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桓帝淫於色,而繼嗣不立,漢之大事,孰有切於此者!竇武任社稷之重,陳蕃以番番元老佐之,而不謀及此。桓帝崩,大位未定,乃就劉鯈而問宗室之賢者,何其晚也!況天位之重,元後之德,豈區區一劉鯈寡昧之識片言可決邪?持建置天子之大權,唯其意以為取舍,得則為霍光,失則為梁冀矣。武以光之不學、冀之不軌者為道,社稷幾何而不危,欲自免於赤族之禍,詎將能乎哉!
武也,一城門校尉也,非受托孤之命如霍光之於武帝也。所憑藉以唯意而立君者太後耳。宮闈外戚之禍,梁氏之覆車不遠,宦官安得不挾以為名哉?
夫武也,既不能及桓帝之時諫帝以立儲之大義;抑不於帝崩之後,集廷臣於朝堂,辨昭穆、別親疏、序長幼、審賢否,以與大臣公聽上天之命。鯈以為賢而賢之,武謂可立而立之,天子之尊,若其分田圃以授亞旅而使治。
則立之唯己,廢之唯己,朱瑀惡得不大呼曰:“武將廢帝為大逆。”而靈帝能弗信哉?漢之亡也,亡於置君,而置君者先族,武不蚤死,吾不保其終也。獲誅奄之名,以使天下冤之,猶武之幸也夫!
二
忠直有識之言,亦無難聽也;庸主具臣不能聽,毀而家亡而國也,誰其哀之?竇武以椒房之親,任立君之事,踵梁冀之所為,雖心行之無邪與梁冀異,而所為者亦與冀奚別?錄定策功,封聞喜侯,靈帝亦按冀之故事而以施之武。盧植說之曰:“同宗相後,披圖按牒,以次建之,何勳之有?宜辭大賞以全身名。”斯亦皎然如白日之光,昆蟲皆喻於昏旦;而武不能用,悲夫,其自取覆亡也!
夫欲秉國均、匡社稷、誅宦豎、肅官常也,豈不侯而不足以立功?即庸臣之私利計之,榮其身、澤其子孫,抑豈今日不侯,而終掩抑其大勳,貽子孫以貧賤哉?
則盧植之說,引而上之,可以躋善世不伐之龍德;推而下之,亦計功謀利者之勿迫求於一旦而致傾仆之善術也。而武不能,且欲引陳蕃以受無名之賞。蕃固知其不可受也,惜乎不知武之不足與共為社稷之臣也!
三
竇武、陳蕃殺,而漢之亡必不可支矣。陳蕃老矣,而誅權豎、安社稷、扶進君子之心,不為少衰,惜乎不知擇而托於竇氏也!然則竇武其非賢乎?曰:武非必不賢,而所為者抑賢者之道。雖然,武即賢而固不可托,且吾不能保武之以賢終也,故重為蕃惜也。
武之可信為賢者,以其欲抑宦寺以獎王室,且引李膺、杜密、尹勳、劉瑜而登進之。然此豈可決其必賢哉?
單超之殺梁冀也,尊黃瓊矣,用陳蕃矣,征徐稺、薑肱、袁閎、李曇、韋著矣,天下固嚐想望其風采而屬望以澄清。然則有所誅逐,有所登進,矯時弊以服人,奸人用之俄頃,而固不可信。蕃已老,竇武方內倚太後、外受定策之賞,而蕃又惡能保其終乎!
漢之將亡也,天子之廢立,操於宮闈,外戚宦寺,迭相爭勝,孫程廢而梁氏興,梁冀誅而單超起,漢安得有天子哉!而蕃所托者猶然外戚也,則授宦者以梁冀複起之名,既無以正天誅而服受戮者之心,且天下亦疑外戚宦寺之互相起滅而不適有正。故張奐亦為王甫、曹節所惑,欲自祓濯而終不免。蕃之托武,非所托也明甚。然且以老成之識,昧焉而不察者,時之所趨,舍是而無能為也。
嗚呼!以三族之膏血,爭賢奸之興廢、社稷之存亡者,豈易言哉?不幸而無如砥之周道,率繇之以行誌,則亦埋怨於江潭山穀之間,齊恨以沒焉耳。
毫厘之辨不審,而事以大潰,賢人君子駢首以死,社稷旋踵而傾,若以膏沃火,欲滅之而益增其燄。蕃之誌可哀,而其所為亦左矣。是以君子重惜之也。
四
夫人情亦惟其不相欺耳,苟其相欺,無往而不欺;法之密也,尤欺之所藉也。漢靈之世,以州郡相黨,製婚姻之家及兩州人士不得對相監臨,立三互之禁,選用艱難,而州郡之貪暴益無所忌。
司馬溫公述叔向之言,“國將亡,必多製。”若夫開國之始,立密法以防欺,未即亡焉,而天下之害積矣。
今之為製,非教官及倉巡驛遞不親民者,皆有同省之禁,此漢靈之遺法也。司馬溫公曰:“適足為笑。”誠然有可笑者。名為一省,而相去千裏者多矣;名為異省,而雞犬相聞者多矣;同省而聲聞不接,異省而婚媾相連,豈天限地絕,一分省而遂不相及哉?此適足為笑者也。
或為婚姻,或相對治,情相狎,過相匿,所必慮也,而又奚必婚姻對治之相臨乎!
