子,要是花在別的地方,能幹成很多事了。
“沒事,我們去風城路途太遠,不可能每次都能及時找到客棧,如果在野外,有一輛馬車還可以休息。”
“老板,這是一百兩銀票,就買那一輛豪華的馬車,馬匹也要。”
“好嘞客官,您稍等一會,我先給你找剩下的銀子。”
季言之看他爹出手就是一百兩,想想他和他娘過的日子……
馬車買好了,他們打算下午就出發,又去買了一些幹糧,還有水袋裝了三袋水。
季時安並沒有打算很快就帶他們去風城,現在風城薑家實力巨大,女主又找了男主這個武林高手做薑家的女婿。
他們貿然過去,雖然他有能力為舒家報仇,可是帶著婉婉還有言之肯定是不方便的。
薑雪寧計劃沒有成功,後麵肯定又會派殺手過來,所以還是帶著娘倆比較好。
重要的是季時安想讓婉婉自己報仇更有意義。
“東西的買好了,你們有沒有要告別的人,沒有的話,我們就啟程了!”
“去老村長家看看吧,這些年多虧有老村長照顧,要不然我一個人帶著言之,肯定更不容易,說不定都等不到你回來。”
“好,那我們先去給老村長買點東西。”
季時安帶著娘倆去買了點肉還有點酒,聽說老村長這兩年身體不怎麽好,季時安又給他買了點藥。
雖然當初原主說是帶舒明婉隱居,但其實就是在桃花村的一座半山腰建了房子,老村長之所以這麽幫舒明婉母子。
除了可憐他們之外,還是因為當年原主救了他落水的孫子。
他在報恩。
到了桃花村去拜訪老村長之後,他們就啟程了。
…………
“給,你們打開看喜不喜歡?”
季時安特意在空間給兩人選了兩把佩劍,季言之因為人小,季時安還特意選了一把稍微小一些的劍,不過殺傷力可不低。
季言之迫不及待的打開,發現是一把劍,劍鞘通體呈黑金色,上麵刻著複雜而又神秘的符文。
劍炳上還雕刻了一隻金龍,威嚴無比,刀刃如霜,季言之竟然能感受到森森寒意。
舒明婉雖然不懂武功,可是她一看就知道這劍不凡。
她打開季時安給她的另一把劍,劍鞘看著很普通,上麵隻是雕刻著幾朵沒見過的花,可是劍身竟然通透如玉,還散發著柔和的光澤。
“把劍舉起來在陽光下看看。”
“好。”
舒明婉把劍舉起來,陽光照耀在劍身上,劍身閃爍著七彩的流光!
“這是什麽劍?”舒明婉感覺隻是看一眼,她就喜歡上了。
“碧落劍,言之的是龍淵劍。”
“你們先收好,先練基本功,先把身體素質練上去,再開始練劍。”
“好。”舒明婉一切都聽季時安的,隻要能報仇,她已經躲了這麽多年,是時候換一種活法了。
季言之對他的劍愛不釋手,他到現在都還記得他爹那一招,回旋踢劍,一劍五人。
他要好好學,學成了保護他娘,幫他娘一起報仇!
同時也是幫自己報仇,如果那一晚不是他爹來的快,他估計他已經是別人的刀下魂了。
“那好,一會吃完飯,我就開始教你們基本功。”
原主以前是自學成才的,也算是天賦很高的了,可是男主天賦比原主更高,用的劍法也比原主的更好。
還是大家族出身,各種資源也更好,重要的還是天選之子,所以不怪原主打不過男主。
不過季時安來的時候原主武功全廢,現在季時安的武功,從進入這個世界那一刻開始,就變成了他自己的。
所以季時安也沒打算用原主那一套教他們娘倆,他從空間拿了兩本不同的劍譜,都是適合他們的。
特別是舒明婉,現在年紀雖然才二十四,可是對於從小開始習武的人來說,已經晚了很多年。
身體也不一定適合練武,但遇到了季時安,一切皆有可能。
…………
“手抬高!腿站穩!”
季時安看兩人已經有些堅持不住了,不過他還是沒有喊停,因為練武本身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如果每次堅持不了就休息,根本成不了大事。
不過他也挺佩服兩人的,特別是季言之這小家夥。
才七歲,竟然一點也不喊苦不喊累,比舒明婉還有毅力。
他們已經練了一個星期,進步了很多,也長了不少肉,看著終於不是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了。
“時安,可以了,不用買這麽多,兩套衣服可以換著穿就行。”
“多買一點換洗的,天氣不好的時候,多一套可以換著穿。”
季時安一共買了十套,舒明婉還有孩子一人五套換著穿。
有兩套是練功服,這以後要練功還是需要合適的衣服,穿起來才不會累贅。
季時安還給他們買了合適的鞋子,成衣店就有賣,季時安也懶得帶他們跑去鞋子鋪看了。
買好之後,季時安讓母子倆先回客棧,他要去看一下馬車是怎麽賣的。
“我和娘要跟著一起去!”季言之害怕他爹跑了,要是跑了就沒有人教他武功了。
“那就一起吧!”季時安讓他們一起跟著去。
他知道季言之害怕什麽,所以讓他們跟著能安他們的心,季時安也不會覺得有什麽,隻是剛剛不想兩人太累罷了。
“老板,你這裏的馬車怎麽賣?”
