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沈譯
都首富了,你讓我去擺攤賣烤腸? 作者:濁酒拂平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上午十點,菜市場的人已經漸漸開始少了。
李幼衣已經滿頭大汗,但手裏的傳單才發了三分之一。
她準備去找沈譯,然後去商業街。
剛走到菜市場門口,就發現沈譯正在四處張望。
讓她驚訝的是,沈譯手裏的傳單竟然隻剩下三分之一。
速度整整比她快了一倍不止。
“你發的這麽快呀?”
“好...好厲害!”
李幼衣發了這麽長時間的傳單。
覺得自己也算資深傳單員了,按照自己的速度,一個小時最多也就發出去一百多張。
因為不是每一張遞出去的傳單,別人都願意伸手來接。
呃...沈譯目光不易察覺的瞄向不遠處的垃圾桶。
事實上,少掉的那部分,並不是他發出去的。
而是被他給扔了。
像他這樣誇張的速度,如果換成其他女生,大概率會出現兩種不同的反應。
第一種是直女。
直女會直接表示自己不信,開始質疑,然後找各種證據證明他把傳單扔了。
第二種是高情商。
“哇,哥哥真厲害,哥哥好棒!”
情商高的女生不是不知道,隻是不想拆穿。
但是...
李幼衣明顯不屬於以上兩種。
因為,她在誇獎的時候,語氣是驚訝,眼神中還帶著一絲崇拜。
她是真的相信,沈譯的傳單是憑自己能力發完的。
“來,把你的給我一點。”沈譯伸手從她那裏抽出一摞傳單。
“走,現在商業街的人開始多了,我們趕緊去。”
同樣不給李幼衣反應的機會,人已經跑了。
他扔掉傳單的目的很簡單。
就是要為她分擔。
讓她少幹一點。
畢竟每發一張,就得彎一次腰。
很累的!
商業街是新城縣最繁華的一條街道。
尤其是在陽光明媚的周末,俊男靚女就好像是商量好了一樣,三三兩兩的出來炸街。
“你先選,去街頭還是街尾?”沈譯左右看了一眼。
他必須和李幼衣各自為戰,否則就沒有作弊的空間了。
李幼衣轉頭看了眼,人相對較少的街尾方向,“那我去這邊吧!”
“可以。”沈譯笑道:“加油,爭取在中午之前完成任務。”
李幼衣認真的點了點頭,然後抱著傳單朝著街尾走去。
沈譯也開始假模假式的發了起來。
由於商業街的大多是年輕人,尤其是女生居多。
所以,沈譯的傳單發的異常順利。
“哇,快看,那裏有個帥哥!”
“哪哪哪兒?”
“那裏!”
幾名高中女生站在奶茶店門口,一臉花癡的看著沈譯指手畫腳。
“嘖嘖嘖,長這麽帥還來發傳單?”
“咦,你說他會不會是參加了哪個真人秀綜藝?”
“不對啊,周圍也沒有攝像師啊!”
“走走走,我們也過去要一張傳單。”
...
恰在此時,林冰瑩和她的閨蜜周玲也逛到了這裏。
小縣城的年輕人和大城市的牛馬,有著顯著區別。
這裏的年輕人大多數都有父母的支持,年紀輕輕就不必為房貸和車貸發愁。
工資雖然不算高,但生活卻清閑自在。
周末時光,不是出去郊遊,就是約著逛街吃飯。
走著走著,周玲注意到前麵有一位高挑帥氣的男生,正在發傳單。
他側臉線條分明,笑起來時散發出一股獨特的魅力。
乍一看,他看似二十出頭的小弟弟,但細看之下,那眼神與氣質中,透露出的成熟感又讓人覺得饒有興趣。
“咦,瑩瑩,你看那個人是不是有點眼熟?”周玲突然停下腳步。
林冰瑩順著她的手指方向望去,眉頭微微皺起。
這道身影她以前很熟,現在更熟,因為昨天剛見過。
正是在一中門口擺攤賣烤腸的沈譯。
“是沈譯,昨天我在群裏給你們說了,他在學校門口賣烤腸。”
“沒想到,今天又跑這來發傳單了!”
似乎是昨天並沒有用一百塊從沈譯那裏買到優越感,以至於,她的語氣中透著一絲厭煩和鄙夷。
“我去,真是他啊!”