展轉以請托,更相匿而互相報,夫豈無私語密緘之足任。已非婚姻、已非對治矣,藉手以告曰:吾無私也。而交通請屬之無所憚,此又適足為笑者也。
夫防之嚴,而適以長欺,既良然矣。若夫捐禁而鄉郡可守,尤有利焉。自賢者而言之,南北之殊風,澤國土國之殊壞,民異利,士異教,遙相治而見為利者或害,教以正者或偏,審士之宜以益民,視習之趨以正士,則利果利而教果教矣。自不肖者而言之,酷以墨者之無忌也,突為其寇讐,而翩然拚飛**裏之外,無能如何也;即罷斥以歸休,而身得安、子孫得免,無餘慮矣。
居其土、與其人俱,當官則吏也,歸裏則鄉曲也,刑罰科斂之加,非以其正,而鄉人可報之於數十年之後,則惴惴焉一夫勝予,不肖之情戢焉,害亦有所懲矣。
夫王者合天下以為一家,揭猜疑以求民之莫而行士之誌,法愈疏,閑愈正,不可欺者,一王之法,天理之公,人心之良也,而恃區區之禁製也乎?三代之隆也,士各仕於其國,而民益親。亡漢之稗政,柰之何其效之!
五
嗚呼!世愈移而士趨日異,亦惡知其所歸哉!靈帝好文學之士,能為文賦者,待製鴻都門下,樂鬆等以顯,而蔡邕露章謂其“遊意篇章,聊代博弈”。甚賤之也。自
隋煬帝以迄於宋,千年而以此取士,貴重崇高,若天下之賢者,無踰於文賦之一途。漢所賤而隋、唐、宋所貴,士不得不貴焉;世之趨而日下,亦至此乎!
夫文賦亦非必為道之所賤也,其源始於楚騷,忠愛積而悱惻生,以搖蕩性情而伸其隱誌,君子所樂尚焉。流及於司馬相如、揚雄,而諷諫亦行乎其間。
六代之衰,操觚者始取青妃白,移宮換羽,而為不實之華;然而雅鄭相雜,其不詭於貞者,亦不絕於世。夫蔡邕者,亦嚐從事矣,而斥之為優俳,將無過乎!
要而論之,樂而不淫,誹而不傷,麗而不蕩;則涵泳性情而蕩滌誌氣者,成德成材以後,滿於中而鬯於外者之所為。而以之取士於始進,導幼學以浮華,內遺德行,外略經術,則以導天下之淫而有餘。故邕可自為也,而不樂鬆等之輒為之,且以戒靈帝之以拔人才於不次也。
繇是言之,士趨亦何嚐有異哉?上之用之也別耳。於是而王安石之經義,雖亦末耳,而不傷其本,庶幾乎華實兼茂之道也。元祐革新法,而並此革之,過矣。
若王鏊、錢福之淺陿,陶望齡、湯賓尹之卑陋,則末流波靡,而非作者之涼也。經義者,非徒幹祿之器也,士之所研精以極道者也。文賦者,非幼學之習也,誌正學充,傷今思古,以待人之微喻者也。而誌士崇業以單心,亦可於此而審所從矣。
六
論為子為臣之變,至於趙苞而無可言矣。何也?若苞者,無可為計,雖君子亦不能為之計也,無往而非通天之罪矣。以苞之死戰,為能死於官守;苞與手刃其親者均也,為此論者,無人之心。
以苞當求所以生母之方,不得已而降於鮮卑;分符為天子守邑,而北麵臣虜,終身陷焉,亦不可謂有人之心也。故至於苞,而求不喪其心之道窮矣。此誰使之然哉?苞自處於窮以必喪其心。故曰無往而非通天之罪也。
為人子者,豈以口腹事親乎?抑豈敢以己之榮施及其母為愉快乎?故子曰:“老者安之。”求所以安之之方,雖勞不辟,雖死不輟,而況於苞之安其母者甚易乎?
