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圍戰之道,圍其四麵,須開一角,以示生路,使敵戰不堅,則城可拔,軍可破。法曰:「圍師必闕。」
漢末,曹操圍壺關,攻之不拔。操曰:「城拔,皆坑之。」連月不下。曹仁言於曹操曰:「圍城必示活門,所以開其生路也。今公告之必坑,使人人自為守。且城固而糧多,攻之則士卒傷,守之則延日久。今鈍兵堅城下,攻必死之敵,非良策也。」操從之,乃拔其城。
【譯文】
大凡圍攻城邑作戰的原則是,即使能夠四麵包圍守城之敵,也要虛留一個缺口,以此向敵人顯示有逃生之路,從而動搖其固守堅城的決心,待敵人爭相出城逃命之時而擊之,這樣,既可不攻而占領城邑,又能於運動中殲滅敵軍。誠如兵法所說:“包圍敵人時要留有缺口。”東漢末年,曹操率軍圍攻壺關,久攻不克,曹操下令說:“城破之日,城中人全部活埋。”可是,連攻幾個月還是攻不下該城。這時,曹仁向曹操建議說:“圍攻城邑一定要虛留缺口,以示其有逃生之路,目的在於向敵人敞開生路以動搖其守城決心。而今您卻告訴他們隻有死路一條,這樣便迫使他們人人拚死守城。況且該城堅固而糧食充足,如果強攻就會傷亡士卒,圍困就會曠日持久。現在我們陳兵於堅城之下,以進攻拚死守城的敵人,這並不是行之有效的良策啊。”曹操聽後采納了曹仁的建議,最後終於迫使守敵投降而進占了壺關城。
【賞析】
本篇以《圍戰》為題,從全文看,旨在闡述圍攻城邑作戰中所應注意掌握和運用的指導原則。它認為,在圍攻城邑作戰中,即使有四麵包圍敵城的優勢兵力,也要留有缺口,示敵以逃生之路,以此動搖敵人固守堅城的決心,待其爭路出逃之時而擊之,這樣,既可以不攻而占敵人城邑,又可以殲滅敵人有生力量。這裏所引“圍師必闕”係孫子所論“用兵八則”之一。闕,通“缺”,缺口也。意思是,包圍敵人必須要留有缺口。此種主張,在當時攻城技術裝備落後和攻堅作戰難度大的條件下,是不無一定道理的。但是,倘若不論何時何地何種條件下,都一概主張包圍敵人必須留有缺口,這既失之偏頗,太絕對化了,又與保存自己、消滅敵人這一戰爭的軍事目的相違背。如果說把“圍師必闕”作為攻城作戰中,誘使敵人脫離堅城固壘於運動之中予以殲滅的一種策略手段,則不失為可取的一著。本篇所論內容正是取之這一意義。因此,它與孫子主張的內涵是不盡相同的。這一點是應當明確指出的。東漢獻帝建安十一年(公元206年),曹操率兵圍攻壺關之戰,就是正確運用“圍師必闕”指導原則後才取得勝利的。當時,壺關是在袁紹外甥高幹守軍控製之下。由於城防堅固,曹操揮軍攻城不克,便揚言說城拔之日,守城軍民一律坑殺不留,企圖以此威逼和動搖守城之高幹軍。但是,結果適得其反,連攻三月不下。這時,征南將軍曹仁認為曹操以“城拔皆坑之”相威脅的做法是不明智的,這非但不能迫使守敵開城投降,相反,隻會促使敵人抱定死守堅城的決心。他鑒於壺關“城固而糧多,攻之則士卒傷,守之則延日久”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圍城必示之活門,所以開其生路”的建議。曹操聽後完全采納。於是改變強攻硬拚戰法,虛留缺口示敵活門以動搖其心,不久便迫使守敵投降,曹軍不攻而占壺關。
凡圍戰之道,圍其四麵,須開一角,以示生路,使敵戰不堅,則城可拔,軍可破。法曰:「圍師必闕。」
漢末,曹操圍壺關,攻之不拔。操曰:「城拔,皆坑之。」連月不下。曹仁言於曹操曰:「圍城必示活門,所以開其生路也。今公告之必坑,使人人自為守。且城固而糧多,攻之則士卒傷,守之則延日久。今鈍兵堅城下,攻必死之敵,非良策也。」操從之,乃拔其城。
【譯文】
大凡圍攻城邑作戰的原則是,即使能夠四麵包圍守城之敵,也要虛留一個缺口,以此向敵人顯示有逃生之路,從而動搖其固守堅城的決心,待敵人爭相出城逃命之時而擊之,這樣,既可不攻而占領城邑,又能於運動中殲滅敵軍。誠如兵法所說:“包圍敵人時要留有缺口。”東漢末年,曹操率軍圍攻壺關,久攻不克,曹操下令說:“城破之日,城中人全部活埋。”可是,連攻幾個月還是攻不下該城。這時,曹仁向曹操建議說:“圍攻城邑一定要虛留缺口,以示其有逃生之路,目的在於向敵人敞開生路以動搖其守城決心。而今您卻告訴他們隻有死路一條,這樣便迫使他們人人拚死守城。況且該城堅固而糧食充足,如果強攻就會傷亡士卒,圍困就會曠日持久。現在我們陳兵於堅城之下,以進攻拚死守城的敵人,這並不是行之有效的良策啊。”曹操聽後采納了曹仁的建議,最後終於迫使守敵投降而進占了壺關城。
【賞析】
本篇以《圍戰》為題,從全文看,旨在闡述圍攻城邑作戰中所應注意掌握和運用的指導原則。它認為,在圍攻城邑作戰中,即使有四麵包圍敵城的優勢兵力,也要留有缺口,示敵以逃生之路,以此動搖敵人固守堅城的決心,待其爭路出逃之時而擊之,這樣,既可以不攻而占敵人城邑,又可以殲滅敵人有生力量。這裏所引“圍師必闕”係孫子所論“用兵八則”之一。闕,通“缺”,缺口也。意思是,包圍敵人必須要留有缺口。此種主張,在當時攻城技術裝備落後和攻堅作戰難度大的條件下,是不無一定道理的。但是,倘若不論何時何地何種條件下,都一概主張包圍敵人必須留有缺口,這既失之偏頗,太絕對化了,又與保存自己、消滅敵人這一戰爭的軍事目的相違背。如果說把“圍師必闕”作為攻城作戰中,誘使敵人脫離堅城固壘於運動之中予以殲滅的一種策略手段,則不失為可取的一著。本篇所論內容正是取之這一意義。因此,它與孫子主張的內涵是不盡相同的。這一點是應當明確指出的。東漢獻帝建安十一年(公元206年),曹操率兵圍攻壺關之戰,就是正確運用“圍師必闕”指導原則後才取得勝利的。當時,壺關是在袁紹外甥高幹守軍控製之下。由於城防堅固,曹操揮軍攻城不克,便揚言說城拔之日,守城軍民一律坑殺不留,企圖以此威逼和動搖守城之高幹軍。但是,結果適得其反,連攻三月不下。這時,征南將軍曹仁認為曹操以“城拔皆坑之”相威脅的做法是不明智的,這非但不能迫使守敵開城投降,相反,隻會促使敵人抱定死守堅城的決心。他鑒於壺關“城固而糧多,攻之則士卒傷,守之則延日久”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圍城必示之活門,所以開其生路”的建議。曹操聽後完全采納。於是改變強攻硬拚戰法,虛留缺口示敵活門以動搖其心,不久便迫使守敵投降,曹軍不攻而占壺關。