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奪人家產
從上海灘的人力車夫開始崛起 作者:任豬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待高探長離開後,陳光良單獨找到周興高。
“看到沒有?”
周興高慚愧的低下頭,王氏不僅報了警,而且還已經懷疑到老板和他來。
一旦按照他的想法,拿出那5000大洋使用,那基本上就是證據。
“老板,那錢還能用麽?”
在他看來,離開滬市就能用。
但關鍵是,他不想離開滬市。
“我能用,你不能用,那錢先借給我,年底或者明年上半年的時候,我再還給你。然後去購買黃包車和牌照,問題就不大了。”
“好的,老板隻要還我2500大洋就行。”
陳光良笑道:“我要你的錢做什麽,大家都是兄弟。”
周興高很感動,堅持道:“這錢要不是你,我也拿不出來用,所以就當是幸苦費。”
陳光良直接說道:“不用了,反正你以後還要為我做事,就當是你的辛苦費。好了,不用多講了,我是不會要你錢的。”
他賺錢的手段那麽多,怎麽會去拿自己兄弟的錢呢!
雖然說,幫人洗錢也有好處費,但他卻不需要這個好處費。
至於陳光良如何洗這5000大洋,這個問題太簡單了。他現在擁有105輛黃包車,每個月租金收入都是3000多大洋,就這些流水,洗這5000大洋實在很容易。
而且,陳光良準備將這個錢,用於購入地皮來用,就更加的不引人注目了。
更何況,高探長馬上就要背叛王氏家族,連追查這筆錢的人都沒有了。
.........
“王夫人,那個陳光良狡猾得很,不過你放心,他已經露出一些端倪,我想他的嫌疑不小!”
李燕一聽是自己丈夫的對手陳光良的嫌疑最大,也恨得牙癢癢。
“高探長,你一定要把凶手繩之以法啊!”
高探長故意趁林律師不在,找到李燕,無非就是欺負婦道人家不懂世道險惡。
他同仇敵愾的說道:“我高某平生最恨陰險狡詐之人,這事我一定會幫忙到底。不過王夫人你也知道,現在辦案是要講證據的。”
李燕以為高探長是想要錢,連忙說道:“事成之後,我願意再奉上1000大洋。”
高探長露出貪財的表情,說道:“好.....不過,我還需要王夫人準備一份委托書,寫明由我來全權處理你們王氏車行的二十輛黃包車加牌照的出售權。因為要想陳光良露出馬腳,就必須有一個誘人的蛋糕,隻要他拿的出這5000大洋的資金,那我就會追究他資金的來源。屆時,王夫人你想想,他要是說不清,那一定就是凶手。我便可以直接將他送進監獄!”
王夫人一聽,當場答應道:“可以,我馬上就寫委托書!”
本來這20輛黃包車就打算出售,而且主要目的是‘引蛇出洞’。而如今,高探長要拿著這些黃包車,引出一條大蛇,也是他王家的仇人,她自然毫無懷疑。
隨後,在高探長的指導下,王夫人寫下全權委托書。
老管家也在,小妾也在,但都沒有發現什麽異常情況。
若是林律師也在的話,恐怕會發現委托書上的一些漏洞,因為全權委托書的權利太大了。
........
第二天。
“王夫人,我來拉走那二十輛黃包車了!”
高探長帶著二十個黃包車夫,來到王氏車行。
李燕驚喜的說道:“高探長,莫非陳光良已經買下這批車了?”
丈夫的仇,她想報;損失的財產,她也想拿回來。
高探長點點頭的說道:“他現在說要先看車,然後再簽合同。我想如果你出麵也不好,畢竟他會懷疑,所以就由我出麵去和他簽合同。一旦簽完合同,再付完錢,他就馬上可以追查他的資金來路。”
李燕毫無懷疑的說道:“好,麻煩高探長了!”
隨後,一輛輛黃包車拉出王氏車行,朝著番瓜弄跑去。
期間老管家終於有些懷疑,說道:“夫人,這萬一陳光良的錢財是來路光明,經得起查。我們這樣豈不是白白便宜了他?”
