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秦川就想:“要是這個隨意,到了派出所,對民警一說,自己要對她非禮,到時候即使自己一再強調,自己當時是把隨意,當成了自己的老婆辛酸,到時候,恐怕自己越是這樣,對警察說,那時候警察就越會想,自己已經好幾年沒有碰女人了,更何況是,男人光棍三年,老母豬都賽貂蟬。那自己非禮隨意,,再加上這個隨意,又和辛酸長的是一模一樣,那自己非禮隨意的這個罪名,就是自己再怎麽辯駁,恐怕肯定都沒人信。
於是秦川搖搖頭說:“辛酸你看這樣行嗎?今天這事,我就認栽了,你看我答應和你協議離婚,你看這樣行不行?”
還沒等辛酸開口,這時隨意看了一眼辛酸,然後嘴唇一仰,衝辛酸點了點頭。用手比了一個ok的手勢。
就這樣,隨意就連忙從,他的兜子裏,拿出了紙和筆,讓秦川在紙上寫了一張,自願離婚的保證書。然後秦川就開著他那台破奧拓,灰溜溜的走了。
崔宏波從江城市看守所,回到了他的,律師事務所以後,吃完中午飯。下午13點40分鍾,就來到了江城市,高新區人民法院檔案室,然後出示了一下,自己的律師工作證,以及江城市,宏波律師事務所,和吳大郎簽訂的委托,崔宏波為吳大郎,離婚一案提起上訴的委托書。
然後笑著對檔案管理員說:“美女,我想複印一份,吳大郎離婚一案的全部卷宗。
這時檔案管理員,搖搖頭說:“還沒有移送過來,崔律師你知道,這個審理吳大郎離婚一案的法官是誰嗎?或者是說一下他的案號。”
崔宏波說:“審理這個案子的法官叫童彤,就是今天上午,在你們高新區,人民法院門口,被原告用刀捅的那個人。”
這時隻聽那位檔案管理員說:“哦崔律師,我知道了,這個檔案現在還沒有歸檔,那你記一下,我們檔案室的電話號碼,等下周你先給我打個電話,問問這個檔案,要是歸檔了你再來。”
崔宏波點點頭,然後說了句:“好的美女。”然後一轉身就走了出去。
當崔宏波走出檔案室時,正好遇到了江城市,民事審判庭的庭長孫嘉璐。
崔宏波笑著對孫嘉璐說:“你好孫庭長!”
孫嘉璐微笑著回了一句:“崔律師好,怎麽今天上我們法院,有庭啊?(有案子要開庭的意思)”
崔宏波說:“有一個案子,我想調閱一下卷宗,剛才到檔案室,管理人員說,案子還沒有歸檔,讓我下周再給她打電話問問?”
孫嘉璐問:“是誰的案子啊?”
崔宏波說:“就是上午,被原告用刀捅的那個童彤。原告吳大郎,讓我給他代理,他的離婚上訴案。“
孫嘉璐點點頭說:“怎麽這個吳大郎,把我們的法官用刀捅了,他還要上訴?”
崔宏波一聽,看了一眼孫嘉璐說:“他用刀捅人,和他的案子上訴,這件事情,在法律上它沒有矛盾。因為不論什麽案子,都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上訴權力。“
孫嘉璐不好意思的說:“那倒是,但是我一聽他拿刀捅人,我就來氣,特別是,捅的還是我們民事審判庭的法官。”
崔宏波笑著對孫嘉璐說:“孫庭長,假如你要是能,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那個吳大郎,童法官在審理你,或者是你的親友的離婚案,把你父母留給你的財產,判給別人一半,你和你的親友能樂意嗎?所以說這個事,你們也別怨人家吳大郎。當然,我作為一名律師,我也不讚同吳大郎,用刀捅人。可是假如當初童法官,能夠依法做出公正的判決書,那吳大郎,還會用刀捅她嗎?我相信我的當事人,他是不會做出這麽愚蠢的事情的。所以我認為,不是吳大郎要用刀捅的她。而是她做出的這份,不合法的判決書,讓吳大郎感覺到了法官的判案不公,這樣吳大郎才會拿刀捅的她。”
孫嘉璐點點頭說:“嗯,崔律師說的對,你真不愧是當律師的。來、崔律師你跟我來,審理這個案子的童法官,雖然住院了,但是案卷在她的助理張媛媛那呢?我讓她給你複印一份給你。”
崔宏波說了句:“謝謝孫庭長.”
