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說近期的事兒。
原主二嬸的同事愛人在文化團工作,幫忙問的,這次招的人也不多,也就沒往外傳,悄悄讓薑糖準備著。
結果女主無意中看到薑糖在院子裏練嗓子。
眼珠子一轉知道怎麽回事,自己跑去文藝部報名。
兩個人爭一個位置,女主原本就會彈鋼琴,歌也比原主唱的好。加上原主在麵試中失誤,歌唱跑調了不說,自己拿過去的樂器也被人踩了。
可想而知,最後原主落選了。
回來就和女主吵上了,說女主踩壞了她的樂器導致的。
沒想到原主受傷後,自己會來到這裏。
哀歎過後,薑糖又想起了閨蜜,斜對門那家好像也叫孟司檸,和她閨蜜長得很像,是書裏男主的白月光。
當初看這個文,草草的翻越了幾章,也是發現那個惡毒女配白月光和她們名字一樣才往下看的。
要不然,她實則看不下去。
整天不是虐女主,就是男主各種吃醋,動不動就一大堆肉麻的話,壁咚之類的,關鍵還一心兩用。
愛情是至高無上的,為了愛情,可以不顧一切,甚至可以超越道德和倫理的界限。
有些毀三觀,所以她看到一半實在看不下去,就棄文了。
...
夏日的清晨來的早,又是新的一天,半個月的休假已經結束,孟司檸今天要開始上班了。
早早的起床,從衣櫃裏挑了一件白色短袖上衣,穿了一件軍綠色的直筒工裝褲,這條褲子和這邊的軍裝褲還不太一樣。
從國外回來的時候,帶回來不少時髦的衣服。
之前原主穿的特別高調,但也給她惹來了不少閑話。
人本來長得就好看,再打扮成那樣,在人群中是非常顯眼的,而且這樣穿衣打扮,這裏的人不覺得你多美,隻會覺得你穿的花裏胡哨,不正經。
這次受傷,就是因為顯眼,被歹徒一眼看到。
這條褲子是她從國外帶回來的最不起眼的一條,把上衣束到腰身裏,頭發鬆鬆垮垮的梳了一條馬尾辮,看著特別有氣質。
一米六七的個頭,鼻子高挺,精致的五官和麵部的輪廓賦予了一種說不出的高冷疏離感。
不過她眼睛很特別,內眼角尖銳如劍,外眼角有微微上挑,加上白皙的肌膚,整個人透著一種清冷又不失溫柔的氣質。
但實際上,笑起來又是一種感覺,溫暖又明媚,如同初春的陽光一般,不那麽刺眼,但又帶著熱度,仿佛能治愈一切煩惱和憂傷。
不過,她很少笑就是了。
在看看衣櫃,能穿的沒幾件,或許她該去百貨商場買幾件普通的衣服。
拉開抽屜,從一個很厚的錢包裏拿出兩塊錢和幾張票,放在包裏。
是了,很厚的錢包,那個皮質的錢包還是原主從國外帶回來的,裏麵有兩百多塊錢。
這一年在報社,單位給她按大學生的工資標準來的,一個月的工資是四十五塊,三十二斤的糧食和一些生活用票。
另外還有稿費可以拿。
沒有錯哈,這個時候,報社的工資比別的地方的工資普遍的高。
再加上媽媽那邊給的,她這一年除了生活費,身上存了一千多塊錢。
在加上爸給她留下的三萬多塊,還有外婆給她的二十多萬的資產。
她現在在這裏妥妥的富豪。
可惜這麽多的錢,沒有票也花不出去,更不要說投資了。
隻能讓它們安安靜靜的躺在存折裏。
原主倒也不是個亂花錢的,不是她不花,而是在國外見過市麵,對這裏的許多東西都看不上。
這一年,她除了吃飯,就是買個抹臉的雪花膏,幾乎沒怎麽花錢。
別的女同誌想要的手表,自行車,她也有。
而且手表她都有好幾個,勞力士,百達翡麗,歐米加,伯爵。
想了想,孟司檸把手上這個勞力士的手表摘了下來,換上了低調的浪琴牌的。
林泗雲見她下來,淡淡道了句:“今天食堂有豆漿,還有油條,我沒買菜,就著孟姑姑送來的小鹹菜吃吧。”
孟司檸沒想到食堂竟然舍得做油條,要是之前的她,肯定不會吃高油高糖的食物,來了這麽多天,一點兒重口味的東西都沒吃過,她現在難受的很。也就昨天吃了個豆角炒肉,見了點葷腥。
在這個時候,沒有各種添加劑,隨便吃,也胖不到哪裏去,可惜,她不怎麽會做飯。
“恩,真好吃,姑姑今天早上來了?”
