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我在新民縣前進公社大太平莊小學三年一班讀書。全班五十多名同學,大部分是村裏農民家的孩子,小部分是縣裏、鎮裏工人、市縣下放戶家庭的孩子。


    我是那小部分家庭孩子中的一員。性格有些孤僻,平時喜歡獨處。對學校、班裏的號召,我采取的是既不積極也不消極的策略,隻有老師指名道姓了安排我才去幹。


    我的鄰居,大隊革委會的兒子,叫加民的同學則與我不一樣,他遇事很積極,不怕麻煩,什麽事情都搶著幹,學校裏的大小幹部的位置,他都坐上了一回。


    也許是遺傳基因在作怪,他可能跟他父親一樣有官癮,連每年夏天暑假學校的護校隊的隊長的位置他也去爭。同齡人都煩他這出,但是他在村裏給人的印象是極其美好的。


    我的母親常對我嘮叨:“你呀,什麽事都不積極,連個紅小兵都入不上。你看人家加民,在學校裏大大小小的幹部都幹過了。”


    那年夏天,天氣特別炎熱,村裏四周的四個水坑成了人們避暑的好地方。每年都淹死至少一個人。


    為了防止學生在水坑洗澡遊泳,學校在各個水坑邊插上木板,上麵寫上四個紅色大字:禁止野浴。


    在學校召開學生大會宣布禁止野浴的規章製度。成立護坑糾查隊,暑假期間每天在村裏的四個水坑之間來回巡邏,防止學生野浴時遇險。


    糾查隊的任務是發現有學生去野浴馬上匯報給學校,學校對野浴的學生作出罰站、寫檢討的處罰。


    糾查隊隊長及隊員是個得罪人的活兒,被得罪的同學中,有的當麵找喳打架報複,有的背地裏用磚頭瓦塊砸你家玻璃,去年管糾查的同學說啥也不幹了。


    這時候,我的鄰居同學加民則主動提出他要幹糾察隊長這個活兒。並且他還讓我跟他一起幹。


    我說:“你不怕得罪人呀?!”


    加民說:“這活兒幹好了,不但不得罪人,還……你就跟我一起幹吧!你不是愛看小人書嘛。跟我幹,每天借你一本小人書。”我同意了。


    那年暑假放假的第一天,我跟在家民後邊去水坑邊巡邏。


    西大坑、南大坑都沒有學生野泳,走到東大坑時,發現了一個叫洪恩的學生在河裏邊遊泳,加民仿佛沒看見似的,走過去了。


    我拉了一下加民的手,輕聲提醒他:“加民,洪恩在那遊泳呢!”


    加民加快腳步走了過去。邊走邊對我說“我怎麽沒看見呢。你可別瞎說。”


    我們離開了東大坑,去了北大坑。迎麵碰上了同班同學士申。


    士申扛了個破舊的撈魚的網,見了我們想躲,加民大聲喊道:“小申子,過來過來,躲什麽,早看見你了!”


    士申慢慢地走過來,紅了臉:“我沒躲,我也沒下河洗澡。”


    加民跑上去搶過他手中的網兜:“你沒洗澡不假,可你下水了。學校規定是禁止下水的。再說你偷公家的魚蝦比下河野浴性質還嚴重。我要是報告大隊,你爸就得去公社學習班反省。”


    我勸加民:“別嚇唬士申了,他膽小。”


    加民說:“我可不是嚇唬他,就看他怎麽表現了!”


    一聽加民這句話,士申把網兜裏的魚蝦都給了加民,還補充說:“加民,平時我對你可是尊重的,這你是知道的,這魚送給你,晚上,我再給你拿幾本小人書看。”


    加民笑了:“你的態度挺好,這次就算了,不向學校匯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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