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這座北方的城市,在陽光的照耀下,有著屬於自己的寧靜與祥和。然而,在二十世紀末的那幾年,卻被一片恐怖的陰影所籠罩。
顧光繁,一個看似普通的中年男人,卻有著一顆扭曲而邪惡的心。他出生於遼寧鳳城,後來定居在長春寬城區。1989 年,他曾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這段經曆不僅沒有讓他悔改,反而讓他對女人產生了更深的怨恨。
1997 年 10 月中旬的一天中午,陽光透過樹葉的縫隙灑在長春市人民廣場上,人群熙熙攘攘。顧光繁像往常一樣在人群中無聊地遊蕩,眼睛不時地打量著過往的女性。這時,一個身穿淺色套服,年齡大約三十歲左右的女人進入了他的視線。那女人也察覺到了顧光繁的目光,兩人的眼神交匯,瞬間明白了彼此的意圖。
這個女人姓葛,是顧光繁連環殺人案的第一個受害者。葛某是一名失足婦女,為了生計在街頭尋找著 “生意”。她看到顧光繁後,主動走上前去搭話。兩人很快商定好了嫖娼的價格,最初葛某提出要帶顧光繁回家,但被顧拒絕了。顧光繁提出去長春市郊的淨月潭,掙錢心切的葛某不假思索便同意了。
他們乘坐著公交車來到了淨月潭,下車後走進了公園內農大分校附近一個山頂的山溝裏。在那個陰暗潮濕的水泥洞裏,兩人發生了性關係。完事後,葛某開始向顧光繁要錢。顧光繁除去坐車等花掉的錢外,兜裏隻剩下三十幾塊錢了。而他們之前講好的價格是 50 元,當葛某知道顧光繁隻給她 30 元錢時,十分生氣,一邊數錢一邊大聲斥責顧光繁給的錢少。
看著葛某一張一張地數錢,顧光繁的心中突然湧起一股惡念。他像一隻餓狼般撲了過去,死死地掐住葛某的脖子。四五分鍾後,葛某便停止了掙紮,離開了這個世界。喪心病狂的顧光繁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從葛某的兜裏掏出了他剛剛給的那 30 元錢和葛某自己的 5 元錢,然後才逃離了現場。
一開始,顧光繁陷入了深深的恐懼之中,兩天兩夜睡不著覺。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發現自己沒有被人發現,膽子便越發大了起來。他的變態心理也愈發嚴重,開始不斷地尋找下一個目標。
1998 年 4 月末的一天早晨 7 點左右,顧光繁的服裝店裏來了一個女人徐某。徐某進商店後向他索要衣服,並說如果顧光繁不要她衣服錢,她可以陪他睡上一夜。徐某未經顧光繁同意就開始挑選衣服,這讓顧光繁非常生氣。趁徐某專心挑選衣服時,顧光繁伸出了罪惡的雙手,將徐某掐得昏了過去。隨後,他在服裝堆裏找來了一條一米多長的花布條,在昏厥的徐某脖子上係了兩個死扣,直至將其勒死。
為了處理屍體,顧光繁可謂是喪心病狂。他把店裏做菜用的電爐子和大勺找來,試圖把屍體燒化。但由於商店處在繁華地段,他害怕刺鼻的煙味引起行人的注意,於是又在大勺裏添了一些水開始煮。然而,他發現根本煮不化,便又把屍體卸成了五塊。他把被肢解的死者的上半身和下半身以及四塊下肢分別放進了兩個玻璃絲袋,拎到距離商店不遠的一個樓群之間的小棚子的夾縫裏。拋屍回來後,他又打水衝掉了地上的血跡。
此後,顧光繁如同著了魔一般,不斷地以嫖娼為名殺害那些失足婦女。1998 年 10 月初,他將死者孫某帶到了長春市電熱廠附近的一個小樹林裏。發生關係後,孫某要求顧光繁在原來商定好的 50 元嫖娼價格基礎上再加一些錢,這引起了顧光繁的不滿。於是,他用孫某的褲子將孫某勒死,逃離現場時還盜走了孫的一副耳環和一枚戒指,並將其拿到長春市遠東批發市場對麵的一個個體首飾加工點打成了一個男式戒指,戴在了自己的手上。
