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 年 1 月 3 日,大約 8 點時分,上海市川沙縣楊思公社王家村生產隊的女社員們正在地裏忙碌地收割卷心菜。這可不是普通的卷心菜,而是上海農業科學院新培育的 “耐寒甘藍”,整個公社隻在這兩畝地進行試種。


    女社員們幹得熱火朝天,突然,劉美娣像被電擊了一般,發出一聲尖叫:“哎呀!” 隨後整個人向後蹦出老遠,臉色慘白地喊道:“這菜裏有個人頭!” 眾人聽聞,紛紛圍了過去,一眼望去,都嚇得臉色大變,轉身就想跑。關鍵時刻,王家村生產隊婦女隊長施金瑛還算鎮定,她大聲喝住眾人:“別亂!” 然後轉頭問劉美娣:“啥情況?”


    劉美娣哆哆嗦嗦地講述起來:“我就覺得那棵菜不太對勁,外麵的老葉子把菜心包得特別緊。仔細一看,發現菜葉是被麻線綁住的。我就叫在我旁邊的張金寶和王龍妹來看,我說這棵菜很奇怪,外麵用麻線捆著呢。張金寶開玩笑說裏邊說不定藏著金銀財寶,王龍妹就攛掇我打開看看。我就拿刀把麻線割斷了,外麵包著的老葉子一鬆開,就露出一撮黑頭發。我再拿刀把包著黑頭發的菜葉子撥開,這才發現,這哪是菜啊,分明是用菜葉子包著的一個女人腦袋呀!”


    施金瑛聽後,立即讓王龍妹去把生產隊長王興發找來。王興發當過兵,有著較強的現場保護意識。他看了一眼人頭後,果斷地說道:“別碰它,也別讓人從這兒過,找個東西蓋上,我去匯報。” 說完,他跨上自行車就往隊部飛奔而去打電話。不一會兒,施金瑛找來了一個裝菜的大鐵絲筐,把人頭罩住,又在上麵鋪了條麻袋,自己守在旁邊。


    接到報案後,川沙縣刑警隊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封鎖。不久,上海市刑偵處刑警一隊的偵查和技術人員,還有市局刑偵處的法醫也陸續抵達。就連本來在休班的刑偵處副處長顧向敏,在接到通知後,也急忙從徐匯區的家裏開著一輛長江 750 警用邊三輪趕到了現場。


    顧向敏在上海市刑偵係統中是和端木宏峪齊名的老刑偵。文化大革命初期,他曾被擱置了一段時間。到了 1968 年,上海市實施軍事管製,他幸運地留在了刑偵係統,擔任刑偵處副處長。當時,刑偵處處長端木宏峪被下放到上海橡膠廠燒鍋爐,顧向敏算是沒受到太大衝擊而被留用的老公安之一。


    顧向敏到達後,現場勘查工作已進行了一部分。由於女社員們之前的慌亂走動,現場腳印雜亂無章,無法辨認,隻找到了捆菜葉的麻線。那個被菜葉包裹的女人腦袋腫脹得厲害,臉色呈現出紫青之色,但仍能看出生前的模樣:五官端正,眉毛濃黑,上嘴唇有一層淡淡的絨毛,頭發又粗又黑且很亮,用一根綠色橡皮筋在腦後紮成了馬尾辮。經過檢查,整個頭上沒有發現傷痕。


    顧向敏查看完現場後,把最早到達現場的川沙縣刑警隊指導員範孝祖叫了過來,問道:“這附近靠馬路兩邊有沒有池塘、小河溝、糞坑之類的?”


    範孝祖有些猶豫地說:“好像是有。”


    顧向敏嚴肅地說:“刑偵工作講究的是準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沒什麽好像的。生產隊隊長呢?”


    範孝祖趕緊把被趕到警戒線外麵的王家村生產隊隊長王興發叫到顧向敏跟前,問道:“處長問你呢,這附近有沒有池塘、小河溝或者糞坑啥的?”


    王興發回答道:“挨著馬路有條河浜,不過沒池塘,也沒糞坑。”


    顧向敏又問:“有沒有卷心菜地呀?”


