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ss=maintext>卷三</b>


    ◆《春秋》


    ◇劉子玄誤說周之諸侯用夏正


    劉子玄《史通》雲:“春秋諸國皆用夏正,魯以行天子禮儀,故獨用周家正 朔。至如書元年春正月者,年即魯君之年,月則周王之月,考所紀書年,始達此 義。而自古說《春秋》者,妄為解釋。”明曰:“古者孟春之月,天子頒朔於諸 侯,諸侯奉而行之,安有周代諸侯而用夏家正朔按文十七年《左傳》鄭子家與晉 趙宣子書雲:“二年六月壬申,朝於齊。”杜《注》雲:“鄭文公二年六月日, 即魯莊公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也。”此即諸侯奉行周正之明文也,而子玄不精魯 史,妄斥先儒說經典之玷,不可以訓。或曰:“《春秋後序》是杜因e所書,( 闕三字)曲沃莊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魯隱公之元年正月也。所書是魏國《史記》, 魏本周之諸侯,何故不用周正也?”魏國之興,在周之末,時稱戰國。魯不臣周, 自造史書,追書前代稱王,改朔用夏正。而子玄執戰國之史,而論春秋之製,以 末正本,無乃悖乎


    ◇善者信矣


    隱六年《左傳》雲:“周任有言曰:‘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 芟荑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植,則善者信矣。’”明曰:“‘信’當讀為屈 伸,古者多用‘信’字為‘伸’。《易·係辭》曰:‘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此其類焉。《傳》言善者信,善者謂嘉穀之苗也。惡者常盛,則嘉穀之苗屈;惡 草除,則嘉穀之苗伸。故知‘信’即古之‘伸’字也。”


    ◇衛桓公名


    隱四年衛州籲殺其君完,即桓公也。諸儒讀皆如字,明曰:“非也。‘完’ 當作‘’,何以知之夫名以昭實,終將諱之,故既葬而為諡,若衛侯名‘完’, 豈得諡之‘桓’乎故知‘完’當作‘’。按字書容貌之‘’従白下八,俗書 ‘完’作‘’與容貌之貌相似。是桓公本名‘’,傳寫誤為‘完’也。”


    ◇荊敗蔡師於莘


    莊十年,荊敗蔡師於莘。《公羊》曰:“荊者,州名。州不若國,貶之若荊 州之夷然也。”《穀梁》曰:“荊,楚也。何為謂之荊狄之也。聖人立,必後至; 天子弱,必先叛。”左氏無此解。杜元凱曰:“荊,楚本號也。譚、趙取《公》、 《穀》為解。”明曰:“杜說是也。且一國兩號,其國有三。殷商,唐晉,並此 楚荊,著在經典,坦然明白。按《禮記》雲:‘夫子失魯司寇,將之荊。又詩雲: ‘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荊為楚之本號,亦已明矣。故莊四年《傳》稱‘荊 屍而舉’,又曰‘楚武王荊屍’,皆謂舉其先代之軍法也。必若以其侵伐中國貶 曰‘荊’,則狄入衛、吳入州來,何故不舉州名以貶之乎按禹四海之內都署九州, 而執玉帛萬國。則是州大而國小也,豈加大於小而為貶乎且莊二十三年‘荊人來 聘’,又何罪而曰‘荊’楚敗徐於婁林,又何功而書‘楚’?”但當時史官,承 告而書,不以此為褒貶也。按《春秋》之例,但舉國不稱人,即為貶,未有去其 國號而舉州名為貶者也。或曰:“既不以荊為貶《經》書‘荊’而《傳》稱‘楚’ 何也?”答曰:“當此之時,楚國實名‘荊’。左氏為《傳》之時,近書之為 ‘楚’耳。推此諸文,則記事之義,為得其實矣。”


    ◇金鼓以聲氣也


    僖二十二年《左傳》曰:“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杜元凱曰: “金鼓以佐士眾之聲氣也。”明曰:“非也。按上文雲‘三軍以利用’,下文雲 ‘聲盛致誌’,則是金鼓所以佐士眾之氣。若謂佐士眾之聲氣,則於文理乖矣。”


    ◇葛藟庇本根


    文七年樂豫曰:“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根本無所庇蔭矣。葛藟 猶能庇其本根。”杜《注》雲:“葛之能藟蔓繁茂者,以本根庇蔭之多也。且庇 蔭者,自上及下之辭也。”此理炳明,不注亦得。


    ◇文馬


    宣二年,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以贖華元於鄭。杜《注》曰:“畫馬為 文,四百匹也。”明曰:“杜說非也。文馬者,馬之毛色自有文彩,重其難得。 若畫為文,乃是常馬,何足貴乎?”


