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什麽事了?


    方堂愕然看著眼前慘烈的景象。


    那座百米來高的小山已經崩裂開,好像隨時可能裂成幾塊。


    最恐怖的地方是直接承受方堂拳力的峭壁。


    猛烈撞擊造成的高溫將岩石融成岩漿,仿佛大山裂開傷口,正往外流淌熱氣騰騰的鮮血。


    不僅突出在地麵的山體出現崩裂,連地麵以下的山根也震蕩不已。


    地震波向遠處傳播。


    越過龍江的時候,原本平靜無波的江水變成脾氣暴躁的醉漢,肆意向兩岸發泄著自己的威力。


    地震波來到龍溪縣城。


    全城的樓房都搖晃起來,樓裏的居民嚇得麵如土色,急急忙忙奔出來,到空曠的地方避難。


    汽車的警報被觸動,刺耳的警報聲響徹整個縣城。


    到處都是末日景象。


    我這是造成了一場地震?


    方堂怔怔地想著。


    忽然他打個激靈,轉身就往遠處跑。


    闖禍了!


    毀山壞林,牢底坐穿!


    跑了一陣,方堂陡然停下腳步。


    等等,我為什麽要跑?


    我一拳能打塌一座山,什麽牢房能關住我,什麽子彈能處決我?


    我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方堂迅速膨脹起來,而且覺得自己膨脹得有理。


    任誰擁有這麽強大的力量,都不可能不膨脹。


    除非不是人。


    過了好半晌,方堂才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


    現在還不是膨脹的時候。


    至少先回去查查資料,看看自己這一拳是什麽級別的破壞力,再決定該不該膨脹。


    行百裏者半九十。


    越是接近成功的時候,人越是容易放鬆警惕,也就越是容易壞事。


    保守一點沒有壞處。


    方堂再次起步,向江邊跑去。


    擔心動靜太大,他沒敢加快到音速的地步。


    來到江邊時,天已經徹底黑了。


    方堂打算橫渡龍江,到了對岸以後,再有一百多米就是他家小區。


    隻要他動作快一點,完全可以在別人注意到他之前趕回家。


    方堂縱身跳進江中,往距離小區最近的位置遊去。


    他從小在龍江邊上長大,自然經常下水遊泳,可從沒有橫渡過龍江。


    江麵寬闊,而且中間水流湍急,每年都會淹死不少人。


    他聽著這些淹死人的故事長大,自然對龍江有幾分畏懼。


    可是現在他遊在河中,隻覺往日湍急的河水,比二月的春風還要溫柔舒適。


    沒有絲毫凶險的意味。


    果然,人強大起來以後,連自然環境都變得友善了。


    方堂正愜意地想著,忽然感覺到水下有東西纏到自己。


    他伸手一抓,將那東西提起來,發現竟然是個女人。


    女人頭發把頭麵蒙住,看不清麵貌,可是僅從身材看,方堂也能確定,對方一定是個絕色的尤物。


    女人衣服齊全,不像是下河遊泳者。


    難道是自殺?


    他伸手在女人胸口摸一摸,發現對方還有心跳,於是帶著她一起向對岸遊去。


    到了對岸,方堂向四周掃視一眼,發現沒有行人,不由得心中躊躇起來。


    這女人應該立即送醫院救治。


    可自己這個樣子…


    他低頭看看自己赤身裸體的模樣,搖了搖頭。


    如果電話還在就好辦了,可惜已經在白天毀掉,殘骸還在書包裏躺著呢。


    不得已,方堂隻好自己先試著急救。


    他按照急救手冊上的建議,施行了簡易的急救,先從對方口中摳出泥汙,隨後將肚子裏的水按壓出來,又做人工呼吸幫助對方恢複自主呼吸。


    見女人恢複呼吸,方堂鬆了口氣。


    這人的性命總算保住了。


    他抱起女人向自己家裏跑去,打算換好衣服,便送對方去醫院。


    借助綠化帶和陰影的掩護,方堂以極快的速度回到家裏。


    爸媽都不在家。


    方堂這才想起,晚上還有大姨的家宴,爸媽應該是赴宴去了。


    他本來也該去,因為衣服問題錯過時間,現在那邊不知急成什麽樣了。


    他把女人放在客廳地板上,免得濕衣服弄髒沙發。


    隨後便回到房間換衣服。


    換好衣服,他又找到一部舊手機,將手機殘骸中的手機卡換到舊手機裏,發現手機卡還能用。


    回到客廳,女人已經醒過來,正坐在地板上迷惑地打量著四周。


    見到方堂,她眼中閃過一絲警惕,問道:“你是誰?”


    方堂在她臉上瞅了一會兒,驚訝道:“你是傅明月?”


    “你怎麽跳到江裏去了?”


    他頓時記起來,這位大明星最近的確在附近拍戲。


    難道這位她遇到什麽難題,竟然逼著她非跳江不可?


    方堂腦子裏瞬間閃過許多娛樂圈傳聞,什麽潛規則之類,八卦之魂不由得熊熊燃燒起來。


    對於傅明月,方堂同齡的人可以說非常熟悉。


    她最火的時候,恰好是方堂這代人初高中最喜歡追星的時候。


    曾經有段時間,方堂就特別喜歡傅明月,家裏收藏了不少她的海報。


    當時她剛出道,被稱為玉女派掌門接班人,因為清純而有仙氣的麵容,拍了不少經典電視劇。


    後來為了擺脫花瓶的名頭,傅明月徹底轉型,以冷豔禦姐的形象拍了不少好電影,坐穩98後女演員的頭把交椅。


    如今又轉行導演,可以說是很厲害的女人了。


    傅明月道:“什麽跳江,我是被江水卷走的,你究竟是誰?”


    方堂道:“我是救你的路人。”


    傅明月審視著他,說道:“真心救人,應該救往醫院。”


    “我也墜江了,需要回來換衣服。”


    “換衣服比救人還重要?”


    方堂厭煩道:“大明星,這不是感謝救命恩人的態度吧?”


    傅明月歪著腦袋,盯著他看了一會兒,忽然展顏一笑,說道:“對不起,我剛才失禮了,的確應該謝謝你,這是我的名片,有什麽可以幫忙的地方,可以打這個電話。”


    她把手伸進口袋,卻發現名片早就被水泡爛,無奈地聳聳肩,說道:“不介意借你的筆用用吧?”


    方堂道:“電話就不用留了,我恐怕不會有需要你幫忙的地方。”


    “如果真有報恩的意思,就請立即打電話叫你的人來把你接走。”


    “如果走之前能把地板也擦幹淨,就足夠抵償我救你十次的功勞。”


    方堂發現,明星果然隻適合生活在屏幕裏。


    一旦在現實中有所接觸,大多數明星的壞脾氣都會讓人倒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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