    王興發說:“沒別的了,就這塊地,是給農科院拿來試種新品種的,整個浦東就這一塊兒。”


    中午,在王家村生產隊隊部召開了第一次案情分析會。顧向敏總結道:“估計案犯把別的屍塊也扔在這附近了。從犯罪心理來看,屍體被肢解後,案犯首先想的是盡快把碎塊扔掉;其次是希望最好能一次或者兩次就把屍塊都處理掉,而且扔的地方比較集中,這樣可以縮短操作時間,降低被發現的風險。”


    “這附近公路兩邊沒有卷心菜地、池塘和糞坑,隻有一條河浜。所以,估計其他屍塊是被扔到河裏了。當下最要緊的是趕緊組織人員去打撈。”


    當天下午,楊思公社水產大隊的 18 條漁船全部出動,采用 “滾釣” 的方法在現場周邊和河道裏展開打撈作業。“滾釣” 是江南地區漁民常用的捕魚工具,用一根繩子拴著一排固定在鋼條上的大魚鉤,沉到水麵下,隨著船移動。這種方法對於搜尋水下較大的物體很有效,在江南水鄉,如果有人溺亡,也會用它來撈屍體。


    從上午一直忙碌到大約 15 時,楊思公社水產大隊的漁民們在現場周邊大概 1.5 公裏範圍內的河道裏,一共撈出來 12 包用油紙包著並用麻線捆紮的東西。打開一看,裏麵包著的是女人的小腿、腳掌、大腿、胯部、手臂、軀幹等身體部位,拚湊起來正好能組成一具完整的年輕女性屍體。這些屍塊馬上被送往上海市法醫室,當時的法醫室主任黃柏森帶著兩個助手李延吉和張泰運進行屍檢。


    黃柏森是上海市的老法醫,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破獲過不少大案,1964 年還受到了公安部的表揚。不過文革一開始,他就受到衝擊,被隔離審查。好在法醫室的 “造反派” 能力有限,1970 年秋天,黃柏森又被請回法醫室,恢複了原職。李延吉和張泰運二人在 80 年代是上海市法醫室的權威人物,培養了王德明、閻建軍、尤劍達等一批優秀法醫。


    經過三人連夜屍檢,得出以下結論:死者為女性,年齡在 19 到 23 歲左右,身高約 1.61 米,體重 63 公斤左右。死者生前較為豐滿,乳房較大,左邊乳頭因發育不良呈凹陷狀,後背靠近腰的地方有一個直徑 1.5 厘米的天生圓形黑色胎記。直接死因是頸部被掐,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大概在發現屍體前的 60 到 65 個小時,也就是 1972 年 1 月 1 日淩晨;從胃裏食物的消化情況來看,死者是在吃完最後一頓飯後的 2 到 3 小時死亡的,最後吃的食物是白菜肉絲年糕。


    各屍塊的斷裂處十分整齊,表明凶手手臂力量較大,分屍工具可能是斧頭、砍肉刀之類沉重的利器,凶手可能從事過木工、屠夫、廚師這類工作。


    接著,黃柏森對死者身份做出了如下判斷:


    從死者的頭發樣式來看,她生前居住在上海市區,而非農村或外地。


    死者手掌較大,皮膚粗糙堅硬,表明她生前長時間從事過需要用手握工具的體力活,且右手使用頻率更高;不過,她雙手手掌皮膚表皮最外層已經開始變軟,說明她大概在死前兩三個月就停止了體力勞動。


    死者牙齒有一定磨損,這是少年換牙後長期食用炒蠶豆、炒黃豆、小核桃等硬食物造成的。結合頭發樣式,她雖在上海市區生活,但可能處於較低的社會層次,很可能出身普通勞動人民家庭,家庭經濟條件一般。