周玲單手掩嘴,表情驚訝。
十年過去,班裏許多男同學都已經開始麵臨脫發,甚至開始接受保溫杯裏泡枸杞了。
然而這些歲月仿佛隻是與沈譯擦肩而過,並未在他臉上留下任何痕跡。
就好像,許多人覺得三十多歲的劉天王,才是顏值巔峰一樣。
年輕的時候隻是看起來嫩,而現在看起來才真是又帥,又有男人的味道。
“誒——”周玲蒯了蒯閨蜜的胳膊,“以前沈譯追你追成那樣,這十年沒見了,你們就沒聊點什麽別的?”
“跟這種窮人有什麽好聊的?”林冰瑩斜睨閨蜜一眼,不屑的回應道。
周玲偷笑,“不是吧你?!”
“老情人見麵,難道你們就沒有擦出一點火花?”
“最主要的是,他現在可比你老公帥多了,你就一點春心都沒蕩漾起來?”
林冰瑩的老公,正是當初跟沈譯競爭的那位男生。
他個子不到一米七。
算不上醜,但也絕對跟帥字不沾邊。
尤其是即將到發福的年紀,還整天應酬吃喝。
現在基本已經到了低頭看不見腳尖的地步。
跟現在的沈譯比起來,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林冰瑩翻了閨蜜一個白眼:
“帥能當飯吃嗎?”
她把自己的lv包甩到麵前,“帥能給我買包嗎?”
“我一件衣服都夠他一個月不吃不喝了,跟這種底層有什麽好聊的?”
有句老話說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如果林冰瑩是顏狗,那她就不會在十年前放棄沈譯。
假設,昨天她闊別十年再次與沈譯相逢時。
沈譯不是在賣烤腸,而是恰好從那輛勞斯萊斯上走下來。
那這可能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嗐!”周玲癟了癟嘴:
“我要有個這麽帥的舔狗,窮點我也認了,反正我也不跟他過日子,爽一天是一天咯!”
說完,她抱著胳膊,惋惜的看著沈譯,歎氣道:
“都長成這樣了,怎麽還混的這麽慘?”
在她看來,以沈譯的長相,隨便去傍個小富婆,那也不至於混成這樣啊。
“既然是老同學,那怎麽也得過去打個招呼呀。”
說著,周玲拉著林冰瑩就走了過去。
“喲,這不是老同學嗎?”
......
李幼衣已經滿頭大汗,但手裏的傳單才發了三分之一。
她準備去找沈譯,然後去商業街。
剛走到菜市場門口,就發現沈譯正在四處張望。
讓她驚訝的是,沈譯手裏的傳單竟然隻剩下三分之一。
速度整整比她快了一倍不止。
“你發的這麽快呀?”
“好...好厲害!”
李幼衣發了這麽長時間的傳單。
覺得自己也算資深傳單員了,按照自己的速度,一個小時最多也就發出去一百多張。
因為不是每一張遞出去的傳單,別人都願意伸手來接。
呃...沈譯目光不易察覺的瞄向不遠處的垃圾桶。
事實上,少掉的那部分,並不是他發出去的。
而是被他給扔了。
像他這樣誇張的速度,如果換成其他女生,大概率會出現兩種不同的反應。
第一種是直女。
直女會直接表示自己不信,開始質疑,然後找各種證據證明他把傳單扔了。
第二種是高情商。
“哇,哥哥真厲害,哥哥好棒!”
情商高的女生不是不知道,隻是不想拆穿。
但是...
李幼衣明顯不屬於以上兩種。
因為,她在誇獎的時候,語氣是驚訝,眼神中還帶著一絲崇拜。
她是真的相信,沈譯的傳單是憑自己能力發完的。
“來,把你的給我一點。”沈譯伸手從她那裏抽出一摞傳單。
“走,現在商業街的人開始多了,我們趕緊去。”
同樣不給李幼衣反應的機會,人已經跑了。
他扔掉傳單的目的很簡單。
就是要為她分擔。
讓她少幹一點。
畢竟每發一張,就得彎一次腰。
很累的!
商業街是新城縣最繁華的一條街道。
尤其是在陽光明媚的周末,俊男靚女就好像是商量好了一樣,三三兩兩的出來炸街。
“你先選,去街頭還是街尾?”沈譯左右看了一眼。
他必須和李幼衣各自為戰,否則就沒有作弊的空間了。
李幼衣轉頭看了眼,人相對較少的街尾方向,“那我去這邊吧!”
