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守山人
重回80:從漁村趕海到縱橫大洋 作者:性感小刁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宇喘著粗氣,此時繃緊的神經還沒有恢複。
幸虧他瘦小的身體裏,是一個心智成熟得大人靈魂,不然的話,就麵臨剛剛那種情形,非得被嚇尿褲子不可。
林宇微微顫抖的雙手緩緩放下,他深吸了幾口氣,努力讓自己急促的心跳平緩下來,臉上勉強擠出一絲感激的笑容,向大漢說道:“大叔,今天真是多虧了您,要不是你及時趕到,我怕是要命喪狼口了,這份恩情我記下了。”
說罷,他輕輕搖了搖頭,又補充道:“我是小孩,不會抽煙,大叔你的好意我心領了。”
大漢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口被煙熏黃的牙齒,嗬嗬一笑,卷了一根煙熟練地叼在嘴裏,用火柴點燃。
火星在黑暗中閃爍,映照著他那張飽經風霜的臉。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緩緩吐出幾個煙圈,這才開口道:“你這小子,膽子可真不小啊!這野狼嶺,平日裏就是大白天,都沒幾個人敢獨自經過,你倒好,黑燈瞎火的一個人就敢闖,你就不怕被狼給吃了?今天算你運氣好,遇上我了,你是應該好好謝謝我。”
見林宇不說話,大漢又問道:“今年多大了?”
“16!”
“叫什麽名字?”
“林宇!”
大漢點了點頭,然後緩緩起身,說道:“行了,跟我回去吧。野狼記仇,它們知道你身上的氣味兒,你再往前走,說不定它們還會襲擊你。”
聽到這話,林宇心裏一咯噔。
狼若回頭,不是報恩,就是報仇,他要是繼續往前走,還真有可能就像大漢說的那樣,追上去找自己報仇。畢竟,他殺了兩頭狼。
隻是讓林宇去這個大漢家,林宇也不敢。
畢竟,這裏是荒郊野外,附近沒有什麽人家,這大漢身材高大魁梧,足有一米八五的個頭,寬厚的肩膀像是能扛起一座小山,關鍵手裏還有槍。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那大漢像是看穿了林宇內心的疑惑與顧慮,咧開嘴笑了笑,聲音爽朗地說道:“你這小孩,人不大,心眼還不少。你是不是在猜我是幹啥的?我是這山裏的守山人。”
大漢頓了頓,吸了一口煙,緩緩開口講述起來:“守山人啊,就是這大山的守護者。我們守著這片山林,就像守著自家的寶貝。平日裏,要在山裏巡邏,查看有沒有偷獵者、有沒有山火隱患啥的,所以你不用擔心,我不會害你。”
說著,大漢直接起身,將三條被殺的狼都丟在了車上,示意林宇上車跟他走。
無奈,林宇也隻能照做。
畢竟,現在天的確已經黑了,前麵還不知道要趕多久的路才能回家,他不敢冒險。
守山人,林宇以前倒是聽說過,不過在林宇的印象裏,這是存在於六七十年代的神秘職業,隨著時代的變遷,應該已經消失了,沒想到,現在依然存在。
林宇跟著大漢在崎嶇的山路上艱難前行,終於來到了大漢的家。
那是一座坐落在山溝裏的石頭房子,房子的牆壁由大小不一的石塊堆砌而成,石塊的表麵布滿了歲月侵蝕的痕跡,有的地方還生長著青苔,在黯淡的光線下泛著幽綠的色澤。屋頂則是用厚厚的石板鋪就,石板之間嚴絲合縫,以防風雨的侵襲。
走進屋內,一股混合著煙火味、草藥香和動物皮毛氣息的獨特味道撲麵而來。
屋內的空間不大,中間是一個簡易的火塘,塘裏的炭火還在微微燃燒著,火星子時不時地跳動一下,為這略顯昏暗的屋子增添了幾分暖意。火塘上方,懸掛著一口熏黑了的鐵鍋,周圍擺放著幾個破舊卻擦拭得還算幹淨的陶碗和木勺。角落裏堆著一些幹柴和草藥,旁邊是一張簡陋的木桌和幾條長短不一的板凳。牆壁上掛著一些打獵用的工具,如弓箭、獸夾,還有幾張已經晾幹的獸皮,在火光的映照下,散發著一種原始而質樸的氣息。
大漢進了屋,二話不說,將剛剛獵到的狼拖到一旁,手法嫻熟地開始剝狼皮。
他的手指如同靈動的舞者,在狼的身體上輕巧地遊走,鋒利的刀子在他手中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音,三兩下就將狼皮完整地剝離下來。
隨後,他割下幾塊狼肉,用一根樹枝串起,放在火塘上烤了起來。不一會兒,烤肉的香味便彌漫了整個屋子,那滋滋冒油的肉在炭火的烘烤下逐漸變得金黃酥脆。
大漢一邊轉動著烤肉,一邊對林宇說道:“小孩,你是漁村的吧?我看你這又是漁籠,又是魚叉的,進城去賣魚去了?”
