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借錢,沒有幾個人不膽戰心驚的。有限的幾張鈔票,好端端地隱居在自己口袋裏,忽然一隻手伸過來把它帶走,真教人一點安全感都沒有。借錢的威脅不下於核子戰爭:後者畢竟不常發生,而且同難者眾,前者的命中率卻是百分之百,天下之大,那隻手卻是朝你一個人伸過來的。
借錢,實在是一件緊張的事,富於戲劇性。借錢是一種神經戰,緊張的程度,可比求婚,因為兩者都是秘密進行,而麵臨的答複,至少有一半可能是“不肯”。不同的是,成功的求婚人留下,永遠留下,失敗的求婚人離去,永遠離去;可是借錢的人,無論成功或失敗,永遠有去無回,除非他再來借錢。
除非有奇跡發生,借出去的錢,是不會自動回來的。所謂“借”,實在隻是一種雅稱。“借”的理論,完全建築在“還”的假設上。有了這個大膽假設,借錢的人才能名正言順,理直氣壯,貸錢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也不致於毫無希望。也許當初,借的人確有還的誠意,至少有一種決心要還的幻覺。等到借來的錢用光了,事過境遷,第二種幻覺便漸漸形成。他會覺得,那一筆錢本來是“無中生有”變出來的,現在要他“重歸於無”變回去,未免有點不甘心。“誰教他比我有錢呢?” 朦朦朧朧之中,升起了這個念頭。“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當初就是因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錢,現在要還錢給人,豈非損不足以奉有餘,簡直有背天道了。日子一久,還錢的念頭漸漸由淡趨無。
久借不還,“借”就變了質,成為——成為什麽呢?“偷”嗎?明明是當麵發生的事情,不能叫偷。“搶”嗎?也不能算搶,因為對方明明同意。借錢和這兩件事最大的不同,就是後者往往施於陌生人,而前者往往行於親朋之間。此外,偷和搶定義分明,隻要出了手,罪行便告成立。久借不還——也許就叫“賴”吧?—— 對“受害人”的影響雖然相似,其“罪”本身卻是漸漸形成的。隻要借者心存還錢之念,那麽,就算事過三年五載,“賴”的行為仍不能成立。“不是不還,而是還沒有還。”這中間的道理,真是微妙極了。
借錢,實在是介於藝術和戰術之間的事情。其實呢,貸方比借方更處於不利之境。借錢之難,難在啟齒。等到開了口,不,開了價,那塊“熱山芋”就拋給對方了。借錢需要勇氣,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氣吧。這時,“受害人”的貸方,惶恐觳觫,囁嚅沉吟,一副搜索枯腸,藉詞推托的樣子。技巧就在這裏了。資深的借錢人反而神色泰然,眈眈注視對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這種情勢下,無論那“犯人”提出什麽理由,都顯得像在說謊。招架乏力,沒有幾個人不終於乖乖拿出錢來的。所謂“終於”,其實過程很短,“不到一盞茶工夫”,客人早已得手。 “月底一定奉還”,到了門口,客人再三保證。“不忙不忙,慢慢來。”主人再三安慰,大有孟嚐君的氣派。
當然是慢慢來,也許就不再來了。問題是,孟嚐君的太太未必都像孟嚐君那麽大度。而那筆錢,不大不小,本來也許足夠把自己久想購買卻遲疑不忍下手的一樣東西買回家來,現在竟入了他人囊中,好不惱人。月底早過去了。等那客人來還嗎?不可能。催他來還嗎?那怎麽可以!借錢不還,最多引起眾人畏懼,說不定還能贏人同情。至於向人索債,那簡直是卑鄙,守財奴的作風,將不見容於江湖。何況索債往往失敗;失財於前,失友於後,花錢去買絕交,還有更愚蠢的事嗎?