苞,東武城人也,所守則遼西也。母所居者,中國之樂土,苞所守者,鮮卑憑陵蹂踐之郊也;胡為乎甫到官而即迎母以居柳城之絕塞哉?苞於此已不複有人之心矣。以口腹與?禽蟲之愛也;以榮寵與?
市井之得金錢而借親以侈華美者之情也。疆寇在肘腋之間,孤城處鬥絕之地,奉衰老婦人以徼幸於鋒鏑之下,苞之罪通於天,奚待破賊以致母死之日邪?故曰:“正其本,萬事理。”一念之不若,而成乎昏昧,母子並命於危城,苞雖死,其可以逭中心之刑辟哉?
或者其愚也,則君子弗獲已而姑為之計,當羯賊出母示苞之日,自悔其迎母之咎,早伏劍以死,委戰守之事於僚吏,母之存亡城之安危不計也,則猶可無餘惡也。雖然,晚矣!苞死而母必不可得生,城必不可得存也。
七
蔡邕意氣之士也,始而以危言召禍,終而以黨賊逢誅,皆意氣之為也。何言之?曰:合刑賞之大權於一人者,天子也;兼進賢退不肖之道,以密讚於坐論者,大臣也;而羣工異是。奸人之在君側,弗容不擊矣。擊之而吾言用,奸人退,賢者之道自伸焉。
吾言不用,奸人且反噬於我,我躬不閱,而無容以累君子,使猶安焉,其猶有人乎君側也。君子用而不任,弗容不為白其忠矣。白之而吾言用,君子進,奸人之勢且沮焉。吾言不用,奸人不得以奪此與彼之名加之於我,而猶有所憚焉。
邕苟疾夫張顥、偉璋、趙玹、蓋升之為國蠹也,則專其力以擊之可耳。若以郭禧、橋玄、劉寵之忠而勸之以延訪也,則抑述其德以讚君之敬禮已耳。而一章之中,抑彼伸此,若將取在廷之多士而惟其所更張者。為國謀邪?為君子謀邪?則抑其一往之意氣以排異己而伸交好者之言耳,庸有聽之者哉!
漢之末造,士論操命討之權,口筆司榮枯之令,汝南、甘陵太學之風波一起,而成乎大亂。非奸人之陷之,實有以自致焉。同於我者為懿親,異於我者為仇讐,唯意所持衡而氣為之淩轢,則邕他日者幸董卓之殺奄人,而忘其專橫,亦此意氣為之矣。橋玄、劉寵之不為邕所累,幸也;而君子以相形而永廢,朝廷以偏擊而一空,漢亦惡得不亡哉!
八
鮮卑持趙苞之母以脅苞,苞不顧而戰,以殺其母,無人之心也。賊劫橋玄之幼子登樓求貨,玄促令攻賊,以殺其子,亦無人之心也。母之與子若是其均重乎?非也。
使苞之子為鮮卑所持以脅苞,苞不顧而擊鮮卑,則忠臣之效矣,不以私愛忘君父之托也。而苞則其母也。賊所脅玄以求者貨耳,貨與子孰親,而吝貨以殺其子乎?
或曰:“玄非以貨也,賊劫質以脅人,法之所不可容也。”夫一區區登樓之賊,殺之不足為國安,縱之不足為國危。法者,司隸河南尹之法,非玄之法也,而玄何怙法以忘其天性之恩邪?
史氏之言曰:“玄上言凡有劫質者皆並殺之,不得贖以財貨,由是劫質遂絕。”史之誣也。樂道之以為溢美之言,以覆玄絕恩之咎也。友兄、恭弟、慈父、順妻,苟有劫其親以求貨者,法雖立,孰忍恝置之而不恤?雖嚴刑禁之而必不從。則謂劫質永絕者,非果有之,為誣而已矣。充橋玄之操,藉其為趙苞也,又奚不可也哉?