孫嘉璐說了句:“不客氣。”然後崔宏波就跟著孫嘉璐,往樓上張媛媛辦公室走去。
孫嘉璐給張媛媛說:“你把童法官,審理的那個吳大郎,離婚案的案卷,給崔律師複印一份。”說完,孫嘉璐笑著對崔宏波說:“崔律師,你在這裏等一會,我還有事,就先回去了。”
崔宏波說了句:“謝謝孫庭長。”然後等了一會,把吳大郎,離婚案的卷宗,複印完拿著,對張媛媛說了句:“謝謝張助理。
崔宏偉回到自己的辦公室,然後仔細看了一遍卷宗。然後就在電腦上,把書寫上訴狀的模板打開,開始寫道:
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原審原告,起訴人吳大郎,漢族、男。今年xx歲,家住:江城市高新區長江街,xx號。
代理律師:江城市宏波律師事務所。地址:江城市司法局辦公大樓四層421房間。聯係電話:6485xxxx。
被上訴人:原神被告,閻芯,女、漢族、住址同上訴人。
事實及理由:
上訴人吳大郎,不服江城市(2017)江1179號,民事判決書,特提起上訴。
上訴人對原審判決,原告吳大郎,應給付原告,房產及家產,和銀行存款,均給被告一半不服。
其理由是:原告吳大郎的所有房產、家產、以及家庭存款,均是原告吳大郎,和被告閻芯結婚之前父母留下的,均與被告閻芯無關。
另外原吳大郎,和被告閻芯,是在2017年5月8日結婚,而原告吳大郎的房產和家產、及銀行存款,均是2017年3月31日之前,就有的,且自2017年5月8日,原告吳大郎,與被告閻芯結婚後,被告閻芯和其母親,以及其母親的姘頭,也就是被告閻芯的相好,一直吃住均在原告家隻,且三人從來,沒有出外工作過一天。同時三人,在生意上也沒有幫助過,原告吳大郎。
因此原判決書,第二頁,第8行,要原告吳大郎,把所有房產、家產以及銀行存款,給付被告閻芯一半50%是錯誤的,故上訴人請求江城市人民法院,能夠依法,對該案進行審理,依法撤銷原審判決書。
此致:
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吳大郎
訴訟代理人:江城市宏波律師事務所
2018年3月5日
因為次日,是法定休息日周六,所以崔宏波決定,到了周一上午,崔宏波就帶著一位女律師,來到了江城市看守所,等曲良一到,他們三個人,就提審了吳大郎,
這時崔宏波,就吳大郎刺殺女法官一案,進行了正式提審。提審完了之後,崔宏偉就順手讓吳大郎,在崔宏偉寫好的那份,上訴狀上簽完名。並按上了手印。
要知道吳大郎的案情如何,且聽下集分解。
於是秦川搖搖頭說:“辛酸你看這樣行嗎?今天這事,我就認栽了,你看我答應和你協議離婚,你看這樣行不行?”
還沒等辛酸開口,這時隨意看了一眼辛酸,然後嘴唇一仰,衝辛酸點了點頭。用手比了一個ok的手勢。
就這樣,隨意就連忙從,他的兜子裏,拿出了紙和筆,讓秦川在紙上寫了一張,自願離婚的保證書。然後秦川就開著他那台破奧拓,灰溜溜的走了。
崔宏波從江城市看守所,回到了他的,律師事務所以後,吃完中午飯。下午13點40分鍾,就來到了江城市,高新區人民法院檔案室,然後出示了一下,自己的律師工作證,以及江城市,宏波律師事務所,和吳大郎簽訂的委托,崔宏波為吳大郎,離婚一案提起上訴的委托書。
然後笑著對檔案管理員說:“美女,我想複印一份,吳大郎離婚一案的全部卷宗。
這時檔案管理員,搖搖頭說:“還沒有移送過來,崔律師你知道,這個審理吳大郎離婚一案的法官是誰嗎?或者是說一下他的案號。”
崔宏波說:“審理這個案子的法官叫童彤,就是今天上午,在你們高新區,人民法院門口,被原告用刀捅的那個人。”
這時隻聽那位檔案管理員說:“哦崔律師,我知道了,這個檔案現在還沒有歸檔,那你記一下,我們檔案室的電話號碼,等下周你先給我打個電話,問問這個檔案,要是歸檔了你再來。”
崔宏波點點頭,然後說了句:“好的美女。”然後一轉身就走了出去。
當崔宏波走出檔案室時,正好遇到了江城市,民事審判庭的庭長孫嘉璐。
崔宏波笑著對孫嘉璐說:“你好孫庭長!”
孫嘉璐微笑著回了一句:“崔律師好,怎麽今天上我們法院,有庭啊?(有案子要開庭的意思)”
崔宏波說:“有一個案子,我想調閱一下卷宗,剛才到檔案室,管理人員說,案子還沒有歸檔,讓我下周再給她打電話問問?”