“這是孟姑姑前段時間送來的。”
那就是她還沒“來”的時候送來的。
孟爺爺是個老紅軍,有一兒一女。
孟長儀,是原主的親姑姑,她和姑父都在戎區醫院上班。
姑父還是一個科室的主任,表哥和表妹也都是一個係統的。
“中午你自己吃飯,我晚上回來晚的話你不用等我,給我留飯就行。”
孟司檸一邊吃著飯一邊和林小弟說著。
林泗雲應該聽到了,但他一直沒開口說話。
小小年紀這樣沉默寡言的可不好,林泗雲剛來的時候可不是這樣的性子,這多少和原主有些關係。
原主從小和爸媽生活在國外,後來因為國家需要,毅然決然的回來投身於國家的建設中,後來因為一些原因原主和爸媽斷了聯係。
直到一年前外婆去世,她帶著外婆生前的研究成果,在各種阻礙中被國內的戎兵同誌們接了回來。
回來以後才知道,爸爸去世,媽媽再婚的消息。
兩個月後,組織也給安排了工作,因為她在國外學的是新聞類,所以組織給了她兩個選擇,一個是電視台,一個是報社,她選擇了報社,現在是一名編輯記者。
原主回來後,就見過媽媽兩麵,還有媽媽現在的愛人林叔叔。
他們兩個人工作的地方很嚴密,裏麵設施不是很全,為了他們的兒子上學方便,本來是想送到林家那邊呢。
但林家在京市,離的比較遠,正猶豫的時候。
原主提議讓弟弟跟著她。
但實際上,這半年,原主對這個弟弟並不好。
平日裏對弟弟冷言冷語不說。
原主還跟一個小孩子約法三章,什麽小男子漢了,住到這裏,也要主動分擔家務,做飯洗衣,打掃衛生,也不管小孩子會不會,看著林泗雲笨手笨腳的窘迫樣,她就開心。
原主二嬸的同事愛人在文化團工作,幫忙問的,這次招的人也不多,也就沒往外傳,悄悄讓薑糖準備著。
結果女主無意中看到薑糖在院子裏練嗓子。
眼珠子一轉知道怎麽回事,自己跑去文藝部報名。
兩個人爭一個位置,女主原本就會彈鋼琴,歌也比原主唱的好。加上原主在麵試中失誤,歌唱跑調了不說,自己拿過去的樂器也被人踩了。
可想而知,最後原主落選了。
回來就和女主吵上了,說女主踩壞了她的樂器導致的。
沒想到原主受傷後,自己會來到這裏。
哀歎過後,薑糖又想起了閨蜜,斜對門那家好像也叫孟司檸,和她閨蜜長得很像,是書裏男主的白月光。
當初看這個文,草草的翻越了幾章,也是發現那個惡毒女配白月光和她們名字一樣才往下看的。
要不然,她實則看不下去。
整天不是虐女主,就是男主各種吃醋,動不動就一大堆肉麻的話,壁咚之類的,關鍵還一心兩用。
愛情是至高無上的,為了愛情,可以不顧一切,甚至可以超越道德和倫理的界限。
有些毀三觀,所以她看到一半實在看不下去,就棄文了。
...