    ◇姞吉人


    宣五年《左傳》雲:“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而生穆公。石癸曰:‘吾聞 姬姞耦,其子孫必藩。姞,吉人也,後稷之元妃也。’”明曰:“石癸所言, 是論‘姞’字之義。義即當時‘姞’従人作佶,後代改之従女。若當是従女, 安得吉人之語乎故是知従女者,失其義也。”


    ◇敝邑之幸


    成二年,齊賓媚人對晉人曰:“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雲従 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杜《注》曰:“言完全之時,尚不敢違晉,今 若不幸,即従命也。”明曰:“杜《注》誤也。今尋其辭意,言背城一戰,戰若 幸勝,尚當従晉命;若不幸而敗,固不敢不服也。幸一戰而獲勝,非謂完全之時 也。”


    ◇兩觀


    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趙子曰:“複作兩觀, 譏仍舊也。其意言諸侯無兩觀,有者,僭天子也。今因天災,宜廢之。”明曰: “按左氏及《毛詩》、《禮記》,天子有靈台,諸侯有觀台。靈台者,別地為之, 觀台者,因門為之。凡台望雲物,如災祥、水旱,逆為之備,不可無也。《左傳》 曰:‘公既視朔,遂登觀台以望而書,禮也。’《禮運》曰:‘天子諸侯台門, 大夫不台門’,此以崇為貴也。台門即兩觀也。由此言之,諸侯之有兩觀,亦以 明矣。”或曰:“魯以周公,故得有兩觀。其餘諸侯,不當有也。”答曰:“若 後者複作是也,又何譏乎?”又曰:“非譏何以書也?”答曰:“《春秋》之義, 有褒而書者,有貶而書者,有譏而書者,非褒貶譏而書者,有國之大事法合書者。 即此‘新作雉門及兩觀’,及僖二十年‘新作南門’之類也,於法自當書,非由 譏也。且兩觀與雉門同文,豈雉門亦不當作邪據此諸文,則趙子言非也。”


    ○《禮記》


    ◇宿離不貸


    《月令》雲:“命太史司天曆,候日月星辰,宿離不貨。”孔穎達曰:“ ‘離’讀為‘儷’,猶配偶也,言太史之官使馮相氏、保章氏常在候,不得怠慢, 不覺天文之變異。”孔穎達之解謬之甚也。且經雲“日月星辰宿離不貨”(闕四 字),字不當係於馮相、保章也。且馮相、保章,即太史之官,何故將特在星辰 之下乎今以星謂二十八宿也,辰謂日月之舍也;宿、留、止、離經曆,言天子命 太史之官,曆候日月星辰即留止所經曆為祥為災,無令差貸。《詩》雲:“月離 於畢,俾滂沱矣。”《書》雲:“星有好風,星有好雨。”月之従星,則以風雨, 其此之謂乎而穎達以宿離為馮相保章同宿配偶,是其不顧經文,妄為穿鑿。