孫嘉璐問:“是誰的案子啊?”
崔宏波說:“就是上午,被原告用刀捅的那個童彤。原告吳大郎,讓我給他代理,他的離婚上訴案。“
孫嘉璐點點頭說:“怎麽這個吳大郎,把我們的法官用刀捅了,他還要上訴?”
崔宏波一聽,看了一眼孫嘉璐說:“他用刀捅人,和他的案子上訴,這件事情,在法律上它沒有矛盾。因為不論什麽案子,都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上訴權力。“
孫嘉璐不好意思的說:“那倒是,但是我一聽他拿刀捅人,我就來氣,特別是,捅的還是我們民事審判庭的法官。”
崔宏波笑著對孫嘉璐說:“孫庭長,假如你要是能,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那個吳大郎,童法官在審理你,或者是你的親友的離婚案,把你父母留給你的財產,判給別人一半,你和你的親友能樂意嗎?所以說這個事,你們也別怨人家吳大郎。當然,我作為一名律師,我也不讚同吳大郎,用刀捅人。可是假如當初童法官,能夠依法做出公正的判決書,那吳大郎,還會用刀捅她嗎?我相信我的當事人,他是不會做出這麽愚蠢的事情的。所以我認為,不是吳大郎要用刀捅的她。而是她做出的這份,不合法的判決書,讓吳大郎感覺到了法官的判案不公,這樣吳大郎才會拿刀捅的她。”
孫嘉璐點點頭說:“嗯,崔律師說的對,你真不愧是當律師的。來、崔律師你跟我來,審理這個案子的童法官,雖然住院了,但是案卷在她的助理張媛媛那呢?我讓她給你複印一份給你。”
崔宏波說了句:“謝謝孫庭長.”
孫嘉璐說了句:“不客氣。”然後崔宏波就跟著孫嘉璐,往樓上張媛媛辦公室走去。
孫嘉璐給張媛媛說:“你把童法官,審理的那個吳大郎,離婚案的案卷,給崔律師複印一份。”說完,孫嘉璐笑著對崔宏波說:“崔律師,你在這裏等一會,我還有事,就先回去了。”
崔宏波說了句:“謝謝孫庭長。”然後等了一會,把吳大郎,離婚案的卷宗,複印完拿著,對張媛媛說了句:“謝謝張助理。
崔宏偉回到自己的辦公室,然後仔細看了一遍卷宗。然後就在電腦上,把書寫上訴狀的模板打開,開始寫道:
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原審原告,起訴人吳大郎,漢族、男。今年xx歲,家住:江城市高新區長江街,xx號。
代理律師:江城市宏波律師事務所。地址:江城市司法局辦公大樓四層421房間。聯係電話:6485xxxx。
被上訴人:原神被告,閻芯,女、漢族、住址同上訴人。
事實及理由:
上訴人吳大郎,不服江城市(2017)江1179號,民事判決書,特提起上訴。
上訴人對原審判決,原告吳大郎,應給付原告,房產及家產,和銀行存款,均給被告一半不服。
其理由是:原告吳大郎的所有房產、家產、以及家庭存款,均是原告吳大郎,和被告閻芯結婚之前父母留下的,均與被告閻芯無關。
另外原吳大郎,和被告閻芯,是在2017年5月8日結婚,而原告吳大郎的房產和家產、及銀行存款,均是2017年3月31日之前,就有的,且自2017年5月8日,原告吳大郎,與被告閻芯結婚後,被告閻芯和其母親,以及其母親的姘頭,也就是被告閻芯的相好,一直吃住均在原告家隻,且三人從來,沒有出外工作過一天。同時三人,在生意上也沒有幫助過,原告吳大郎。
因此原判決書,第二頁,第8行,要原告吳大郎,把所有房產、家產以及銀行存款,給付被告閻芯一半50%是錯誤的,故上訴人請求江城市人民法院,能夠依法,對該案進行審理,依法撤銷原審判決書。
此致:
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吳大郎
訴訟代理人:江城市宏波律師事務所
2018年3月5日
因為次日,是法定休息日周六,所以崔宏波決定,到了周一上午,崔宏波就帶著一位女律師,來到了江城市看守所,等曲良一到,他們三個人,就提審了吳大郎,
這時崔宏波,就吳大郎刺殺女法官一案,進行了正式提審。提審完了之後,崔宏偉就順手讓吳大郎,在崔宏偉寫好的那份,上訴狀上簽完名。並按上了手印。
要知道吳大郎的案情如何,且聽下集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