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明顯和一般的大猩猩有很大的不同,它的防禦力極其強悍,長長毛發下那古銅色的皮膚就像是鋼鐵一般堅硬,連狒狒鋒利的爪子和牙齒,對金剛都是無可奈何。


    “嗷……嗷唔!!!”


    金剛這個異種的臂力何止千斤?這一撕之下,直接將那隻狒狒撕成兩片,漫天血雨將金剛的毛發都染紅了,在這方圓不過十多米的地上,滿是粘稠的血水。


    仿佛像撕碎紙那樣,接連撕開七八隻狒狒後,敢於和獅子戰鬥的狒狒,也膽怯了。


    這場戰鬥不過隻進行了短短的七八分鍾,但是一個原本有一百多隻狒狒的種群,現在隻剩下了五六十隻躲在了高高的樹上,口中發出尖銳的吼叫聲,但卻再也不敢撲下來了。


    “嗷……嗷嗷!”


    那棵樹上的兩隻狒狒哪裏想到金剛會如此悍勇?大意之下也摔了下來,沒等它們逃到樹上,就被金剛一腳一個給踩死了。


    一隻強壯的公狒狒見到族群的數量越來越少,終於發出了撤退的命令,一時間,那些早已被金剛殺破了膽的狒狒們,紛紛抓著樹枝跳躍到了森林深處。


    “嗷!”


    “莊哥,小心點,這家夥的野性被激發出來了……”


    “行了,金剛和我摔跤,哪次能摔贏我啊?”


    “嗚……嗷唔……”


    不過動物和人的思維還是不一樣的,這滿地讓莊睿聞著都想吐的鮮血和死屍,在金剛看來,卻是它的戰利品。


    “嘔,嘔……”


    雖然莊睿也是個吃貨,很喜歡吃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但是麵對同是靈長類的狒狒屍體,他卻是無論如何都不會碰一下的。


    “給我口水喝……”


    “莊哥,還是先離開這裏吧,這地方血腥氣太大,恐怕馬上就會有一些肉食動物趕來了……”


    “走,走,快點走,嘔!”


    彭飛則是緊緊的跟在了莊睿和金剛的後麵,他也不想在這地方多呆上一秒鍾,這修羅殿一般的場景,那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起的。


    “金剛,以後不準再這樣大開殺戒了,把它們趕走就好了,這是野獸的行……”莊睿說到這裏,臉上不禁露出了苦笑,連連搖頭不已。


    等到後麵的彭飛跟上來後,莊睿出言問道:“彭飛,金剛的行為,不會導致這個狒狒族群滅亡吧?”


    如果讓食肉野獸們來一次大比武的話,金剛絕對是當之無愧的冠軍,以它的巨力,就連那些長達七八多米的史前巨鱷,金剛也能掰開嘴將其撕成兩半的。


    彭飛的話,讓莊睿第一次有了真正的感受,自己此刻可是身處危機四伏的原始森林中,如果沒有金剛的存在,恐怕那些狒狒攻擊的目標就會變成自己和彭飛了。


    莊睿看了一下手表,站起身來,說道:“早點找到大猩猩的聚集地,早點離開這見鬼的地方,媽的,非洲這地方真不是人來的……”


    ……就在莊睿和彭飛離開金剛打開殺戒的地方過了兩個多小時後,那裏迎來了一群十多人的隊伍。


    在距離殺戮現場還有五六十米處,走在前麵大概二三十米的一個人,突然停住了腳步,右手高高握拳抬起。


    所有人都把手放到了槍膛上,十分緩慢的把子彈推上了膛,而後又輕輕的放了回去,這些訓練有素的人是把拉膛聲驚動了敵人。


    這支隊伍正是臨時由恐怖分子改編成的探險隊,而走在最前麵的伊斯雷爾,則是馬克拉姆手下最好的偵察兵,他的直覺在戰場上,不止一次挽救過這些人的性命。


    伊斯雷爾在說話的時候,使勁的聳了下鼻子,那股刺鼻的味道,和他在割斷敵人脖子裏噴出來的液體完全一樣,鮮血……一定是鮮血的味道!


    馬克拉姆雖然在處理別的事情時,腦袋瓜相對簡單一些,但是在作戰上,卻是有著獨到的天賦。


    “哦,天哪!”


    “媽的,這……這是森林裏的哥斯拉嗎?”


    “伊斯雷爾,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


    “拉姆,我說不清楚,好像是一個狒狒群被屠殺了,你來看就知道了……”


    在伊斯雷爾幾人的麵前,全是已經微微變深了顏色的鮮血,滿地的狒狒屍體,不遠處還有三隻長滿黃白線條的叢林豹,正對伊斯雷爾低吼著,好像在抗議他打擾了它們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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