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19號,是農曆新年,也是安心19歲生日。


    因大姑有病,姐獨自留在娘家過年;李沫帶著未未去他父母家過年。


    有姐幫忙纏住大姑,安心便抓空給楊撿打電話。卻沒人接。


    她想:大清早的,人去哪了?想了想,明白了:楊撿和他母親,肯定去天津陪他姥爺過年了!


    但是,他去天津過年,也應該和我說一聲啊?打家裏電話不方便,可以打姐家電話,讓姐轉告我也是一樣的,為什麽不留下消息?


    難道還在生我的氣?都過去一個星期了,氣還沒消?這個小氣鬼!


    好吧!讓他生氣好了。生氣,總比他成天嚷嚷著見麵強。我又不方便走動,哪能說見就見呢?讓他冷靜一段時間,對他和我都有好處。


    ……


    春節過後,楊撿和母親從天津回來。


    次日,他神情萎靡地對母親說:“我上班了,不用為我擔心,沒事了。”


    母親憂心忡忡:“你的神情已暴露,你隻是假裝沒事。心有疑慮,自然就有裂痕,也許這裏麵有誤會,你再找個機會,和安心好好談談?”


    “不談了,我累了!曾經以為,我可以拯救她出水火,沒想到,當我把手伸給她時,她退卻了,甘願沉下去……我用盡全力,結果卻是失敗!我隻能向愛情舉白旗!”


    “輕易認輸,可不是你的風格!”


    “沒辦法,對手看似病弱,實則強悍。我傾盡全力也無法將愛人抓住,隻能認輸!”


    “對於感情,抓得太緊會讓對方窒息。這一點,你做得有點過。”


    “你說得也許對!但我已失去她了!對錯也無所謂了!我也不強求了,沒用!人太渺小,抗爭不過命運!”


    “她留下,也許是為了報恩,也許……她隻是站到了弱者一邊。


    “和老太婆比,她才是弱者!我記得她被趕出家的那個晚上,老太婆羞辱她,說她偷偷與我做了這個、做了那個……她隻是躲在我背後小聲哭,並不反駁!她為什麽就那麽懦弱?明明自己有理,卻不反抗!”


    “不反抗,那個家有可能再接納她,一反抗希望就徹底滅了。一個人如果沒有家,又怎麽活呢?”


    “那個家有什麽值得她留念?當時,老太婆辱罵我、羞辱她,我難受得要死,求她趕緊跟我走。她卻滿臉驚懼向後退,好像我是可怕的盜賊,要強搶民女……我終於明白,以前太幼稚、太可笑了!”


    想到從此與心尖上的人生生剝離,他痛到無力,弱聲跟母親說:“就這樣吧!我離開, 蔫壞的老太婆就不會再為難她,也算是我為她做的最後一件事!希望她今後一切都好!”


    ……


    晚上下班,楊撿約了幾個同學出去嗨,嗨到心痛欲裂,心想:太清醒,痛就黏在心裏,甩不掉。不如去酒吧放縱,酒精能把痛苦麻醉或淹死。


    一口白酒咽下去,一股濃烈的熱浪從喉嚨裏兵分兩路上下燃燒;直衝頭頂的那股熱浪異常強勁,嗆得眼睛都睜不開了。


    倒在沙發裏,迷糊中,聽到《千千闕歌》的音樂響起,他踉蹌著從別人手中奪過麥克風,卻悲傷得唱不出來。


    有人嫌這首歌太沉重,從他手中搶過麥,笑著把他推倒在沙發裏。接著,歡快的《小姐快回來》響起,氣氛熱烈而歡騰。


    他歪倒在沙發裏,眯著眼,懶得掙紮。點上煙,猛吸一口,對著房頂的吊燈吐出,眼淚就無聲地流下來。


    如果沒有執意退伍,今晚,一定和健身房裏那些冰冷、生硬的器械在一起;一定去靶場上彈無虛發;一定對訓練敵手招招致命……充滿陽剛的軍營才適合男人,尤其適合受傷的男人。


    可當時被愛情衝暈了頭,以為自己是頂天立地、堅強無畏的男人,硬是把人家定性為弱者,自作多情地要給予全天候、全方位保護,把自己放到沒有後路的懸崖。結果人家既不需要,也不領情。現在想想,還真是傻得可笑!