這20輛黃包車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陷阱’。
原本計劃是‘釣車夫’的,隻要有車夫敢一個人買下一輛,那麽就有嫌疑——搶劫了王氏。
但結果,車夫們並沒有錢,最多是想‘合夥購買’,但被李燕給否決了。
然後,還有其它車行想出資5000大洋一口氣買下,李燕也給否決了。
因為,雖然打點要一些錢,但還不至於變賣黃包車這樣的優質資產,他們變賣了一些其它資產,早已經湊足打點的費用。
所以這二十輛黃包車,基本上是不需要賣掉的。
李燕信心十足的說道:“高探長說了,現在陳光良是放鬆警惕的時候,再加上前麵已經連銀行借貸都已經用過了。這時候他看到這20輛黃包車,一定會忍不住動用那筆資金的。”
老管家心想也對,畢竟高探長也算是資深探長,不會太過離譜的判斷。
而就算是判斷失誤,那20輛黃包車雖然賣便宜了,但也不至於損失太大。
.......
陳光良這邊,第一時間檢查了20輛黃包車,確定牌照的真偽、黃包車的車況等,相當的專業。就連車牌的真偽,都是通過交通科查閱資料後確定。
“高探長,我們簽合同吧!”
“請”
高探長有些激動起來,因為陳光良給他算過一筆賬:這批車隻需要十個月就可以還清‘購車款’,從第十一個月後,他每個月可以分到250大洋。理論上講,這批車足夠他養老用了,因為車可能說隔幾年要換新的,但車牌卻是可以長期持有的(不同年份的車牌,年限不一樣,而且可以續牌)。
至於‘背叛’王氏,他絲毫不在意,畢竟現在是陳光良做大,王氏已經走下坡路了,連當家的都被抓起來,後麵不知道會不會被其他人吃掉都是一回事。
就好比現在王承運剛剛去坐牢,這個年輕人就用各種手段弄王氏車行,這些手段他都忍不住打寒顫。
接下來,陳光良和高探長簽署了正式的合作協議,雙方各一份簽字畫押。
與此同時,高探長也拿出一份‘全權委托書’給陳光良,自己保留一份,證明這次合作的法律性。
車牌依舊是在‘王氏車行’名下,但是既然已經簽署協議,自然已經具備法律效應。而且,黃包車既然已經到了陳光良旗下,那他自然也不懼王氏來胡攪蠻纏。
一個失去首腦,又失去靠山的王氏家族,隻有被大家宰割的份。
“看到沒有?”
周興高慚愧的低下頭,王氏不僅報了警,而且還已經懷疑到老板和他來。
一旦按照他的想法,拿出那5000大洋使用,那基本上就是證據。
“老板,那錢還能用麽?”
在他看來,離開滬市就能用。
但關鍵是,他不想離開滬市。
“我能用,你不能用,那錢先借給我,年底或者明年上半年的時候,我再還給你。然後去購買黃包車和牌照,問題就不大了。”
“好的,老板隻要還我2500大洋就行。”
陳光良笑道:“我要你的錢做什麽,大家都是兄弟。”
周興高很感動,堅持道:“這錢要不是你,我也拿不出來用,所以就當是幸苦費。”
陳光良直接說道:“不用了,反正你以後還要為我做事,就當是你的辛苦費。好了,不用多講了,我是不會要你錢的。”
他賺錢的手段那麽多,怎麽會去拿自己兄弟的錢呢!
雖然說,幫人洗錢也有好處費,但他卻不需要這個好處費。
至於陳光良如何洗這5000大洋,這個問題太簡單了。他現在擁有105輛黃包車,每個月租金收入都是3000多大洋,就這些流水,洗這5000大洋實在很容易。
而且,陳光良準備將這個錢,用於購入地皮來用,就更加的不引人注目了。
更何況,高探長馬上就要背叛王氏家族,連追查這筆錢的人都沒有了。
.........
“王夫人,那個陳光良狡猾得很,不過你放心,他已經露出一些端倪,我想他的嫌疑不小!”
李燕一聽是自己丈夫的對手陳光良的嫌疑最大,也恨得牙癢癢。
“高探長,你一定要把凶手繩之以法啊!”