既然是這樣,借錢出去,就不該等人來還。所謂“借錢”給人,事實上等於 “送錢”給人,區別在於:“借錢”給人,並不能贏得慷慨的美名,更不能贏得借者的感激,因為“借”是期待“還”的,動機本來就不算高貴。參透了這點道理,真正聰明的人,應該幹脆送錢,而絕不借錢給人。錢,橫豎是丟定了,何不磊磊落落,大大方方,丟得有聲有色,“某某真夠朋友!”聽起來豈不過癮。
當然,借錢的一方也不是毫無波折的。麵露寒酸之色,口吐囁嚅之言,所索又不過升鬥之需,這是“低姿勢”的借法,在戰術上早落了下風。在借貸的世界裏,似乎有一個公式,那就是,開價愈低,借成的機會愈小。照理區區之數,應該很容易借到,何至碰壁。問題在於,開價既低,來客的境遇窮蹇可知,身份也必然卑微。 “兔子小開口”,充其量不過要一根胡蘿卜巴。誰耐煩去敷衍一隻兔子呢?
如果來者是一個資深的借錢人,他就懂得先要大開其口。“已經在別處籌了七八萬,能不能再調兩萬五千,讓我周轉一下?”獅子搏兔,喧賓奪主,一時形勢互易,主人忽然變成了一隻小兔子。小兔子就算捐軀成仁,恐怕也難塞大獅的牙縫。這樣一來,自卑感就從客人轉移到主人,借錢的人趾高氣揚,出錢的人反而無地自容了。“真對不起,近來我也一——(也怎麽樣呢?“捉襟見肘”嗎?還是“三餐不繼”呢?又不是你在借錢,何苦這麽自貶?)——我也——先拿三千去,怎麽樣?” 一麵舌結唇顫,等待獅子宣判。“好吧。就先給我——五千好了。”兩萬五千減成一個零頭,顯得既豪爽,又體貼,感激的反而是主人。潛意識裏麵,好像是客人免了他兩萬,而不是他拿給客人五千。這是“中姿勢”的借法。
至於“高姿勢”,那裏麵的學問就太大了,簡直有一點天人之際的意味。善借者不是向私人,而是向國家借。借的藉口不再是一根胡蘿卜,而是好幾根煙囪。借的對象不再是個人,而是千百萬人。債主的人數等於人口的總數,反而不像欠任何人的錢了。至於怎麽還法,甚至要不要還,豈是胡蘿卜的境界所能了解的。
此之謂“大借若還”。
一九七二年二月
借錢,實在是一件緊張的事,富於戲劇性。借錢是一種神經戰,緊張的程度,可比求婚,因為兩者都是秘密進行,而麵臨的答複,至少有一半可能是“不肯”。不同的是,成功的求婚人留下,永遠留下,失敗的求婚人離去,永遠離去;可是借錢的人,無論成功或失敗,永遠有去無回,除非他再來借錢。
除非有奇跡發生,借出去的錢,是不會自動回來的。所謂“借”,實在隻是一種雅稱。“借”的理論,完全建築在“還”的假設上。有了這個大膽假設,借錢的人才能名正言順,理直氣壯,貸錢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也不致於毫無希望。也許當初,借的人確有還的誠意,至少有一種決心要還的幻覺。等到借來的錢用光了,事過境遷,第二種幻覺便漸漸形成。他會覺得,那一筆錢本來是“無中生有”變出來的,現在要他“重歸於無”變回去,未免有點不甘心。“誰教他比我有錢呢?” 朦朦朧朧之中,升起了這個念頭。“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當初就是因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錢,現在要還錢給人,豈非損不足以奉有餘,簡直有背天道了。日子一久,還錢的念頭漸漸由淡趨無。
久借不還,“借”就變了質,成為——成為什麽呢?“偷”嗎?明明是當麵發生的事情,不能叫偷。“搶”嗎?也不能算搶,因為對方明明同意。借錢和這兩件事最大的不同,就是後者往往施於陌生人,而前者往往行於親朋之間。此外,偷和搶定義分明,隻要出了手,罪行便告成立。久借不還——也許就叫“賴”吧?—— 對“受害人”的影響雖然相似,其“罪”本身卻是漸漸形成的。隻要借者心存還錢之念,那麽,就算事過三年五載,“賴”的行為仍不能成立。“不是不還,而是還沒有還。”這中間的道理,真是微妙極了。
