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麗麗見他越說越過分,忙出聲阻止,“沈同誌,這裏麵肯定有什麽誤會。”


    “我們還是不要隨意揣測。”


    “等紅霞回來,就知道是怎麽回事了。”


    李紅霞一路上問了兩三個村民,才找到小學宿舍的位置。


    她氣喘籲籲地跑過來,就看到霍書晏白色的襯衫衣袖,被卷到了胳膊上,露出結實有力的肌肉,和白皙修長的手指。


    他棱角分明的下顎,緊繃著,正彎腰努力刷著水缸。


    霍書晏感覺頭頂,突然落下一片陰影,等他抬起頭來,就看到同一批來的知青李紅霞,紅著臉喊他,“霍同誌!”


    霍書晏站起身,問道:“李同誌,找我有事?”


    李紅霞的雙手攥著身上格子襯衫的衣角,害羞道:“霍同誌,你在幹活啊?”


    霍書晏眉宇輕蹙,這難道不是明擺著呢嗎?


    李紅霞見他皺眉,心頭猛地一緊,她可是積極向上的新時代青年,怎麽能扭扭捏捏的呢?


    於是放下手,撫平襯衫上的褶皺,看向霍書晏深邃的鳳眸,大聲問道:“霍同誌,生產隊的宋同誌說你買了個傻子當媳婦,這是真的嗎?”


    剛把房間打掃幹淨的宋瑾,聽到外麵傳來的隱隱約約女聲。


    透過小窗戶上的玻璃,看到來人竟是,早上嘲笑她的那個圓臉知青,她不禁勾了勾唇角,眼裏露出一抹意味深長的笑意。


    霍書晏點頭,一字一句正色道:“是真的!”


    “不過小瑾不是我買來的,我們是經過她名義上的養父母同意的,那錢是彩禮!”


    房間內倚靠在牆邊的宋瑾,聽到霍書晏義正嚴辭的維護,眼眸接連閃爍,心中暗暗慶幸,選擇霍書晏,果真沒選錯人。


    李紅霞蹙眉看著他,眼底滿是難以置信,“霍同誌,我們遲早是要回城的,你怎麽能如此糊塗,在農村和一個村姑結婚成家呢?”


    “而且你選誰不好,竟然還選一個傻子?”


    “要是到時候,她糾纏你,非要跟你回城怎麽辦?”


    “你還能真帶一個傻子,回京市嗎?”


    李紅霞越說越激動,整張圓圓的小臉都漲得通紅的,反觀她對麵的霍書晏,表情還是一如既往的淡漠凜然,隻是眼底還閃過一抹不易察覺的怒意。


    “李同誌,我們既然選擇紮根來農村,就是來勞動和鍛煉的,就要用自己所學所會,來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幫助農民們提高生活水平的。”


    “你張口閉口,怎麽都是以後要回城?”


    “你知不知道,我們好多先進知青的同誌們,這麽多年都沒回城,還紮根在農村的第一線,為新中國新農村做貢獻呢。”


    霍書晏義正言辭的幾句話,說得李紅霞羞愧難當,她支支吾吾道:“對不起,霍同誌,是我覺悟不太高,我改正!”


    霍書晏這才滿意的點了點頭,繼續說道:“還有宋瑾同誌現在是我的未婚妻,這是我自己的選擇,與旁人無關。”


    “你不要一口一個傻子地叫她,她隻是思想單純,但是心地卻比任何人都要善良!”


    “如果你還是這樣不尊重她,那我以後跟你也沒什麽好說的。”


    宋瑾蝶翼般濃密的睫羽輕顫了顫,他怎麽這般肯定自己心地善良的?


    這誇的宋瑾自己都有點不好意思了,這也是她長這麽大,第一次被人這般肯定和維護,心頭驀地湧上一股暖流。


    李紅霞這下慌了,沒想到霍書晏竟然如此維護那個傻子,她眼眶微微濕潤地看著他冷峻的臉龐,“霍同誌,早在京市的時候我就在同學們口中,聽過你的大名,很是仰慕。”


    “為什麽她都可以,你卻不考慮考慮……”


    “啊!”


    屋內突然傳來一陣痛呼聲,霍書晏趕緊扔下刷子,一個箭步跨進屋內,李紅霞不甘心,也跟了進去。


    “小瑾,你沒事吧?”


    霍書晏看到摔倒在地的宋瑾,趕緊將她扶起來,讓她坐到鋪好的床上。


    宋瑾按著胳膊,瀲灩的雙眸裏湧上一層淚光,“書晏,我是不是很笨啊?”


    “想好好擦一下燈泡,結果卻從凳子上摔下來。”


    “我真是太笨了,對不起!”


    霍書晏將倒在地上的凳子扶起來,正色道:“小瑾,你沒有對不起我。”


    “我知道你是好心想幫忙。”霍書晏看著她頭頂包著的一圈白布,柔聲說道:“你好好養傷,我來擦就行了!”


    宋瑾抿著唇,眼淚汪汪地看著他,“我想著幫你多做一點,這樣你就不會累了。”


    霍書晏知道她突然跟著自己,肯定沒有安全感,所以才什麽都搶著做。


    他不忍責怪她,“我看看,傷到哪了?”


    他不知道的是,實在是他這個城裏人,沒做過這些粗活,似有潔癖般,幹得又慢又拖拉,宋瑾看不過去,才事事搶著自己做的。


    不然等他打掃完,他們也不用睡覺了。


    宋瑾忽視了跟在霍書晏身後,紅著眼的李紅霞,將左邊的袖子擼了起來,露出被摔紅了一片的細長胳膊。


    “都摔紅了!”


    雪白的胳膊上,一片醒目的紅。


    霍書晏這才後知後覺地挪開視線,趕緊從軍用包裏拿出一個透明的小藥瓶,挖出一塊藥膏來,頓時整個房間內都是一股草藥的清香。


    他將她摔紅的地方,用藥膏擦了擦,不忘叮囑:“這兩天這個胳膊少用點力,免得再傷到骨頭。”


    宋瑾笑笑沒作聲,這是她自己故意摔的,最多摔得紅了,怎麽可能骨折呢?


    不過看到李紅霞越來越難看的臉色,還是乖巧地點了點頭,“嗯,書晏我知道了。”


    李紅霞瞪大一雙眼睛,震驚而錯愕地望著兩人。


    霍書晏看著對誰都客氣禮貌,那是因為從小到大受到的教養,其實他骨子裏總是帶著淡淡的疏離與客氣,與誰都不怎麽親近。


    這也是沈誌峰總是看霍書晏,不順眼的地方,總覺得霍書晏清高,看不起他。


    李紅霞原先以為,他就是這樣清冷的性子,對誰都一視同仁。


    結果現在才短短半天的時間,霍書晏對這個叫宋瑾的傻子,就這般自然而然地親近了?


    憑什麽?


    她的眼角餘光瞥到打掃幹淨的土炕上,隻鋪著的一床被褥,他們關係,發展這麽迅速?


    她的眼底溢滿了失望,神情落寞地捂著臉,跑了出去。


    宋瑾仿佛才剛發現她似的,指著李紅霞跑走的背影,明知故問道:“書晏,那個女同誌是和你一起來的知青吧?”


    “她怎麽走了?”


    霍書晏起身拿過抹布,一邊擦著燈泡,一邊不在意的回道:“不知道,可能趕著回去打掃衛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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