九
封建廢而權下移,天子之下至於庶人,無堂陛之差也,於是乎庶人可淩躐乎天子,而盜賊起。嬴政之暴,王莽之逆,盜始橫焉,然未嚐敢與久安長治之天子抗也。
至漢之季,公孫舉、張嬰、許生始稱兵僭號而無所憚,積以成乎張角之亂,盜賊輒起於承平之代者數千年而不息。秦之盜曰悲六國之亡;莽之盜曰思漢室之舊;盜者必有托也,然後可假為之名以聳天下而翕然以從。
至於角而無所托矣,宦寺之毒,郡縣之虐,未可以為名也,於是而詭托之於道。角曰:吾之道,黃帝、老子之道也。乃至韓山童、徐壽輝曰:吾之道,瞿曇之道也。微二氏之支流,亦未足以惑天下而趨之若流。
甚哉二氏之殃民,亦豈其初念哉?而下流必至於此。故孟子曰:“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豈過計哉?
雖然,二氏之邪淫而終以亂也,非徒二氏倡之也,為儒者之言先之以狂惑,而二氏之徒效之也。君子之言人倫物理也,則人倫物理而已矣;二氏之言虛無寂滅也,則虛無寂滅而已矣;無所為禨祥瑞應劫運往來之說也。
何休、鄭玄之治經術,京房、襄楷、郎顗、張衡之論治道,始以鬼魅妖孽之影響亂六籍。而上動天子,下鼓學士,曰此聖人之本天以治人也。於是二氏之徒歆其利,而後曰吾師老子亦言之矣,吾師瞿曇亦言之矣;群然興為怪誕之語以誘人之信從,而後盜賊藉之以起。儒者倡之,二氏和之,妖人挾之,罪魁戎首將誰歸哉?
齊桓、晉文挾天子以令諸侯,而盜賊挾聖人以惑百姓。天子之權下移於庶人,所挾者亦移焉。而盜賊氾濫乎數千年而不息,禍亦烈矣!端本之治,治佛、老而猶非本也。儒而言災祥言運會,妖之始也。三代之聖人殺而勿赦者,而後之君子從而尊之,以加一倍之小術測興亡,使與通書、正蒙相雜以立教,辟邪者容勿辯乎?
桓帝淫於色,而繼嗣不立,漢之大事,孰有切於此者!竇武任社稷之重,陳蕃以番番元老佐之,而不謀及此。桓帝崩,大位未定,乃就劉鯈而問宗室之賢者,何其晚也!況天位之重,元後之德,豈區區一劉鯈寡昧之識片言可決邪?持建置天子之大權,唯其意以為取舍,得則為霍光,失則為梁冀矣。武以光之不學、冀之不軌者為道,社稷幾何而不危,欲自免於赤族之禍,詎將能乎哉!
武也,一城門校尉也,非受托孤之命如霍光之於武帝也。所憑藉以唯意而立君者太後耳。宮闈外戚之禍,梁氏之覆車不遠,宦官安得不挾以為名哉?
夫武也,既不能及桓帝之時諫帝以立儲之大義;抑不於帝崩之後,集廷臣於朝堂,辨昭穆、別親疏、序長幼、審賢否,以與大臣公聽上天之命。鯈以為賢而賢之,武謂可立而立之,天子之尊,若其分田圃以授亞旅而使治。
則立之唯己,廢之唯己,朱瑀惡得不大呼曰:“武將廢帝為大逆。”而靈帝能弗信哉?漢之亡也,亡於置君,而置君者先族,武不蚤死,吾不保其終也。獲誅奄之名,以使天下冤之,猶武之幸也夫!
二
忠直有識之言,亦無難聽也;庸主具臣不能聽,毀而家亡而國也,誰其哀之?竇武以椒房之親,任立君之事,踵梁冀之所為,雖心行之無邪與梁冀異,而所為者亦與冀奚別?錄定策功,封聞喜侯,靈帝亦按冀之故事而以施之武。盧植說之曰:“同宗相後,披圖按牒,以次建之,何勳之有?宜辭大賞以全身名。”斯亦皎然如白日之光,昆蟲皆喻於昏旦;而武不能用,悲夫,其自取覆亡也!
夫欲秉國均、匡社稷、誅宦豎、肅官常也,豈不侯而不足以立功?即庸臣之私利計之,榮其身、澤其子孫,抑豈今日不侯,而終掩抑其大勳,貽子孫以貧賤哉?
