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是母親,台灣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歐洲是外遇。”我對朋友這麽說過。


    大陸是母親,不用多說。燒我成灰,我的漢魂唐魄仍然縈繞著那一片後土。那無窮無盡的故國,四海漂泊的龍族叫她做大陸,壯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難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後土,還有那上麵正走著的、那下麵早歇下的,所有龍族。還有幾千年下來還沒有演完的曆史,和用了幾千年似乎要不夠用了的文化。我離開她時才二十一歲呢,再還鄉時已六十四了:“掉頭一去是風吹黑發/回首再來已雪滿白頭。”長江斷奶之痛,曆四十三年。洪水成災,卻沒有一滴濺到我唇上。這許多年來,我所以在詩中狂呼著、低囈著中國,無非是一念耿耿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會魂飛魄散,被西潮淘空。


    當你的女友已改名瑪麗,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薩蠻》?


    鄉情落實於地理與人民,而彌漫於曆史與文化,其中有實有虛,有形有神,必須兼容,才能立體。鄉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義會起政治的作用。把鄉情等同於民族主義,更在地理、人民、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種“四舍五入”的含混觀念。朝代來來去去,強加於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親:我們隻聽說有文化,卻沒聽說過武化。要動用武力解放這個、統一那個,都不算文化。湯瑪斯·曼逃納粹,在異國對記者說:“凡我在處,即為德國。”他說的德國當然是指德國的文化,而非納粹政權。同樣地,畢卡索因為反對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麽“背叛祖國”。


    台灣是妻子,因為我在這島上從男友變成丈夫再變成父親,從青澀的講師變成滄桑的老教授,從投稿的“新秀”變成寫序的“前輩”,已經度過了大半個人生。幾乎是半世紀前,我從廈門經香港來到台灣,下跳棋一般連跳了三島,就以台北為家定居了下來。其間雖然也去了美國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雙城記》不在巴黎、倫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為家,在城南的廈門街一條小巷子裏,“像蟲歸草間,魚潛水底”,蟄居了二十多年,喜獲了不僅四個女兒,還有廿三本書。及至晚年海外歸來,在這高雄港上、西子灣頭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載。廈門街一一三巷是一條幽深而隱秘的窄巷,在其中度過有如壺底的歲月。西子灣恰恰相反,雖與高雄的市聲隔了一整座壽山,卻海闊天空,坦然朝西開放。高雄在貨櫃的吞吐量上號稱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風濤。詩人晚年,有這麽一道海峽可供題書,竟比老杜的江峽還要闊了。


    不幸失去了母親,何幸又遇見了妻子。這情形也不完全是隱喻。在實際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牽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後便由我的賢妻來接手了。沒有這兩位堅強的女性,怎會有今日的我?在隱喻的層次上,大陸與海島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寫過《斷奶》一詩,而以這麽三句結束:


    斷奶的母親依舊是母親


    斷奶的孩子,我慶幸


    斷了嫘祖,還有媽祖


    海峽雖然壯麗,卻像一柄無情的藍刀,把我的生命剖成兩半,無論我寫了多少懷鄉的詩,也難將傷口縫合。母親與妻子不斷爭辯,夾在中間的亦子亦夫最感到傷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還是人夫,真難兩全。無論在大陸、香港、南洋或國際,久矣我已被稱為“台灣作家”。我當然是台灣作家,也是廣義的台灣人,台灣的禍福榮辱當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時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國人了:華夏的河山、人民、文化、曆史都是我與生俱來的“家當”,怎麽當都當不掉的,而中國的禍福榮辱也是我鮮明的“胎記”,怎麽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灣,在不少場合,誰要做中國人,簡直就負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馬,卻要說白馬非馬。這矛盾說來話長,我隻有一個天真的希望:“莫為五十年的政治,拋棄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緣分,最後雖然分了手,卻不是為了爭端。初見她時,我才二十一歲,北顧茫茫,是大陸出來的流亡學生,一年後便東渡台灣。再見她時,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學的教授,而她,風華絕代,正當驚豔的盛時。我為她寫了不少詩,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灣的朋友豔羨之餘紛紛西遊,要去當場求證。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後期”創作的盛歲,加上當時學府的同道多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輩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風。


    香港久為國際氣派的通都大邑,不但東西對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鄉兼勝,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觀光客多半目眩於她的鬧市繁華,而無視於她的海山美景。九龍與香港隔水相望,兩岸的燈火爭妍,已經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況更翻一倍。至於地勢,伸之則為半島,縮之則為港灣,聚之則為峰巒,撒之則為洲嶼,加上舟楫來去,變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無窮,我看了十年,仍然饞目未饜。