夏日的清晨來的早,又是新的一天,半個月的休假已經結束,孟司檸今天要開始上班了。
早早的起床,從衣櫃裏挑了一件白色短袖上衣,穿了一件軍綠色的直筒工裝褲,這條褲子和這邊的軍裝褲還不太一樣。
從國外回來的時候,帶回來不少時髦的衣服。
之前原主穿的特別高調,但也給她惹來了不少閑話。
人本來長得就好看,再打扮成那樣,在人群中是非常顯眼的,而且這樣穿衣打扮,這裏的人不覺得你多美,隻會覺得你穿的花裏胡哨,不正經。
這次受傷,就是因為顯眼,被歹徒一眼看到。
這條褲子是她從國外帶回來的最不起眼的一條,把上衣束到腰身裏,頭發鬆鬆垮垮的梳了一條馬尾辮,看著特別有氣質。
一米六七的個頭,鼻子高挺,精致的五官和麵部的輪廓賦予了一種說不出的高冷疏離感。
不過她眼睛很特別,內眼角尖銳如劍,外眼角有微微上挑,加上白皙的肌膚,整個人透著一種清冷又不失溫柔的氣質。
但實際上,笑起來又是一種感覺,溫暖又明媚,如同初春的陽光一般,不那麽刺眼,但又帶著熱度,仿佛能治愈一切煩惱和憂傷。
不過,她很少笑就是了。
在看看衣櫃,能穿的沒幾件,或許她該去百貨商場買幾件普通的衣服。
拉開抽屜,從一個很厚的錢包裏拿出兩塊錢和幾張票,放在包裏。
是了,很厚的錢包,那個皮質的錢包還是原主從國外帶回來的,裏麵有兩百多塊錢。
這一年在報社,單位給她按大學生的工資標準來的,一個月的工資是四十五塊,三十二斤的糧食和一些生活用票。
另外還有稿費可以拿。
沒有錯哈,這個時候,報社的工資比別的地方的工資普遍的高。
再加上媽媽那邊給的,她這一年除了生活費,身上存了一千多塊錢。
在加上爸給她留下的三萬多塊,還有外婆給她的二十多萬的資產。
她現在在這裏妥妥的富豪。
可惜這麽多的錢,沒有票也花不出去,更不要說投資了。
隻能讓它們安安靜靜的躺在存折裏。
原主倒也不是個亂花錢的,不是她不花,而是在國外見過市麵,對這裏的許多東西都看不上。
這一年,她除了吃飯,就是買個抹臉的雪花膏,幾乎沒怎麽花錢。
別的女同誌想要的手表,自行車,她也有。
而且手表她都有好幾個,勞力士,百達翡麗,歐米加,伯爵。
想了想,孟司檸把手上這個勞力士的手表摘了下來,換上了低調的浪琴牌的。
林泗雲見她下來,淡淡道了句:“今天食堂有豆漿,還有油條,我沒買菜,就著孟姑姑送來的小鹹菜吃吧。”
孟司檸沒想到食堂竟然舍得做油條,要是之前的她,肯定不會吃高油高糖的食物,來了這麽多天,一點兒重口味的東西都沒吃過,她現在難受的很。也就昨天吃了個豆角炒肉,見了點葷腥。
在這個時候,沒有各種添加劑,隨便吃,也胖不到哪裏去,可惜,她不怎麽會做飯。
“恩,真好吃,姑姑今天早上來了?”
“這是孟姑姑前段時間送來的。”
那就是她還沒“來”的時候送來的。
孟爺爺是個老紅軍,有一兒一女。
孟長儀,是原主的親姑姑,她和姑父都在戎區醫院上班。
姑父還是一個科室的主任,表哥和表妹也都是一個係統的。
“中午你自己吃飯,我晚上回來晚的話你不用等我,給我留飯就行。”
孟司檸一邊吃著飯一邊和林小弟說著。
林泗雲應該聽到了,但他一直沒開口說話。
小小年紀這樣沉默寡言的可不好,林泗雲剛來的時候可不是這樣的性子,這多少和原主有些關係。
原主從小和爸媽生活在國外,後來因為國家需要,毅然決然的回來投身於國家的建設中,後來因為一些原因原主和爸媽斷了聯係。
直到一年前外婆去世,她帶著外婆生前的研究成果,在各種阻礙中被國內的戎兵同誌們接了回來。
回來以後才知道,爸爸去世,媽媽再婚的消息。
兩個月後,組織也給安排了工作,因為她在國外學的是新聞類,所以組織給了她兩個選擇,一個是電視台,一個是報社,她選擇了報社,現在是一名編輯記者。
原主回來後,就見過媽媽兩麵,還有媽媽現在的愛人林叔叔。
他們兩個人工作的地方很嚴密,裏麵設施不是很全,為了他們的兒子上學方便,本來是想送到林家那邊呢。
但林家在京市,離的比較遠,正猶豫的時候。
原主提議讓弟弟跟著她。
但實際上,這半年,原主對這個弟弟並不好。
平日裏對弟弟冷言冷語不說。
原主還跟一個小孩子約法三章,什麽小男子漢了,住到這裏,也要主動分擔家務,做飯洗衣,打掃衛生,也不管小孩子會不會,看著林泗雲笨手笨腳的窘迫樣,她就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