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早餐
重生七十年代,開局大山獵人 作者:傾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吃過了晚飯,徐清風去了一趟村長家裏。
趁著天還沒黑,他跟村長提了一嘴,給他家裏拉電的事情。
並給了村長一包煙,讓他費一些心思。
村長收了煙,眉開眼笑,連說他會放在心上的。
縣官不如現管。
可別小看了這年頭的村長,其實能管的事情還挺多的。
敲定了拉電的事情,徐清風便回家了。
村長有些感慨,如今徐家的光景,那是一天一變。
這才多會功夫,又是在林場抓了通緝犯,又是獵殺了黑熊。
眼看日子是越來越紅火了。
單這兩筆收入,就快達成萬元戶了。
可不有錢咋地。
拉個電,還不是輕輕鬆鬆。
就是明天從供銷社把大彩電抱回來,村長覺得也不稀奇。
當然,村長不知道的是,徐清風對彩電的興趣沒有那麽大。
等通電了之後,他也沒有打算買彩電。
而是打算買一台黑白電視機,給家人過過電視癮。
也好讓兩老,在村裏人麵前能夠長點麵子。
徐清風對麵子看的不重。
但徐和平和何春花還是很在乎的。
回到家,看著在院子裏點鬆明子聊天的家人。
徐清風感慨,等通電了之後,就可以結束這烏漆嘛黑的時代了。
應該等的時間不會長。
徐和平很少在家,但也覺得沒有電不方便。
跟林場夜晚燈火通明相比,還是差點意思。
不過這話他可不敢當著何春花的麵說,不然準挨懟。
說些林場那麽好,你別回來啊...之類的話。
他們兩口子,經常拌嘴。
徐清風都聽的耳朵起繭子了。
但他們老夫妻兩這拌嘴,並不影響他們之間的感情。
就是沒事找事,喜歡對著幹罷了。
所以徐清風兩兄弟早就習以為常。
“對了,弟弟,我覺得,家裏的魚有點多了,這麽多魚,黑市和林場的食堂,也需要好幾天才能吃下,我擔心,這些魚回頭會死。”
徐秋生跟徐清風說道。
“數量的確是有些多。”徐清風用手電筒照了照水池。
這幾天,軍子和徐秋生沒有擺攤,但魚還是照釣,一來二去,魚可不就囤積多了。
不過徐秋生這擔心卻有些多餘。
徐清風每天都會調換一些水池裏的魚。
把空間裏更具活力的一些魚放一些出來。
那些失去活力的魚,到了空間的魚塘裏,頓時就會變得活蹦亂跳起來。
空間有一個好處,那就是農作物和家禽、魚,全部都不會死。
零損耗。
不過吧,徐秋生說的,的確也有幾分道理。
魚太多,包括空間的野菜,都積壓了不少。
這些野菜,更亟待出手。
因為再過幾天,地裏的野菜大量成熟了,那就不值錢了。
徐清風如今已經不種野菜了,把之前種野菜的二畝地,也全部都種上了藥材。
但這些野菜,還是要想辦法出手。
總不能一直留在空間的倉庫占格子吧。
家裏吃了幾頓野菜糊糊,也吃膩了。
“這樣,哥,你跟軍子明天依然是去黑市賣菜,我帶著大憨二憨去縣城跑一趟。”徐清風想了想,對徐秋生說道。
“去縣城?弟弟你是說,把這些魚,拉到縣城去出手?”徐秋生眼前一亮,這倒是一個好主意。
徐清風點了點頭:“沒錯,縣城人多,而且輻射周圍的鄉鎮,十裏八鄉,肯定也有很多人買菜買魚。”
“縣城人的確是比林場多,弟弟,你明天去縣城趟趟,要是好賣的話,那咱們這些魚就不用發愁了。”徐秋生開口道。
“叔叔,我也想去縣城玩。”徐佳佳湊過小腦袋,說了一句。
但很快,被大嫂李如月給拉回去,對徐清風微微一笑。
“小孩子不懂事。”
拉走了女兒,李如月叮囑徐佳佳:“你叔叔不是去縣城玩的,怎麽能帶你呢,而且,縣城保不齊有賣小孩的,等會給你賣了。”