    ◇占兆審卦


    《月令》曰:“命有司釁龜策,占兆,審卦吉凶。”孔穎達曰:“有司,太 史之官。殺牲以血塗之曰‘釁’,使之神也。策,蓍也。占兆,謂卜兆之書也。 非但釁其蓍龜,兼釁此占兆之書。不言釁占兆者,蒙上文也。卦,筮卦也。《易》 有六十四卦,或吉或凶,但審省之而已,以其筮短龜長,賤於龜兆故也。”明曰: “按《周禮》,‘龜人上春釁龜’,無‘釁占兆’之文,而穎達解《月令》言兼 釁占兆之書,非也。且兆詞存於竹帛,何容以血塗之哉《博雅》雲:‘占,瞻也’。 《爾雅》雲:‘占,視也’。則是‘占’之為言,係人不係兆也,正與‘審’字 義同。以兆卦各有吉凶,慮其差謬,故因釁龜策之時,占視其兆,審省其卦也。 ‘兆’,下不言吉凶者,以其文係總以吉凶結之也。雲筮短龜長,此《左傳》文 也,穎達既誤解釁兆不釁卦,故引《左傳》證之。按僖五年《左傳》雲:‘晉獻 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従筮。卜人曰:筮短龜長, 不如従長。按《易》之為書,《河圖》出文,經三聖人,有天道廣大悉備,未有 龜卜之書,若斯之盛也,豈短賤於龜乎?”或曰:“既不短於龜,何以故立驪姬 而筮之吉乎?”答曰:“必非。應筮亦不吉,但卜人不善占筮,謂之為吉耳。亦 猶穆薑初往東宮而筮之,遇《艮》之《隨》,史曰:‘隨其出也’。薑氏自占之, 曰:‘不然,必死於此,不得出矣’。其後穆薑竟卒於東宮。又南蒯將逐季氏, 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以為大吉也。子服惠伯曰:‘忠信 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其後南蒯果不克,奔齊。此皆卦告之凶而誤占之為吉, 非短於龜也。”


    ◇苦菜


    《月令》“孟夏苦菜秀。”孔穎達曰:“菜似馬薤而花白,其味極苦。”明 曰:“按《夏小正》‘四月王萯秀,《月令》用《小正》為本,改王萯為苦菜也。 《詩·幽風》‘四月莠葽’,值成疑‘葽’為‘王萯’。今驗四月秀者, 野人呼為‘苦葽’,春初,取煮去苦味,和米粉作餅食之。四月中莖如蓬艾, 花如牛蒡花。四月秋氣生,胡苦葽秀。則一歲物成,自苦葽殆。《月令》 所書,皆應時之物。其言苦菜,即苦葽也。穎達所見,別是一物,不可引以 解此。”


    ◇螻蟈


    《月令》“立夏之日螻蟈鳴。”孔穎達曰:“螻蟈,蝦蟆也。”明曰:“非 也。按蝦蟆一名蟾蜍,不能鳴者蛙也。故(闕四字)牝鞠殪蛙,然則螻蟈,蛙之 類也。《爾雅》雲:‘鼃猶黽,在水者黽’,黽即蛙也,蟾蜍即蝦麻也。 郭璞曰‘蝦蟆’,非也。按蛙形小而長,色青而皮光,春夏居水邊,相對而鳴者 也。蝦蟆形闊而短,色黃而皮如砂,鞭之汁出如乳,醫方用之治甘蟲狗毒。是今 人悉呼蝦蟆者,相承誤也。按蛙鳴始於二月,驗立夏而鳴者,其形最小,其色褐 黑,好聚淺水而鳴,其聲如自呼為‘渴於’者,是螻蟈也。”


    ◇王瓜


    《月令》“立夏之後十日王瓜生。”諸儒及《本草》多不詳識。明曰:“王 瓜即栝樓也。栝樓與土瓜形狀藤葉正相類,但栝樓大而土瓜小耳。以其大於土瓜, 故以王字別之。《爾雅》諸言王者,皆此類也。今驗栝樓,立夏之後其苗始生, 正與《月令》文合,故知先儒之說皆非也。”


    ◇正鵠


    《射義》曰:“失諸正鵠而反求諸身。”先儒皆以鵠鳥小鳥,畫於射侯之上。 明曰:“鵠有二音,其鳥亦別。鴻鵠即胡木反,正鵠則古篤反。《廣雅》曰: ‘鴉鵠,鵲也’。然則鴉鵠是鵲,鵲即是鴉。鴉性驚黠,射之難中,故畫於射侯 之上,非小鳥也。小鳥無名鵠者,先儒未之詳也。今射垛之上畫烏珠者,是正麵 畫烏鴉也。”


    ○《論語》


    ◇而好犯上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皇侃曰:“犯上謂犯顏 而諫,言孝悌之人,必不犯顏而諫。”明曰:“犯上謂幹犯君上之法令也。言人 事父母能孝,事長兄能悌,即事君上能遵法令,必不幹犯於君上也。既不犯上, 必無作亂之心。故下文雲:‘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指其掌