則盧植之說,引而上之,可以躋善世不伐之龍德;推而下之,亦計功謀利者之勿迫求於一旦而致傾仆之善術也。而武不能,且欲引陳蕃以受無名之賞。蕃固知其不可受也,惜乎不知武之不足與共為社稷之臣也!
三
竇武、陳蕃殺,而漢之亡必不可支矣。陳蕃老矣,而誅權豎、安社稷、扶進君子之心,不為少衰,惜乎不知擇而托於竇氏也!然則竇武其非賢乎?曰:武非必不賢,而所為者抑賢者之道。雖然,武即賢而固不可托,且吾不能保武之以賢終也,故重為蕃惜也。
武之可信為賢者,以其欲抑宦寺以獎王室,且引李膺、杜密、尹勳、劉瑜而登進之。然此豈可決其必賢哉?
單超之殺梁冀也,尊黃瓊矣,用陳蕃矣,征徐稺、薑肱、袁閎、李曇、韋著矣,天下固嚐想望其風采而屬望以澄清。然則有所誅逐,有所登進,矯時弊以服人,奸人用之俄頃,而固不可信。蕃已老,竇武方內倚太後、外受定策之賞,而蕃又惡能保其終乎!
漢之將亡也,天子之廢立,操於宮闈,外戚宦寺,迭相爭勝,孫程廢而梁氏興,梁冀誅而單超起,漢安得有天子哉!而蕃所托者猶然外戚也,則授宦者以梁冀複起之名,既無以正天誅而服受戮者之心,且天下亦疑外戚宦寺之互相起滅而不適有正。故張奐亦為王甫、曹節所惑,欲自祓濯而終不免。蕃之托武,非所托也明甚。然且以老成之識,昧焉而不察者,時之所趨,舍是而無能為也。
嗚呼!以三族之膏血,爭賢奸之興廢、社稷之存亡者,豈易言哉?不幸而無如砥之周道,率繇之以行誌,則亦埋怨於江潭山穀之間,齊恨以沒焉耳。
毫厘之辨不審,而事以大潰,賢人君子駢首以死,社稷旋踵而傾,若以膏沃火,欲滅之而益增其燄。蕃之誌可哀,而其所為亦左矣。是以君子重惜之也。
四
夫人情亦惟其不相欺耳,苟其相欺,無往而不欺;法之密也,尤欺之所藉也。漢靈之世,以州郡相黨,製婚姻之家及兩州人士不得對相監臨,立三互之禁,選用艱難,而州郡之貪暴益無所忌。
司馬溫公述叔向之言,“國將亡,必多製。”若夫開國之始,立密法以防欺,未即亡焉,而天下之害積矣。
今之為製,非教官及倉巡驛遞不親民者,皆有同省之禁,此漢靈之遺法也。司馬溫公曰:“適足為笑。”誠然有可笑者。名為一省,而相去千裏者多矣;名為異省,而雞犬相聞者多矣;同省而聲聞不接,異省而婚媾相連,豈天限地絕,一分省而遂不相及哉?此適足為笑者也。
或為婚姻,或相對治,情相狎,過相匿,所必慮也,而又奚必婚姻對治之相臨乎!
展轉以請托,更相匿而互相報,夫豈無私語密緘之足任。已非婚姻、已非對治矣,藉手以告曰:吾無私也。而交通請屬之無所憚,此又適足為笑者也。
夫防之嚴,而適以長欺,既良然矣。若夫捐禁而鄉郡可守,尤有利焉。自賢者而言之,南北之殊風,澤國土國之殊壞,民異利,士異教,遙相治而見為利者或害,教以正者或偏,審士之宜以益民,視習之趨以正士,則利果利而教果教矣。自不肖者而言之,酷以墨者之無忌也,突為其寇讐,而翩然拚飛**裏之外,無能如何也;即罷斥以歸休,而身得安、子孫得免,無餘慮矣。
居其土、與其人俱,當官則吏也,歸裏則鄉曲也,刑罰科斂之加,非以其正,而鄉人可報之於數十年之後,則惴惴焉一夫勝予,不肖之情戢焉,害亦有所懲矣。
夫王者合天下以為一家,揭猜疑以求民之莫而行士之誌,法愈疏,閑愈正,不可欺者,一王之法,天理之公,人心之良也,而恃區區之禁製也乎?三代之隆也,士各仕於其國,而民益親。亡漢之稗政,柰之何其效之!