徐佳佳頓時不敢去了,連忙搖頭:“我不去了,媽媽,好可怕。”
徐清風聽著母女兩的對話,也是有些忍俊不禁。
“佳佳,等以後我有空了,再帶你去縣城玩好不好?這次是真的不行。”徐清風說道。
主要沒有功夫照看小孩。
這個年紀的小孩子,天性活潑好動,喜歡這裏跑,那裏鑽。
一眨眼的功夫,就看不到。
人多的地方,還是不要帶徐佳佳去。
徐秋生哭笑不得:“弟弟,你就寵著她吧,一個姑娘家,這是要上天啊。”
“哥,生男生女都是一樣的,男女平等,而且你以後就知道女兒的好了。”徐清風微微一笑。
兩兄弟又商量了一些關於明天的賣魚大計,便各自回房間睡覺了。
第二天一大早,何春花便早早的做好了早餐。
紅薯稀飯,不過這紅薯稀飯,跟平日裏大家夥吃的不太一樣。
普通人家裏,紅薯稀飯,就是紅薯+稀飯。
農村的土灶,是撈飯煮粥。
米飯煮到五六成熟,便會撈上來大部分。
這撈出來的夾生飯,中午的時候,放在鍋裏蒸熟,倍兒香。
而撈了飯,剩下的一些,便是早餐吃的稀飯(粥)了。
因為米有點少,所以七八十年代,大部分都會往粥裏添加一些輔食,比如說南瓜啦,玉米糊糊啦,或者是紅薯等等。
大部分人,都是把紅薯簡單切塊,然後倒入鍋裏,跟稀飯一起煮熟就可以了。
十分的簡單,而且可以節省很多事。
煮出來的紅薯爛熟,稀飯帶點紅薯的香甜,二者結合,yyds。
但何春花出手,怎麽會甘心製作簡單的紅薯稀飯呢。
她煮的紅薯粥,是升級版本。
徐秋生和徐清風自然是不會陌生的。
這紅薯粥,何春花也是經常煮給他們吃的。
百吃不膩。
徐清風也曾經問過他媽,紅薯粥的做法。
何春花告訴徐清風,那就是,比普通的紅薯稀飯多加一步。
先把紅薯煮熟了,紅薯煮熟後,剝去紅薯外皮,搗爛成泥,再加入鍋裏,跟鍋裏的稀飯,一起煮。
看似隻多了一步,但這一步卻是化腐朽為神奇的點睛之筆。
徐清風知道了原理之後,覺得他媽也太有當廚師的天賦了。
不去開飯店真是浪費人才。
趁著天還沒黑,他跟村長提了一嘴,給他家裏拉電的事情。
並給了村長一包煙,讓他費一些心思。
村長收了煙,眉開眼笑,連說他會放在心上的。
縣官不如現管。
可別小看了這年頭的村長,其實能管的事情還挺多的。
敲定了拉電的事情,徐清風便回家了。
村長有些感慨,如今徐家的光景,那是一天一變。
這才多會功夫,又是在林場抓了通緝犯,又是獵殺了黑熊。
眼看日子是越來越紅火了。
單這兩筆收入,就快達成萬元戶了。
可不有錢咋地。
拉個電,還不是輕輕鬆鬆。
就是明天從供銷社把大彩電抱回來,村長覺得也不稀奇。
當然,村長不知道的是,徐清風對彩電的興趣沒有那麽大。
等通電了之後,他也沒有打算買彩電。
而是打算買一台黑白電視機,給家人過過電視癮。
也好讓兩老,在村裏人麵前能夠長點麵子。
徐清風對麵子看的不重。
但徐和平和何春花還是很在乎的。
回到家,看著在院子裏點鬆明子聊天的家人。
徐清風感慨,等通電了之後,就可以結束這烏漆嘛黑的時代了。
應該等的時間不會長。
徐和平很少在家,但也覺得沒有電不方便。
跟林場夜晚燈火通明相比,還是差點意思。
不過這話他可不敢當著何春花的麵說,不然準挨懟。
說些林場那麽好,你別回來啊...之類的話。
他們兩口子,經常拌嘴。
徐清風都聽的耳朵起繭子了。
但他們老夫妻兩這拌嘴,並不影響他們之間的感情。
就是沒事找事,喜歡對著幹罷了。
所以徐清風兩兄弟早就習以為常。
“對了,弟弟,我覺得,家裏的魚有點多了,這麽多魚,黑市和林場的食堂,也需要好幾天才能吃下,我擔心,這些魚回頭會死。”
徐秋生跟徐清風說道。
“數量的確是有些多。”徐清風用手電筒照了照水池。