    死者被害前兩到三小時吃過白菜肉絲年糕,再聯係她喜歡吃炒蠶豆、黃豆等食物,可以判斷她是江南人,綜合第一條,她極有可能是上海人。


    1 月 4 日淩晨 1 點,顧向敏將案情上報給上海市軍管會。隨後,軍管會安排市局刑偵處刑警一隊和川沙縣刑警隊抽調人員組成 1.3 碎屍案專案組,由顧向敏擔任組長,馬逸夫、肖勇康擔任副組長,專門負責偵破此案。2 時 30 分,顧向敏在刑偵處會議室召開專案組第一次會議,經過商討,決定以碎屍發現地為中心,在方圓 10 裏範圍內廣泛發動群眾,征集線索,以確定死者身份,尋找凶手的蛛絲馬跡。


    然而,前兩日專案組對以楊思公社為中心的周邊 6 個公社和城鎮進行了全麵排查,詢問了上千名群眾,卻一無所獲。顧向敏意識到這樣盲目排查沒有效果,必須改變思路,先確定死者身份。於是,他決定將排查範圍從川沙縣擴大到整個上海市區,重點先從與楊思公社隔江相望的南市區開始。專案組的警察們在南市區的戶籍檔案中查找了整整三天,找出了十幾個疑似失聯的女青年,但經過核實,都不符合死者特征。


    1 月 9 日晚上,專案組印製了一萬份帶有死者麵容照片的協查通報,發放到上海市各個區縣的企事業單位、居委會,以及監獄、看守所、收容所、農場等地,發動群眾辨認屍體,進一步深入排查。


    1 月 10 日下午,普陀分局傳來消息:在分局轄區內,潭子灣派出所管轄的第六裏委會居民郎某的女兒郎小玲,長相與死者相似。顧向敏立即讓馬逸夫帶領兩名偵查員,騎著長江 750 前往潭子灣派出所核實情況。


    戶籍檔案顯示,21 歲的郎小玲是上海港務局第七裝卸區的清潔工。經港務局保衛處查證,從 1971 年 12 月 15 日起,郎小玲就一直未上班。郎小玲的父母看過協查通報上女屍頭部的照片後,堅稱這不是郎小玲。詢問郎小玲為何失蹤時,夫婦倆猶豫了好一會兒才道出實情:郎小玲未婚先孕,半個多月前回響水老家打胎,過程中出現大出血,險些喪命,目前正在老家休養。由於未婚先孕在當時是極為不光彩的事情,所以他們一直隱瞞著。


    專案組隨後給響水縣發了加急電報核實情況。1 月 11 日 10 點,響水縣回複確認郎小玲打胎一事屬實,她正在姨母家調養身體。這條線索就此中斷。


    不久,長寧分局周家橋派出所傳來消息:轄區內長寧路 1380 弄的居民談某反映,《協查通報》上的死者是他失蹤兩個月的女兒胡秀梅。顧向敏安排女偵查員俞見跟隨馬逸夫等人前去查證。


    談某講述道:她的女兒胡秀梅 23 歲,1968 年初中畢業後來到一家機械廠當車工學徒,1971 年 10 月 19 日學徒期滿轉正。當天,胡秀梅在南京路上的紅旗飯店(即現在的新雅粵菜館)請她吃了頓飯,飯後胡秀梅說要去一個同學家借幾本書,讓談某先回去。然而,談某在家等到 10 月 20 日 0 點,胡秀梅仍未歸來。談某出門花了一整天時間,找遍了她所知道的胡秀梅同學家,可對方都表示胡秀梅並未去過。接著,她又和親朋好友用了三天時間把整個上海灘都找了個遍,卻毫無頭緒,於是向周家橋路派出所報了胡秀梅失蹤案,派出所也幫忙尋找,但依舊沒有線索。


    談某看到協查通報裏女屍頭部的照片,覺得與自己女兒胡秀梅非常相像,不禁痛哭流涕,隨後向派出所報了案。


    俞見依據法醫提供的女屍特征,與談某逐一核對細節,包括身高、體重、飲食習慣,甚至腰部後麵的胎記都能對上,看起來死者很可能就是胡秀梅。


    不過,黃柏森法醫十分細心,在核對過程中留了個心眼,他調閱了胡秀梅的病曆查看,發現胡秀梅在 1969 年 9 月曾在勞保醫院給右側下排從右往左數的第三顆牙補過。但死者的牙齒完好無損,沒有補牙的痕跡,由此判定死者並非胡秀梅。