1999 年 2 月初,顧光繁在李某家中與李某發生性關係後,用李某的紗巾將李某勒死,並盜走了李某 100 元錢和一部摩托羅拉漢字 bp 機。他把 bp 機在長春市人民廣場附近以 430 元錢的價格賣掉。最令人發指的是 1999 年 2 月中旬,他殺死任某的那次。這個惡魔不僅盜走了任某的一千元錢,竟還把任某身上穿的一條皮裙子也不放過。他把盜得的皮裙拿到一家服裝店裏為自己改成了一件馬夾。
在這兩年的時間裏,顧光繁幾乎用同樣的手段,殘忍地殺害了 19 名婦女。他有時甚至一天內就殺害兩人,每次殺完人後,不僅拿走自己放在死者包裏的錢,還順手牽羊地把死者的錢、物一起偷走,拿走的東西或送人或自己留著用1。他的罪行令人發指,給整個長春市帶來了巨大的恐慌。
那些曾經在街頭巷尾出沒的失足婦女們,都開始害怕起來,一時間人心惶惶。而顧光繁卻依然肆無忌憚地繼續著他的罪惡行徑,仿佛沒有什麽能夠阻止他。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1999 年 9 月 26 日,顧光繁又以相同的手段殺害了一名姓宋的女子。宋某的家人發現後馬上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寬城區警方經過一個多月的立案偵察,發現顧光繁有重大嫌疑。1999 年 11 月 12 日,警方將顧光繁批捕歸案。
在審訊室裏,顧光繁一開始還試圖用沉默來抵抗,但麵對法庭上列舉出的大量有力證據,他最終不得不低下了罪惡的頭顱。2000 年 10 月,顧光繁被判處死刑,這個給長春帶來無盡恐懼的 “春城色魔” 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1。長春這座城市也漸漸恢複了往日的平靜,但那 19 名無辜婦女的生命卻永遠地消逝了,她們的冤魂成為了這座城市永遠無法忘卻的傷痛。
顧光繁,一個看似普通的中年男人,卻有著一顆扭曲而邪惡的心。他出生於遼寧鳳城,後來定居在長春寬城區。1989 年,他曾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這段經曆不僅沒有讓他悔改,反而讓他對女人產生了更深的怨恨。
1997 年 10 月中旬的一天中午,陽光透過樹葉的縫隙灑在長春市人民廣場上,人群熙熙攘攘。顧光繁像往常一樣在人群中無聊地遊蕩,眼睛不時地打量著過往的女性。這時,一個身穿淺色套服,年齡大約三十歲左右的女人進入了他的視線。那女人也察覺到了顧光繁的目光,兩人的眼神交匯,瞬間明白了彼此的意圖。
這個女人姓葛,是顧光繁連環殺人案的第一個受害者。葛某是一名失足婦女,為了生計在街頭尋找著 “生意”。她看到顧光繁後,主動走上前去搭話。兩人很快商定好了嫖娼的價格,最初葛某提出要帶顧光繁回家,但被顧拒絕了。顧光繁提出去長春市郊的淨月潭,掙錢心切的葛某不假思索便同意了。
他們乘坐著公交車來到了淨月潭,下車後走進了公園內農大分校附近一個山頂的山溝裏。在那個陰暗潮濕的水泥洞裏,兩人發生了性關係。完事後,葛某開始向顧光繁要錢。顧光繁除去坐車等花掉的錢外,兜裏隻剩下三十幾塊錢了。而他們之前講好的價格是 50 元,當葛某知道顧光繁隻給她 30 元錢時,十分生氣,一邊數錢一邊大聲斥責顧光繁給的錢少。
看著葛某一張一張地數錢,顧光繁的心中突然湧起一股惡念。他像一隻餓狼般撲了過去,死死地掐住葛某的脖子。四五分鍾後,葛某便停止了掙紮,離開了這個世界。喪心病狂的顧光繁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從葛某的兜裏掏出了他剛剛給的那 30 元錢和葛某自己的 5 元錢,然後才逃離了現場。