    “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 指其掌。”包鹹曰:“孔子謂或人言知禘禮之說者,於天下之事,如指示以掌中 之物,言其易了也。”明曰:“斯,此也,此掌中也。指其掌者,孔子以一手指 指一手之掌中。此三字是當時狀,非謂示以掌中之物也。”


    ◇祭如在


    “祭如在。”孔安國曰:“言事死如事生。”又曰:“祭神如神在。”孔安 國曰:“謂祭百神也。”明曰:“‘祭如在’者,是孔子之前相傳有此言也。孔 子解之曰:‘祭神如神在’耳,非謂兩般鬼神也。”


    ◇而有宋朝之美


    孔子曰:“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難乎免於今之世矣!”明曰: “此孔子歎末世浮薄,所尚者口才與貌耳。如此則不得雲。‘而有宋朝之美’, 蓋此‘而’亦當作‘不’,傳寫誤也。”


    ◇飯蔬食


    皇侃曰:“蔬食,菜食。”明曰:“經典言‘疏食’者,皆謂粗飯,非菜食 也。音‘嗣’,謂飯粗飯者,吃粗飯也。上‘飯’音扶晚反。”


    ◇唐棣


    唐棣之華偏其反。”而孔安國曰:“唐棣,棣也。”明曰:“《爾雅·釋木》 雲:‘唐棣,卜’,郭璞注曰:‘白卜似白楊樹,江東呼為扶卜也’。又 雲‘常棣’,棣,郭璞曰:‘今山中有棣樹,子如櫻桃,可啗’。則唐棣是卜, 非棣也。常棣是棣。”


    ◇食不厭精


    皇侃曰:“食粗則誤人生疾,故調和不厭精潔也。”明曰:“‘食’音‘嗣’, 謂飯也。言舂米作飯,不厭精鑿也。’”


    ◇食饐而餲


    皇侃曰:“謂經久味惡,如乾魚肉久而味惡也。”明曰:“‘食’音‘嗣’ 謂飯也。饐,餲也,飯餿敗也。《爾雅》雲:‘食饐謂之餲’。郭璞雲: ‘飯饖臭也’,則為得其義焉。”


    ◇肉雖多不使勝食氣


    皇侃曰:“‘食’謂他饌。”明曰:“音‘嗣’,謂飯也。言孔子吃肉常令 少於飯也。”


    ◇迅雷風烈必變


    孔安國注曰:“敬天之怒。”明曰:“怒非也。敬天道變也。何以知之按雷 者陽盛之聲也,位在東方,發於二月。風者,發生之氣也,在卦屬《巽》,於星 屬箕。《易》曰:‘雷風恒,風雷益’。又曰:‘動萬物莫疾乎雷,撓萬物莫疾 乎風’。由此觀之,風雷非天之怒,亦已明矣。”或雲“《詩》曰:‘敬天之怒, 無敢戲豫’何也?”答曰:“怒非風雷之謂也。其謂天福善禍淫,故無敢戲豫, 慮其加禍爾。蓋以禍淫為怒,豈謂風雷邪?”又難曰:“《左傳》雲:‘為刑罰 威獄,以類其震曜殺戮’,此非天之怒耶?”答曰:“此左氏之不通也。且震曜 殺戮在夏,刑罰威獄在秋,若聖人法雷而立刑,則當盛夏而決罪也。”又難曰: “雷風不為天之怒,《春秋》‘震夷伯之廟’,《左傳》曰‘展氏有隱慝焉’何 也?”答曰:“《春秋》記異耳,《左傳》言也。若以展氏有罪凶,為天所震, 則楚子商臣、單於冒頓何不震之蓋夷伯之廟偶因震而圮耳,今人之舍如此者亦不 少矣。”又難曰:“今人有震死者何也?”答曰:“五行六氣,能生人亦能殺人, 非獨雷霆也。故人之生命有合兵死者,有合水死者,有合火死者,有合震死者。 然則雷之為物,與夫水火無以異也。”又難曰:“今震死之人如鬼神何也?”答 曰:“古人雲‘蛇従霧,龍従雲’。雲既興而龍神従之,或害物耳。水之深,蛟 蜃居之;山之大豺虎宅之,所謂方以類聚,物以群分也。但人稟陰陽之變,豈可 同於平常故衣服冠而坐也。”


    ◇顏路請子之車以為槨


    先儒皆言請其車賣之為槨也。明曰:“經止言為槨,是欲毀其車作槨耳,非 將賣之也。若賣車買其為槨之木,可以請於他財,何故特請其車也且經無‘賣’ 之文,何為妄說?”