    線索再次中斷,失蹤的胡秀梅依舊沒有下落,此案陷入僵局,成為懸案。


    1 月 13 日半夜,上海市軍管會成員、副局長王鑒將顧向敏、馬逸夫和肖勇康叫到辦公室,告知他們接到了公安部的電話,要求三天內務必確定死者身份,上級一直在催促,壓力巨大。這對顧向敏來說,是壓力最大的時刻。


    1 月 13 日 5 點半,南市分局報告了一個情況:1 月 10 日夜裏,小南門街道有個幹部到第五裏委辦事,與治保主任鍾阿姨談論 1.3 碎屍案協查通報時,鍾阿姨說:“我瞅著那死人的臉,有點像四裏委‘黑皮爺叔’的閨女,可這咋可能呢,人家前年就去雲南啦。”


    那幹部回到街道後,立即給小南門派出所打電話報告了這一發現。小南門派出所的值班副所長馬上派了一名片警去了解情況。


    治保主任講述道:“‘黑皮爺叔’是吉關山,50 歲,鹽城人。他 16 歲來到上海,在十六鋪碼頭當苦力,解放後在港務局做裝卸工,因為皮膚曬得黑,大家都叫他‘黑皮爺叔’。他的老婆在港務局食堂做飯,他們有三個女兒,大女兒叫吉慧萍,是 69 屆畢業生,1970 年 1 月去雲南軍墾農場插隊了。協查通知發到裏委後,有人說那死者看起來有點像吉慧萍,我也覺得有點像,就去他家詢問,結果被‘黑皮爺叔’扇了一耳光,他老婆還罵我‘觸黴頭’‘咒人死’,發了很大的火,我特別委屈。”


    由於 “黑皮爺叔” 脾氣暴躁,片警沒有直接去他家。好在治保主任的女兒和吉慧萍是同班同學,家裏有和吉慧萍的合照。片警看了照片,覺得吉慧萍確實與死者相像,便將照片帶回派出所。當天晚上,派出所給吉慧萍插隊的雲南猛臘軍墾農場發了加急電報,詢問吉慧萍是否在農場。


    1 月 14 日 4 點 20 分,農場回複:“電文收到。經查看,吉慧萍自去年 11 月 19 日離開農場後,未再返回。連隊稱其是曠工回上海了。特此告知。”


    收到農場的回電後,吉關山夫婦頓時驚慌失措,再看協查通報上死者的麵容,與自家大女兒吉慧萍極為相似,兩人不禁嚎啕大哭。


    南市分局的報告傳來,顧向敏大喜過望,立刻派人將吉關山夫婦接到市局,詢問了一些細節。得知吉慧萍 13 歲時在學校運動會跑步摔倒,導致左前臂骨折。黃柏森法醫馬上給屍塊的左前臂拍 x 光片,發現骨頭確實有折斷後愈合的痕跡。這樣一來,屍塊的身份得以確定,正是吉慧萍。


    專案組隨即安排人員排查吉慧萍的基本情況和社會關係,並派三名刑警前往雲南猛臘軍墾農場,調查吉慧萍在那裏的社會關係。


    經過調查發現,吉慧萍中學時表現欠佳,生活作風存在問題。她發育較早,15 歲時身材姣好,容貌也較為出眾。16 歲左右時,她被上海滬光電器廠一名 22 歲的青工欺騙,失去了貞操。此後,她仍與一些品行不端的男人交往,甚至靠出賣身體換取錢財和物品。當時的 “造反派” 本想開會批鬥她,但考慮到她父母一個是工人階級出身,一個是貧下中農出身,在當時有一定優勢,此事便不了了之。


    然而,吉慧萍的壞名聲卻傳得人盡皆知,吉家在街坊鄰居麵前淪為笑柄,這讓榮譽感極強的 “黑皮爺叔” 兩口子怒不可遏,常常對吉慧萍大打出手,每次都打得她遍體鱗傷。但吉慧萍身體素質較好,在床上躺幾天,又能活蹦亂跳地我行我素。學校安排吉慧萍去雲南下鄉時,吉關山兩口子高興極了,覺得艱苦的環境或許能磨掉這個 “掃把星” 的任性。吉關山在吉慧萍離開上海時還放狠話:“到了雲南,再苦也得給我撐著,不準跑回上海。三年才能探一次親,要是敢提前回來,前腳進家門,後腳就打斷一條腿!哪條腿先邁進家門就打斷哪條!”