這幾天,軍子和徐秋生沒有擺攤,但魚還是照釣,一來二去,魚可不就囤積多了。
不過徐秋生這擔心卻有些多餘。
徐清風每天都會調換一些水池裏的魚。
把空間裏更具活力的一些魚放一些出來。
那些失去活力的魚,到了空間的魚塘裏,頓時就會變得活蹦亂跳起來。
空間有一個好處,那就是農作物和家禽、魚,全部都不會死。
零損耗。
不過吧,徐秋生說的,的確也有幾分道理。
魚太多,包括空間的野菜,都積壓了不少。
這些野菜,更亟待出手。
因為再過幾天,地裏的野菜大量成熟了,那就不值錢了。
徐清風如今已經不種野菜了,把之前種野菜的二畝地,也全部都種上了藥材。
但這些野菜,還是要想辦法出手。
總不能一直留在空間的倉庫占格子吧。
家裏吃了幾頓野菜糊糊,也吃膩了。
“這樣,哥,你跟軍子明天依然是去黑市賣菜,我帶著大憨二憨去縣城跑一趟。”徐清風想了想,對徐秋生說道。
“去縣城?弟弟你是說,把這些魚,拉到縣城去出手?”徐秋生眼前一亮,這倒是一個好主意。
徐清風點了點頭:“沒錯,縣城人多,而且輻射周圍的鄉鎮,十裏八鄉,肯定也有很多人買菜買魚。”
“縣城人的確是比林場多,弟弟,你明天去縣城趟趟,要是好賣的話,那咱們這些魚就不用發愁了。”徐秋生開口道。
“叔叔,我也想去縣城玩。”徐佳佳湊過小腦袋,說了一句。
但很快,被大嫂李如月給拉回去,對徐清風微微一笑。
“小孩子不懂事。”
拉走了女兒,李如月叮囑徐佳佳:“你叔叔不是去縣城玩的,怎麽能帶你呢,而且,縣城保不齊有賣小孩的,等會給你賣了。”
徐佳佳頓時不敢去了,連忙搖頭:“我不去了,媽媽,好可怕。”
徐清風聽著母女兩的對話,也是有些忍俊不禁。
“佳佳,等以後我有空了,再帶你去縣城玩好不好?這次是真的不行。”徐清風說道。
主要沒有功夫照看小孩。
這個年紀的小孩子,天性活潑好動,喜歡這裏跑,那裏鑽。
一眨眼的功夫,就看不到。
人多的地方,還是不要帶徐佳佳去。
徐秋生哭笑不得:“弟弟,你就寵著她吧,一個姑娘家,這是要上天啊。”
“哥,生男生女都是一樣的,男女平等,而且你以後就知道女兒的好了。”徐清風微微一笑。
兩兄弟又商量了一些關於明天的賣魚大計,便各自回房間睡覺了。
第二天一大早,何春花便早早的做好了早餐。
紅薯稀飯,不過這紅薯稀飯,跟平日裏大家夥吃的不太一樣。
普通人家裏,紅薯稀飯,就是紅薯+稀飯。
農村的土灶,是撈飯煮粥。
米飯煮到五六成熟,便會撈上來大部分。
這撈出來的夾生飯,中午的時候,放在鍋裏蒸熟,倍兒香。
而撈了飯,剩下的一些,便是早餐吃的稀飯(粥)了。
因為米有點少,所以七八十年代,大部分都會往粥裏添加一些輔食,比如說南瓜啦,玉米糊糊啦,或者是紅薯等等。
大部分人,都是把紅薯簡單切塊,然後倒入鍋裏,跟稀飯一起煮熟就可以了。
十分的簡單,而且可以節省很多事。
煮出來的紅薯爛熟,稀飯帶點紅薯的香甜,二者結合,yyds。
但何春花出手,怎麽會甘心製作簡單的紅薯稀飯呢。
她煮的紅薯粥,是升級版本。
徐秋生和徐清風自然是不會陌生的。
這紅薯粥,何春花也是經常煮給他們吃的。
百吃不膩。
徐清風也曾經問過他媽,紅薯粥的做法。
何春花告訴徐清風,那就是,比普通的紅薯稀飯多加一步。
先把紅薯煮熟了,紅薯煮熟後,剝去紅薯外皮,搗爛成泥,再加入鍋裏,跟鍋裏的稀飯,一起煮。
看似隻多了一步,但這一步卻是化腐朽為神奇的點睛之筆。
徐清風知道了原理之後,覺得他媽也太有當廚師的天賦了。
不去開飯店真是浪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