“沒!”林宇直接否認,“我是幹活的,嬸嬸在城裏賣魚,我去給送。”
“哎呦,那你嬸子就這麽放心你一個人往回走?”大漢有些不信,扯下一個狼腿,直接遞給林宇。
“就是嬸子才舍得呢,要是她自己孩子,能舍得?”林宇回答說道,他看著遞過來的狼腿,吞了吞口水,遲疑了一下才接過來。
這可是肉啊!
這個年代,別管是什麽肉,隻要是肉,就沒有人不饞的。
這狼腿被大漢烤的嘎吱冒油,一口咬下去外酥裏嫩,那肉在口腔中散開濃鬱的香味,混合著炭火的獨特氣息,既有野味的醇厚,又有烤肉的焦香,口感外酥裏嫩,每一絲纖維都仿佛在舌尖上跳躍,令人回味無窮。
盡管林宇心中對食用狼肉仍有些許複雜的情緒,但是他的肚子早就餓的咕咕亂叫了。
“慢點吃,肉還多著呢!”看著林宇狼吞虎咽的樣子,大漢嗬嗬笑著。這個年代,在他們這種小地方,可不是誰都能像他一樣,頓頓有肉吃。
林宇手中握著狼腿,緩緩咀嚼了幾口後,動作漸漸變得遲緩,臉上泛起一抹難為情的紅暈。
他微微低下頭,避開大漢的視線,帶著幾分羞澀與期待輕聲說道:“大叔,這狼肉太香了。我想跟您商量個事,明天能不能把另外兩頭狼讓我帶回去啊?我家裏還有母親和妹妹,我們好久都沒沾過葷腥了,我想讓她們也嚐嚐。”
一聽這話,大漢就笑了。
“那兩頭狼本來就是你殺的,按照獵人的規矩,誰獵殺的就是誰的,所以本來就屬於你。”大漢十分爽快,他挑了挑火堆,接著說道:“不過你可得注意,這可是狼,不能讓別人知道了,免得給自己惹麻煩。”
“這個我懂,謝謝大叔!”林宇激動壞了。
他沒想到,這個大叔竟然這爽快。
這兩頭狼,肉可以吃,皮子還可以做成皮襖,這可比棉衣暖和多了,要是能多弄幾張,倒也省下布料和棉花的錢了。
大漢卻滿不在乎,無論是肉還是皮子,他都不缺。
他缺的是海貨。
他常年深居山中,周圍的環境局限於茂密的山林、蜿蜒的溪流與高聳的山峰。他的生活被打獵、守山以及與山林相關的事務填滿,日複一日,年複一年,所接觸的食物來源主要是山林中的飛禽走獸、野生蔬果與山中的溪流所產的少量水產。
對於他而言,山外的世界是遙遠而陌生的,海鮮更是隻存在於聽聞之中的新奇事物,他早就想嚐一嚐了,所以看林宇又是魚叉、又是漁籠的,心裏一陣激動。
“你要是真想謝謝我,就給我弄一些海鮮,我都一把年紀了,還沒吃過那東西呢。你剛剛不是說,你們沒肉吃嗎?你可以拿海鮮來換,我這裏什麽山貨都有。”
一聽這話,林宇頓時就興奮了。
“大叔,你說的是真的?”
“保真!”大漢嗬嗬一笑,“不過,我就怕你一個小孩,弄不來!”