借錢,實在是介於藝術和戰術之間的事情。其實呢,貸方比借方更處於不利之境。借錢之難,難在啟齒。等到開了口,不,開了價,那塊“熱山芋”就拋給對方了。借錢需要勇氣,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氣吧。這時,“受害人”的貸方,惶恐觳觫,囁嚅沉吟,一副搜索枯腸,藉詞推托的樣子。技巧就在這裏了。資深的借錢人反而神色泰然,眈眈注視對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這種情勢下,無論那“犯人”提出什麽理由,都顯得像在說謊。招架乏力,沒有幾個人不終於乖乖拿出錢來的。所謂“終於”,其實過程很短,“不到一盞茶工夫”,客人早已得手。 “月底一定奉還”,到了門口,客人再三保證。“不忙不忙,慢慢來。”主人再三安慰,大有孟嚐君的氣派。
當然是慢慢來,也許就不再來了。問題是,孟嚐君的太太未必都像孟嚐君那麽大度。而那筆錢,不大不小,本來也許足夠把自己久想購買卻遲疑不忍下手的一樣東西買回家來,現在竟入了他人囊中,好不惱人。月底早過去了。等那客人來還嗎?不可能。催他來還嗎?那怎麽可以!借錢不還,最多引起眾人畏懼,說不定還能贏人同情。至於向人索債,那簡直是卑鄙,守財奴的作風,將不見容於江湖。何況索債往往失敗;失財於前,失友於後,花錢去買絕交,還有更愚蠢的事嗎?
既然是這樣,借錢出去,就不該等人來還。所謂“借錢”給人,事實上等於 “送錢”給人,區別在於:“借錢”給人,並不能贏得慷慨的美名,更不能贏得借者的感激,因為“借”是期待“還”的,動機本來就不算高貴。參透了這點道理,真正聰明的人,應該幹脆送錢,而絕不借錢給人。錢,橫豎是丟定了,何不磊磊落落,大大方方,丟得有聲有色,“某某真夠朋友!”聽起來豈不過癮。
當然,借錢的一方也不是毫無波折的。麵露寒酸之色,口吐囁嚅之言,所索又不過升鬥之需,這是“低姿勢”的借法,在戰術上早落了下風。在借貸的世界裏,似乎有一個公式,那就是,開價愈低,借成的機會愈小。照理區區之數,應該很容易借到,何至碰壁。問題在於,開價既低,來客的境遇窮蹇可知,身份也必然卑微。 “兔子小開口”,充其量不過要一根胡蘿卜巴。誰耐煩去敷衍一隻兔子呢?
如果來者是一個資深的借錢人,他就懂得先要大開其口。“已經在別處籌了七八萬,能不能再調兩萬五千,讓我周轉一下?”獅子搏兔,喧賓奪主,一時形勢互易,主人忽然變成了一隻小兔子。小兔子就算捐軀成仁,恐怕也難塞大獅的牙縫。這樣一來,自卑感就從客人轉移到主人,借錢的人趾高氣揚,出錢的人反而無地自容了。“真對不起,近來我也一——(也怎麽樣呢?“捉襟見肘”嗎?還是“三餐不繼”呢?又不是你在借錢,何苦這麽自貶?)——我也——先拿三千去,怎麽樣?” 一麵舌結唇顫,等待獅子宣判。“好吧。就先給我——五千好了。”兩萬五千減成一個零頭,顯得既豪爽,又體貼,感激的反而是主人。潛意識裏麵,好像是客人免了他兩萬,而不是他拿給客人五千。這是“中姿勢”的借法。
至於“高姿勢”,那裏麵的學問就太大了,簡直有一點天人之際的意味。善借者不是向私人,而是向國家借。借的藉口不再是一根胡蘿卜,而是好幾根煙囪。借的對象不再是個人,而是千百萬人。債主的人數等於人口的總數,反而不像欠任何人的錢了。至於怎麽還法,甚至要不要還,豈是胡蘿卜的境界所能了解的。
此之謂“大借若還”。
一九七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