五
嗚呼!世愈移而士趨日異,亦惡知其所歸哉!靈帝好文學之士,能為文賦者,待製鴻都門下,樂鬆等以顯,而蔡邕露章謂其“遊意篇章,聊代博弈”。甚賤之也。自
隋煬帝以迄於宋,千年而以此取士,貴重崇高,若天下之賢者,無踰於文賦之一途。漢所賤而隋、唐、宋所貴,士不得不貴焉;世之趨而日下,亦至此乎!
夫文賦亦非必為道之所賤也,其源始於楚騷,忠愛積而悱惻生,以搖蕩性情而伸其隱誌,君子所樂尚焉。流及於司馬相如、揚雄,而諷諫亦行乎其間。
六代之衰,操觚者始取青妃白,移宮換羽,而為不實之華;然而雅鄭相雜,其不詭於貞者,亦不絕於世。夫蔡邕者,亦嚐從事矣,而斥之為優俳,將無過乎!
要而論之,樂而不淫,誹而不傷,麗而不蕩;則涵泳性情而蕩滌誌氣者,成德成材以後,滿於中而鬯於外者之所為。而以之取士於始進,導幼學以浮華,內遺德行,外略經術,則以導天下之淫而有餘。故邕可自為也,而不樂鬆等之輒為之,且以戒靈帝之以拔人才於不次也。
繇是言之,士趨亦何嚐有異哉?上之用之也別耳。於是而王安石之經義,雖亦末耳,而不傷其本,庶幾乎華實兼茂之道也。元祐革新法,而並此革之,過矣。
若王鏊、錢福之淺陿,陶望齡、湯賓尹之卑陋,則末流波靡,而非作者之涼也。經義者,非徒幹祿之器也,士之所研精以極道者也。文賦者,非幼學之習也,誌正學充,傷今思古,以待人之微喻者也。而誌士崇業以單心,亦可於此而審所從矣。
六
論為子為臣之變,至於趙苞而無可言矣。何也?若苞者,無可為計,雖君子亦不能為之計也,無往而非通天之罪矣。以苞之死戰,為能死於官守;苞與手刃其親者均也,為此論者,無人之心。
以苞當求所以生母之方,不得已而降於鮮卑;分符為天子守邑,而北麵臣虜,終身陷焉,亦不可謂有人之心也。故至於苞,而求不喪其心之道窮矣。此誰使之然哉?苞自處於窮以必喪其心。故曰無往而非通天之罪也。
為人子者,豈以口腹事親乎?抑豈敢以己之榮施及其母為愉快乎?故子曰:“老者安之。”求所以安之之方,雖勞不辟,雖死不輟,而況於苞之安其母者甚易乎?
苞,東武城人也,所守則遼西也。母所居者,中國之樂土,苞所守者,鮮卑憑陵蹂踐之郊也;胡為乎甫到官而即迎母以居柳城之絕塞哉?苞於此已不複有人之心矣。以口腹與?禽蟲之愛也;以榮寵與?
市井之得金錢而借親以侈華美者之情也。疆寇在肘腋之間,孤城處鬥絕之地,奉衰老婦人以徼幸於鋒鏑之下,苞之罪通於天,奚待破賊以致母死之日邪?故曰:“正其本,萬事理。”一念之不若,而成乎昏昧,母子並命於危城,苞雖死,其可以逭中心之刑辟哉?
或者其愚也,則君子弗獲已而姑為之計,當羯賊出母示苞之日,自悔其迎母之咎,早伏劍以死,委戰守之事於僚吏,母之存亡城之安危不計也,則猶可無餘惡也。雖然,晚矣!苞死而母必不可得生,城必不可得存也。
七
蔡邕意氣之士也,始而以危言召禍,終而以黨賊逢誅,皆意氣之為也。何言之?曰:合刑賞之大權於一人者,天子也;兼進賢退不肖之道,以密讚於坐論者,大臣也;而羣工異是。奸人之在君側,弗容不擊矣。擊之而吾言用,奸人退,賢者之道自伸焉。
吾言不用,奸人且反噬於我,我躬不閱,而無容以累君子,使猶安焉,其猶有人乎君側也。君子用而不任,弗容不為白其忠矣。白之而吾言用,君子進,奸人之勢且沮焉。吾言不用,奸人不得以奪此與彼之名加之於我,而猶有所憚焉。
邕苟疾夫張顥、偉璋、趙玹、蓋升之為國蠹也,則專其力以擊之可耳。若以郭禧、橋玄、劉寵之忠而勸之以延訪也,則抑述其德以讚君之敬禮已耳。而一章之中,抑彼伸此,若將取在廷之多士而惟其所更張者。為國謀邪?為君子謀邪?則抑其一往之意氣以排異己而伸交好者之言耳,庸有聽之者哉!