高探長故意趁林律師不在,找到李燕,無非就是欺負婦道人家不懂世道險惡。
他同仇敵愾的說道:“我高某平生最恨陰險狡詐之人,這事我一定會幫忙到底。不過王夫人你也知道,現在辦案是要講證據的。”
李燕以為高探長是想要錢,連忙說道:“事成之後,我願意再奉上1000大洋。”
高探長露出貪財的表情,說道:“好.....不過,我還需要王夫人準備一份委托書,寫明由我來全權處理你們王氏車行的二十輛黃包車加牌照的出售權。因為要想陳光良露出馬腳,就必須有一個誘人的蛋糕,隻要他拿的出這5000大洋的資金,那我就會追究他資金的來源。屆時,王夫人你想想,他要是說不清,那一定就是凶手。我便可以直接將他送進監獄!”
王夫人一聽,當場答應道:“可以,我馬上就寫委托書!”
本來這20輛黃包車就打算出售,而且主要目的是‘引蛇出洞’。而如今,高探長要拿著這些黃包車,引出一條大蛇,也是他王家的仇人,她自然毫無懷疑。
隨後,在高探長的指導下,王夫人寫下全權委托書。
老管家也在,小妾也在,但都沒有發現什麽異常情況。
若是林律師也在的話,恐怕會發現委托書上的一些漏洞,因為全權委托書的權利太大了。
........
第二天。
“王夫人,我來拉走那二十輛黃包車了!”
高探長帶著二十個黃包車夫,來到王氏車行。
李燕驚喜的說道:“高探長,莫非陳光良已經買下這批車了?”
丈夫的仇,她想報;損失的財產,她也想拿回來。
高探長點點頭的說道:“他現在說要先看車,然後再簽合同。我想如果你出麵也不好,畢竟他會懷疑,所以就由我出麵去和他簽合同。一旦簽完合同,再付完錢,他就馬上可以追查他的資金來路。”
李燕毫無懷疑的說道:“好,麻煩高探長了!”
隨後,一輛輛黃包車拉出王氏車行,朝著番瓜弄跑去。
期間老管家終於有些懷疑,說道:“夫人,這萬一陳光良的錢財是來路光明,經得起查。我們這樣豈不是白白便宜了他?”
這20輛黃包車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陷阱’。
原本計劃是‘釣車夫’的,隻要有車夫敢一個人買下一輛,那麽就有嫌疑——搶劫了王氏。
但結果,車夫們並沒有錢,最多是想‘合夥購買’,但被李燕給否決了。
然後,還有其它車行想出資5000大洋一口氣買下,李燕也給否決了。
因為,雖然打點要一些錢,但還不至於變賣黃包車這樣的優質資產,他們變賣了一些其它資產,早已經湊足打點的費用。
所以這二十輛黃包車,基本上是不需要賣掉的。
李燕信心十足的說道:“高探長說了,現在陳光良是放鬆警惕的時候,再加上前麵已經連銀行借貸都已經用過了。這時候他看到這20輛黃包車,一定會忍不住動用那筆資金的。”
老管家心想也對,畢竟高探長也算是資深探長,不會太過離譜的判斷。
而就算是判斷失誤,那20輛黃包車雖然賣便宜了,但也不至於損失太大。
.......
陳光良這邊,第一時間檢查了20輛黃包車,確定牌照的真偽、黃包車的車況等,相當的專業。就連車牌的真偽,都是通過交通科查閱資料後確定。
“高探長,我們簽合同吧!”
“請”
高探長有些激動起來,因為陳光良給他算過一筆賬:這批車隻需要十個月就可以還清‘購車款’,從第十一個月後,他每個月可以分到250大洋。理論上講,這批車足夠他養老用了,因為車可能說隔幾年要換新的,但車牌卻是可以長期持有的(不同年份的車牌,年限不一樣,而且可以續牌)。
至於‘背叛’王氏,他絲毫不在意,畢竟現在是陳光良做大,王氏已經走下坡路了,連當家的都被抓起來,後麵不知道會不會被其他人吃掉都是一回事。
就好比現在王承運剛剛去坐牢,這個年輕人就用各種手段弄王氏車行,這些手段他都忍不住打寒顫。
接下來,陳光良和高探長簽署了正式的合作協議,雙方各一份簽字畫押。
與此同時,高探長也拿出一份‘全權委托書’給陳光良,自己保留一份,證明這次合作的法律性。
車牌依舊是在‘王氏車行’名下,但是既然已經簽署協議,自然已經具備法律效應。而且,黃包車既然已經到了陳光良旗下,那他自然也不懼王氏來胡攪蠻纏。
一個失去首腦,又失去靠山的王氏家族,隻有被大家宰割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