林宇眼中閃爍著驚喜的光芒,那光芒瞬間驅散了之前的羞澀與不安。
他挺直了腰板,自信的保證:“大叔,您放心,我雖然年紀小,但在海邊長大,捕魚捉蝦那是我的拿手本事,你就放一百個心。”
幸虧他瘦小的身體裏,是一個心智成熟得大人靈魂,不然的話,就麵臨剛剛那種情形,非得被嚇尿褲子不可。
林宇微微顫抖的雙手緩緩放下,他深吸了幾口氣,努力讓自己急促的心跳平緩下來,臉上勉強擠出一絲感激的笑容,向大漢說道:“大叔,今天真是多虧了您,要不是你及時趕到,我怕是要命喪狼口了,這份恩情我記下了。”
說罷,他輕輕搖了搖頭,又補充道:“我是小孩,不會抽煙,大叔你的好意我心領了。”
大漢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口被煙熏黃的牙齒,嗬嗬一笑,卷了一根煙熟練地叼在嘴裏,用火柴點燃。
火星在黑暗中閃爍,映照著他那張飽經風霜的臉。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緩緩吐出幾個煙圈,這才開口道:“你這小子,膽子可真不小啊!這野狼嶺,平日裏就是大白天,都沒幾個人敢獨自經過,你倒好,黑燈瞎火的一個人就敢闖,你就不怕被狼給吃了?今天算你運氣好,遇上我了,你是應該好好謝謝我。”
見林宇不說話,大漢又問道:“今年多大了?”
“16!”
“叫什麽名字?”
“林宇!”
大漢點了點頭,然後緩緩起身,說道:“行了,跟我回去吧。野狼記仇,它們知道你身上的氣味兒,你再往前走,說不定它們還會襲擊你。”
聽到這話,林宇心裏一咯噔。
狼若回頭,不是報恩,就是報仇,他要是繼續往前走,還真有可能就像大漢說的那樣,追上去找自己報仇。畢竟,他殺了兩頭狼。
隻是讓林宇去這個大漢家,林宇也不敢。
畢竟,這裏是荒郊野外,附近沒有什麽人家,這大漢身材高大魁梧,足有一米八五的個頭,寬厚的肩膀像是能扛起一座小山,關鍵手裏還有槍。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那大漢像是看穿了林宇內心的疑惑與顧慮,咧開嘴笑了笑,聲音爽朗地說道:“你這小孩,人不大,心眼還不少。你是不是在猜我是幹啥的?我是這山裏的守山人。”
大漢頓了頓,吸了一口煙,緩緩開口講述起來:“守山人啊,就是這大山的守護者。我們守著這片山林,就像守著自家的寶貝。平日裏,要在山裏巡邏,查看有沒有偷獵者、有沒有山火隱患啥的,所以你不用擔心,我不會害你。”
說著,大漢直接起身,將三條被殺的狼都丟在了車上,示意林宇上車跟他走。
無奈,林宇也隻能照做。
畢竟,現在天的確已經黑了,前麵還不知道要趕多久的路才能回家,他不敢冒險。
守山人,林宇以前倒是聽說過,不過在林宇的印象裏,這是存在於六七十年代的神秘職業,隨著時代的變遷,應該已經消失了,沒想到,現在依然存在。
林宇跟著大漢在崎嶇的山路上艱難前行,終於來到了大漢的家。
那是一座坐落在山溝裏的石頭房子,房子的牆壁由大小不一的石塊堆砌而成,石塊的表麵布滿了歲月侵蝕的痕跡,有的地方還生長著青苔,在黯淡的光線下泛著幽綠的色澤。屋頂則是用厚厚的石板鋪就,石板之間嚴絲合縫,以防風雨的侵襲。
走進屋內,一股混合著煙火味、草藥香和動物皮毛氣息的獨特味道撲麵而來。
屋內的空間不大,中間是一個簡易的火塘,塘裏的炭火還在微微燃燒著,火星子時不時地跳動一下,為這略顯昏暗的屋子增添了幾分暖意。火塘上方,懸掛著一口熏黑了的鐵鍋,周圍擺放著幾個破舊卻擦拭得還算幹淨的陶碗和木勺。角落裏堆著一些幹柴和草藥,旁邊是一張簡陋的木桌和幾條長短不一的板凳。牆壁上掛著一些打獵用的工具,如弓箭、獸夾,還有幾張已經晾幹的獸皮,在火光的映照下,散發著一種原始而質樸的氣息。
大漢進了屋,二話不說,將剛剛獵到的狼拖到一旁,手法嫻熟地開始剝狼皮。
他的手指如同靈動的舞者,在狼的身體上輕巧地遊走,鋒利的刀子在他手中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音,三兩下就將狼皮完整地剝離下來。
隨後,他割下幾塊狼肉,用一根樹枝串起,放在火塘上烤了起來。不一會兒,烤肉的香味便彌漫了整個屋子,那滋滋冒油的肉在炭火的烘烤下逐漸變得金黃酥脆。
大漢一邊轉動著烤肉,一邊對林宇說道:“小孩,你是漁村的吧?我看你這又是漁籠,又是魚叉的,進城去賣魚去了?”