    1 月 14 日晚上,專案組找到了吉慧萍從雲南回上海後的臨時住處,是在她同學房潔君的姐姐房潔珍家。房潔珍說,吉慧萍 11 月 26 日從雲南逃回上海後,不敢回自己家,害怕被父母打斷腿,所以借住在她家。剛開始,房潔珍很樂意,因為吉慧萍曾救過她妹妹房潔君。當時房潔君溺水,是吉慧萍將她從河裏救起,並及時做了急救,房家一直對吉慧萍心懷感激。


    從 11 月 29 日起,吉慧萍每天午後兩三點就出門,常常深夜才回來,有時甚至整夜不歸。房潔珍知道吉慧萍的 “那些事”,但也不便過多幹涉。沒想到 12 月 10 日那天,房潔珍下班回家,看到吉慧萍和自己的老公 —— 上海 3623 廠的技術員許某在自家床上親昵,她頓時火冒三丈,當場將吉慧萍趕走了。從那以後,房潔珍就再沒見過吉慧萍。


    專案組隨後對房潔珍的丈夫許某進行了調查,發現吉慧萍可能遇害的那段時間,許某並不在上海,而是帶著女兒在無錫老家探親,這就排除了他的嫌疑。


    1 月 16 日,吉慧萍的一個同年級不同班的校友稱,12 月 21 日他坐 1 月 16 日,吉慧萍的一個同年級但不同班的校友說,12 月 21 日他坐 11 路電車經過中華路的時候,瞅見吉慧萍穿著深灰色呢子褲,棉襖上套著件毛藍花布罩衫,還圍著條白圍巾,站在路邊,貌似在等人。這是專案組知道的最後一回有人看見好好的吉慧萍。


    1 月 17 號晚上,去雲南的小組用加急電報把調查結果傳回來了:1、吉慧萍在農場的表現不咋樣,就是懶還貪吃,生活作風上沒啥不規矩的;2、這次突然回上海,是因為跟副連長為了派工事的事兒吵架,心裏別扭就走了;3、走之前沒跟任何同事講過;4、平常除了家裏的信,再沒別的信了。


    1 月 18 號上午,在平常的案情分析會上,顧向敏提出了一個新的思路:吉慧萍有 120 多斤,連頭一塊被分成 13 個油紙包,每個包大概 10 斤重。按包裹的大小和重量算,凶手每次最多能運五六包,那他至少得兩次才能把屍塊扔完。這麽顯眼的行為,不可能沒人留意,能從這兒展開調查。再者,有人看到吉慧萍在中華路附近等人,那她遇害的地方很可能就在南市區,得去查凶手轉移和拋屍的那條路線:南市區 —— 黃浦江輪渡 —— 浦東楊思公社。


    專案組趕忙向市局申請批準,從刑警一隊和刑警二隊抽調了一百二十名刑警,分別前往南市區範圍內黃浦江的各個渡口展開排查工作。


    1 月 20 日,楊思公社薛家浜生產隊的社員杜阿秀,她常坐輪渡去南市區擺攤賣菜,給專案組說了個事兒:1 月 2 日淩晨 3 點,她帶著菜出村,走在大路上,聽到不遠處小河 “噗通” 一聲響,以為有人跳水,趕緊躲到路邊一個草棚裏瞧。這時候有個人朝大路走過來,從棚子旁邊經過時,她看清了這人的臉。第二天在卷心菜地裏發現人頭,又瞧見在撈屍體,她知道出事兒了。可她自己是富農出身,不敢去告發,就把這事兒憋在心裏了。