    ……


    第二天晚上下班,繼續和同學在酒吧嗨。


    嗨到了半夜,又和樓上下來的幾個同事、非同事湊到一桌喝。


    楊撿因為酒量淺,喝了吐,吐了又喝。過量的酒精,點燃了存積在體內易燃的激情,幾個男女又去街角的ktv接著嗨。


    他搖晃著身體,斷斷續續一遍一遍唱《千千闕歌》,每次唱到傷情處,聲音哽咽,唱不下去。


    同事的女同學魏蘭,挽著他的胳膊和他一起唱,企圖用普通話高音,掩蓋他粵語裏的悲傷。


    夜深,別人都走了,隻有魏蘭扶著他坐在沙發裏,像姐姐撫慰受傷的弟弟。


    在魏蘭的懷裏,楊撿像一隻被困在籠子裏快要窒息的野獸,拚盡全力想要衝出去……


    那夜,她給了他一種從未有過的感覺:直接、釋放、清空、遠離靈魂;兩個人像兩隻狼在山洞。


    早上醒來,他望著賓館陌生的天花板,捂著快要碎掉的心,轉頭看向躺在身邊的女人。


    在這世上,除了安心,她是第二個和自己如此親近的女人——她叫什麽來的?敲打著自己的腦袋,努力回想她的名字:魏藍?還是魏蘭?不管叫什麽,反正完全是陌生人,不用對她笑,不用給她擁抱,更不用擔心失去。好!


    這些年,自己卑微、不計代價地討好愛,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


    閉上眼,想著那個讓他痛徹心扉的女孩,如果此時她來找我,我會毫不猶豫地推開身邊的女人,跪求她的原諒。


    可她又怎麽會主動來找我?她從來沒有對我主動過。在她的時光裏,我隻是她視線中的一隻氣球,一陣狂風把我吹丟了,她也不會去找尋……


    魏蘭似乎感覺到了什麽,輕撫他的肩膀,綿軟地說:“時間還早,再睡一會吧。”向他旁邊靠了靠,睡去。


    他推了推她的肩膀,不知是哪位魔鬼在他嘴裏作法,問:“你想結婚嗎?”


    魏蘭揉開惺忪睡眼看著他:“想。為啥這麽問?”


    他腦子裏像是有一隻失群的小獸,在空曠的山穀絕望地咆哮、哀嚎,理性無法管控任性的舌頭,兒戲一樣說:“今天領證,明天結婚,敢不敢?”


    聽了他的話,她嚇得突然清醒,看著眼前這個陌生卻悲情的帥男人,心事頓時擁擠,四個月前婚期已定,卻遭遇渣男劈腿,令自己痛斷肝腸;令父母顏麵丟失。如果這次與他閃婚,父母肯定反對。


    但是,心裏有傷,時常串痛,也顧不得許多了。既然與他同病相憐,不如用婚姻給各自的悲情“衝個喜”,從此以後,過另一種全新的生活。


    見他臉上似有淚痕——能為愛情流淚的男人,大概也壞不到哪去吧?可以賭一把!隨即說:“時間有點短,一個月吧,行麽?”


    見他直直地看著自己,以為他不同意,說:“那,半個月吧?”


    他果斷道:“折中,一個星期!不同意拉倒!”


    魏蘭猶豫一下,點頭同意。


    一念之決定,天與地,白與黑,完全換了另一副模樣。


    結婚證拿在手裏時,楊撿的心已經涼透了,和誰在一起都無所謂。


    隻是,從此以後,他再也不彈琴,不唱《千千闕歌》;無論何時何地,隻要聽見那音樂聲,他的心,如刀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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