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槍呢…”


    繞過了軍管會就在這裏看守警戒的士兵,方遠又回到了別墅二樓,如他所想的一樣,那一發煤氣罐把一樓炸的麵目全非,但二樓的臥室並沒有受到明顯傷害。


    但是,被他放在床板下的qbz精準步槍卻是已經消失不見了。


    “軍管會的人搜走了?還是說…杜馬?”


    方遠眉頭緊皺。


    ……


    距離別墅被炸已經過去五天了,這段時間,他東一槍西一炮,時不時露個頭,甚至軍管會的軍械庫都被他偷了一次,目的就是打消光複社的懷疑,防止他們擔心被針對,高層緊急撤離濱海。


    雖然理論上這是不可能的,畢竟偌大的基業擺在這兒,光複社背後還有軍統做支撐,本身也是個殺手雲集的組織。


    不太可能因為一個殺手的出現,就讓社長帶頭跑路,但保險起見,方遠還是這麽做了。


    現在全城戒嚴,但方遠的出行卻並沒有如同想象中的那樣受阻,他在出手時都刻意偽裝成瘸腿的姿勢,這也符合光複社的認知,所以搜查時都重點關注了瘸子和跛子。


    不過,那發子彈沒有傷及骨頭,在經過急救處理,再裝上支撐後,隻要方遠忍著痛,不涉及跑跳的話,他是可以裝成普通人一樣行走的。


    而代價就是他的傷口別說愈合了,光是保持著不惡化,都已經能算是方遠用從診所偷來的藥和繃帶盡全力的養護了。


    雖然很想靜養一段時間等傷好了再說,但除非他離開濱海,否則不可能有任何一個地方能夠讓他長時間駐足,光複社的勢力範圍遠比想象中的恐怖,幾乎囊括了整個濱海的下九流。


    這幾次襲擊,他能明顯感覺到其中有人就是專門在蹲他,甚至還有一個狙擊手,在武器差距太大的情況下讓他不得不提前撤退收手,好在方遠足夠警惕,隻是受到了一點並不嚴重擦傷。


    “不對勁…200米外的狙擊,他瞄準的位置根本不足以置我於死地。”


    方遠摸了摸自己肩膀上的傷口,複盤計算著那個狙擊手的動作。


    他的動作很快,感覺到不對的瞬間就進行了閃避,但卻也隻是勉強躲了幾厘米的距離,換而言之,對方打的本就是肩膀。


    什麽意思?要活捉?


    為什麽?有什麽理由是能讓光複社對他手下留情的?


    “是想招攬我,還是因為那把槍?應該不會。”


    方遠思索著,這幾天時間,他手裏的人命都有幾百個了,殺的各家幫派愁眉苦臉,街道上都是人心惶惶,不少賭場幹脆關門歇業,更是榮登濱海通緝犯排行榜的榜首。


    是個人都想殺之而後快,仇敵無數,要是光複社敢吸納他,就等於把自己推到懸崖邊上,不可能這麽愚蠢。


    “算了,情報不夠,再怎麽猜也沒用,就當是從鬼門關撿了一條命。下次多殺倆人,就當還給閻王爺的本金加利息。”


    俗話說,一命換一命,方遠的理財一向是可以的。


    而且,在這段時間裏他也並非隻是單純的搞事。


    那份黑市的名單他雖然一把火給燒了,但卻抄錄了一份更簡潔的出來,那兩張紙他是隨身攜帶的。


    這段時間,名單上的黑市他也曾經暗訪過幾次,在明知對方身份的情況下進行跟蹤,基本上確定了光複社的位置就在濱海的霞雲路。


    那邊多是些公館,能在那裏居住的,除了有錢以外身份也絕不一般,守衛更是戒備森嚴,倒是符合光複社高層的身份。


    隻可惜,同樣是受限於公館建築群的原因,周邊沒有什麽合適的建築,方遠不能像鬧市區一樣在房屋之間快速穿梭和隱蔽,無法進一步跟蹤和監視。


    “夠了,足夠了。”


    方遠緩緩站起身,他站在教堂的塔尖上,背靠十字架。


    在這烏雲遍布的夜晚,哪怕是眼神再好的人也無法看見他,這幾天能夠躲過追殺的緣故也是因為這個。


    哪怕是挨家挨戶的搜查,也沒人能想到他一個“殘廢”,能在四秒鍾之內竄上三樓的屋頂,白天晚上更是在教堂高塔頂的視角盲區縮著睡覺。


    這是方遠苦練的絕技,得益於他驚人的臂力、指力和靈活度,單純在翻牆跑路的領域而言,除了燕雙鷹,這個世界恐怕沒人比得上他。


    當然,這也是多虧了濱海的不少的建築風格參考了歐式,牆壁凸起很多,這才讓他把飛虎神鷹玩成了刺客信條:血戰上海灘。


    “要下雨了啊。”


    方遠的臉上笑容依舊,他可太喜歡下雨了,沒有什麽天氣比淩晨的陰雨天更適合殺人了。


    把掛在十字架後麵,綁著手雷的腰帶取下後,他沿著教堂牆壁爬下來,隨後爬上了路邊的樹冠,取出來兩把湯姆遜衝鋒槍,又在花壇裏挖出了一把精良的武士刀。


    這是他昨天在軍管會的軍火庫偷來的,除此之外還有兩把毛瑟,是隨身攜帶的。


    那把武士刀是某個賭場的收藏品,刃口鋒利,看起來沒怎麽用過,而且保養的很不錯。


    有了這些裝備,至少有了戰鬥的本錢,哪怕他槍法再好,也不覺得能拿一把手槍跟對麵十幾把衝鋒槍對射。


    能知道陳恭鵬的位置就在雲霞路就已經夠了,排除幾個無人入住的公館,剩下的大不了全殺了。


    再加上這場大雨,尋常的守衛不可能也沒必要冒雨警戒,若是有人寧願頂著雨也要守在門前,那就等同於是路標,沒有也無妨。


    總而言之,接下來的計劃就已經十分明了了。


    去他娘的身份,去他娘的偽裝,什麽原定計劃?


    自己孤身一人,又是個經不起查的黑戶,這種情況去和這些勢力在本地盤根錯節,又是身經百戰精通此道的老特工玩陰謀?


    當時的我是腦子被驢踢了嗎?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好在現在也還來得及,接下來要做的事隻有兩個!


    第一步:去雲霞路。


    第二步:殺!見人就殺!


    早該這麽幹了!非搞什麽花裏胡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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