    那人從她這兒買過好幾次菜,她清楚記得這人模樣。這人特愛占小便宜,每次菜稱好後,還得再抓一把才肯走,她對這人印象可深了,記得這人住在 18 路電車新肇周路終點站那一塊兒。


    據杜阿秀所講,專案組大致描繪出案犯的樣子:是個男的,四十來歲,身高在 1.70 到 1.75 米之間,身材不胖不瘦,說話上海口音裏還帶著點江浙味兒,可能是江蘇或者浙江的人。以前幹過或者現在正幹著木工、屠夫這種能把刀斧等工具使得很溜的活兒,家在南市區,平常愛去路邊攤買菜,夏天愛穿木拖板。


    專案組接著依照這個條件展開排查,雖說曾確定了幾個重大嫌疑人員,可經過查證後又都給排除了,到了 1 月底,還是沒啥進展。


    當晚的案情分析會做出決定,要把劃定區域裏所有懂木工活和做飯的男的都給統計好,一個一個地進行排查。


    2 月 3 日上午,顧向敏接到了楊浦分局打來的電話。說是 2 月 1 號晚上,楊浦區 “上海民兵” 指揮部的巡邏隊在街上巡邏時,在長陽路第四製藥廠圍牆外的小花園裏,瞅見一對抱在一塊兒的男女。巡邏隊當下就過去盤問,這男的看著有四十到五十歲,模樣挺猥瑣,那女的也就二十三到二十四歲,長得挺苗條,也挺俊俏。巡邏隊查工作證,男的姓崔,是上鋼二廠的工人;女的叫陳招娣,在群英織布廠上班。


    兩人被帶到楊浦區的 “上海民兵” 指揮部接受詢問,崔某表示,自己和妻子長期兩地分居,欲火難耐,所以找個女人發泄一下,鑒於他是初犯,就通知上鋼二廠保衛處來把人帶走;可這個陳招娣態度惡劣,還理直氣壯地講:“你們也算‘專政機關’?就會抓我這種在馬路上談戀愛的,真正的大人物就不敢說了。哼,人家把人殺了,剁碎,扔了,反而沒啥事,自在得很呢!”


    有個在民兵指揮部辦事的楊浦分局刑警隊偵查員聽到了這話,他馬上就聯想到了 1.3 碎屍案,趕忙讓民兵別審陳招娣了,然後自己給分局刑警隊打電話,叫隊裏來人把陳招娣帶回去審,一番 “大記憶恢複術” 下來,陳招娣講了真話。


    陳招娣的大姐陳來娣跟比她大十歲的上海大達機器廠木匠李泰洋結了婚。這李泰洋特別小氣,過節啥的從不看望嶽父嶽母。陳招娣的父親沒了的時候,李泰洋就掏了 2 塊錢當吊喪錢。陳家人氣壞了,等喪事辦完,就跟李泰洋斷了往來。


    1971 年 12 月,陳母身體欠佳,陳招娣寫信給陳來娣,叫她來瞧瞧母親。12 月 31 日,陳來娣到了上海,1 月 1 日清早,陳來娣去李泰洋家看女兒,講在那住兩天,可沒到半天她就回來了。陳招娣見姐姐臉色蒼白,問咋回事,陳來娣啥也不說。當晚,陳招娣被陳來娣的哭聲弄醒,又追問,陳來娣說她剛到李泰洋家就聞到一股血腥味兒,李泰洋講自己殺了個女人,已經砍碎打算扔掉,當下屍塊就藏在床底下,陳來娣嚇壞了,立馬跑回娘家。1 月 2 日就離開上海回江都縣老家了。


    過了幾天,陳招娣在單位瞧見了協查通報,可她沒打算告發姐夫李泰洋,她怕姐夫要是被槍斃了,姐姐陳來娣和外甥女會受影響,沒了生活依靠。


    瞧了陳招娣的口供後,顧向敏特高興,趕忙下達了四道指令:1、讓證人杜阿秀悄悄進行辨認;2、對李的住處悄悄展開勘查;3、把李打的繩結跟現場發現的油紙包上的麻線結拿來對比鑒定;4、在搞這些偵查行動時,派專人悄悄盯著李,要是發現他想跑,就先把他拘留了。