“哎呦,客官,這要看您是要哪一種了,比如這個豪華並且大一點的就是要七十兩,加上馬匹的話,就是九十兩左右。
這種普通小一點的便宜些,加上馬匹要四十兩,您看您要哪一種?”
王大城看著這人帶著鬥笠,臉也被半遮著看不清,可是這一身玄衣一看就不便宜,又帶著妻兒大包小包的估計要遠行,他這單生意能成!
“時安,這也太貴了,我們騎馬就好了,用不著馬車。”
舒明婉覺得太貴了,這要是在以前,她直接就買了,可這幾年,她體會到了生活的心醉。
這麽多銀子,要是花在別的地方,能幹成很多事了。
“沒事,我們去風城路途太遠,不可能每次都能及時找到客棧,如果在野外,有一輛馬車還可以休息。”
“老板,這是一百兩銀票,就買那一輛豪華的馬車,馬匹也要。”
“好嘞客官,您稍等一會,我先給你找剩下的銀子。”
季言之看他爹出手就是一百兩,想想他和他娘過的日子……
馬車買好了,他們打算下午就出發,又去買了一些幹糧,還有水袋裝了三袋水。
季時安並沒有打算很快就帶他們去風城,現在風城薑家實力巨大,女主又找了男主這個武林高手做薑家的女婿。
他們貿然過去,雖然他有能力為舒家報仇,可是帶著婉婉還有言之肯定是不方便的。
薑雪寧計劃沒有成功,後麵肯定又會派殺手過來,所以還是帶著娘倆比較好。
重要的是季時安想讓婉婉自己報仇更有意義。
“東西的買好了,你們有沒有要告別的人,沒有的話,我們就啟程了!”
“去老村長家看看吧,這些年多虧有老村長照顧,要不然我一個人帶著言之,肯定更不容易,說不定都等不到你回來。”
“好,那我們先去給老村長買點東西。”
季時安帶著娘倆去買了點肉還有點酒,聽說老村長這兩年身體不怎麽好,季時安又給他買了點藥。
雖然當初原主說是帶舒明婉隱居,但其實就是在桃花村的一座半山腰建了房子,老村長之所以這麽幫舒明婉母子。
除了可憐他們之外,還是因為當年原主救了他落水的孫子。
他在報恩。
到了桃花村去拜訪老村長之後,他們就啟程了。
…………
“給,你們打開看喜不喜歡?”
季時安特意在空間給兩人選了兩把佩劍,季言之因為人小,季時安還特意選了一把稍微小一些的劍,不過殺傷力可不低。
季言之迫不及待的打開,發現是一把劍,劍鞘通體呈黑金色,上麵刻著複雜而又神秘的符文。
劍炳上還雕刻了一隻金龍,威嚴無比,刀刃如霜,季言之竟然能感受到森森寒意。
舒明婉雖然不懂武功,可是她一看就知道這劍不凡。
她打開季時安給她的另一把劍,劍鞘看著很普通,上麵隻是雕刻著幾朵沒見過的花,可是劍身竟然通透如玉,還散發著柔和的光澤。
“把劍舉起來在陽光下看看。”
“好。”
舒明婉把劍舉起來,陽光照耀在劍身上,劍身閃爍著七彩的流光!
“這是什麽劍?”舒明婉感覺隻是看一眼,她就喜歡上了。
“碧落劍,言之的是龍淵劍。”
“你們先收好,先練基本功,先把身體素質練上去,再開始練劍。”
“好。”舒明婉一切都聽季時安的,隻要能報仇,她已經躲了這麽多年,是時候換一種活法了。
季言之對他的劍愛不釋手,他到現在都還記得他爹那一招,回旋踢劍,一劍五人。
他要好好學,學成了保護他娘,幫他娘一起報仇!
同時也是幫自己報仇,如果那一晚不是他爹來的快,他估計他已經是別人的刀下魂了。
“那好,一會吃完飯,我就開始教你們基本功。”
原主以前是自學成才的,也算是天賦很高的了,可是男主天賦比原主更高,用的劍法也比原主的更好。
還是大家族出身,各種資源也更好,重要的還是天選之子,所以不怪原主打不過男主。
不過季時安來的時候原主武功全廢,現在季時安的武功,從進入這個世界那一刻開始,就變成了他自己的。
所以季時安也沒打算用原主那一套教他們娘倆,他從空間拿了兩本不同的劍譜,都是適合他們的。
特別是舒明婉,現在年紀雖然才二十四,可是對於從小開始習武的人來說,已經晚了很多年。
身體也不一定適合練武,但遇到了季時安,一切皆有可能。
…………
“手抬高!腿站穩!”
季時安看兩人已經有些堅持不住了,不過他還是沒有喊停,因為練武本身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如果每次堅持不了就休息,根本成不了大事。
不過他也挺佩服兩人的,特別是季言之這小家夥。
才七歲,竟然一點也不喊苦不喊累,比舒明婉還有毅力。
他們已經練了一個星期,進步了很多,也長了不少肉,看著終於不是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