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長甄昊見張遂神色古怪地看著自己,心髒懸在喉嚨口,緊張道:“怎麽,不認識嗎?”


    這要是真不認識,他要埋了張遂!


    今天吊足了自己的胃口,結果竟然是個假書生!


    張遂道:“倒是認識,我隻是好奇,竟然會有這等文字。”


    隊長甄昊頓時鬆了口氣,咧嘴笑出聲道:“認得就好!認得就好!”


    指了指剩餘竹簡,隊長甄昊道:“那你趕緊整理,念給我聽!”


    說完,仿佛怕張遂不好好念似的,他直接掏出二十枚銅錢,遞給張遂道:“這個,你拿著。”


    “不虧待你。”


    張遂也不客氣。


    接過銅錢,張遂這才整理了一番這堆竹簡。


    還真是劉備文!


    但是,可以看出,寫這劉備文的人水平真不咋的。


    整篇劉備文大約五百字。


    寫的是一個窮困潦倒的流民進入一個名門家裏做下人。


    之後,名門裏的小姐愛上了他。


    兩人日日夜夜幽會,做盡了男女之事。


    但是,做男女之事時,除了“黑發雜糅”這等極其粗鄙的詞,就沒有其他形容。


    過程,全是那名門小姐的叫聲。


    張遂整理完,歎了口氣。


    他之前好奇的心徹底平淡了下來。


    隊長甄昊見他這般神情,忙問道:“怎麽了,有何問題?”


    “這篇文章,可是我花了一百個銅板才買到的!”


    張遂看向隊長甄昊道:“隊長,恕我直言,這寫的什麽玩意?粗製濫造。”


    張遂很想說,連小學生寫的都比這好!


    隊長甄昊聽張遂這麽一說,頓時來了興致道:“那你會寫嗎?你要是能寫,一篇文章——”


    隊長甄昊一咬牙,從房間一木箱子裏取出一卷綢緞,塞到張遂懷裏道:“一丈綢緞,如何?”


    張遂當即拍板道:“好!”


    現在是興平元年。


    根據史書記載和這具身體的記憶,現在用的銅錢是五銖錢。


    但是,這五銖錢,已經不是黃巾起義以前的五銖錢了。


    因為銅的產量不足,從董卓開始,朝廷就大肆發放“變了質”的五銖錢。


    這“變了質”體現最為明確的一點,就是質量削減了。


    也以為這個原因,銅錢的購買力越來越差。


    到了如今興平元年,百姓之前流通的交易手段變成了各類布匹。


    比如麻布。


    比如綢緞。


    這些布匹,成了硬流通。


    有一丈綢緞,可以買好幾隻雞鴨!


    買一籮筐的幹餅!


    至少,短時間內,不用挨餓了!


    張遂笑著對隊長甄昊道:“不過,得等有筆墨紙硯。今天方阿狗在籌集,隊長在等等。”


    隊長甄昊翻了個白眼。


    開什麽玩笑!


    等方阿狗籌集這些,那這些東西就不是我的了!


    強行占據那東西,到時候這些人就會說我以權謀私了!


    隊長甄昊又爬到床下,搜出了一個木盒子,裏麵堆疊著一疊厚厚的紙張,還有毛筆和硯台。


    不過,這些紙張並不是後世那些白紙。


    甚至連張遂小時候用的那種最廉價的草稿紙都不如。


    確切地說,是農村逢年過節燒的那種草紙!


    黃色的。


    而且很是粗糙。


    甚至能夠看到紙張上麵的原材料。


    而且,這些黃紙上還寫著字。


    這些字沒有幾個。


    這些紙也是亂糟糟的。


    感覺像是有人在寫字的時候,非常煩躁,寫了幾個字,覺得不合心意,將紙揉成一團,然後扔掉,被人撿起來,攤平了似的。


    毛筆也有些淒慘。


    那筆刷都掉了大半的毛。


    而且,筆刷上有幹涸的墨汁。


    至於硯台,則是一小塊。


    隊長甄昊盤坐在張遂身前,戀戀不舍地把玩著硯台,神色無比懷念道:“之前,大公子在世的時候,我貼身保護。”


    “大公子生病,脾氣不好。”


    “寫字的時候,有時候劇烈咳嗽,他就會生了氣,將這些東西扔掉。”


    “我就趁大公子離開後,悄悄撿起來,藏起來。”


    “大公子死後,我就被調到來管理部曲了。”


    張遂點了點頭。


    難怪。


    在這個漢末,世家子弟和普通老百姓唯一有個公平的地方,那就是——很少善終,基本上都會病死。


    而且,世家子弟也會很早病死。


    比如,陳登、周瑜、魯肅、郭嘉、戲誌才、曹衝等等。


    因為,這個時代,醫術太落後了。


    張遂直接站起身。


    他卻沒有用毛筆寫。


    這具身體就是個大字不識一個的文盲。


    張遂自己倒是會寫字,隻能寫簡體字。


    可問題是,他從小就沒有學過毛筆。


    從學寫字開始,是鉛筆,之後是圓珠筆、水筆。


    一輩子也沒碰過毛筆。


    因此,他不會寫毛筆字。


    張遂去外麵折了一棵樹枝,讓隊長甄昊磨硯台,他則用樹枝寫了起來。


    讀高中的時候,他看過不少劉備文。


    論劉備文,他最喜歡女人寫的劉備文。


    高三的時候,他的同桌,一個文筆非常好的女生,平日裏非常靦腆。


    但是,寫起來的劉備文,那行有流水,各種細膩,讓他一度將這些劉備文當成珍藏版收藏起來。


    她給張遂寫過十篇劉備文。


    從電車之狼到青春疼痛文學裏的劉備文,都有。


    他一直都保存了的。


    直到大學畢業之後,他參加工作,一次搬家,不小心遺失了。


    為此,他還遺憾了很久。


    他的文筆,自然是比不過那個女生的。


    但是,也比竹簡上的這篇劉備文要好太多。


    張遂腦海裏幻想著之前見過的夫人,洋洋灑灑地寫了一千字。


    寫完之後,張遂吹幹墨跡。


    他的臉色有些發燙。


    曹。


    太猥瑣了!


    自己簡直就是個猥瑣的屌絲!


    然而,當他抬起頭,看到隊長甄昊那一臉震撼的神情時,這種羞恥感又散盡了。


    隊長甄昊嘖嘖稱奇道:“張遂,行啊,你,簡直了!”


    “短短時間內,竟然寫出如此多的文字。”


    “就是家主在世時,也沒有你這麽厲害!”


    “家主可是當過縣令的人!”


    張遂撓了撓臉,哈哈笑了一聲道:“小意思小意思!”


    這隊長甄昊,誇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他怎麽敢和人家縣令比?


    縣令人家是治理國事。


    自己這是寫猥瑣而毫無營養的劉備文。


    根本不是一個層次的。


    隊長甄昊再看張遂,突然覺得,這張遂,簡直就是非凡人啊!


    絕對是大才!


    有機會,向管家推薦。


    這張遂要是能夠在甄家立穩腳跟,自己這個推薦人,也能混得更好。


    不過,在此之前,還有事情讓張遂做。


    隊長甄昊一臉期盼而討好地道:“那什麽,張遂,現在能否念來聽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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