    結果,杜阿秀一下子就在那十幾張照片裏認出了李泰洋的照片。接著,在大達機器廠食堂的秘密辨認中,她也指認了李泰洋。


    大達機器廠保衛科排查時,覺著李泰洋表現不錯,年年都是先進,就沒把他當成懷疑對象報給專案組。結果,保衛科科長因幹擾辦案這罪名,被開除公職,打發回老家鄉下去種地了。


    緊接著,2 月 3 日 12 時,專案組讓上海大達機器廠派李泰洋去複興島上的漁輪機修廠 “辦事”,接著就去搜查李泰洋的住處,瞧見地下新澆了水泥地,牆上新刷了石灰漿。偵查員拿工具把 2 厘米厚的水泥地鑿開,底下原來的水泥地麵就露出來了。刑警挑了些鑿下來的水泥,送到市局刑偵技術室做化驗。化驗結果是:送去的水泥裏有 b 型血的凝固物。而吉慧萍的血就是 b 型!這樣一來就能確定:這兒就是殺人分屍的頭一個現場。


    15 時 10 分,一輛警車把李泰洋從複興島帶回市局,顧向敏沒馬上問他,而是拿了些麻線給他,叫他用麻線打幾個結,接著趕緊把這些繩結送去檢驗。讓痕跡專家把這繩結和包碎屍的油紙包外麵的麻線結對比鑒定。沒多久鑒定結果就出來了:兩份送檢的東西是一個人弄的!


    鐵證麵前,李泰洋沒法抵賴,隻好把自己犯罪的事兒給說了。


    原來呀,李泰洋那廠子是勞教的對口單位,常有一些因為男女關係問題的小混混被送到廠裏接受勞教,李泰洋是廠裏木工班的班長,也常常教導這些小混混。從這些小混混嘴裏,他知道了社會上有那種專門靠出賣身體掙錢的女人,想到自己和老婆聚的時間少,離的時間多,李泰洋就忍不住胡思亂想了。


    1971 年 12 月 31 號晚上,李泰洋喝了酒,想上街找個 “做那種事” 的女人解解火,走到中華路南路口,瞧見了在那兒到處張望的吉慧萍,李泰洋就過去搭話,聊了幾句後,吉慧萍答應跟他 “搞一下”,不過得先吃頓夜宵,然後李泰洋就請吉慧萍吃了頓白菜肉絲年糕。


    吃完飯,吉慧萍跟著李泰洋去了他那兒,一番 “親熱” 過後,吉慧萍穿好衣服,張嘴就跟李泰洋要 50 塊報酬。李泰洋嚇一跳,他一個月工資才 54 塊,跟吉慧萍這麽一折騰就得 50 塊,他這人挺摳門的,這簡直要他的老命了。


    然而吉慧萍放狠話:“我是雲南知青,你要是不給我 50 元,我就說你強奸我,給你安個‘破壞上山下鄉罪’!”


    李泰洋火冒三丈,立馬伸手掐住吉慧萍的脖頸,把她給生生掐死了。


    1 月 1 日上午,李泰洋拿把斧頭把吉慧萍的屍首給肢解了,接著買了麻線跟油紙,把屍體裹好,把人頭包在菜葉裏,弄成一顆白菜的樣子。之後在 1972 年 1 月 1 日和 1 月 2 日晚上,分兩次把屍身運到楊思公社去拋掉。除了人頭擱在一塊菜地裏頭,其他部分全都扔到河裏了。


    到這時候,這個案子經過一個月的偵查辦理,被破了。消息傳開後,之前那些不實的傳言也就不攻自破了。1972 年 4 月 28 號,李泰洋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當天下午就給執行槍決了。這個案件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公安人員們憑借著細致的偵查和不懈的努力,終於讓真相大白於天下,給死者及其家屬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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