“可以。”沈譯笑道:“加油,爭取在中午之前完成任務。”
李幼衣認真的點了點頭,然後抱著傳單朝著街尾走去。
沈譯也開始假模假式的發了起來。
由於商業街的大多是年輕人,尤其是女生居多。
所以,沈譯的傳單發的異常順利。
“哇,快看,那裏有個帥哥!”
“哪哪哪兒?”
“那裏!”
幾名高中女生站在奶茶店門口,一臉花癡的看著沈譯指手畫腳。
“嘖嘖嘖,長這麽帥還來發傳單?”
“咦,你說他會不會是參加了哪個真人秀綜藝?”
“不對啊,周圍也沒有攝像師啊!”
“走走走,我們也過去要一張傳單。”
...
恰在此時,林冰瑩和她的閨蜜周玲也逛到了這裏。
小縣城的年輕人和大城市的牛馬,有著顯著區別。
這裏的年輕人大多數都有父母的支持,年紀輕輕就不必為房貸和車貸發愁。
工資雖然不算高,但生活卻清閑自在。
周末時光,不是出去郊遊,就是約著逛街吃飯。
走著走著,周玲注意到前麵有一位高挑帥氣的男生,正在發傳單。
他側臉線條分明,笑起來時散發出一股獨特的魅力。
乍一看,他看似二十出頭的小弟弟,但細看之下,那眼神與氣質中,透露出的成熟感又讓人覺得饒有興趣。
“咦,瑩瑩,你看那個人是不是有點眼熟?”周玲突然停下腳步。
林冰瑩順著她的手指方向望去,眉頭微微皺起。
這道身影她以前很熟,現在更熟,因為昨天剛見過。
正是在一中門口擺攤賣烤腸的沈譯。
“是沈譯,昨天我在群裏給你們說了,他在學校門口賣烤腸。”
“沒想到,今天又跑這來發傳單了!”
似乎是昨天並沒有用一百塊從沈譯那裏買到優越感,以至於,她的語氣中透著一絲厭煩和鄙夷。
“我去,真是他啊!”
周玲單手掩嘴,表情驚訝。
十年過去,班裏許多男同學都已經開始麵臨脫發,甚至開始接受保溫杯裏泡枸杞了。
然而這些歲月仿佛隻是與沈譯擦肩而過,並未在他臉上留下任何痕跡。
就好像,許多人覺得三十多歲的劉天王,才是顏值巔峰一樣。
年輕的時候隻是看起來嫩,而現在看起來才真是又帥,又有男人的味道。
“誒——”周玲蒯了蒯閨蜜的胳膊,“以前沈譯追你追成那樣,這十年沒見了,你們就沒聊點什麽別的?”
“跟這種窮人有什麽好聊的?”林冰瑩斜睨閨蜜一眼,不屑的回應道。
周玲偷笑,“不是吧你?!”
“老情人見麵,難道你們就沒有擦出一點火花?”
“最主要的是,他現在可比你老公帥多了,你就一點春心都沒蕩漾起來?”
林冰瑩的老公,正是當初跟沈譯競爭的那位男生。
他個子不到一米七。
算不上醜,但也絕對跟帥字不沾邊。
尤其是即將到發福的年紀,還整天應酬吃喝。
現在基本已經到了低頭看不見腳尖的地步。
跟現在的沈譯比起來,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林冰瑩翻了閨蜜一個白眼:
“帥能當飯吃嗎?”
她把自己的lv包甩到麵前,“帥能給我買包嗎?”
“我一件衣服都夠他一個月不吃不喝了,跟這種底層有什麽好聊的?”
有句老話說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如果林冰瑩是顏狗,那她就不會在十年前放棄沈譯。
假設,昨天她闊別十年再次與沈譯相逢時。
沈譯不是在賣烤腸,而是恰好從那輛勞斯萊斯上走下來。
那這可能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嗐!”周玲癟了癟嘴:
“我要有個這麽帥的舔狗,窮點我也認了,反正我也不跟他過日子,爽一天是一天咯!”
說完,她抱著胳膊,惋惜的看著沈譯,歎氣道:
“都長成這樣了,怎麽還混的這麽慘?”
在她看來,以沈譯的長相,隨便去傍個小富婆,那也不至於混成這樣啊。
“既然是老同學,那怎麽也得過去打個招呼呀。”
說著,周玲拉著林冰瑩就走了過去。
“喲,這不是老同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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