    我一直慶幸能在香港無限好的歲月去沙田任教,慶幸那琅寰福地坐擁海山之美,安靜的校園,自由的學風,讓我能在文革的囂亂之外,登上大陸後門口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寫了好幾本書。於是我這“台灣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時期”。


    不過這情人當初也並非一見鍾情,甚至有點刁妮子作風。例如她的粵腔九音詰屈,已經難解,有時還愛寫簡體字來考我,而冒犯了她,更會在左報上對我冷嘲熱諷,所以開頭的幾年頗吃了她一點苦頭。後來認識漸深,發現了她的真性情,終於轉而相悅。不但粵語可解,簡體字能讀,連自己的美式英語也改了口,換成了矜持的不列顛腔。同時我對英語世界的興趣也從美國移向英國,香港更成為我去歐洲的跳板,不但因為港人歐遊成風,遠比台灣人為早,也因為簽證在香港更迅捷方便。等到八○年代初期大陸逐漸開放,內地作家出國交流,也多以香港為首站,因而我會見了朱光潛、巴金、辛笛、柯靈,也開始與流沙河、李元洛通信。


    不少人瞧不起香港,認定她隻是一塊殖民地,又詆之為文化沙漠。一九四○年三月五日,蔡元培逝於香港,五天後舉殯,全港下半旗誌哀。對一位文化領袖如此致敬,不記得其他華人城市曾有先例,至少胡適當年去世,台北不曾如此。如此的香港竟能稱為文化沙漠嗎?至於近年對六四與釣魚台的抗議,場麵之盛,犧牲之烈,也不像柔馴的殖民地吧。


    歐洲開始成為外遇,則在我將老未老、已晡未暮的善感之年。我初踐歐土,是從紐約起飛,而由倫敦入境,繞了一個大圈,已經四十八歲了。等到真的步上巴黎的卵石街頭,更已是五十之年,不但心情有點“遲暮”,季節也值春晚,偏偏又是獨遊。臨老而遊花都,總不免感覺是辜負了自己,想起李清照所說:“春歸秣陵樹,人老建康城。”


    一個人略諳法國藝術有多風流倜儻,眼底的巴黎總比一般觀光嬉客所見要豐盈。 “以前隻是在印象派的畫裏見過巴黎,幻而似真;等到親眼見了法國,卻疑身在印象派的畫裏,真而似幻。”我在《巴黎看畫記》一文,就以這一句開端。


    巴黎不但是花都、藝都,更是歐洲之都。整個歐洲當然早已“遲暮”了,卻依然十分“美人”,也許正因遲暮,美豔更教人憐。而且同屬遲暮,也因文化不同而有風格差異。例如倫敦吧,成熟之中仍不失端莊,至於巴黎,則不僅風韻猶存,更透出幾分撩人的明豔。


    大致說來,北歐的城市比較秀雅,南歐的則比較豔麗;新教的國家清醒中有節製,舊教的國家慵懶中有激情。所以斯德哥爾摩雖有“北方威尼斯”之美名,但是冬長夏短,寒光斜照,兼以樓塔之類的建築多以紅而帶褐的方磚砌成,隔了茫茫煙水,隻見灰蒙蒙陰沉沉的一大片,低壓在波上。那波濤,也是藍少黑多,說不上什麽浮光耀金之美。南歐的明媚風情在那樣的黑濤上是難以想象的:格拉納達的中世紀“紅堡”(alhambra),那種細柱精雕、引泉入室的回教宮殿,即使再三擦拭阿拉丁的神燈,也不會赫現在波羅的海岸。


    不過話說回來,無論是沉醉醉人,或是清醒醒人,歐洲的傳統建築之美總會令人仰瞻低回,神遊中古。且不論西歐南歐了,即使東歐的小國,不管目前如何弱小 “落後”,其傳統建築如城堡、宮殿與教堂之類,比起現代的暴發都市來,仍然一派大家風範,耐看得多。曆經兩次世界大戰,遭受納粹的浩劫,歲月的滄桑仍無法摧盡這些遲暮的美人,一任維也納與布達佩斯在多瑙河邊臨流照鏡,或是戰神刀下留情,讓布拉格的橋影臥魔濤而橫陳。愛倫坡說得好:


    你女神的風姿已招我回鄉,


    回到希臘不再的光榮


    和羅馬已逝的盛況。


    一切美景若具曆史的回響、文化的意義,就不僅令人興奮,更使人低徊。何況歐洲文化不僅悠久,而且多元,“外遇”的滋味遠非美國的單調、淺薄可比。美國再富,總不好意思在波多馬克河邊蓋一座羅浮宮吧?怪不得王爾德要說:“善心的美國人死後,都去了巴黎。”


    一九九八年八月於西子灣


    (原載《人生與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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