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敗軍喪師,未有不因輕敵而致禍者,故師出以律,失律則凶。律有十五焉,一曰慮,間諜明也;二曰詰,誶候謹也;三曰勇,敵眾不撓也;四曰廉,見利思義也;五曰平,賞罰均也;六曰忍,善含恥也;七曰寬,能客眾也,八曰信,重然諾也;九曰敬,禮賢能也;十曰明,不納讒也;十一曰謹,不違禮也;十二日仁,善養士卒也;十三曰忠,以身徇國也;十四曰分,知止足也,十五曰謀,自料知他也。


    譯文


    凡是將領領兵出師不利,都是因為輕視敵軍而產生的後果,所以軍隊在出師時要嚴格法律、法令,詳細考慮各種細節,按戰爭規律行事,否則的話仍然會招致滅亡。這些應該注意的問題有十五項:一是慮,要仔細地考慮、謀劃,探明敵人的所有情況;二是詰,盤問、追查,搜集敵人情報,並仔細判斷情報的真假;三是勇,見敵人陣勢威武強大的不退怯;四是廉,不為眼前小利所誘惑,以義為重;五是平,賞罰公正,公平合理;六是忍,忍辱負重,寄希望於未來更偉大的使命;七是寬,寬厚,寬宏大量,能包容他人;八是信,忠信、誠實,遵守諾言;九是敬,對有才德的人以禮相待;十是明,明白是非,不聽信攙言;十一是謹,嚴謹、慎重,不違禮不悖法;十二是仁,仁愛,能無微不至地關心、體貼下級官兵;十三是忠,忠誠報國,為了國家的利益,就是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十四是分,行為有分寸,守本分,做事情量力而行;十五是謀,足智多謀,能知己知彼。


    解析


    本篇文章論述了治軍用兵必須嚴謹的問題。作者提出“師出以律”,要求將領治軍用兵都必須按原則辦事,否則就會“敗軍喪師”。接著,作者提出了十五項“律”,詳細陳述了治軍用兵必須遵循的十五項原則。這十五項原則,概括起來,就是中國兵法常說的,也是作者在多篇文章中反複論述過的“仁、義、禮、智、勇、嚴、信”等項,這是造就一支仁義無敵之師的關鍵。任何一位想要有所作為的將領,必須遵循這些原則,才能帶好兵,打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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