    ◇其父攘羊而子證之


    明曰:“視其文勢無‘子’字,後人加之耳。按上文雲‘吾黨有直躬者’, 此即攘羊者之子也。但雲‘其父攘羊而證之’,於文自足。如今更加‘子’字, 翻使不安,必非遊夏之文。”


    ◆《孝經》


    ◇仲尼


    今人讀仲尼之“尼”與僧尼之“尼”音同。明曰:“非也。仲尼之‘尼’, 當音‘夷’,古‘夷’字耳。按《尚書》古文隅<屍二>、島<屍二>、萊<屍二>並 作‘<屍二>’,今文皆作‘夷’,然則‘夷’、‘<屍二>’音義同也。又按《左 傳》魯哀公誄孔子曰:‘烏呼哀哉,<屍二>父’!晉王衍字夷甫,是用今文耳。 又漢有諫<屍二>,晉有潘<屍二>,猶用古字。按字書仲<屍二>之‘<屍二>’,従 屍下二,僧<屍工>之‘<屍工>’従屍下工,文字不同,音義亦別。代人不能分別, 乃一概而呼,實乖聖人之音也。”


    ◇曾子侍


    明曰:“孔子之行在《孝經》,可謂不刊之典。顏閔無問答,獨與曾參論者, 諸儒之說頗有不同。且六親不和有孝慈。顏閔之父和,而孝不顯,曾參父嚴,而 孝道著。所以孔子與之論孝,兼亦慮其心不固,因以勖之也。”或曰:“何知曾 參之父嚴者?”答曰:“孟子雲曾參之事父也,訓之以小杖則受、諭之以大杖則 走者,恐虧其體,非孝之道。常鋤瓜,誤傷蔓,乃以大杖毆之。是其嚴也。”


    ◆《爾雅》


    ◇菟字


    《釋草》雲“萰,菟荄”、“蘩,菟蒵”、“蔩,菟瓜之類, “菟”字皆従草。明曰:“‘菟’字不従草。按草菜之號,多取鳥獸之名以為之。 至如葝鼠尾、孟狼尾、萒雀弁、{艸瑰}、茾馬帚、茭牛蘄、蔨 鹿藿之類,其‘鼠’、‘狼’、‘雀’、‘烏’、‘馬’、‘牛’、‘鹿’等字, 皆不従草,兔亦獸名,何獨従草蓋後人妄加之耳。”


    ◇蜚蠦蜰


    《釋蟲》雲:“蜚,蠦蜰。”郭璞注雲:“蜰即負盤,臭蟲也。”明曰: “按《春秋》書‘秋有蜚’,杜注雲:‘蜚,負蠜也’,然杜預以蟲一名蜚 蠦,而郭以此蟲一名蜚蠦,一名蜰。以《春秋》證之,即郭解誤也。”


    ◇桑鳸竊脂


    《釋鳥》雲:“桑鳸竊脂。”郭璞雲:“俗謂之青雀,觜曲,食肉。好盜脂 膏食之,因以為名也。”明曰:“非也。按下文雲‘夏鳸竊玄’、‘秋鳸竊藍’、 ‘冬鳸竊黃’、‘棘鳸竊丹’,豈諸鳸皆善為盜而偷竊玄黃丹藍者乎蓋竊之言淺 也。‘竊玄’者,淺黑色也;‘竊藍’者,淺青色也;‘竊黃’者,淺黃色也; ‘竊丹’者,淺赤色也;‘竊脂’者,淺白色也。今三四月間,采桑之時,有小 鳥灰色,眼下正白,俗呼白鵊鳥是也。以其采桑時來,故謂之桑鳸。而敦注謂 ‘竊脂’為盜脂肉,一何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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