一開始,顧光繁陷入了深深的恐懼之中,兩天兩夜睡不著覺。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發現自己沒有被人發現,膽子便越發大了起來。他的變態心理也愈發嚴重,開始不斷地尋找下一個目標。
1998 年 4 月末的一天早晨 7 點左右,顧光繁的服裝店裏來了一個女人徐某。徐某進商店後向他索要衣服,並說如果顧光繁不要她衣服錢,她可以陪他睡上一夜。徐某未經顧光繁同意就開始挑選衣服,這讓顧光繁非常生氣。趁徐某專心挑選衣服時,顧光繁伸出了罪惡的雙手,將徐某掐得昏了過去。隨後,他在服裝堆裏找來了一條一米多長的花布條,在昏厥的徐某脖子上係了兩個死扣,直至將其勒死。
為了處理屍體,顧光繁可謂是喪心病狂。他把店裏做菜用的電爐子和大勺找來,試圖把屍體燒化。但由於商店處在繁華地段,他害怕刺鼻的煙味引起行人的注意,於是又在大勺裏添了一些水開始煮。然而,他發現根本煮不化,便又把屍體卸成了五塊。他把被肢解的死者的上半身和下半身以及四塊下肢分別放進了兩個玻璃絲袋,拎到距離商店不遠的一個樓群之間的小棚子的夾縫裏。拋屍回來後,他又打水衝掉了地上的血跡。
此後,顧光繁如同著了魔一般,不斷地以嫖娼為名殺害那些失足婦女。1998 年 10 月初,他將死者孫某帶到了長春市電熱廠附近的一個小樹林裏。發生關係後,孫某要求顧光繁在原來商定好的 50 元嫖娼價格基礎上再加一些錢,這引起了顧光繁的不滿。於是,他用孫某的褲子將孫某勒死,逃離現場時還盜走了孫的一副耳環和一枚戒指,並將其拿到長春市遠東批發市場對麵的一個個體首飾加工點打成了一個男式戒指,戴在了自己的手上。
1999 年 2 月初,顧光繁在李某家中與李某發生性關係後,用李某的紗巾將李某勒死,並盜走了李某 100 元錢和一部摩托羅拉漢字 bp 機。他把 bp 機在長春市人民廣場附近以 430 元錢的價格賣掉。最令人發指的是 1999 年 2 月中旬,他殺死任某的那次。這個惡魔不僅盜走了任某的一千元錢,竟還把任某身上穿的一條皮裙子也不放過。他把盜得的皮裙拿到一家服裝店裏為自己改成了一件馬夾。
在這兩年的時間裏,顧光繁幾乎用同樣的手段,殘忍地殺害了 19 名婦女。他有時甚至一天內就殺害兩人,每次殺完人後,不僅拿走自己放在死者包裏的錢,還順手牽羊地把死者的錢、物一起偷走,拿走的東西或送人或自己留著用1。他的罪行令人發指,給整個長春市帶來了巨大的恐慌。
那些曾經在街頭巷尾出沒的失足婦女們,都開始害怕起來,一時間人心惶惶。而顧光繁卻依然肆無忌憚地繼續著他的罪惡行徑,仿佛沒有什麽能夠阻止他。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1999 年 9 月 26 日,顧光繁又以相同的手段殺害了一名姓宋的女子。宋某的家人發現後馬上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寬城區警方經過一個多月的立案偵察,發現顧光繁有重大嫌疑。1999 年 11 月 12 日,警方將顧光繁批捕歸案。
在審訊室裏,顧光繁一開始還試圖用沉默來抵抗,但麵對法庭上列舉出的大量有力證據,他最終不得不低下了罪惡的頭顱。2000 年 10 月,顧光繁被判處死刑,這個給長春帶來無盡恐懼的 “春城色魔” 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1。長春這座城市也漸漸恢複了往日的平靜,但那 19 名無辜婦女的生命卻永遠地消逝了,她們的冤魂成為了這座城市永遠無法忘卻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