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馮唐發現被帶到刑警隊,手機沒收了,身上的東西也搜走了。這下事情變嚴重了,當成了襲警!民事變刑事,拘留少不了。


    他腦子快速轉動,唯有狡辯:你們兩個穿的是便衣,誰知道你是警察?我以為遇到歹徒才反抗。


    賀馮唐被帶到刑訊室。


    好吧,你們問吧,反正我不是有意襲警。


    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職業一一問過後,警察進入主題,問:“你知道為什麽坐在這裏嗎?”


    這是千篇一律的開頭,賀馮唐在警院上的模擬課早就熟悉了,他答:“我違反了市政府的禁摩規定。”


    “還有呢?”


    “我不該逃跑。”


    “還有呢?”


    “我不該打倒你們的便衣。”他沒有說是警察,刻意補上一句:“我以為遇到搶劫。”


    “說重點的。”審問的警察很嚴肅,敲著桌子問。


    “重點?我講的都是重點啊,難道是我撞了人,事後逃逸?”


    “不是摩托方麵的。”警察又敲擊桌子。


    “我不知道你說哪方麵。”賀馮唐一臉的懵逼。


    “我提醒你一下,解永富你知道不知道?”警察死死地盯著他。


    賀馮唐恍然大悟了,怪不得進了刑訊室。自己已是解永富案子的嫌疑份子了,怎麽沒有先兆呢?按道理應該在多樂公司逮捕他呀?一連串的問號在他腦子裏呈現出來……


    警察認為賀馮唐不老實,沒必要再周旋下去,把賀馮唐帶進辨別室,要求賀馮唐從一麵裝著大塊玻璃的牆前走過,並要求大喊一聲:“在這裏!”


    賀馮唐知道警察的用意了,牆上玻璃是單向透視玻璃,外麵看不到裏麵,裏麵卻可以看見外麵,這是讓裏麵的人辨別自己是不是犯罪嫌疑人,然後通過聲音再進一步確定。


    自己讀警院時就多次模擬過這些過程了,心裏不免覺得太小兒科。賀馮唐走過玻璃牆,大聲喊過後,知道警察沒剩下什麽轍了,他原來的擔心變得不足為慮。


    過了一會兒,警察又叫賀馮唐脫下假發。


    賀馮唐有點奇怪,他們怎麽知道我戴假發?這下又有點擔心起來,雖然那天他戴了易容麵具,但很可然認出了自己的身板。


    賀馮唐被帶回審訊室,先被提取左右手所有指頭的指紋。


    按完指紋,他心裏反而鎮定了。現場那麽多的石塊,都可以砸傷人,你們能確定是哪一塊嗎?總不能把所有石頭全裝回來吧,何況事後一場那麽久的大雨,所有的指紋都沒蹤影了。


    爾後,賀馮唐再次接受審訊。這次審問的警察換成一個年紀大的。


    老警察首先警告賀馮唐:“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賀馮唐立即回答:“決不放走一個壞人,決不冤枉一個好人。”


    “喝,你挺熟啊,幾進宮了?”


    賀馮唐不語,把招兒都拿出來吧。


    對方看到賀馮唐一臉的鎮定,知道今天的對手不是嫩蔥,便直奔主題:“你可知自己犯了什麽罪?”


    賀馮唐要讓對方先露出底,他們究竟知道到什麽程度,便說:“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經過反複較量,對方終於點到了關鍵問題:“3月14日,多樂公司圍牆外的打鬥,你翻牆幹什麽去了?”


    賀馮唐猜到他們手上還未掌握確鑿證據,以證明是他砸倒了解永富,便鎮定地回答:“翻過牆後,沒看到其寬,隻看見一夥人打架。我不敢上前,躲在一棵樹的後麵,聽見了解永富的叫喊聲,突然一聲哨響,以為公安來了,大家跑了,我也跑回來了。”


    老警察又嚴厲地問:“你看到了解永富有槍?”


    “看見,他手裏握著一把槍,揮舞著,但沒聽槍響,不知是真槍還是玩具槍。”


    辨別室的玻璃牆裏麵,正是當時那幾個參與打鬥的人。解永富出事後,他們逃跑了。跑又有什麽用?解永富一夥的,早就有案底,沒多久就被警察悉數抓回。


    他們剛才辨別賀馮唐時,如實回答:“不對,聲音不對,形象也不像,那個人眼睛大,額頭高,還暴牙,皮膚白。這人眼睛不大,額頭不高,不暴牙,皮膚不白,一點兒都不像。”


    這時,在刑警隊另一個房間裏,還有幾個警察忙碌著。


    賀馮唐手機裏的內容全被翻了出來,桌子上擺著一塊石頭。


    在打鬥現場那麽多的石塊中,竟把那塊賀馮唐砸向解永富前額的石塊找到了,可見破案的警察多麽的厲害。


    石頭其中一角與死者頭腦的受損傷痕正好吻合,隻是上麵的指紋被雨水衝掉了,要不是如今科技厲害,還提取了一些,要是早三年,指紋根本觀察不出。


    (下一節,美女要與賀馮唐去野外取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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