“沒!”林宇直接否認,“我是幹活的,嬸嬸在城裏賣魚,我去給送。”
“哎呦,那你嬸子就這麽放心你一個人往回走?”大漢有些不信,扯下一個狼腿,直接遞給林宇。
“就是嬸子才舍得呢,要是她自己孩子,能舍得?”林宇回答說道,他看著遞過來的狼腿,吞了吞口水,遲疑了一下才接過來。
這可是肉啊!
這個年代,別管是什麽肉,隻要是肉,就沒有人不饞的。
這狼腿被大漢烤的嘎吱冒油,一口咬下去外酥裏嫩,那肉在口腔中散開濃鬱的香味,混合著炭火的獨特氣息,既有野味的醇厚,又有烤肉的焦香,口感外酥裏嫩,每一絲纖維都仿佛在舌尖上跳躍,令人回味無窮。
盡管林宇心中對食用狼肉仍有些許複雜的情緒,但是他的肚子早就餓的咕咕亂叫了。
“慢點吃,肉還多著呢!”看著林宇狼吞虎咽的樣子,大漢嗬嗬笑著。這個年代,在他們這種小地方,可不是誰都能像他一樣,頓頓有肉吃。
林宇手中握著狼腿,緩緩咀嚼了幾口後,動作漸漸變得遲緩,臉上泛起一抹難為情的紅暈。
他微微低下頭,避開大漢的視線,帶著幾分羞澀與期待輕聲說道:“大叔,這狼肉太香了。我想跟您商量個事,明天能不能把另外兩頭狼讓我帶回去啊?我家裏還有母親和妹妹,我們好久都沒沾過葷腥了,我想讓她們也嚐嚐。”
一聽這話,大漢就笑了。
“那兩頭狼本來就是你殺的,按照獵人的規矩,誰獵殺的就是誰的,所以本來就屬於你。”大漢十分爽快,他挑了挑火堆,接著說道:“不過你可得注意,這可是狼,不能讓別人知道了,免得給自己惹麻煩。”
“這個我懂,謝謝大叔!”林宇激動壞了。
他沒想到,這個大叔竟然這爽快。
這兩頭狼,肉可以吃,皮子還可以做成皮襖,這可比棉衣暖和多了,要是能多弄幾張,倒也省下布料和棉花的錢了。
大漢卻滿不在乎,無論是肉還是皮子,他都不缺。
他缺的是海貨。
他常年深居山中,周圍的環境局限於茂密的山林、蜿蜒的溪流與高聳的山峰。他的生活被打獵、守山以及與山林相關的事務填滿,日複一日,年複一年,所接觸的食物來源主要是山林中的飛禽走獸、野生蔬果與山中的溪流所產的少量水產。
對於他而言,山外的世界是遙遠而陌生的,海鮮更是隻存在於聽聞之中的新奇事物,他早就想嚐一嚐了,所以看林宇又是魚叉、又是漁籠的,心裏一陣激動。
“你要是真想謝謝我,就給我弄一些海鮮,我都一把年紀了,還沒吃過那東西呢。你剛剛不是說,你們沒肉吃嗎?你可以拿海鮮來換,我這裏什麽山貨都有。”
一聽這話,林宇頓時就興奮了。
“大叔,你說的是真的?”
“保真!”大漢嗬嗬一笑,“不過,我就怕你一個小孩,弄不來!”
林宇眼中閃爍著驚喜的光芒,那光芒瞬間驅散了之前的羞澀與不安。
他挺直了腰板,自信的保證:“大叔,您放心,我雖然年紀小,但在海邊長大,捕魚捉蝦那是我的拿手本事,你就放一百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