漢之末造,士論操命討之權,口筆司榮枯之令,汝南、甘陵太學之風波一起,而成乎大亂。非奸人之陷之,實有以自致焉。同於我者為懿親,異於我者為仇讐,唯意所持衡而氣為之淩轢,則邕他日者幸董卓之殺奄人,而忘其專橫,亦此意氣為之矣。橋玄、劉寵之不為邕所累,幸也;而君子以相形而永廢,朝廷以偏擊而一空,漢亦惡得不亡哉!
八
鮮卑持趙苞之母以脅苞,苞不顧而戰,以殺其母,無人之心也。賊劫橋玄之幼子登樓求貨,玄促令攻賊,以殺其子,亦無人之心也。母之與子若是其均重乎?非也。
使苞之子為鮮卑所持以脅苞,苞不顧而擊鮮卑,則忠臣之效矣,不以私愛忘君父之托也。而苞則其母也。賊所脅玄以求者貨耳,貨與子孰親,而吝貨以殺其子乎?
或曰:“玄非以貨也,賊劫質以脅人,法之所不可容也。”夫一區區登樓之賊,殺之不足為國安,縱之不足為國危。法者,司隸河南尹之法,非玄之法也,而玄何怙法以忘其天性之恩邪?
史氏之言曰:“玄上言凡有劫質者皆並殺之,不得贖以財貨,由是劫質遂絕。”史之誣也。樂道之以為溢美之言,以覆玄絕恩之咎也。友兄、恭弟、慈父、順妻,苟有劫其親以求貨者,法雖立,孰忍恝置之而不恤?雖嚴刑禁之而必不從。則謂劫質永絕者,非果有之,為誣而已矣。充橋玄之操,藉其為趙苞也,又奚不可也哉?
九
封建廢而權下移,天子之下至於庶人,無堂陛之差也,於是乎庶人可淩躐乎天子,而盜賊起。嬴政之暴,王莽之逆,盜始橫焉,然未嚐敢與久安長治之天子抗也。
至漢之季,公孫舉、張嬰、許生始稱兵僭號而無所憚,積以成乎張角之亂,盜賊輒起於承平之代者數千年而不息。秦之盜曰悲六國之亡;莽之盜曰思漢室之舊;盜者必有托也,然後可假為之名以聳天下而翕然以從。
至於角而無所托矣,宦寺之毒,郡縣之虐,未可以為名也,於是而詭托之於道。角曰:吾之道,黃帝、老子之道也。乃至韓山童、徐壽輝曰:吾之道,瞿曇之道也。微二氏之支流,亦未足以惑天下而趨之若流。
甚哉二氏之殃民,亦豈其初念哉?而下流必至於此。故孟子曰:“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豈過計哉?
雖然,二氏之邪淫而終以亂也,非徒二氏倡之也,為儒者之言先之以狂惑,而二氏之徒效之也。君子之言人倫物理也,則人倫物理而已矣;二氏之言虛無寂滅也,則虛無寂滅而已矣;無所為禨祥瑞應劫運往來之說也。
何休、鄭玄之治經術,京房、襄楷、郎顗、張衡之論治道,始以鬼魅妖孽之影響亂六籍。而上動天子,下鼓學士,曰此聖人之本天以治人也。於是二氏之徒歆其利,而後曰吾師老子亦言之矣,吾師瞿曇亦言之矣;群然興為怪誕之語以誘人之信從,而後盜賊藉之以起。儒者倡之,二氏和之,妖人挾之,罪魁戎首將誰歸哉?
齊桓、晉文挾天子以令諸侯,而盜賊挾聖人以惑百姓。天子之權下移於庶人,所挾者亦移焉。而盜賊氾濫乎數千年而不息,禍亦烈矣!端本之治,治佛、老而猶非本也。儒而言災祥言運會,妖之始也。三代之聖人殺而勿赦者,而後之君子從而尊之,以加一倍之小術測興亡,使與通書、正蒙相雜以立教,辟邪者容勿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