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要提,那溫婉本就對三郎有意。姑娘家家,情郎幾句甜言蜜語就能哄得她找不著北。她若是執意要嫁三郎,難道老二還能扭得過她?”


    齊蘭亭訓斥了李氏,李氏不敢再說話。


    “溫老二早該想通,溫婉嫁誰不是嫁,不如嫁給咱們齊家,那是親上加親!你們且看著,現在是溫老二比我們急!”


    溫月卻不同意,溫維明到底是同胞兄弟,她既然已經占了便宜,何必還要去爭那口氣。


    於是她勸齊蘭亭,“到底女方家麵子薄,姿態端得高高的,才顯出女兒貴重。咱們既然得了好處,不妨做低伏小一回,這口氣哪兒有三郎的婚事要緊?”


    齊蘭亭本就有此打算,不過是借著溫月的口說出來罷了,“沒錯,天大地大都沒有三郎的婚事大!他溫老二嫁女要端這個架子,我就讓他端個夠!去,叫三郎過來,咱們明日去溫家,給他嶽丈磕個頭——”


    溫月卻更著急,這眼看還有三日便要娶媳婦兒,家裏卻什麽東西都沒置辦,她連忙吆喝兩個媳婦兒,“老大老二媳婦,趕緊的,現在就去聯係席麵和幫工!這娶媳婦兒可不能馬虎,溫婉是在富貴窩裏長大的,咱這席麵不能辦得寒磣!聘禮呢,三金呢,得去百巧閣置辦,得足金實心的,可不能丟了咱齊家的臉麵!”


    還有殺豬的、洗菜切菜的、迎客的,至少得準備幾十上百桌的席麵吧?前後屋子都得打掃,聘禮得準備、迎親的步驟,還有齊家老家那些親戚們都得連夜去請。


    三天哪裏夠?!


    溫月想想已經焦頭爛額。


    “哎喲,真是忙不完的事情,老二可真會給我出難題!”


    溫月不停抱怨著,語氣裏卻全是得意。


    唯有她兩個媳婦心頭不是滋味。


    合著就溫婉嫁進來大開一百桌席麵,還得去百巧閣那樣的金店去置辦行頭,她們進門就一根簪子一個手鐲打發?


    不過轉念一想。


    溫婉帶著豐厚嫁妝入了齊家的門,難道不會補貼婆家?她們也就自然跟著沾光。


    說來說去,都是一個字,命!


    齊家人歡天喜地的等著天亮去溫家商量兩個孩子的婚事,而趙恒趙恒早就被人一頂軟轎接到溫府之中,且被安置在後院緊挨溫維明的房間。


    婚禮倒計時,兩天。


    趙恒一路走來,瞧見溫府那座四進的院落,輝煌大氣,家中奴仆眾多,少數也有二三十人。


    作為平縣有頭有臉的人物,他這個嶽丈大人算是財力雄厚。


    一路紅毯鋪地,紅綢漫天,大紅的燈籠排排高懸,窗柩上到處都是惹眼的“囍”字。


    滿屋飄香,角落裏擺滿一壇壇碧芳酒,上麵用紅布蓋著,以免提前散了酒味。


    仆人們全都身穿彩衣,忙前忙後,為大婚之日做準備。


    趙恒總覺得…這種感覺荒誕而不真實。


    可是。


    他既然和溫娘子雙雙入水有了肌膚之親,又曾金口玉言許下上門入贅的承諾,那麽即使失憶,即使心有不甘,他也必須信守承諾。


    若他不肯上門入贅,隻怕溫家族老會生吞活剝了溫小娘子。


    那樣一個嬌滴滴軟綿綿的姑娘,怎麽有手段和力氣對付溫家那群族老們?


    更何況,他連那定情香囊也交了出去。


    可想而知,他失憶之前,也是喜歡溫小娘子的。


    也罷。


    既然他被父親母親不喜,生他的小娘已死,又被手足追殺。眼下落個上無片瓦遮身,下無立錐之地的淒涼局麵,那為何不能舍了這肉身去做倒插門女婿?


    聽起來…倒有種痛快的意味。


    溫婉。


    以後就是他趙恒的妻子。


    他自當敬她愛她。


    而他的未婚妻今日穿一身煙霞色的對襟褙子向他走來。


    他心中安慰自己:至少未婚妻容貌豐美,脾性…也乖巧懂事。


    上門為婿,雖然聽起來不體麵,但美人在懷、吃穿不愁,他還有什麽可求的?


    這樣一想,心中最後那一點不甘也淡去。


    他的未婚妻很忙,從他睜開眼後的這幾天,溫婉幾乎每日都會出門。


    據他所知,溫家是平縣附近最大的酒商,播州小有名氣的碧芳酒正是出自溫家酒坊。


    溫婉每次回來都不會空著手。


    偶爾是一碗西街的餛飩,偶爾店鋪買的點心,偶爾是竹編的螞蚱。


    趙恒覺得這輩子都沒有這樣放鬆的時候。


    他雖然失憶,卻總覺得自己腦子裏隨時緊繃著一根弦,就好似…前半輩子征戰沙場,平生不得閑。


    溫婉說他爭家產失利被追殺。


    那或許便說得通。


    身為庶子,又被嫡母和兄弟不喜,在自己家中必然是如履薄冰戰戰兢兢。


    今日溫婉帶的是一束野花。


    她進門時總是照例關心他一句,“阿恒,今天可好些了?”


    隨後不等他回答,便將花插在窗台的花瓶之中。


    陳媽、紅梅、綠萍都是她的心腹。


    自趙恒搬進來,便被四麵八方嚴密監視。


    溫婉剛回府,陳媽就已經整理了今日趙恒的行程,包括但不限於他在樹底下坐了半個時辰,吃了半碗米飯,又沿著溫府慢慢走了兩圈,跟哪些仆人說了話,又去溫老爹房了呆了半個時辰。


    “哎喲,這麽大個小夥,吃飯跟小雞崽似的。”


    “大魚大蝦一點不能沾,沾了就起疹子,嬌氣得很。”


    “也不愛吃葷腥,還說什麽過午不食,腹脹不食,講究還挺多,不知道的以為是大戶人家出來的子弟呢。”


    “瞧著姑爺像是認字呢。今日他還去小書房坐了片刻,我瞧見他翻書來看。”


    “可惜,就是臉上有胎記。不然姑爺那長相…不知要迷死平縣多少姑娘。”


    “那小子瞧著還真把溫宅當自己的家,過得十分愜意自在,不見一點寄人籬下的拘束。”


    “不過最讓你陳媽我看得上的,是這小子眼神規矩,遇到宅子裏年輕漂亮的丫頭,不曾多看一眼。至少目前看來…姑爺不是愛拈花惹草的人。”


    陳媽也知道趙恒並非什麽窮困潦倒之輩。


    屠二爺說得清清楚楚,這小子是走鏢的,這年頭有點手藝的人過得都不會差。


    不說大富大貴,至少也是衣食無憂。


    隻不過配她家小姐是萬萬不夠的。


    托陳媽這位高級間諜的福,溫婉成功掌握趙恒的吃喝拉撒情況。


    不過溫婉也知道陳媽隻是愛碎碎念而已,因此隨她去,隻是囑咐她莫將趙恒看得太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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